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15 13:19:2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保险自查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险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自查报告

保险自查报告1

  公司为强化单证管理提供了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和防丢失的安全库房用于单证的存放,所有单证经单证管理员入库上锁。

  1、业务单证的验收入库。单证入库时需要填写《有号单证入库登记簿》,即入库时间、单证流水号、数量。

  2、单证管理人员要对未使用单证要进行月、季度核查工作。

  其中,月、季度核查表的模板为:

  每月5号前还要将有号单证使用情况进行实物核查工作。单证状态要与单证管理系统中“未使用”、“可使用”“已使用”状态相符。然后填写《有号单证核查情况表》并经总经理及主管业务经理签字确认无误后,上报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处备案。

  1、单证的申领。我所在公司为山东分公司的中心支公司,所以申领单证时必须填写《业务用纸申领单》,以季度为单位向分公司申请领用单证。申请单证要以实际业务量为依据填写《业务用纸申领单》,经总经理及主管业务经理审核同意签名,上报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当我确认单证与实际领用单证一致后,填写《业务用纸领用单》,由总经理及部门经理签名后,将此单以传真形式传回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处备案。《业务用纸申领单》样板模本如下:

  2、单证的调剂。季度单证领用完毕后,期间原则上不再二次发放。如遇特殊情况,申领保单少于500份的可采取调剂方式。我公司与其他中支公司进行单证调剂需向分公司单证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后将需要调剂的有号单证在单证管理系统中作回收登记(已做可使用的单证需先作反可使用登记),同时以传真的形式传至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处备案。

  3、单证的使用。使用时要按领用批次和印刷流水号顺序使用。有号单证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打印或保单补录时,必须先输入所用单证的印刷流水号码,打印成功后在单证管理系统中,该张保险单标识变为“已使用”状态,并自动消号。此外我每天还要跟踪系统内单证状态情况,即对系统内已使用单证进行登记,并与核心业务系统内单证状态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心业务系统中有保单号而没有对应单证流水号现象出现,则要立即进入单证管理系统更正单证状态。

  有号单证使用时,由于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应在单证各联上加盖“作废”印章后,将其与有效单证的留存联全部按顺序号合并保存,然后我再进入单证管理系统,进行作废登记。

  保险单证回收时,应先填写《回收确认单》,然后经总经理及主管业务部经理审核并签名后,以传真形式传至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处备案。然后将需要回收的单证实物交到省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后,在从中心支公司的单证系统里面做回收提交,回收提交时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在单证系统中为“可使用”状态的,用中心支公司业管部代码(6421)作“反可使用登记”,然后还是在业管部下作“回收登记”。之后再从中之系统作“回收登记确认”。将单证由中心支公司提交到省分公司。

  2、在系统中为“已发放”状态的回收单证,则直接用中之代码(6431)作回收登记,然后再作“回收登记确认”,直接提交到省分公司。其中,回收确认单的基本模板为:

  所谓单证的归档,就是对已用单证的存根联进行归档。单证(包括作废单证)归档前要按顺序号先进行整理和装订。

  单证整理时,要查看保单流水号是否连续,客户资料是否齐全。而客户的资料主要有:

  (1)新车投保时,需要有投保人身份证、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新车合格证与发票的复印件。

  (2)旧车投保时,需要有投保人的身份证、行驶证、投保单。如果有费率浮动的还要有上年保单或是未出险证明。

  (3)因车辆挂牌、过户等原因有批改资料的,还要把批改资料随到相应的保单里,等待装订。

  装订单证时,要把每一份单证的所有上述资料粘贴在一起,并将其修剪成保单大小,50份一本,用打孔机打孔装订。然后加封皮,装入档案盒入库查封。

  俗话说病从口人,如果车险核保工作不到位,劣质标的被接受,将使保险售后的理赔服务处于被动。其原因在于劣质标的必然导致高出险率,高出险率必然导致查勘(包括回勘)、定损、核价、理算、审批、支付赔款的工作量增加,管理投入加大,经营成本攀升。因此,承保管理比理赔管理更为重要。影响承保质量的因素包括费率厘定、单证管理、核保技术、应收保费管理四个主要方面。而在这四个因素中单证管理往往被认为是最简单的而被忽略掉。但是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1、所需存根联存在着数据失真的问题。投保单、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理论上应有当事人自己填写,但是公司内勤为了追求所谓的高效率,自己伪造投保人签名。

