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精装修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装修合同1
精装修是简装修的不断改进过程中的产品,在本世纪的上海出现。
装修标准通常如下:
顶面有一定的造型,并考虑一定的设计效果及风格,材质细腻环保;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或结合大理石等中高档材料;
卫浴和厨房两大重点区域都是经过高品质的精细装修,在部品方面基本上会采用知名品牌并保证售后服务,工厂化橱柜。
基本还是不会配置活动家具的,由于人们在生活方面对于家具的个性化要求还是比较强的,精装修配置家具及饰品基本上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当然还是存在特殊项目。
形成原因:房地产市场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
取得成果:小业主在看过样板房之后,按照样板房交了楼,装修效果上是小业主一开始就认同的,当然不会再拆除。
有了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开发商就不会再推卸责任给装饰公司了。一方面节省了个人装修带来的材料浪费,噪音环境等污染,另一方面整顿了不规范的国内建材市场。
相对于毛坯房而言,又出现了个词,那就是“成品房”。就像精装房是成品房发展的必然结果。
它是室内设计与建筑及景观设计在前期结合的一个共同体。
在设计方面它区别于原始的毛坯房,它是从整体项目定位出发,优先考虑室内空间设计,再延伸建筑外立面及结构设计、并与景观设计结合为一体。
它是让室内设计师去定墙体尺度,水电定位,融入到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装修选材通常是整合成熟的资源厂家及公司配合完成。
装修施工是在精装修上有计划有节奏的统一流水线实施,多个专业共同参与管理协调而成的。
交楼是有权威机构出具环保证书,有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过程节点的验收证明,并在交付使用后有2年的质保期。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 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
精装修合同2
委托人:
监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监理服务期 。
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装修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_____》,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
2、入户大堂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3、物管房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工程施工工期
为期_______天工作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
二、精装修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2、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3、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四、工程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该项工程总造价的60%做为乙方进场施工费,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该项工程总造价的30%做为乙方进度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三天之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工程总造价10%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七、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合同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工地系合法租用。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3、装饰施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44号春江花月店面及写字楼。
4、施工面积:约13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5、装修施工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涉及项目详见预算书)。
7、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万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20xx年11月11日开工,一楼及店招部分20xx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1天);二楼竣工时间顺延19天至20xx年1月19日(工期合计70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业主负责部分除外),所有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具体品牌和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甲方进行抽检,发现未按合同要求的全部退回。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拥有该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并可以在将来其他的项目中使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
4、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接到通知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视同工程验收合格。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1)开工前支付一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40%,计62万元整;
(2)施工满30天支付二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3)工程验收合格日支付三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2、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按实际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计算。甲方滞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开具发票,所涉及税金由甲方增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协调好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确保晚班能正常施工(18:00-22:00)。乙方应安排好晚上施工时间,不能使用电切割机等大型噪音设备的施工。
2、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事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安全设施费及各项费用均包在工程造价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应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未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室外天气、停水停电、扰民引起居民阻挠等)。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装修合同5
一、 装修部分的报价要清清楚楚
楼市惨淡时,精装修就成了白送的增值服务;市场火爆时,精装修又成了涨价的理由,不难看出,许多楼盘已经将精装修作为了最好的价格控制器,运用自如。精装修楼盘对于装修部分的计价比较复杂,有的楼盘房价款已经包含全部精装修费用。
有些楼盘立项审批时本是毛坯房,因销售不力而改成精装房出售,部分已签合同的业主只能将装修价格剥离出房价单独计算。因此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应是简单的普通房屋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相加,还要看清补充协议中是否有重叠的项目和收费。
二、约定严格的装修标准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建议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就所购房屋(室内、室外)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施工工艺、装修布局以及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给予明确记载。对于以什么标准进行验收、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等问题,也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此外商家承诺给予安装的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的品牌和价位也要明确,并约定保修责任和期限,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
精装修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开工,于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以招标设备清单为主,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范围超出承包人资质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按合价包干。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则作相应的调整。±5%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暂定开工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竣工。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为: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5.1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暂定本工程的中标价________元为合同工程总造价。
(2)此中标价不包含:____________监理费、消防验收费、手术室医用设备验收费
5.2.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5.2.1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发包方应按时返还该款项,若不按时返还每天则按应返还款项的5%计算滞纳金支付承包方。)
5.2.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所送的工程量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划拨、修改文件等一切应由承包方审定的文件必须在三天内审定批复,因发包方末及时审定、及时划拨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停工、窝工,承包方概不负责,工程顺延。
5.2.3发包方应对发包项目的合法性负全责,承包方可协助发包方进行工程手续报建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含承包方被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发包方支付,因发包方报建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顺延。
5.2.4因设计变更及发包方新增加的工程工程项目,收到承包方的签证和报告后应在15天内进行审定,并付增加签证款项的90%给承包方。
5.3、工程量确认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完成的项目与数量的真实反应,工程量按实计算;隐蔽工程必须以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确定后的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以有效的设计变更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7.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7.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7.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国家规定。
7.2.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设计图纸及其所附技术要求及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 /
7.2.4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工作。
7.3.图纸
7.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图纸(不含标准图集)。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7.3.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1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已具备开工条件。
(2)配合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50米内,其余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按现场情况预计工程造价,在工程量报价已含。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并向承包人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套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开工前三天完成,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核,经验收无误后办理测量基线交接手续。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通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完成。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提供足够场地给乙方使用,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搭设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2、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发出专项通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保卫,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有其它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向其分包单位收取分包工程总价3%的管理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按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各项成品未正式办理移交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按发包人指定要求配合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和现场施工管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政府部门检查而产生的费用则另行签证确认。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15天内,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8.3其他相关工作
8.3.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 36-20xx)。
8.3.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
8.3.3承包人委派的现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8.3.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3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承包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师
