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15 13:20:19 自评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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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自评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竣工自评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竣工自评报告

竣工自评报告1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基础,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紧紧围绕市委“3·1”发展战略,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扎实实推进xx城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xx的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xx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

  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消灭卫生死角。

  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

  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

  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清除电线杆、路灯杆、变压器、电话亭、报刊亭、电缆分接线等专用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责任单位:供电、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

  8、对交通护拦进行经常性清洗,确保整洁。(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9、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滥用警报;整治生产、经营、施工等超标噪音,对铝钢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规定时限严加控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

  10、要加强对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宣传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环保局)

  1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从事餐饮经营的服务业要从严把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商部门在办理证照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一经发现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要停业整改;对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人一年内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

  12、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严禁在城区内新安装燃煤锅炉,对已有锅炉进行关停取缔,改用燃油、用电。对城区内工业采取“退城进郊或退城入园”方法逐步迁移,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城区大气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

  13、继续抓好在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果壳箱的维修、增补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14、对现有铝钢材加工业、修理业、废品回收站及餐饮业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业,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对准备新开的,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须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15、以各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区域,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房管局、街道办)

  (二)亮化

  亮化工作目标:增加城区亮度,增添城市色彩。

  1、突出重点,打造精品。重点对“四个亮点、三个景点、六条主干道”实施亮化工程。通过设置轮廓灯、投射灯、泛光灯及多种光源组合变换,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

  (1)打造“四个亮点”。即文化广场(包括广场四周建筑物亮化)、建昌十字路口、古艾十字路口和交通十字路口。(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及各建筑物业主)

  (2)突出“三个景点”。即xx大桥景点、万福广场景点和湖滨路景点。(责任单位:xx大桥开发公司、建设局)

  (3)抓好“六条主干道”。即建昌路、古艾路、交通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协和大道。(责任单位:沿街公共建筑物业主)

  2、强路灯的日常管理,城区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灯,消灭县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责任单位:供电公司、xx大桥开发公司、开发区)

  3、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确保和谐、美观。(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4、按“节能实用、和谐典雅”的要求抓好小区亮化和庭院亮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责任单位:创建办)

  (三)绿化

  绿化工作目标:增加绿量,提升品位。

  1、高标准抓好建昌路和樟岭路的绿化。

  2、对朝阳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古艾路、新宁路等路段的行道树缺株进行补栽。

  3、各单位要加强庭院绿化,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率达到20-40。继续开展园林化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评比活动。

  4、抓好小区绿化工作,对已基本建成的小区,限期完成绿化;对在建和未建的小区,要高规格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5、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及时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清除树池花坛内的垃圾、余土和杂草。

  6、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送绿进城”活动。

  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县城周边的荒山坡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绿化。

  (四)美化

  美化工作目标:市容整洁,秩序井然。

  1、对各类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包街单位)

  2、切实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所有户外广告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标准,讲求美观,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节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灯饰艺术,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责任单位:交通局)

  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

  6、规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

  9、对豫宁大道三处交通岛进行美化。(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1月5日-30日

  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1日

  (1)设计“亮化、绿化”方案;

  (2)全面开展“净化、美化”活动;

  (3)审查“亮化、绿化”方案;

  (4)全面完成“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各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2007年2月1日-10日

  (1)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四化”工作成果。

  (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位。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

  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侗沮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及时解决“四化”工作难题。

  2、县“四化”活动办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四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评。对连续两次排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说明原因。

  3、“四化”工作与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四化”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四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工、青、妇联合组织万人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四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工作热情,把他们引导到支持、参与、监督此次“四化”工作中来。利用简报、专题新闻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的专栏,对“四化”活动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形成浓厚的氛围,促进“四化”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

  为确保“四化”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县“四化”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四化”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制订考评办法,完善督查机制,对“四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化”工作对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xx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工作,每周进行调度,严格质量标准,把握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四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其成为“民心工程”,把xx建设成为环境舒适、洁净优美、出行便捷、规范有序的美好家园。