  2、保单资料不全。投保人投保时应需要投保人身份证、行驶证、或上年保单,交强险有费率浮动的还需要填写费率浮动告知单,但是公司内勤在办理投保手续时,由于粗心,经常忘记填写费率浮动告知单,或是缺少身份证等。或因客户将上年保单丢失,而隐瞒不上报,直接出单。最终导致保单资料不全,造成单证无法正常装订。

  随着兼业代理业务的发展,具有某项保险业务代出单资格的兼业代理机构越来越多,为加强保险单证管理,防范风险,应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兼业代理人,必须对保险单证分别实行电脑化管理,将单证的领取、使用、保管、核销都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下。

  出单人员为客户出单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承包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户资料不全而要求出单的,交押金之后才可出单,当客户资料补全时将押金退回即可。

  在安华企业文化的熏陶,张经理的指导下,我在公司的实习取得了成功。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一种磨砺,只有亲身体验才知道其中的滋味。在思想上我受益匪浅,跟同事的相处让我学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我还有很多需要向前辈学习的,自己应该尽量虚心求教,不耻下问,那样工作起来效率才更高。同时,在这里我的理论只是更加巩固,提高了实践的能力。虽然保险与会计专业不一样,但是单证管理与会计还是很相似的.,比如对于单证的保管与保存、归档,要仔细认真,不可丢失。

  通过本次实习,接触了实际,了解了社会,增强了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到了有关保险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解决经纪中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虚心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保险自查报告2

  为防范我行内部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代销行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银监办发﹞33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行迅速组织人员对代销业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我行只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两项代理业务。我行保险代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只开展保险代理推销业务,由客户亲自主动到保险公司办理,我行只提供合作保险公司,并没有代理销售保险。此次代销业务的风险排查重点在我行代理销售***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

  对于此次代销业务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为保证自查工作落实到位,由个人金融业务部组织,要求各分支行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有序开展代销业务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个人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再进行抽查。由于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仅在***区各网点开展,代理业务内容涉及面窄,总行要求各分支行、营业网点以自查工作为契机,重点在于全面加强学习代销业务的规范要求,为我行代销业务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内容

  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规定,我行积极开展代销业务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审慎选择合作方及代销产品

  我行审慎选择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经我行多方面调查,***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已具有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银银平台与多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我行与***银行签订《银银平台理财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代理销售***银行风险级别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及较低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充分降低客户的投资风险。

  我行与***银行在协议中明确发行方、代销方的责任和义务,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产品风险和客户收益由***银行承担,我行在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揭示产品风险。每一期理财产品的销售我行还与***银行单独签订分期的《理财产品销售合同》,如对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我行可随时终止与其合作。在我行代销期间,我行持续跟踪"***"的业绩表现,每期均能保本并实现预期收益。

  (二)内部制度及执行方面

  从销售流程方面,我行已制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操作流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成立理财产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室在各环节的责任,环环相扣,没有脱节。在实际操作中,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行相互配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我行该项业务各个环节运行平稳,从未出现差错。总行定期对销售网点的理财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整理客户及理财业务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总结相关问题,完善内控制度。

  (三)理财业务人员方面

  我行已对理财业务人员进行多次培训,理财业务人员已具备销售理财产品的业务素质。经排查,我行理财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均能做好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有关风险评估意见告知客户,严格遵守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介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充分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在每一步做好客户亲笔签字确认。不存在向擅自推荐或销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理财产品或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产品的现象。

  (四)业务流程方面

  我行采取手工记账和机器扣划相结合的方式。由销售人员建立手工台账,资金归集行在募集期结束时从客户理财账户批量扣划资金,归集我行的清算账户中,在资金划转日调拨到***银行指定的归集账户中,到期日负责查收理财资金的本金、收益及管理费用,并将理财资金及收益批量划付至客户的理财账户。所有的账务处理均经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授权后由资金归集行来完成,不存在线下销售或手工出单的情况。

