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8-26 12:58:2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5篇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

  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__个月或空关_________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_________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_________的规定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

  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

  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__%,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证件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自有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xxxx,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房屋租赁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xx 年 xx 月xx 日,共计xxx。

  2. 在租期内保持房屋整洁,乙方不得损害房内各种设备,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只限x人居住),遵纪守法,安全自负。

  3.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xx.00元/月,每季度租金为¥xx00.00元,按季支付。每次付款满三个月的次日支付。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电汇支付,押一 付三 。

  2) 押金:¥xx00.00。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无家具家电损坏且结清各项费用后,押金全额还给乙方。

  3) 其中, 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4. 此房租带有简单家具及电器,具有:

  详见明细表

  5. 双方如有特殊原因收房或退房,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找到经甲方同意的`租户;

  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

  7. 其他补充内容:

  出租人(甲方):签字 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3

  立约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街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 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 (套)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个月 付 个月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 ,

  ,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 由甲方承担, 1、2、3、4、6、8、9、10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 (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3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100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 200元/日 标准支付对方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贰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5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第一次交房租提前30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 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 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 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 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

  第十一条 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条 租金帐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 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服务费用: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一份。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使用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号楼 _____单元______号的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双方商定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元,乙方交付首期租金______元,交付房屋租金为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到期前三十日交付。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交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双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如未造成财产损坏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 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并不得擅自对房内固定结构进行修改或移除等,不得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等。

  3.非因乙方责任致使该房屋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修理,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导致财产损坏时,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检查家电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因对房内水、电、煤气等家用电器的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未征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造成损坏;

  (2)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日;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手机: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

  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

  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2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XX间,位于XXXXX,达成协议如下:

  1、租房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水费由X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XXX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房: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个月,甲方从 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整,年租金共计: 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 银行账号:

  三、其他费用:

  1. 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 、天然气费。

  2. 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 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 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 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

  常使用。

  七、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表底数

  温馨提示:

  物业维修电话:

  自来水电话:

  水费:查表出单在银行交,电费:工行充卡,天然气:建行充卡,有线电视费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姓 名: 姓 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1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

  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备案证明编号:09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_水费/_电费/_电话费/_电视收视费/_供暖费/_燃气费/_物业费/_宽带费/_____)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_水费/_电费/_电话费/_电视收视费/_供暖费/_燃气费/_物业费/_宽带费/_____)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xx

  承租方 :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

  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 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

  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

  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4

  立约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街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家属名单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年 ___月 ___日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 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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