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

时间:2024-10-21 16:41:42 验收报告 我要投稿

验收报告经典(15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验收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验收报告经典(15篇)

验收报告1

  工程名称: xxxx

  建设单位: xxxx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层次

  地下一层

  地上一层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x年xx月xx日 验收日期x年xx月xx日

  验收情况及内容

  1、 资料齐全、五大责任主体到齐参加竣工验收,业主主持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开工来有关情况。

  2、 部分房间净高尺寸有误差。(已重新复查调整)

  3、 对公共部位出现维修应按要求修复到位。

  4、 局部墙面有空鼓。

  5、 设计、勘察、工程基础、主体、保温节能符合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对勘察情况的'评价工程地基土情况与勘察报告勘察结果相符,所提供的技术数据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对设计情况的评价 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1、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1、 该工程基础、主体、装饰、保温节能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 工程所有材料全部实行合格证并复检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3、 工程资料管理符合文件及相关规定。

  4、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程序基本符合要求。

  5、 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

  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正常,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良好的效果,工程质量总体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验收报告2

  一、工程概况:

  ****二期联排别墅36#工程由天津开发区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北京中铁工建筑工程设计院勘察;本工程建筑面积为458.43㎡,共计3层,砖混结构。

  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砖、砂石、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齐全有效;现场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投入使用,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隐蔽工程完工后自检合格,做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然后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砼强度实验报告合格齐全。砂浆留有标养试块,强度实验报告合格齐全。

  屋面防水采用天津市禹红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禹红”牌防水材料;卫生间地面聚氨酯防水采用天津市禹红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禹红”牌防水材料;外墙外保温采用采用天津市宝坻区宏顺泡沫板厂生产的系列产品。断桥铝合金窗由天津市大港长江铝业有限公司生产。

  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工程实用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均齐全有效。

  三、工程施工控制资料: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与施工同步并基本齐全;其中发生控制资料21项;安全功能资料10项,观感质量资料10项。其中屋面淋水、卫生间试水、铝合金窗三项性能检测,给排水及采暖气密性通球实验,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等安全使用功能合格。以上资料均经监理验收全部合格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四、结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建筑法律法规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坚持过程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杜绝了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质量。

  现经我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联合检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经自检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合格,达到竣工要求,特申请报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期项目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验收报告3

  一、工程完成情况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使用3台液位计,内含3枚Ⅳ类铯-137,其中尿素合成塔2枚,汽提塔1枚。省环保厅与20xx年8月14日对我公司3枚放射源环评作出批复,我公司于20xx年9月4日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00381】。现液位计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项目已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监测,3枚放射源对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标准,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申请贵局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液位计放射源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特 此 报 告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4

  一、燃气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难度大

  杭州市地下燃气管线档案主要由液化气、天然气两种气源敷设的高、中、低压管道形成的。由于近年来燃气(集团)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引进了外资,自行投资了部分企业,管线建设单位性质也由原来的国资变成了发展成现在外资、国资、股份制多种体制。管线的施工范围已拓展至杭州市周边地区及外省市。这些单位在各自的工程建设中形成各自的地下管线档案,各自进行管理,形成版块式分割管理的局面。这些企业虽有互动但档案信息的交流甚微,不能形成全面的档案网络。

  (二)归档不完整

  新建企业档案管理起步较晚,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施工部门对档案资料处于无章可循的自由处理状态。有的单位或个人档案意识淡薄档案资料存放在个人或科室部门;有的单位考虑成本等问题没有专职的档案人员,兼职人员同时兼任多项工作,一时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档案管理工作,造成档案的缺少。

  (三)开发利用、信息互动少

  由于体制的多样化,地下管线档案都由各单位自行保管,除了本单位使用外,其他单位很少利用,目前杭州燃气的地理信息系统尚无高压管线,难以形成有效利用。此外,因燃气环状供气的特殊性.高、中、低各管线必须形成互通的环状,确保全市市民正常用气,必须加强各管线单位档案信息的交流互动,而就目前管理体制下的档案管理缺少交流平台。

  二、加强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设想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