  (五)客户投诉的处理

  我行特制定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及管理办法》,我行沟通机制灵活,对客户的投诉能够做出灵敏、迅速的反应,及时解决问题。截止目前,我行还未接到关于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的客户投诉。

  三、自查总结

  通过此次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自查工作,又一次全面梳理了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的整个业务流程,各营业网点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理财产品代销业务,不存在违规问题。今后,我行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代销业务,同时加强对理财业务人员的投资理财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并考取相关资格证书,进一步带动我行理财业务的发展。

保险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印发xx市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20xx]84号)要求和市中心统一部署,我中心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20xx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及使用、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中心坚持把做好基金安全运行的内部控制工作,做为中心工作的重点,中心领导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十分重视,不但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而且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做到了“逢会必讲,逢事必讲”。紧密结合xx市中心提出的具体要求,完善了《内部控制考评办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方案》等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细致、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组织机构控制

  1、以相互制衡为原则,设立了业务部、稽查部、财务部三个部门,按照失业保险登记管理、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保险待遇支付等具体业务,设置了工作岗位并制定了岗位职责,每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按照本岗位工作职能和职责开展工作。

  2、在失业待遇审核与支付等关键岗位实行了双重、多重审核制度。在业务冲帐、财务冲帐、个人缴费记录整理等环节,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制度,没有得到业务、财务主管领导的同意不得办理。

  3、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全部先由具体负责的部门提出建议,经主任召集班子成员统一研究制定方案,得到主管局同意后实施。采取了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方法,提高了业务人员工作能力,规范了业务人员的政策掌握尺度;对待遇审核等重要业务岗位实行了定期轮岗制度。

  (二)业务运行控制

  1、在办理保险登记、新增参保、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业务时,都经过业务部初审、财务部复审、主管主任复审、主任终审后进行业务处理。

  2、参保单位在办理基数申报、基数核定、基数变更及补缴欠费业务时,都经业务员初审和业务部长批准后办理,并明确公开了办理流程、政策制度和办结时间等。

  3、遇有非正常和大额度待遇支出,先由业务部提出,在履行逐级审批程序后,经主任和主管局长同意后支付。

  4、业务部门每月都对社会化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委托发放的银行对帐,并将情况即时报送财务部门处理。稽核部门每季度都对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

  5、建全了档案资料保管制度,设立了档案室,业务部每月对原始资料整理后,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及时留存归档,立卷保管。

  (三)信息系统控制

  按规定建立了失业保险基金数据库,并根据业务需求委托华信公司进行了程序开发和更新,每名业务人员都有自己的专用代码、操作密码和访问权限,每笔数据都可追究到人;对重要数据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和使用,都有详细记载;已建立数据备份机制,业务经办网络与公共网络不关联,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机房和网络服务器。

  (四)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为确保内控制度贯彻到位,及时发现基金运行中尚存的不安全隐患,在中心内部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稽查部人员为骨干,成立了内部审计和基金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且针对制度运行情况做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给中心主任和主管局长;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三个部门的部长作为各部门主要责任人。

  二、20xx年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对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管。按政策规定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处理实行了三人以上监督审核,以保证处理保险业务的真实、合法、有效。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人员管理,法人代表印鉴由主管会计管理;对财务专用票据、业务收据实行专人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票据发放登记、票据回收核对等工作;失业基金已按规定存入指定银行,并将所收保险费按时划入财政专户;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了帐帐、帐表相符;财务部门对经业务部门申请并核对的每一笔待遇支出都进行复审,无误后办理支付结算。

  三、20xx年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

  全年征缴失业保险金xxx万元,全年支出项分别为:失业金支出x万元、职业介绍补贴支出xx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xx万元,均符合政策规定;无虚假列支、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问题;失业金支出按时足额到位,无拖欠现象。

保险自查报告4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内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20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现

  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

  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保险自查报告5

  本年度的医保事情在XXX的监督指点下,在院领导关怀撑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事情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益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义政办[XX]105号文件《义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义政[XX]14号文件《义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要求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事情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事情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地域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代价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实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昌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办法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救治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救治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