竣工自评报告2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

  (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建筑面积。

  (3)层数。

  (4)建筑使用功能。

  (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

  (6)建筑装饰特色。

  (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

  (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

  (1)设计图纸;

  (2)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施工验收规范;

  (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

  (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

  (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

  (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

  (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

  (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竣工自评报告3

  一、工程概况

  二、按照施工合同完成承包内容情况。

  三、按照施工合同已全部完成基础及主体工程的全部分项工程。

  四、按图施工情况、主要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

  本工程均按照 中信建筑 设计院所设计的施工图纸以及设

  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设计变更手续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五、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均能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自检、监理复检、验收、质检站抽检,使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均在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对所有进场的材料按照ISO9002的要求进行记录、标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见证、送检和报审。

  六、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原材料质量控制

  对所有进场的工程材料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报验,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且抽样检验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其中钢材出厂合格证,钢材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检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物理性能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及强度检验报告,腻子漆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塑钢材料出厂合格证,PVC阻燃电工套管、电线、灯具、开关、风扇、插座合格证,给、排水管道合格证,卫生器具合格证,消防管道及配件合格证等检验资料齐全。所检材料均经监理公司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投入工程使用。

  2、执行设计文件,规范质量控制

  根据设计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设计精神和规范标准。根据规划文件,确定建筑物位置,定位、放线。积极参于图纸会审会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和图纸内涵,以设计为依据,规范为准绳,标准为品质,进行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产品保护控制、施工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依据)控制。

  3、施工过程质量

  A、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①、钢筋工程质量:基础、主体钢筋工程各分项工程的钢筋规格、间距、制作均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钢筋工程绑扎质量、锚固长度、搭接长度,钢筋连接、钢筋绑扎、骨架几何尺寸等均达到钢筋工程验收标准,通过隐蔽工程验收。

  ②、混凝土工程质量:基础、主体工程混凝土产品采用商品砼(或自拌混凝土),混凝土结构实体振捣密实、表面平整,砼体的'几何尺寸正确,无蜂窝麻面、露筋等现象,符合设计要求。经实测实量和检测,剪力墙结构墙、梁、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均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均通过试验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③、主体砌体工程质量:砌体工程材料砂浆强度等级均按设计要求,配合比均通过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进行施工。砌体工程严格按照砌筑程序施工,建立了皮数杆制度、采用“ 混凝土 ”砌法施工。拉接筋采用“ ”法,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拉接筋规格、长度、埋深、弯曲均达到规范要求,均通过隐蔽工程验收,砌体垂直、平整、灰缝饱满,灰缝密度一致均匀、砌体密实牢固。顶梁、顶板斜砖方法正确,密实、顶紧,洞口位置标高正确,达到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

  八、沉降观测

  年月日开始,第一次观测共观测次,以后每(1~2)个月观测一次,最后在工程收尾时再观测一次,累计最小沉降量为mm,最大累计沉降量为mm,沉降基本均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九、结 论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及监理核验):

  1、本工程共分部工程,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有 分部。 21) 32) 43)

  5、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施工合同承包的工作内容,能满足业主的使用功能和建筑工程验收要求。

  6、工程内业资料齐全、完整、有效。 7、综合验收结论:

  本工程建设手续齐全,监理、质监到位,符合《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于 年 月日我公司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并整改了预验收中提出问题,经复验合格。

  本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均验收合格;装修工程外立面达到设计和规划效果要求;室内一般粉刷达到统一标准规范要求;节能和消防施工均验收合格;屋面工程无起鼓,无渗漏,符合防水和屋面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水通电明。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均符合验收标准,我单位自评为合格。经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同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报请各单位对本工程予以验收。