  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在工作中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针对多种体制下的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作为控股企业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制定一系列可以指导各企业进行档案管理的纲领性的《杭州市燃气(集团)档案管理规定》,将地下管线档案纳入单位基本建设的管理程序,纳入各项技术质量考核体系。此外可根据对外投资企业的特性制定《对外投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对各阶段的文件的'收集范围、时间、文件质量要求及各参建单位的职责、竣工图的晒制、项目文件的整理、归档及项目竣工档案的移交验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将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总公司的档案人员定期下基层单位检查、指导,以通报的形式向总公司和各董事会报告档案检查的情况,督促各单位重视、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

  2建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网络,确保前期文件的齐全性。

  燃气管线档案在竣工验收时存在较普遍的问题是前期文件材料的缺失,管线竣工测量不做,竣工章不规范,配合管线灰线测量不进行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就是档案人员没有深入到工程一线,工程人员又很难控制档案的标准,尤其是一些赶工期的道路管线,竣工测量往往由于赶不上进度,而造成遗漏,从而出现了移交档案不标准、失少的问题。在目前多种体制下的控股公司必须建立总公司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并在各分公司、投资企业都成立专门的档案室,专业部门设立档案人员,深人工程一线,在各单位、分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三级档案管理网络,要求档案人员深入工程一线指导、了解、收集和跟踪档案产生、收集、整理的全过程,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档案网络管理体系。

  3规范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单位。

  公司在工程前期招标、投标和签订合同、协议时,设立专业条款,明确规定管网建设参建单位(施工、设计、监理、质检单位)在文件收集、整理、归档方面的责任,移交档案材料的内容、数量、费用、时间、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对每一参建单位预留保证金。在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时,把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作为管线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尤其是管线工程实行备案制后,档案部门更应加强与质检部门沟通,将档案验收作为整个管线验收的唯一标准,确保档案准确、真实、快速的归档。

  (二)加强管网工程档案的管理的措施

  1档案管理质量与工程管理目标一体化。

  根据管网的设计、开发和建设进度,每年制定有可操作性、可测量的目标体系,如归档率、准确率、编研材料种类和数量等,列人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档案部门按月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查,通过Is09000年度质量体系运行内部审核,在管理评审中对档案质量管理进行考核,将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公司的整体管理体系的运作动态的结合起来,把管网档案的形成、归档、验收过程看成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不断将影响管理档案程序的信息反馈到工作中去,不断加以改进。

  2档案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化

  将档案管理纳入管网建设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将相应的质量记录作为质量体系动作的内部考核依据。一是在管线建设开始时,档案管理就同步进行,公司明确规定,各招投标单位制定工程项目计划时,应提出档案工作计划,编制收集、整理、保存、移交文件材料的具体条款,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在管线施工款支付上,要待工程款支付85%时,交齐各类档案资料并由档案室人员签字确认后再进行预留一部分保证金,这为管线维护、抢修档案的收集提供了保障。

  二是管网建设进行过程中,档案工作应同时进行,《施工前准备管理程序》《工程施工管理程序》等规定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档案职责和档案收集、积累、移交的具体要求,明确档案室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实际情况检查落实,配合工程管理部门主动收集、整理档案,做到施工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真实、准确,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督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从而引起建设各方对文件材料积累、整理的重视,避免了被动应付现象的出现。

  三是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进行。《工程验收管理程序》明确规定了档案验收标准,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之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对工程项目的前期、施工、竣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材料是否齐全进行逐一核对;其次检查文件是否准确,包括文件的格式、内容及签章手续等,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真正反映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变更情况,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竣工图进行审核,形成书面记录后,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报告5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地点: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

  一、供需双方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本设备进行验收情况如下:

  1.机械方面供货范围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2.气动方面供货范围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3.液压方面供货范围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4.电器方面供货范围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5.图纸资料方面供货范围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6.附件、备件、刀具方面供货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7.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8.设备精度(或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9.操作性能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0.安全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1.环保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2.节能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3.运行稳定性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4.加工节拍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5.加工精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6.其它方面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17.试件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是□否□无此内容□

  二、终验收结论:

  1.同意验收。□

  2.存在问题整改且需方确认即同意终验收。□

  3.存在问题整改后,重新进行终验收。□

  三、详细的测试数据附后。

  需方验收人员:_______

  生产部:_______

  质量部:_______

  日期:_______

  设备终验收整改纪要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点:_______

  设备名称:

  一、在双方验收人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对本设备的预验收中,发现尚存在下列问题,供方须予整改:

  二、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后的确认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整改内容供方于前整改完毕,并经需方确认后,即同意终验收。□

  2.整改内容供方于前整改完毕,双方重新终验收时确认。□

  三、本终验收整改纪要验收人员签字有效。

  需方代表:_______生产部:_______质量部:_______

  日期:_______

  设备终验收整改确认书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点:_______

  设备名称:

  一、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设备的`预验收整改纪要,供方进行了整改。

  双方对整改内容确认如下:

  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

  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整改内容:_______,

  经整改已符合合同要求是□整改内容:_______,

  二、整改确认结论:

  1.需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至符合合同要求。

  2.需整改内容末全部符合要求,再整改后重新确认。

  三、详细的测试数据附后。

  四、本整改确认书经验收人员签字有效。需方验收人员:_______生产部:_______

  否□否□否□否□否□

  质量部:_______

  日期:_______

验收报告6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单

  注:按下表填写交工验收合同段编号、合同编号及工程名称

  各单位还必须以红头文件的格式上报验收申请,参考样式如下:

  辽宁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文件

  ****[20xx]**号

  关于滨海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的报告

  总监办、项目办:

  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及省级关于交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按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锦公路监字[20xx]14号《关于报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锦州市滨海公路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现将我合同段工程情况上报,特此申请交工验收。

  附件:1、施工总结

  2、自检报告及评分

  (单位盖章)

  二0XX年七月一日

验收报告7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使 用 单 位:

  验收负责人:

  实 验 室:

  (实验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凡单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批量购买的仪器设备验收时必须填写此报告。

  2、验收人员应有使用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有关人员、实验中心、资产处人员组成。

  3、此报告随学校领导批准文字材料或年度计划、合同等随机资料存校档案馆。

  4、此报告须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否则无效。

  5、此报告在设备到货日期七日内验收填报,若有特殊情况,使用部门则应有文字报告说明原因,报资产处、实验管理中心。

  实验管理中心 20xx年11月

验收报告8

  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组,当形成统一验收意见后,在认为工程合格的基础上,综合各参建方的档案和报告内容按工程验收规定文件的提纲写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主要文件。

  一、工程概况

  1、结构型式:同工程竣工报告解释;

  2、竣工期支付工程款额度:同工程竣工报告解释;

  3、建筑物安全登记:按规范(GBJ7-89)2.0.1条划分为一、二、三级;

  4、工程简要内容:对整个工程有一个较完整的概括性说明,如基础、主体结构构造、采暖卫生、燃气、通风空调、电梯、通讯、玻璃幕墙等。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建程序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按: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水文地质勘察—编制设计文件—开工许可制—工程的阶段、总体验收等基建程序执行;

  2、在每一程序中是否执行了具体的承办程序事项,如开工前办理工程用地批件,计划任务书批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环保批件;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合同;设计文件审查、委托质量监督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3在执行上述基建程序中,尚存在哪些问题。

  三、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评价

  1、对设计、勘察方质量评价(按条例第三章相关条文内容);

  2、对施工方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

  3、对工程监理方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和合同分工);

  4、对工程检测方质量行为评价(按双方合同职责分工);

  5、对建设单位合法自行分包施工队伍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

  6、上述单位履行自身应负质量行为做得怎样?在履行合同中执行的怎样?在接受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整改令中做的如何?受过那些奖励和惩处。

  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文件

  1、依据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中的相关部分内容,并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中的结论数据,及通过主体工程检测结果,确认本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和质量缺陷。

  2、报告应附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纪录及检测部门出具的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报告(不是每项工程均有);

  3、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相关部分质量认定结果。

  五、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1、是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的三个报告和各方档案资料,在本报告中应给予说明和质量评估;

  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在会议中统一验收意见的`签字书。

  六、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是指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工程和工程特殊重要部位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如智能化房屋布线与功能检测、隔声防震动、防化学腐蚀、防辐射线、防电干扰、防尘、防毒、防爆、恒温、恒湿等成果测试资料;

  3、用文字说出测试单位、资料名称、测试结论、测试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列后。

  七、竣工验收时间、内容和组织形式:

  1、验收时间、内容、组成人员、验收组织程序是怎样安排的?是否按原计划进行(指给监督部门的报告),有变动时其原因是什么?