  6、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保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解政策实时点窜,能实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研究,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按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事情的正常进行。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尺度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XX年7月1日—XX年6月30日)医保病人门诊刷卡xx人次,金额xx元,月平均刷卡xx人次,金额xx元,人均刷卡xx元。

  3、由于我院未开设住院部,因此,未开展住院项目。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研究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纳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医生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利国利民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在XXX的支持和指导下,使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保险自查报告6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地区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建立地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字[20xx]18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地区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2月—11月)医保病人门诊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0元,月平均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元,人均刷卡199.17元。

  3、由于我院未取得地直医保住院项目资格,因此,未开展住院项目。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昌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按照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

  6、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医生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利国利民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在地区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使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保险自查报告7

  一、20xx年度机构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20xx年度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种及各险种手续费分析。

  二、20xx年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20xx年合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机构及业务情况。

  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数据及原因分析。

  五、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保险自查报告8

  为促进信用社提高存款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的规范及有效性,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案件防控,切实提高存款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按照市联社通知及要求,派出了3个检查小组对基层网点展开了全面的存款业务自查,检查业务笔数58500笔,涉及金额达29250万元。结合我社日常掌握情况,此次明确了自查重点项目,并对自查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印、证的管理此次对我社39个网点的检查。

  未发现长期不用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无存在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无人员变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未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完全合规合法。

  二:大额款项支付管理

  这次对全县网点的业务凭证进行了部分抽查,柜台大额支付都实行了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每笔大额支取款项都进行了身份证联网核查,且预留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主管及社主任都是按流程进行审查。,特大交易都进行了报备审批,经办人员对大额交易都进行了登记,保证了存款人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对于存款的冻结。查询和扣划等业务,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和办理的,这次抽查到挂失业务56笔,挂失当事人证件都通过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都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不存在违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

  四:会计核算

  存取款业务账务处理无乱用会计科目情况,暂未发现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问题;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都合规达标。

  五:帐户管理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进行了久悬,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实行了日对账制。

  六:存款利率执行情况

  我社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

  七:案件防控工作

  我社各网点都成立了安全防范小组,对柜台业务操作人员有明确的案件防控岗位职责要求,将案件防范工作作为了考核的重要指标,我社还成立了专项稽查大队,并制度了严格的岗位职责,为存款业务稳步经营,管理。防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汇总登记簿和分户账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时定月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盘底查库制度。以上仅仅是我社对存款业务自查的一部分,另外还对收费管理。核算及安保措施等都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虽然暂未发现问题,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任何违规纰漏,所以我社将继续把持现有制度及防范措施,严格进行定期自查自纠工作,以后将更进一步加强存款业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社存款资金安全和稳步增长!

保险自查报告9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依据省社保局《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及市社保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区财务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处基金财务工作由一把手分管,所有保险基金收支实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在近年的审计中,没有明显的问题出现。

  二、配备专门人员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我处按照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人员四人,配备的财务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财务部门职责明确,参与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建立有基金财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定期培训财务人员,同时保持会计人员相对稳定,各基金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我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分别按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设置会计账薄,单独核算。基金的收支管理采用专门的财务软件,没有手工记账情况,基金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全部采用计算机操作,及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各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报告、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销毁,并有专门人员管理。各险种基金财务印鉴由经办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开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交由授权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票据、业务征缴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缴回等建立严格的管理、登记、核对制度。

  三、严格基金管理及使用

  在基金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强化收支观念,对预算调整有完整的报批手续及必要的说明,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基金运营管理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防止了基金收支管理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设有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且只开设一个账户。所有收入及时纳入收入户存储,按月上缴财政专户,收入户月末一般无余额。

  在基金的收、支使用过程中,我们坚决杜绝减、免、让、

  缓等行为,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制度面前没有人情关,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支付到位。严格落实“一支笔”制度,层层把关。严格审查领取、退保、继承、一次性领取人员资格,随时掌握享受待遇人员的变化情况,没有自行提高待遇水平和扩大待遇领取范围的现象发生。基金支出做到了合理合法,没有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