  甘肃海外工程总公司 工程项目部

  年月日

竣工自评报告4

  一、关于《解释》第13条的问题

  《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引起如下两个争议问题: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墙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房屋是个整体,房屋的屋面和外墙属于该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引起的质量问题,无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过错责任)是谁,均应按《解释》第13条的规定判决发包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虽然属于房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论发包人还是房屋实际占有人,都使用不上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墙属于自然使用的范围,不属于发包人或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的范围。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据有关质检部门的鉴定,若该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的原因是发包人造成的,应当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是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判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第2种观点比较公正合理,在案件审理中可予采纳。对于屋面和外墙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权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律以《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驳斥发包人的正当诉求,显然有失公正。《解释》第59条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导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承包人对此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即使发包人擅自使用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屋面漏水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而且产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发包人的使用部分,对于这部分质量问题,能否一律让发包人自行承担?笔者认为,如果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不是发包人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判决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已对此早有规定:首先,《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31号]规定“对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要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20xx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条例》第28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二、关于《解释》第14条的问题

  《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此条规定存在如下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产实务中,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当以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设计、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认可的,20xx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应当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理由是,20xx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6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暂行规定》第8条还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单位停止使用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原组织的竣工验收就作废了,必须重新按备案机关的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房地产实务操作互相矛盾

  国务院《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产实务中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有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先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最后是发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笔者认为,《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表述应修改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条没有详细列举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具体行为,在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主要有两种观点:(1)参考《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32条的规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为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2]这种观点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务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没有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是承担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其次,甲方发包人无权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国务院《条例》第49条的规定其最终批准权限应当是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其是否被批准的依据是《竣工验收备案表》;(2)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来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即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为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实务中,竣工结算文件的递交,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之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如发包人迟迟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就无法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笔者认为,若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暂行规定》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依照《暂行规定》组成验收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按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第二次向发包人依法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发包人却以“整改不到位为由”拒绝组织再次验收的,但验收组大多数成员都认为整改到位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此种情形应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且认定发包人为拖延验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发包双方依法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该部门审查认为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也应当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依法组织验收的,笔者认为应以29个工作日为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7个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15个工作日、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所需的7个工作日。

竣工自评报告5

  近年来,随着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注重合同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履约、事后合同评价,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又会出现合同变更、合同风险和合同索赔等。结合工作实际,本人就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做法谈几点看法。

  一、合同的评审、交底

  工程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劳资等人员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评审,主要评审内容是: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和招标文件内容相一致。

  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常常对合同交底重视不够,会忽视这项工作,合同订立了,没有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相关人员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造成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脱节。在合同签订后,公司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向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就合同内容及存在风险和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作一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讨论分析,并对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合同交底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了解合同,提前掌握合同的结算方式、套用相关定额、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的确定,材料差价的调整,合同外工程的结算方式、合同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按合同要求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合同目标。交底要有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的签字。

  二、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合同变更、合同风险和合同索赔等。施工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变更管理不重视,不注重资料收及索赔时效的限制要求,往往索赔结果不理想。做为施工方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注重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设置专人负责收集各类原始资料,项目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各类函件应登记,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书面签收确认后,存留好。如发包人、监理单位拒不签收,项目可用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给对方。

  2、工程量变更索赔:发生工程量设计变更时均需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后,施工方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方无权擅自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如擅自进行变更,甲方有权对设计变更调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所以一定要向甲方索要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3、遇有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材料费上涨等合同价款调整情形,项目经理应该根据合同示范文本第31.2条的规定在收到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后14日内及时向甲方或监理单位提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如甲方或监理单位14天内不予确认,则视为同意该项调整。但如果施工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那么对方就有权不进行调整。

  4、工程预付款,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时,施工方要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内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并要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签收,如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施工方有权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工期顺延。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甲方或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签收。如果甲方在收到此报告后14天内仍未予以确认或审核,从第15天起,施工方所提交的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视为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如我方没有向对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并要求其签字,施工方就没有依据要求对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也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在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施工方还应及时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我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我方同意后方可延期付款。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工程无法进行,施工方同样没有依据要求对方支付进度款,也无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常因自然灾害或甲方等原因发生延误工期的情形,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打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此报告已生效,工期同意顺延。

  7、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施工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甲方书面签收,甲方也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以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8、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由甲方书面签收。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竣工结算报告提交时间及审核时间,施工方就要执行合同专用条款中33.1条规定,即在施工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而甲方应在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即500万以下的工程从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500-20xx万元的工程为30天内,20xx-5000万的工程为45天,5000万以上为60天。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对上述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则视为认可。如果施工方没有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或没按双方允定的时间提交,经甲方催要后14天内仍没有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