  2、验收会议中有哪些不同意见的争议?怎样统一的;

  3、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织全过程有否不同意见。

  八、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是指应提供的备案资料齐备程度和质量情况,如工程保修书、房屋开发的质量保证书、工程使用说明书及参验各单位发给的准用证件情况;

  2、工程竣工期主体结构的变异情况等。

  每条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加附页。

验收报告9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__科技有限公司于20__年12月中旬进入贵单位施工,目前已完成了合同规定中各个系统的实施工作,现提出验收报告: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设备验收清单

  项目合同设备清单

  甲方验收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验收结论书

  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操作规范,现场管理良好,材料符合要求,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实测实量,施工、安装均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满足使用功能。

  经检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同意验收

  验收:

  签字:

  日期:

  设计师:

  签字:

  日期:

  复审(行政总监)签字:

  日期:

验收报告10

  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结合辖区内建设工程数量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备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抽查对象。

  第三十三条 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参与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许可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许可意见: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

  (二)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超出法定职责和权限作出的;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四)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三日”、“五日”、“七日”、“二十日”、“三十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验收报告11

  一、工程概况:

  详细描述要求竣工验收工程的具体情况,要与实际验收工程相符,与竣工验收所使用的竣工图内容相符。

  二、介绍工程建设程序情况:

  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有履行的各项程序办理时间(见附表)

  三、论述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业主全过程管理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业主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履行情况,以及对造价、合同履行情况、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资料等文件材料收集情况,包括针对上述问题的会议次数、业务联系单、处罚情况。

  四、在整个建设周期对各方工作质量的评价

  对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的客观评价,分为优良、合格、差三个等级并应注明原因。

  五、对工程做出总体评价

  对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竣工图设计内容为准),各项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业主要求,分户验收合格情况等做出综合的判定。

  六、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论述

  对工程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做出论述: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以竣工图为准)。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工程决算已完成,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七、提交竣工验收监督申请

  包括详细的竣工验收人员名单、与待验工程相符的竣工图、全套工程资料目录。

验收报告12

  建筑工程中,如何提高建筑节能以及施工质量,具体应以规范指导工作,做好事前、事中的过程控制,以动态控制为主;实现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形成科学的控制方法;严格执行施工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通过控制的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做好质量的过程控制,从而圆满地完成建筑工程节能施工任务。

  一、建筑节能工程一般要求

  1. 建筑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并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 图纸须符合建筑节能要求,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影响建筑节能效果时,须经原施工图纸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 节能保温工程应选用经过技术鉴定并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其他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严禁采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4. 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等进场验收时,要进行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和进场材料抽样复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项目应按督ㄖ谀芄こ淌┕ぶ柿垦槭展娣丁返囊蠼小?

  5. 建筑节能工程应单独组卷。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1)分项工程全部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2)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3)严冬、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合格;

  (4)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监测结果合格。

  (5)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节能保温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居住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1. 施工前准备控制要点

  对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备案。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应重新报审,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审批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应做节能示范样板并共同确认。

  2. 规范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节能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共同活动的结果,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规范各单位的质量行为,尤其是建设单位,有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权力,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属于主导地位,如果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客观上处于从属地位的其他责任主体单位往往选择服从而放弃了原则。因此,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者。为确保节能工程整体质量,应规范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

  (1)各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2)积极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3)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建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加强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责任,参加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

  (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人员到位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准备,质量管理、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各环节的控制要点,严格按图纸施工,按规定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确保节能工程质量。

  3. 控制好材料、器材和设备质量

  建筑节能材料、器材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应有合格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节能材料、器具和设备均应实行见证取样检测。对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产生质疑时,应对建筑节能材料按一定比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 节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要点

  根据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和规范要求,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的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主要内容包括: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质量,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保温浆料分层施工的粘结质量,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拉拔力试验报告及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外墙热桥部位保温措施;幕墙和门窗玻璃品种、规格和金属型材隔断热桥措施、遮阳措施和安装质量以及非透明幕墙保温层种类、厚度、隔汽排水构造等保温措施;屋面保温层厚度和铺设质量;需保温的地面保温层构造形式、厚度和外观质量;给排水及采暖系统的设备配置和安装质量;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制式,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空调系统的分室(区)温度调节功能及相应的计量功能,空调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记录,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电阻值;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等。