保险自查报告10

  今年,我中心紧紧围绕全局工作,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扩面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使全县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0月底,我县完成养老保险征缴任务7000.93万元,其中征缴x万元,清欠x万元,完成全年征缴计划任务x万元的%;失业保险费征缴x万元,其中征缴x万元,清欠x万元,完成全年任务x万元的。

  二、及时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为全县符合调整条件的x4名企业退休(职)和“五七工、家属工”全部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其中x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x元,x名“五七工、家属工”月人均增加x元,调整后的养老金已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养老金由原来的月人均x元增到x元,“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由原来的月人均x元增到x元。截止10月底,共发放养老金x万元。

  三、认真开展认x稽核,严防社保基金流失

  9月初,根据省市要求,我中心全面启动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x工作,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x,既能及时准确掌握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又能使离退休人员足不出户实现网上资格认x。截止10底目前,全县多人已经建模认x人,建模认x率达70%。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通过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中心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欠费数额多,收支缺口较大。由于我县企业大多效益不佳、人员流动较快,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社会保险费拖欠较多,有的企业连年欠费,导致欠费累积数额较大,无力清欠,致使全县养老基金收不敷出,加大了我们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的难度。20xx年我县预计发放养老金x万元,缺口额大,发放只能依靠x转移支付资金来维持。

  二是养老、失业保险扩面难,随着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健全,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扩面范围进一步减小,加之我县企业少、规模小、效益差,企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使扩面推进工作举步为艰。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更加深入的贯彻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清欠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加强与工商、税务方面的配合,摸清企参保底数,积极与地税部门合作,x抓欠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对欠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行追踪调查,督促有缴费能力的.企业及时清缴,对有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与其签订清欠计划,督促缴费。

  (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组织中心全体职工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端正工作态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使每位职工都精通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成为社保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加保险意识。把《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作为宣传重点,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宣讲政策,增强群众、特别是企业领导的参保缴费意识,使宣传达到带动扩面的目的,使我县的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有突破x的进展。

保险自查报告1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失业保险的自查工作。现就我县失业保险的征收、发放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确保经办和管理工作规范、合理、有效运行,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失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制,对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础数据管理、失业保险费征收、待遇审核、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基金支付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要求,保证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规范运作。

  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我局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帐面整齐、规范,原始凭证完整、真实,按规定专设收入户和支出户,规范管理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账户,与银行及财政部门相互之间达到了账实相符。

  三、失业保险信息管理情况

  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按业务分工不同设置不同权限,专设管理员对系统进行权限设置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到专人专机,专设权限,严禁越权操作。

  四、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每一笔都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责任到人,层层把关。我局针对失业保险金发放采取到企业单位实地核查、电话询问失业人员、查阅参保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严格程序进行,保证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公平公正。今年上半年共批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13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征收情况

  为了完成每年市局下达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目标,对行政事业参保单位人员,我们实行通过每月由财政代扣失业保险费,对企业则通过开具银行托收单托收失业保险费和上门催缴等方式征收失业保险费。

  今年上半年县财政代扣财政代发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352人,按职工的工资总额的3%收缴,征缴金额33.6万元,企业参保人员3212人,按20xx年社平工资2315元做为征缴基数,共征缴金额133。8万元,上半年共征收失业保险167。4万元。完成市下达的全年征收任务的120%,上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1296.3万元。

  六、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情况

  今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根据赣人社发[20xx]28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的通知》和赣人社字[20xx]269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失业保险金每月440元的标准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4。42元,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维护了失业人员的权益。

  七、存在的问题

  (一)、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二)、教育系统单位缴纳部分2%一直没有缴纳,卫生系统各乡镇卫生院等也征收不到位。

  (三)、有些企业在历年提高征缴基数时配合不到位,多次催缴至今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

  八、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执法检查,借此契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社保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职工,树立失业保险工作的新形象。

  (二)、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我们将强化稽核力度,对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彻底摸清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针对部分单位及职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的现状,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如有线电视、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深入未参保企业讲解失业保险政策,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保险自查报告12

