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6-28 13:22:22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校车安全责任书(优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落实责任。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车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车安全责任书(优选15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校车办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特与各班主任签订如下责任状:

  1、摸清每一个学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个学生详实的出行档案。对在摸排中工作不细,遗漏接送车辆的班主任,要按照“谁遗漏,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责任。

  2、充分从教育抓起,从学生抓起。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教育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教育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3、教育学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车,学生更不能5人以上进行拼私人车。

  4、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酒后驾驶车,不能座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互相监督,对发现有学生乘坐超员、超速、超载、农用车、低速载货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的,要及时劝阻并报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报告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发现有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外出等集体活动乘车时,要严格管理好各班学生,同时要落实教师跟车,学生上下车清点核对。

  9、对学生进行危难时的逃生自救的知识本领的培训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能力,以减少事故发生时的伤亡程度。

  10、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雾、降雪、、路面结冰等应该怎么做。

校车安全责任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保证乘车安全,并做到准时整点,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驶,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七、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时间段生命由司机负责,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不能行驶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九、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行校车,确保准点到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积极听取跟车教师的.建议。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长签字: 司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3

  12月26日至27日,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20xx年度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事故预防和源头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抓紧抓实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驾驶人之家本着提早谋划、提早安排、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会同市安监、运政部门分别召集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负责人召开两节前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源头监管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并签订了20xx年度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校车安全责任书4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职责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带给车辆号为:。(注:校车驾驶人员务必具备以下条件:(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职责的交通事故;(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礼貌,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带给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务必贴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职责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务必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一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务必自我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职责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职责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

  (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职责。

  八、接送时光内,乙方司机礼貌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持续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职责。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带给的车辆每一天按甲方规定的时光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光。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务必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职责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职责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带给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贴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校车方接送资格。

  十四、甲方有权对车辆及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务必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权在乙方带给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标语和单位标志等。

  十六、乙方务必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学校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职责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该校车安全职责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乙方(职责人)签字: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5

  为保证对校车得以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与校车签订如下责任:xx

  1、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校车司机安全会,并作好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沟通,及时了解校车相关问题。

  3、校车出行前、归校后监督司机履行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

  4、依据车辆保养审验要求,按时对校车进行保养审验。

  5、定期交纳车辆规范的保险。

  6、严禁司机酒后架车。

  7、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向校长申请,经落实后及时到维修厂维修。

  8、遇有不能解决的一切严重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9、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联系和安排司机相关工作。

  负责人(签字):xx

  职责人(签字):xx

  日期:xx

校车安全责任书6

  一、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学校(园)校车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学校、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校车办、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

  校车车主:

  XXX年2月15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7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乘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名):x

  乘车学生(签名):xx

  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8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xxx

  校长(签字):xxx

  随车照管人(签字):xxx

  二○xx年九月

校车安全责任书9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__,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__________

  驾驶员:__________

  护导员:__________

  _____交运集团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__________

  学生家长: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0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提供车号为xxx,xxx座xxx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0、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1、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

  代表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1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

  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x

  家长签字:xxx

  学校:xxx

  20xx年xx月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2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各学校(幼儿园)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预防和杜绝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明确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经交警部门审查并贴有规范的标识、标志的车辆。通过教育使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学校(幼儿园)必须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2、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必须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求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章现象。学校(幼儿园)要经常联系相关部门检查超员超速现象,采取严把放行关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超载现象,确保安全营运。

  3、学校(幼儿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师或者督促车主安排随车护送人员。跟车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接送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学生、幼儿工作。学校(幼儿园)应要求跟车员和司机在学生(幼儿)上下学与班级教师或家长交接学生(幼儿)时,要相互清点人数并实行签字交接制度,完善管理台账。跟车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学校(幼儿园)事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幼儿园)上报情况。

  4、加强教育与管理,积极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1)定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召开会议、下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一学期不得少于三次。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不得聘请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督促车主接送学生时不超员不超速。开学之初,学校(幼儿园)要与班主任和乘车上放学的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在学校(幼儿园)备案。

  (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制度,督促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3)严格落实车辆放行制度,各学校要根据交警确定的每辆接送车的承载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每一部车辆的乘坐对象,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现象。

  (4)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先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报到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审批,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A1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员。

  二、严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中心学校对将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学年内接送学生不出任何事故,且无任何举报违章现象的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签约责任人失职、渎职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中心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落实有关规定不认真,问题突出的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组织程序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下达责任书单位:流西河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流西河镇中心学校

责任人:校长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3

  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xx幼儿园校车现将有关事宜告知给您,同时也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幼儿园各方面工作。使之高高兴兴上学去,安安全全回家来。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我园所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告知书,望家长理解配合。

  1、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2、驾驶员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

  3、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前和下午校车到指定站点下车以后幼儿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4、幼儿乘坐校车需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并有指定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如果家长需要让其他人来接孩子下车并领走,必须与园长或者相关老师联系说明。如是孩子不认识不愿意配合的.家长及监护人,老师有权将幼儿带回园所并通知家长到幼儿园亲自接回幼儿。

  5、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或自己来园所提前接走不乘坐接送校车时,要提前打电话或微信告知接送老师。校车正常到达站点时,没有看到接送小朋友的家长或监护人校车不给予长久等候(至多按实时情况等候1-3分钟),因我校车有多条线路,考虑还有其他小朋友在等候,如果因为您的耽误会给后面的幼儿和家长带来不便,请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如有突发情况,如堵车,天气原因,车检保养等造成校车不能按时出发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望理解。

  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幼儿的健康成长,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并给予回复,请各位家长支持配合。并希望您能及时向幼儿园提出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谢谢。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4

  乘坐校车幼儿家长接送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三方责任,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驾驶员必需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高,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

  三、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四、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看后,

  五、家长或监护人下午来接幼儿时,一定要持本园的'接送卡给跟车老师方可接走幼儿,如没持接送卡的家长一律不可接走幼儿,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

  六、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七、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

  八、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长签字: 幼儿姓名:

  幼儿园签字(盖章)

校车安全责任书15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初一学生或比较小的学生、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

  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校长 签字:

  车 辆 提 供 者 签字:

  随 车 照 管 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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