  5. 施工检查中质量问题处理

  检查发现违反规范规程的一般问题,应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进行复审和备案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示范样板的,应当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6. 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施工单位出具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及验收记录齐全且符合要求;设计单位出具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对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节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出具节能工程验收报告。

  总之,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的一项根本措施,在我国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率潜力十分巨大。节能之路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直接、最廉价的一条途a径。它可以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居住建筑的墙体节能的当务之急,只有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和提高效能的政策,才能形成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

  参考文献

  [1]戴钰。浅析建筑节能施工技术[J]。广东科技

验收报告13

离石消防支队:

  我单位建设的滨河南中路住宅小区辅助楼消防工程,由山西宏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山西建筑设计院负责设计,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由山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承担现场监督,并委托山西瑞隆通消防电气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及山西晋鑫达消防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9日完成本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

  工程于20xx年8月12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滨河南中路住宅小区辅助楼工程位于吕梁市滨河南东路,南侧

  是市商务局,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上三层,地下三层,建筑面积为3623,其中地下1-3层为智能储式立体停车库,采用巷道堆垛类立体停车设备,地上1、2层为商铺,3层为办公用房。

  2、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

  建筑类别为: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3、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采用主现浇钢筋框架结构,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其中地下三层2.15m,地下二层2.15m,地下一层3.55m,地上一层3.3m,二层3.3m,三层3.5m,室内外的差各0.3m。

  二、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地下车库安装了储藏式立体停车库,内墙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外墙采用挤塑板保温,抗裂砂浆罩。地上一、二、三层均铺了地板砖,内墙抹灰并刷白色涂料。

  三、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情况:

  消防电梯共设有4部,每单元一部都有电梯迫降功能。每单元有一条疏散楼梯间,1-3层商场设有3条疏散楼梯。

  四、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消防水源是由市政管网注入到500立方消防水池,常时用水由屋顶消防水箱供给,火灾启动消防泵。消防电源采用双电源互通。

  五、消防工程设施情况:

  1、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组成。消防中心设在一层,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柜设在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打开正压送风口,启动正压送风机,火灾确认接通警报警装置,10~15秒后接通紧急广播,组织疏散,同时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电梯迫降至一层。

  3、消防控制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

  A、手动按钮动作是,立即联动消防设备。

  B、消火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是,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

  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等功能应联动着火层及上、下层。

  E、消防控制室内应有各消防设备的启停启示,并能手动控制个消防设备的启停。

  F、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广播应能手动开启,也可自动开启,设有话筒,也可放录音带。

  G、消防控制中心因设有消防支队的直通电话,在消防水泵、电梯机房、生活水泵房,变配电室等。

  六、工程施工过程:

  我公司建立了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建立完善的工程自检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整个工程施工程序进行了严格控制,在每个分项施工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并依据技术交底要求和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跟踪同步,各项技术复核项目,自行复核合格后,报请质监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平行验收,在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材料均要求具备合格条件,对不合格,杂乱产品拒之门外。

验收报告14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公司向在百忙之中来参加验收庆阳市西峰区南北大街道路改造工程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庆阳市西峰区南北大街道路改造工程现已完工。自20xx年3月开工以来,在庆阳市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站,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局以及庆阳市业兴监理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经全体参建人员尽职尽责的精心施工,现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于20xx年5月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预验,预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请各位领导、专家对本工程予以验收。

  我就工程施工的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及专家作以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由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勘察,庆阳市盛捷公路检测有限公司跟踪检测,庆阳市业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施工,该工程位于西峰区中心,道路共长3580.47米,规划红线宽50m,本次实施36米,内容设计及道路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供热工程、给水工程(包含分质供水)、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本工程于20xx年3月19日开工,20xx年11月18日竣工。

  二、工程质量

  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真正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能管理体系,本工程设立项目经理室、安全组、施工组、测量组、质检组、实验室等6个组室,同时公司为本工程配备了高技术、强管理的项目领导班子,配备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管理小组,从项目部到施工班组形成层层把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2、切实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材料进场前进行原材料复试试验,待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和用于工程实体中。

  3、坚持工序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实行小组日检,项目部询检、公司月控制制度,实行奖罚制度,增强工人的质量意识,保证该单位工程无质量隐患,自检合格。

  三、完成各子单位工程量如下:

  1、道路工程:机动车道沥青面层铺设94368㎡,机动车道沥青基层铺设94368㎡,非机动车道沥青面层铺设26268.9㎡,非机动车道沥青基层铺设26268.9㎡,水泥稳定砂砾120636.9㎡, 石灰稳定土(机动车道12%的96844.58㎡、非机动车道10%的`28308.9㎡),平石7084.6㎡、机非分隔带花岗岩铺装5035.5㎡,人行道花岗岩铺装18832.5㎡,花岗岩路缘石7343米,环保砖8412.28㎡,隔离墩1381个,花岗岩树坑板852套。

  2、排水工程:

  雨水工程:安装钢筋混凝土钢承口III级管D=800mm—1200mm合计3405米,安装增强钢带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300mm合计728米,检查井48座,收水井146座。

  污水工程:安装增强钢带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500mm合计3183.49米,安装增强钢带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300mm合计1300米,检查井118座。

  3、给水工程:PE管安装dn=400mm2176米(不含拉管471米),PE管安装dn=200mm180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3座。

  4、分质供水:PE管安装dn=110mm30176米(不含拉管471米),PE管安装dn=69mm501.4米。钢筋混凝土井:31座。

  5、电力工程:砖砌电力沟:1501.6米,钢筋混凝土电力沟:1120米,电力人孔井:38座,电力支架:(1.6米的3100套,1.2米的2430套),镀锌钢管安装(d200的11319.8米,d150的23406.8米),镀锌扁铁5243.2米。

  6、电信工程:波纹管φ110的72173米(不含拉管125米),7孔梅花管φ110的37813(不含拉管125米)米,镀锌钢管d125的5100米,人孔井100座。

  7、供热工程:黄夹克无缝钢管:4733米(D630、D529、D478、D377、D219)无约束补偿器62个,支架36座。

  8、照明工程:LED安装路灯203基,景观性箱变3座。

  四、安全管理

  以项目经理张鹏任组长,全面支持协调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安全员刘美均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具体工作与落实,组员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安全员到工人的生产系统作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与实施:

  安全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控制,并制定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人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制度,在施工中对工人进行各种管理制度教育学习,以及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作到控制在先,预防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贯彻落实安全责任:

  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卡、各班组、个人均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周举行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验收合格。

  本工程编制了各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且应急预案齐全。

  阶段安全评价:

  1、第一阶段完成工程量15%评分90.14分,安全评定合格

  2、第二阶段施工三个月评分88.07分,安全评定合格。

  3、第三阶段附属工程评分88.67分,安全评定合格。

  安全总体评定为合格。

  五、验收评定标准

  本工程验收评定标准以现行国家验收统一评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JJ1-20xx)为依据。

  六、质量评定及保证资料

  1、所有进场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单及保证资料齐全。

  2、该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单,技术复核验收单齐全、班前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文明施工资料齐全。

  3、技术资料共检查584个检验批,合格584个检验批,其中:

  (1)道路路基分部共220个检验批,合格220个检验批;

  (2)道路基层分部共56个检验批,合格56个检验批;

  (3)道路面层分部共21个检验批,合格21个检验批;

  (4)非机动车道基层分部共28个检验批,合格28个检验批;

  (5)非机动车道面层分部共28个检验批,合格28个检验批;

  (6)人行道分部共70个检验批,合格70个检验批;

  (7)附属构筑物分部(包括电力、雨、污水、分质供水、电信、照明、供热工程)共161个检验批,合格161个检验批。

  本单位工程的七个分部工程总体评价为:“合格”。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分部观感质量评定为“好”。

  本工程经公司自检质量等级符合验收标准,望各位领导及专家对该工程予以评定验收。

  最后我代表项目部对前来参加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验收报告15

  工程项目标段实物工作量施工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报建时间工程造价工程概况:开工时间竣工验收程序:

  一、本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二、审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

  三、确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并召开会议制定验收方案。竣工验收内容:

  一、由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汇报工程概况、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验收组人员审阅各工程档案,从立项、招投标、勘察、设计及施工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外观、使用功能、试验资料检查。

  对施工单位评价:施工单位资质为二级;施工单位能按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并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及时整改;实物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对监理单位评价:监理单位资质为甲级;监理单位能按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并按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在对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与现行标准相符合,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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