  关于实施《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劳社办〔20xx〕112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xx〕58号,以下称《办法》),现对《办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户籍关系在本市的下列人员,可按《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 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本市满三年的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镇居民,可按《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应当参加或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覆盖的范围。

  二、参保手续的办理

  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向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该机构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所(站)提交本人参保申请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订代扣养老保险费协议。具体参保缴费手续和流程,可由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养老保险缴费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应在申请参保当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4至12月。

  (三)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补缴。

  (四)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需要跨年度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

  (五)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人员,本人可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一次性趸缴标准为: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趸缴的缴费基数记录在趸缴当年,趸缴年限同已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耕地保护补贴

  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农村居民,按《办法》规定参保时,可利用耕地保护补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足部分由本人补足。本人已足额缴费的,可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据或养老金领取凭证,每年度向本人耕地保护补贴开户农商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支取本人当年耕地保护补贴。

  耕地保护补贴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有余额的,余额部分可用于缴纳本人下一年度养老保险费,也可用于资助家庭内其他成员参保缴费。

  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农村居民,申请支取本人当年耕地保护补贴的具体审核程序,按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五、政府补贴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参保缴费累计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在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养老金基础上,政府按月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省政府规定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后,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xx]9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居民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补缴时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四)年满60周岁以后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农村居民,本人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的,继续缴费期间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本人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的,趸缴部分不享受《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六、个人账户管理

  (一)按《办法》第五条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参保缴费所选择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四川省每年公布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并登记一次利息,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七、养老保险待遇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人员,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办法》附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是指: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上一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比值。其中平均比值的计算方式见附件。

  (三)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养老金,同时再按省政府规定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发给养老金补贴。

  (四)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180个月),且不愿继续缴费或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已按市政府令第135号和152号规定,参加我市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养老金标准不变,今后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参加养老金调整。

  (六)曾服过兵役的人员,军龄每满一年,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本人基础养老金 1%(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的标准增发养老金。

  (七)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员,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本人基础养老金 5%(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的标准增发养老金。

  (八)基础养老金、增发养老金从统筹资金中列支,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列支。

  (九)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时,暂缓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待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为其计算养老金,并从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次月起发给。

  (十)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其他养老待遇的,本人自愿申请保留其中一份,重复领取的养老金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退还本人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十一)领取养老金人员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核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十二)领取养老金人员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十三)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其养老金待遇按国家及省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养老保险关系转接

  (一)参保人员按《办法》规定参保后,在本市区(市)县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向转入地经办机构转移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资料;转入地经办机构应根据转出地经办机构转移的参保信息资料,为该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记录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按附件2办法换算,换算后的'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分别记录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年度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

  (四)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并按以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

  (一)个人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耕地保护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保险补贴)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二)按死亡当月本人领取养老金标准(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丧葬补贴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耕地保护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国家、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参保人员出国或到港、澳、台湾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缴费部分(含耕地保护补贴,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农村居民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对已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扣除已领取养老金(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未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将其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缴费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十、其他

  本《通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xx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平均比值的计算方式

  (A1×B1+A2×B2+A3×B3+An×Bn) ÷(B1+B2+B3+Bn)

  A=月缴费档次;B=缴费月数。

  附件2:

  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换算方式

  (一)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实际缴费年限。

  (二)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缴费基数。

  注:按上述办法换算后缴费年限一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12个月。

保险自查报告13

  按照x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督导工作的通知》(x人社发20××4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xx镇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共10个村48个组1128户5589人,其中16岁以下357人,16—59岁2598人(含在校学生142人)、60岁以上634人已核定养老待遇557人;应参保交费者2456人(含78名空挂在内)。

  二、工作进展情况

  自新农保工作在我区启动后,为确保xx镇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5%的目标任务,在xx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全区新农保会议在松柏召开之后,xx镇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随即组织召开新农保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各村书记及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参训人员达到20人次。在此次培训班上社保局领导及业务科负责人亲临现场指导培训,使培训达到了预定效果。

  二是组织到位。20××年03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明确为承担新农保业务工作具体部门。工作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镇党委书记为新农保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社中心具体承担业务工作;各村村书记为新农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管员为具体经办人员。

