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22 16:42:35 自评报告 我要投稿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委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xx年9月下达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该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2.项目设立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对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三是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

  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规范存档项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支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 9 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村卫生室 71 个,实行零差率补助的村卫生室 64 个。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 号)下达我区 20xx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xx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xx 万元。按照我区对一体化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政策:按每 1000 农业户籍人口给予xx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xx元、区级配套xx元。20xx 年下拨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中央资金资金中央资金xx万元,区级配套xx万元,全部补助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xx区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覆盖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关于下达 20xx 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20xx]108 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xx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xx万元。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应为xx万元,区级配套xx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 年,我区 4 家乡镇卫生院、5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 100%全覆盖。我区 71 个村卫生室,64 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 90.1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药少、价格低的药品常以缺货为由拒绝配送。造成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需求品配送企业考虑配送成本等原因,对于采购金额较。

  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现行人才招聘和引进政策,基层难以招到急需和实用人才。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3

  国家基本药物主要是面向基层的,选择疗效确定,价格相对便宜,能保障供应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下面整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供你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构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

  (五)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看病就医的首选医院,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设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强化政策宣传,医院要组织人员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基药补助总资金为843.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转移支付407.54万元,省级补助247.3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7.6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0.8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43.1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46.30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496.87万元。含上年结转数资金执行率为9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县12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三是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昌宁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79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并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最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做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1166.36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75.36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于20xx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90.48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97.3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89.5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75.36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965.36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卫生院基药补助资金按核定额的70%进行月预拨,余下30%资金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兑现;村医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每预拨12万元,保村医基本工资和村卫生室运转经费,剩余资金由县体改办年终考核并结合村医管理办法进行兑现。村医养老保险凭发票报销3000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xx〕165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4.28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7.38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91.1%,较上年上升0.01%。。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48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1.1%。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4.28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质量提升年”取得成绩,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狠抓“六到位”措施,抓培训、抓宣传、抓信息、抓督导、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抓考核,促使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6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288.51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8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基本药物政策。阜宁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执行全省统一价格、统一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到村、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xx年基本药物项目共到位补助资金8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9.2万元,已经由我市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xx年我局召开两次中央财政基药补助补助资金分配会议,按照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21万元,其中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18.45元、阜宁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4.18万元、阜宁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12.1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5.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全部下沉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率100%,本级村卫生室补助19.2万元,支出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县域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3个,县域内村卫生室总数8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2、有效性分析

  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让患者能够得到实惠。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群众逐步接受基本药物,在诊疗中首选价廉、安全、稳定、疗效明显的基本药物,有效控制抗生素泛滥、药品价格虚高,降低药占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通过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百姓的身体健康,满意度98%以上。

  3、社会性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取消了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为个人接受,为社会负担得起得药品,该制度的实施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3)生态效益指标

  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基本药物制度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居民基本用药负担。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项目,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绩效考核,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政府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桂阳县辖22个乡镇(街道)、398个村(居委会、社区),共设置村卫生室438个,其中行政村卫生室353个、医疗点85个。全县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共441人,其中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308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3人。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上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上半年共有350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共有357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合计拨付319.5649万元。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业务培训。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局对卫生院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村卫生室每月一督导和每季一考核。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六、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情况

  20xx年石棉县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8.97万元,具体为:《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209号)下达石棉县109.47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9.5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石棉县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6.18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省级资金-1.0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0.37万元。合计125.47万元。

  (三)绩效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石棉县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8.97万元,具体为:《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209号)下达石棉县109.47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8.42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石棉县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6.18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省级资金-1.0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0.37万元。目前,各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支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20xx年根据全县1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人次、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拨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153.7万元;20xx年根据全县各定点村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拨付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6.6015万元,结余补助资金已全部由财政追减。补助资金产生结余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核拨时按照石棉县建制村给予拨付,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石棉县实际登记在册村卫生室数少于拨款数,故补助资金形成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文件中《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收入补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目前石棉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覆盖率达到了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90%,目前石棉县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覆盖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xx年根据全县各定点村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拨付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6.6015万元。通过该项目实施,稳定了村医队伍,保障乡村医生收入。

  (2)可持续影响。

  持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让广大群众共享医改成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均完成,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核拨时按照石棉县建制村给予拨付,石棉县实际登记在册村卫生室数少于拨款数,结余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存量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及时缴存财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项目实施情况有更清晰掌握,对下一年该项目开展有指导意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20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2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促进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大卫发〔20xx〕165号)文件精神,进行20xx年度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一、行政部门

  1、绩效考核管理:出台本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并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通报。

  2、财务管理:高新区没有接收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我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家医疗机构以区财政全额发放职工工资形式作为补贴;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无结余;我局没有独立财政,管委会实行园区财政统一核算,资金管理集中在区财政局结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在考核年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账务清晰、凭证俱全。

  3、基本药物覆盖率:高新区辖区两个街道,一个街道一家公立医院,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龙王塘街道三个村,一个村一个卫生所,有一家村所未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扣0.1分。

  4、综合改革情况:两个村所纳入基层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一家村所未纳入一体化管理;基本医疗服务情况,20xx年门(急)诊量89252人次,20xx年门(急)诊量为107533人次,占比1.2。

  去分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一家村所没有完成,扣2分,合计得分37.9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物网上采购,总采购金额1069万,其中基本药物金额802万,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75%,所有药物零差价销售。

  2、药事管理: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辖区两家医疗机构均为一级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小组,有药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物,有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办法及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开展基药培训。

  3、药款结算:药款结算合同约定期限为三个月,均能够在期限内结算。

  4、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医疗文书管理,经抽查,处方合格率为90%,病历及护理记录书写合格率95%;依法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有个别医护人员未佩证上岗;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

  5、工作成效:居民满意度,接到投诉1起。

  去分项:处方点评不规范扣0.5分,相关工作记录、会议记录不完善扣1分,未佩证上岗2人扣1分,投诉1起扣1分,合计得分56.5分。

  三、村卫生室: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家村所有一家没有达到所有药品网上采购,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总金额为209万,龙王塘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年采购总额为223万,网采率93.7%;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基本药物总金额为134.6万,基本药物配备率60%;实行一体化的村所零差价销售。

  2、工作成效:未接到居民不满意投诉。

  去分项:综上,网采率扣7分,合计得分53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提高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変不良用药习惯。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xx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xx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xx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4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支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9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村卫生室71个,实行零差率补助的`村卫生室64个。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按照我区对一体化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政策:按每1000农业户籍人口给予9000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5000元、区级配套4000元。20xx年下拨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中央资金资金中央资金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全部补助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鸠江区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覆盖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应为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区4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区71个村卫生室,64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90.1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药少、价格低的药品常以缺货为由拒绝配送。造成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需求品配送企业考虑配送成本等原因,对于采购金额较。

  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现行人才招聘和引进政策,基层难以招到急需和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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