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12 20:42:31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篇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 )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

  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

  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 ,人工费:

  管 理 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3.41%): 其 他 费 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DDD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DD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 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 结构,房型为 房 厅 厨 卫,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 房 厅 厨 卫,施工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二)房: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三)厨: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四)卫: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五)其他: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 元,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管理费 元、设计费 元、垃圾清运费 元、税金 元、其他费用 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 元,其中人工费 元、税金 、其他费用 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每日施工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 时 分至 时 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 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 元/日,电费 元/日,煤气费 元/日,电话费 元/日。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 (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途径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话: 邮 编: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4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

  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____%,乙方支付____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

  ,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8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 县(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项目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

  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质量

  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装饰内容材料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

  元元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结算应付金额

  元元元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 ”,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

  4.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③其它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图和工程明细)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包干价)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家具、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签印,取得乙方签字的收据,除此之外的凭证,甲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若需拆除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邻里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照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处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必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制定的成品、半成品的工程,且无法调整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时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5.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6.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结算文件资料:

  ①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水、电、气等管线走向图);

  ②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及编制说明;

  ⑧工程补充协议;

  ④设计施工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单;

  ⑤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计价表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⑥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拆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___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 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 结构,房型为 房 厅 厨 卫,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 房 厅 厨 卫,施工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二)房: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三)厨: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四)卫: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

  (五)其他:地面部分 ,墙面部分 ,天棚部分 ,门窗部分 ,其他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 元,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管理费 元、设计费 元、垃圾清运费 元、税金 元、其他费用 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 元,其中人工费 元、税金 、其他费用 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 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30%的工程款;

  (二)完成 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每日施工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 时 分至 时 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 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 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 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 元/日,电费 元/日,煤气费 元/日,电话费 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 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 (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途径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

  一、工程概况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户型:_____室_____厅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如果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立即进驻施工。待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共计____万元,框架工程竣工后支付余下20%,共计万元。

  8、乙方负责相应图纸及预算。

  二、双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或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有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赔偿乙方。

  三、备注

  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______路____幢____号____室。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乙方包清工。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_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甲方工作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6、工程包修单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装饰内容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甲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元元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金额结算应付金额元元元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保修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说明: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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