  三是宣传到位。镇党委、政府在召开各村“协管员”会议时,以会代训,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1500多份;借全区上下如火如茶开展“三万活动”的契机,将新农保政策印制到每位三万活动工作人员手册中,各工作组将新农保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每一户老百姓家中。

  四是措施到位。摸清底数,全镇共有2378人应参保人员已全部登记造册,对634名60岁以上应享受待遇者除有关必备资料不全者外,已有557享受到待遇,享受率达87。85%。定期督办,定期向各村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部门配合,唐扎营福利院的老人因没有身份证而造成审批出现问题,经过协商,xx镇派出所派专人带上照相器材上门为老人服务,目前身体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配套服务与新农保业务不相适应。

  2、长期床卧不起的老龄人没有身份证及照片且取证困难。

  3、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造成新农保工作推进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召开新农保推进工作会议,明确任务。

  (二)发放养老待遇卡,确保60岁以上老龄人享受到养老金待遇。

  (三)打好攻坚战,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全力做好应参保对象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四)规范化建立个人档案,包括纸质与电子档的归档和管理。

  (五)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新农保业务信息网络畅通。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保险自查报告14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100元档次,只适用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应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包括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三部分。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我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需要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可以提高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3、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待遇: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二)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60元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500-1000元。具体数额和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承担,这一点,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四、办理程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符合要求的城乡参保居民,可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五、转移接续:

  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

  六、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有关政策的衔接:

  (一)与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国人口发〔20xx〕101号)明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不能抵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的政府补贴。

  (二)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衔接。现阶段,按照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低保、五保对象的缴费提供资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在审批或复核低保、五保资格时,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与优抚制度衔接。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的优抚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缴费困难的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

  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衔接

  20xx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xx〕62号),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利用同一制度平台,建立同一个人账户。

  (一)新征土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

  在新征土地过程中,被征地的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应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通过参保得到相应保障。实行调地安置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其拥有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符合以上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被列为保险对象。

  (二)保险金筹集

  1、政府补贴。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所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标准,在拟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将此次征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社保专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专用票据》。政府补贴在征地被批准后3个月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保险方案落实到个人账户中。政府补贴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单独选址项目由用地单位承担。

  2、个人和集体缴费。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每次征地时,个人和集体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费,以弥补因为失去土地对基本生活的影响,体现个人和集体的养老保险责任。个人和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可以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中列支或抵缴。鼓励个人和集体积极缴费,多缴多得。

  (三)个人账户管理。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后,被征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政府批复文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土地批准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完成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没有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政府出资部分对应保险方案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将资金的80%记入个人缴纳栏目,20%记入政府缴费补贴栏目。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完全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因新征土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数的计算。

  (四)待遇支付。参保时60周岁以上的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即缴即领(执行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未满60周岁的在年满60周岁时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五)做好制度衔接,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原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中的缴费、补贴等基本政策可以继续实施,但要逐步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操作系统中,有个人账户的,要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数据信息和资金合并,按城乡居民个人账户标准计息和支付。对鲁政办发〔20xx〕62号文件发布前被征地政府补贴资金已存入社保专户但还没有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的,各地参照鲁政办发〔20xx〕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保险方案并将资金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各地对原来发放的被征地农民的各项生活补贴应予以保留。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

  为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xx〕131号),我省从20xx年起试点新农保制度,并于20xx年底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参保居民可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缴费补贴等。

  (一)补贴范围。一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是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适当提前领取年龄)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补贴标准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我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可以提高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3、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申请程序。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居)委会审核后上报乡镇事务所。经乡镇事务所审核、县级社保机构复核,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缴费补贴实行即缴即补,不需要单独申请。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需要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申请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全部本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如何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新农保的缴费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新农保实施时,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以年满60周岁为界限,60周岁以上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请问一次性交费的个人账户金额有利息吗,是多少?

  您好!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计息,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谢谢您的参与!

保险自查报告15

  一、年度机构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年度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种及各险种手续费分析。

  二、年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年合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机构及业务情况。

  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数据及原因分析。

  五、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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