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4-06 16:39:06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集合15篇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价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有损失的还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

  第六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生效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正式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其他约定:

  1、甲方所办理的建筑规划手续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

  2、乙方给甲方赔偿的建筑面1XX平米。

  3、甲方负责拆迁及费用,负责协调周边的一切关系及费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第二条法规依据及说明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在一九九五年双方签定的土地转让意向书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说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2、根据本合同,甲、乙方必须依法办理所有合法手续后,乙方才能依法取利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条件、使用权类型和用地项目名称

  1、转让土地的位置:转让的土地位于甲方开发区所辖范围内。土部门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2、本合同甲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

  3、用地用途:

  第四条土地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该宗土地按每亩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共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2、上述地款包含该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四通一平”(即水、电、路、通讯及土地平整)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办理土地手续需上缴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根据一九九五年九月,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意向书》的约定,已交付肆佰万元,即作为乙方本宗项目用地已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转让款。

  2、甲方对长沙经济开发区用地手续经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批准后,并在办妥乙方红线图、土地使用证时,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剩余土地款项。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本宗用地国土部门报批工作和向乙方提供全套法定用地手续,应确保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农用地征地手续后或市国土局核算和补交税费后,乙方无欠款情况下一个月内将土地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移交乙方。

  2、负责电、水、通讯、排水管道无偿架铺到乙方项目用地周边市政规划网络上,不再向乙方收取相关及改造费用。

  3、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

  4、尽力、尽早修建好本协议地块周边的主区域道路的建设,改善乙方所处位置与长沙市沟通的交通条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立项、可研及规划方面的有关手续。

  2、安排专人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做好并向甲方提供用地报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平面设计规划、环境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负责按双方约定付款进度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宗土地所需资金。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由乙方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主手工艺择队承建。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1、如乙方有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合同规定的款项,则按所欠总额的5‰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转让地红线图和国土使用证办于乙方名下并移交乙方,由按乙方的已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约行为,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若在办理土地权属转移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原因,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在正式确定后的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所有预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附则

  1、乙方应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资料完善之日起,甲方须四个月内办理完毕合同土地转让的全部手续。

  2、如甲方将办理完毕的土地红线图、国土证等手续交付乙方后,乙方在两年内未开发该宗土地,甲方则依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有权收回该宗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乙方为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损失自负。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新增加部分税、费(包括调增容积率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3、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8、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9、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

  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_号)》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xx)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与现实利益趋使,许多划拨用地或明或暗的通过转让方式进入市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因此,以划拨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让。《条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但同样规定政府审批是转让的前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对价。严格地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转让的实质是国家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让给受让方。或经批准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土地收益须上缴国家。可见,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依据转让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充其量算作是对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补偿(含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说及相关程序规定显得不伦不类。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相转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市场的混乱,也是造成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一个巨大黑洞。随着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越来越小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议取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规定,规定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凡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变成有偿使用,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家直接收回或变更为租赁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意见,“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为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款应认定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确定为补偿合同可谓定性准确,把握到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所在,有利于有关转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

  三、《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对此,《解释》作了规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起诉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遵循的还是《条例》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而实际上,这时已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按法律规定具有划拨土地使用资格。由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有地上附着物或存在职工安置等问题,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也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条例》等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设有区的市,其权利部门仍是市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区级主管部门。

  2、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批准,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据什么来批准呢?根据20xx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协议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如此则转让合同无效。

  3、取得批准的时限。“起诉前”是该《解释》贯彻始终的一个“无效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的时间截止点,就是说,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起诉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追认批准,则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元,在年月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市--区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号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砖瓦房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砖瓦房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

  也由乙方负责承担。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须于一周内给付与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购款一周内未将此款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此款,且可向其追讨征购款20%违约金。若甲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宅基地时,乙方的全部投资经评估后,甲方按其评估值无条件支付给乙方,且应支付房产总造价五倍的赔偿金。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五、甲方已移交旧房屋的房产证给乙方。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复印身份证一份给乙方留存。

  甲方:乙方:

  继承人: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

  公证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________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旁。东至_____________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地界。转让面积约为________(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村小组各执一份,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转让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__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1、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_亩,其中:田:______亩,土:______亩;地块共数:______块。

  二、转让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转让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_____土地______元支付转让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在转让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转让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转让期限租金。转让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社意见(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

  甲方(转让方):袁生福

  乙方(受让方):马索福

  甲乙双方经中间人朋友马全禄介绍,并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名下,自主经营使用达成如下内容,愿共同遵守和负法律责任。

  1、甲方自愿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儿沟的自留地贰亩转让给乙方独立经营使用。甲方保证该贰亩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明确,无任何法律上的争议。

  2、转让费为人民币整( )(以甲方收据为准)。乙方并于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纳前期款项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整)(见甲方出具的收据),待本合同生效后该伍万元冲抵转让费。

  3、转让期限为长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该土地使用权权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员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员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转让期内如遇甲方村委会或国家征用等统一规划政征用该两亩地时,届时乙方在该两亩地上所购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张权益。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本村委会签章确认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中间(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签章):

  年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3

  甲方(转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乙方(受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一)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府 国用(20_)第000000号,所有人为_。

  (二)该地块位于广东省_县城_镇_大道南路,土地面积为144平方米。该地块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转让方式:

  (一)土地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小写: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双方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将定金转入甲方账号(开户行:__,户名:_,账号: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将有关证件交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第二期余款,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乙方必须在春节前付清。

  (三)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该宗土地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将该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当天将定金全额退回乙方。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二)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该土地转让金。

  四、其他

  (一)在转让过程中,乙方承担该宗土地转让契税和交易费等所有费用。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指纹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参与人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4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位于细柳街办南XX西户公路以东的 亩拥有使用经营权的土地转 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坐落(四至)东: ,南: , 西: 。面积 (亩)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长期。在国家和其他企业征用该土地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三、转让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总计人民币陆万元整。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转让金之日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建房经营收益,经营决策、地面附着物处置等权利。其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该宗土地无法与原始土地发包方办理使用权转移手续,若乙方在以后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益处分时,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合同金额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经过法院被判定该合同无效时,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应履行以上

  1、2条款的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转让金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

  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用地

  8.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并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据本合同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

  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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