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责任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责任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学习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安全。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县文化馆:经营场所:
责任人:责任人:
出租责任书2
我是________号出租房屋的治安责任人,依照公安部《租贸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承担下列责任: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担人。
二、承租人是外来暂时人员的,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办理了暂住证后,方得租住房屋。
三、主动向租住的暂住人口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派出所对承租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人登记,并报辖区派出所备案;承租人变动的,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四、发现暂住人口违法犯罪或者形迹可疑的人员、可疑的物品以及私自变更租住人员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包庇、窝藏罪犯,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贸的,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七、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各项保证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贸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触犯刑律的,承担刑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责任书3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第四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年月日
出租责任书4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治安保卫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营造良好的客运环境,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本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本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并制定出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公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等国家行业管理标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四、加强对交警部门的联系,取得我市境内重要路段、桥梁、隧道、山区的特殊情况资料,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司、乘人员和有关部门,保证车辆畅通。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明确岗位职责,热情接待旅客投诉和客运车辆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核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与公安部门和客运管理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它犯罪行为,制止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行为,为旅客创造良好的旅行环境。
七、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及时参保、续保,杜绝脱保事件发生。
八、严格遵守既定奖惩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九、着重控制公司运营车辆事故率,做到稳中有降,并积极总结经验,及时作出整改措施。
十、本责任状一式贰份,公司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责任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平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x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x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出租责任书6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一条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违法行为的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责任书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身份证号: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地址: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责任书8
一、凡在公司经营的租户,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本责任书时,保卫部有责任、有义务向租户介绍公司的各项安全保安管理规定。
二、租户在公司经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保安管理规定。
三、租户须指定至少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区域治安防范工作,要在保卫部备案,如有人事变动,要在保卫部进行人员变更,并重新备案。
四、租户自行招聘员工在上岗前,须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使员工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够自觉了解并遵守安全制度。
五、租户招聘员工与租户员工一样,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有关规定。
六、租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应在其员工进入商场正式工作前,与商场各相关部门办好全部入场手续。
七、严格禁止租户在未经公司同意或未通知的情况下,私自调换安全负责人和人员,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应由租户全面负责。
八、租户应对自己经营区域内的治安情况,每日进行班前、班后检查,遵守公司的.各项法规规定。
九、租户经营区域的营业款、票据等应有专人管理,设立专项账目和商品盘点制度,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偷盗商品、贪污货款等行为;禁止存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
十、租户经营的贵重物品、稀有贵重金属等,应存入保险柜内,并建立保险管理制度,保险柜必须是安全部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公司保卫部负责检查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租户及个人,保卫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商家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由本公司(甲方)物业部负责人与租户(乙方)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司保卫部留一份备案。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责任书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
签订责任书地点:
年月日
出租责任书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入驻人员,要宣传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发生意外(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屋内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确已知晓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8、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责任书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责任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结合庄浪县运输管理局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规定,庄浪县鑫生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签订20xx年驾驶员年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保养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实行轮班制的,驾驶员在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安全技术指标和服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做出的决议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令行禁止,年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必须具有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上岗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出租车驾驶员必须遵守《鑫生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鑫生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出租车超速、超员,在行驶过程中谨慎驾驶,在街道不随意调头,不乱停乱放,服从运政人员的稽查,若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将一票否决并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四、每月准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配,坚决执行政府运价,正确使用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自觉给乘客扯票,不给乘客添加麻烦。
五、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当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公司报告。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六、根据车辆运行状况和技术要求,做好相关维护与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公司将通过GPS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监督、监管和检查,并对驾驶员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有关政策和公司纪律进行经济处罚。
七、出租车法定拥有人必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等,必须按时提前做好续保工作,不得脱保,如有脱保等情况的将接受公司的'经济处罚。
八、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聚众闹事,不参与群体性的非法集会。
九、驾驶员要接受客运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服从稽查人员管理检
查,如有违章、违纪而产生的罚款和责任,由主车驾驶员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双向经济处罚。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从XXX年1月1日到XXX年12月31日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统一存档保管。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责任书13
甲方:xx
乙方:xx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xx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甲方:xx
乙方:xx
日期:xx
出租责任书14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社区与房东(户主) 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详细地址:
居住出租房
社区:房东(户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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