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2)发包人派驻的施工员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职权: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
(4)项目经理机构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1、进度计划
9.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3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收到方案后3天
9.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 /
9.2.工期延期
9.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
9.2.2如有增项,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9.2.3如遇增项为承包人无资质施工的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因此造成的施工进度停滞由发包人负责,且工期相应顺延,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的顺延,费用的增加等)由发包方承担。
十、质量与验收
10.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1.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合格,因承包人违反打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的延误等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10.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0.2.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
十一、安全施工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3.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___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13.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
1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承包人在采购建筑材料时,需书面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才能采购使用。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无法适应工程需要,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的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三、工程变更
变更设计经监理单位、发包方单位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不予承认,工程洽商不作计量依据。所有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工程量的书面资料,必须于施工竣工前由发包人、监理方盖x确认,否则,施工竣工后,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
十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14.1竣工验收
14.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按照工期期限后30天内将竣工资料(一式四份)和工程结算连同竣工报告一式伍份交发包人。
14.3竣工结算
14.3.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在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14.3.2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____________
(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计算单价。或施工前双方协商单价。
(4)发包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齐全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送交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最终审定,按评审中心确认工程造价作为支付结算价款依据。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最终审定时间不得超过35天,否则视作同意按承包方送审价进行结算
14.4工程保修期:____________两年。
十五、索赔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____________
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采取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
16.1、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 /
16.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执行
16.3、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1)发包人统一投保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 /
(2)承包人投保的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16.4、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 /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设计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精装修合同8
甲方(装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
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
三、工程价款
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大写(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五、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
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精装修合同9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1.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多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完好,水、电、气均已开通。
2. 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 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赔偿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 4.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5. 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付租金方式为押一付三。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
2. 乙方每月 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可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 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4.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之附件一
房屋交接书
精装修合同10
合同编号:13897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及附件《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附件。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附件、附件~附件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xx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0.5%的履约保证金或3%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十、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电话与传真:
精装修合同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一条 乙方资质情况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第二条 乙方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深化设计、
2.4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2.5精装修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
2.5.1配合甲方及时进行深化设计。
2.5.2吊顶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3地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4墙柱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5其他精装修工程(不锈钢装饰条、卫生间洗漱台面等)
2.5.6为完成精装修工程施工所采取的所有措施;
2.5.7脚手架搭拆;
2.5.8以上未包含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图纸中的所有精装修内容的施工;
2.5.9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精装修施工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等);
2.6 其他工作
2.6.1乙方施工范围内进出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水平、垂直倒运、堆码整齐、清理及装卸车;
2.6.2标高控制点由乙方自行负责;
2.6.3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建设、维护、维修及拆除工作。
2.6.4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
施工始于: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
乙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不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本合同第10.2.2条款执行。甲方要求的的阶段性节点工期文件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扣除总结算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2.1发生不可抗力;
3.2.2工地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2.3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报甲方书面确认,但按照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有效施工时间不变。
3.3 如发生上述所列情况,造成停窝工时,乙方及时用书面形式将详细原因交甲方审查认可顺延相应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4.1 乙方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并保证实现。
4.2乙方所施工工程项目质量严重违反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实现设计意图,满足功能要求。
4.4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4.5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2 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5.3 对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6.2乙方应全面、准确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院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出设计施工图纸,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6.3按甲方的要求全面配合其他工序或工作的实施(如门窗、空调、消防工程等),包括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关节点处理。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抽检,乙方自身亦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需要的检测和试验,并承担一切费用。检验试验报告等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6.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垃圾自行运输,为此发生的和相关部门(如:环卫、渣土、交通)的外部协调关系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7.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上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所有工序不得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施工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由乙方自备。
7.4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安全生产详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设计、工作内容、材质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 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合同12
(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精装修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xx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xx年xx月xx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xx年xx月xx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评价:
xx年xx月xx日
物业、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精装修合同14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精装修合同1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20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xx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4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5_日内组织
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 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6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0条 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20xx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