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6-06 19:13:41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转让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转让合同四篇

转让合同 篇1

  出卖方:

  (甲方)

  买受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生产塔式起重机台套闲置,出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价每台套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甲方出卖该设备提供:塔吊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局监检证、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牌、使用说明书等,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此塔吊的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保证此设备机械主机构状况良好,塔吊附属机构齐全,乙方装车前清点,如有缺失乙方有权提出扣减出卖价或甲方采购补齐,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五、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元,余款付清后乙方运走塔吊,该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经手人:经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房地产

  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付款时间及金额-(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______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商业登记证号)()

  号码: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居住)

  (注册)(注册)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备注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区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让人为_____;该公有住房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_____年___月____

转让合同 篇3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车牌号为:______车主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的______包车车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当地户籍。

  三、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给乙方购车款______元。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道路交通违章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额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织拼装车辆。

  四、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过户费,由______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甲方现已于______年______时将该车及该车行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险单证交给乙方,乙方付清车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字条款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为凭。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各股东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人脉优势、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特色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水、饮料、点心、水果、简餐、xx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不限,自20xx年8月8日起,至酒吧转让、转向时止。

  第五条 出资额、期限

  1.前期共投资金7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收益相关情况约定如下: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8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

  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工资、奖金、红利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全职参与酒吧经营管理的股东发放工资,发放标准按所从事岗位和职务另行制定;兼职或非全职股东不发放工资,视具体情况可报销费用。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每季度向部分股东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贡献度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红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红利,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折旧损耗、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结余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扣除下月周转资金后以合伙人的分红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再增加股东人数,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不享有入伙前的企业利润。(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

  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相关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总负责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体规章;

  5.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6.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8. 支付合伙债务;

  9. 组织召开股东会议、执行纪律; 10.本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陈逢源、张俊文分别为财务会计和出纳,任期一年。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权限为另行制定。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各合伙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累计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分红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对核对财务帐目的权利;5.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2. 积极为合伙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 执行股东会议的决议、遵守合伙企业的章程、接受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安排;4.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5.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此行为,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按当时的经营状况清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等报酬费用;2.合伙所欠税款;3.合伙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债务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违反达两次以上,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对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冲公。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广水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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