  1、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资信情况,防止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签订应采用国家示范文本,如对方不采用示范文本或自拟合同文本,施工方在审查合同时首先要与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比较,重点审查合同中有关开工、竣工、签证、结算、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尽量避免该类条款中出现含混疏漏或约定不清的内容。

竣工自评报告6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主要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工程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竣工图、合同结算及财务决算资料组成。本文对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谈一些体会。

  一、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控制现状

  竣工原始文件因施工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造成的质量问题,大体有以下几种:

  (1)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

  (2)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

  (3)竣工图文件编制不够规范;

  (4)施工验收原始签证资料格式不规范;

  (5)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

  (6)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

  二、做好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竣工文件编制的管理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项目部一般将技术部门分为总工室、工程部、质检部、安检部、合同计划部、实验室、测量队。根据以上分工,各部门认真编排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具体分工,责任到人。要求技术人员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填报相关报表,通过验收和返回的资料应及时完整交质检部归档管理。质检部设专人负责资料归档管理,及时将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总工室应定时会同其他技术部门对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整。

  2.各部门间的协作和制约。各部门间加强技术协作的同时,应加强相互间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以求达到最佳效果。如工程部完成某个施工项目应及时报质检部或安检部进行验收,质检部或安检部要根据施工规范认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质检部或安检部完成质检后,及时填报质检报表,并交工程部核查,以确保资料准确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最后由质检部上报驻地监理组验收。

  3.加强资料的控制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资料非常多,往来文件频繁,因此加强往来资料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己编制的施工文件目录及归档单位,设置对应的文件柜,贴上标签,以便查阅和存放资料。

  4.建立检查、约束机制。从强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入手,将竣工文件工作纳入基建工程目标管理,并将其纳入工程技术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作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指标,严格考核,并将竣工文件编制工作列为先进评比的条件,不断强化技术人员收集原始资料的意识。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奖励先进;对劣质资料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5.重视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综合业务能力,只有在了解工程各部位的组成及作用之后,才能有条理地进行整理,并且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查找、补齐。

  6.保持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稳定性。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流动力性大,往往不能自始至终参与一项工程建设。人员变动时,资料交接不清楚,不齐全,资料失散严重,使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证。因此,施工企业在成立项目部之初,应组建竣工文件编制小组,并力保人员组成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工作调动,必须将其所负责的全部资料移交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开。

  (二)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

  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

  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

  (三)做好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

  1.原材料送检。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总公司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

  2.资料的收集。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

  (四)做好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

  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2.填报资料。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现在常用的中性笔。监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一式两份。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隐蔽记录与工序表应写明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这样便于日后整理资料时更清晰、直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不能照搬。

  3.收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30%为见证取样报告,由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出据,这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填写。

  (五)工程接近尾声时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1.汇总资料。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2.复印装订。复印所需的套数(业主、接受单位各一套;监理与设计只看不存档),装订成册。送备案馆的一套需用牛皮纸装订,送档案馆的一套为不装订的原件,且档案馆对竣工固有特殊要求,编制竣工图目录,有监理盖章。

  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竣工图应画出所有变更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道路所处地段若有大型设施的也须标注,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六)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收集工作

  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将竣工会议记录放入竣工资料中,就基本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了。

竣工自评报告7

  一、设立安全审查阶段

  1.设立安全审查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设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设立安全审查阶段常见问题

  (1)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

  (3)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实施主体认识不清。

  3.设立安全审查阶段的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在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设立安全评价时,应仔细核对评价单位的资质等级、评价区域范围和评价业务范围等信息。对于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特别要求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委托甲级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并对出具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仔细审查,避免评价报告出现前后名称、数据不统一、安全对策和建议难以实施等问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评价报告应督促评价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3)8号令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行分级实施的办法。安监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从一开始就要对项目性质充分了解,避免将本应在国家层面进行安全许可的建设项目报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反之也一样,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应该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常见问题

  (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采纳或未采纳时没有作充分的论证说明。

  (3)安全设施设计送审不及时。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的对策措施

  (1)8号令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结论和建议。设计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专篇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以后才可以送审。

  (2)建设单位应配合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每一条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进行答复,应列表详细说明安全对策和建议的实际落实情况,如果没有采纳时则需要作充分的论证说明,给出足够的`理由和依据。

  (3)为了加快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时采取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的办法,往往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着手开展设备订货和现场施工,这就会产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紧密配合,加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向对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

  1.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具体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常见问题

  (1)试生产方案编制和安全许可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2)试生产方案备案期限内没有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3.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的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应根据8号令的要求,在开车准备阶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要经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才能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报送。

  (2)试生产(使用)不得超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确定的期限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属于联合生产性质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内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则应按规定在未到期之前办妥延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常见问题

  (1)建设项目相关安全设施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

  (2)安全设施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的对策措施

  (1)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的主要有以下几种: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和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意见书;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检查评估合格报告;可燃、有毒气体校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取证情况;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高温等测试报告。如果建设项目没有取得以上这些报告,就会直接影响到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因此需要建设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验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如果检查发现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存在缺陷、隐患的,则应限期进行完善或整改。

竣工自评报告8

  一、竣工决算的含义、作用

  工程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资产价值的重要依据。

  通过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进行评价,分析概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筹集、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全面总结。竣工决算报告对积累各个历史时期的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指标,为今后选择先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有效控制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用,节约投资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竣工决算工作。

  二、目前在竣工决算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性、及时性认识不够,各部门不能各司其责。

  2.竣工决算的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如项目管理部门的工程结算不能及时办理、上报,物资管理部门的物资不能及时结算、入账等,财务部门往往坐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数据,而不能主动与各部门函接等。

  3.其他费用不能及时清理和结算,待摊费用摊销存在随意性,交付使用财产明细与现场安装的固定资产存在差异。

  4.基建工程账户的设置未能完全体现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需要,会计核算反映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投资有时与竣工决算报告的数字不一致。

  三、那如何做好竣工决算?

  本人认为只有建立竣工决算管理长效机制,才能推进竣工决算,这方面国网公司的一些做法非常值得借鉴,下面做些介绍:

  (一)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为竣工决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国网公司出台了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工程其他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在工程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竣工决算资料的收集以及时间传递要求、竣工决算报告如何编制等,各电力公司还对工程竣工决算的相关办法进行了细化,从而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管控体系,在制度上保证了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业绩考核体系

  1.建立内部报表制度,在季报、年报中设立在建工程明细表、工程项目情况表等,全面反映工程项目的计划、实际完成投资、项目进度以及工程结算、决算编审、转增资产情况,以便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工程情况。

  2.将竣工决算完成率纳入经营责任制指标考核体系,竣工决算完成率=实际完成竣工决算个数÷应完成竣工决算个数×100%。有的单位还将竣工决算完成率指标分解为设备清册提供及时率、工程费用结算及时率、竣工决算编制及时率和竣工决算审计及时率等四项指标,分别落实到物资供应部门、基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

  3.依据国网公司[《关于创一流同业对标地市供电企业资产经营指标的说明》(财评[20xx]22号)]的规定,同业对标评价体系包括指标对标和管理对标两部分,管理对标指标突出对资产经营过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进行考评,而在管理对标指标的项目管理评价中,竣工决算完成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占1.5分。

  4.对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为了加快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速度,各电力公司对工程竣工决算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程竣工决算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每个季度以简报的形式向单位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通报各项工程决算进展情况,以促进各单位及其部门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关注,分析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以加快工程竣工决算速度,保证工程竣工投产后按时完成决算报表的编制与上报。

  5.加强绩效管理,促进竣工决算工作的有序开展。

  从20xx年起,国网公司系统逐渐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对部门、员工的工作定期进行评价和考核。绩效评价采取打分的形式,员工的绩效得分由自评分、领导评分决定;部门得分由自评分、领导评分、各部门互评分决定,得分高低将直接决定该部门、该员工的绩效奖金,所以绩效管理形式对竣工决算这种协同程度较高的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以SAP系统为信息载体,全面提升竣工决算管理水平

  目前国网公司系统已全面实施SAP系统,实现了财务管理与物资管理、项目管理、设备管理的横向集成,每一笔会计业务,可以追溯到最前端、最底层,如工程成本中领用的物资,可以从SAP系统中查到采购订单、供货厂家、付款以及入库和领用情况。工程项目成本采用拷贝WBS标准模板,构建每一个工程的WBS元素,与工程概算的费用明细统一,改变了过去工程成本科目设置不规范、不明细、不能快捷地查询工程最底层成本,不能一目了然地查询移交固定资产完整信息的状况,为财务人员获取工程项目信息,编制竣工决算报告节约了时间。

  (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对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程财务管理水平

  再完善、严密的管理体系,都需要人来执行,而竣工决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收集的信息非常广泛,相关管理办法中虽然明确规定该项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但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往往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资料完整地移交给财务部门,需要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主动和他们联系,收集资料。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程完工暂估转资等要求财务人员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工程技经等专业知识,竣工决算中待摊费用的分配需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因此各单位基建财务管理都配备了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的财务人员。最近几年,国网公司非常重视财务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财务人员调考,考试的内容与平时工作密切相关,如20xx年涉及财务集约化管理、工程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20xx年又有资金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内容。平时还经常组织工程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除了基建工程财务知识与技能之外,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决策分析、工程技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在人力资源方面为竣工决算工作的编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四、以工程决算为导向,推行工程决算工作常态化管理

  工程决算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最后环节,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及其费用的清理,设备、材料的清理、核对和结算;工程施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动用预备费审批,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竣工决算审计、转增资产审批等。以竣工决算为导向就是在工程管理的各环节都要以竣工决算为切入点,一切服务于竣工决算。

  (一)工程开工前的准备阶段

  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应主动与工程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工程项目的可研立项批文、项目投资及资金计划文件、初设及概算批文、批准概算书等,了解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资金来源、每项费用的概算值,并以此为依据控制各项费用,填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项目”和“概算价值”栏目。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资料。主要收集设计变更批复与增减投资批复、工程物资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

  2.做好工程核算,正确反映工程投资。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清单、施工合同、施工方提供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支付工程价款;同时还要深入施工现场,通过内部网络、基建工作例会等渠道,及时了解整个工程的进度,并与工程管理部门上报的工程实际形象进度、财务账上反映的累计投资进行核对,以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及时结算工程价款,真实反映工程投资。

  3.登记工程设备台帐。在SAP系统中,财务人员可以方便地查询在安装设备的相关信息,但为了较好地编制竣工决算报告,还需要登记设备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价值和安装地点等。这样把工作做在平时,可以更快捷地与物资部门提供的物资清单核对,更清楚地了解每一项资产。

  4.控制工程其他费用。根据国网公司工程其他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其他费用据实列支,按概算数控制。所以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及时汇总各工程项目每一项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与项目主管部门核对,审核凭证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工程其他费用超支的情况。

  (三)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

  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要督促各部门完成结算、付款和资料整理及上报,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和资产入账工作。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资管理部门等应清理甲供物资,核对合同采购量、施工图预算及其设计变更加定额内的合理损耗量、实际耗用量、买价及运杂费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提供工程物资移交安装清册和结算清单等资料,财务部门根据平时登记的设备台帐与工程物资移交安装清册进行核对,支付价款。

  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项目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结算建筑、安装施工费,结算建设场地清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其他费用,完成动用预备费的审批和结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国网公司的要求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上报和审批工作。财务部门根据工程结算协议核对账务,支付价款。

  3.工程其他费用的清理,财务部门根据批准概算书和审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数,核对账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特别要注意核对项目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等可控费用,有问题及时和责任部门沟通,以保证其他费用不超概算数。

  4.清理核对上级拨付资金、物资调拨转账、清算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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