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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1
成立专门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分管安全)
成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校医,食堂专管)、(食堂承包人)
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物品摆放、食品采购验收、食品加工、食品贮存、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具体如下:
1.环境卫生:食堂地面、墙面、顶面、排水沟、门窗、设备及工用具是否干净、整洁、卫生。物品存放是否定点定位,规范有序。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2.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有有效上岗证,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从业人员穿戴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规范;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品采购验收: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规定》,实行定点配送;是否按要求执行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品成品、半成品禁购禁用的通知”,无禁用食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是否规范.
4.食品加工: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生熟食品容器、食品工用具是否分开使用;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加工后至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是否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是否制售冷菜凉菜。
5.食品贮存: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食品贮存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离。
6.清洗消毒:餐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消毒后餐用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是否有明显标记。
7.食品留样:是否有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是否完整。
8.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记录是否完整。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训练法规学问,提高管理水平,培育同学的自护力气,避开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内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内",办人民满意训练、
二、工作目标
1、参预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同学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内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准时反馈状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训练,在校内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协作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主动协作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觉的安全隐患准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大事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把握和消退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快速处理,把险情把握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布传达,营造氛围,突出训练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布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方法》、《街头食品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健康训练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训练,要加强训练,使同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活动摊点食品、增加同学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爱惜的力气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平安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选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主动协作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同学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同学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同学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大事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内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把握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大事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问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力气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把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开食物中毒大事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加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3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18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8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18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8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四)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参照本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分别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信息,并于2018年12月10日向市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4
为科学规范做好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xx年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xx〕130号)相关要求,制定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监督抽检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在开展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落实检管结合,应由监管部门派出2名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的要依法处置。各旗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检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对抽取的样品应按本计划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各旗市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需要市局进行审核。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同一季度内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批次,同一季度内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样品名称、同一批次不重复抽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二、监督抽检任务
20xx年安排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11320批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食品,要求全市对20xx年度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其中:
1、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综合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市本级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28个食品大类,138个品种以及238个食品细类共计1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市局抽样检测任务由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旗市区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目前,呼伦贝尔市常住人口253万,各旗市区全年抽检计划为101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530批次)。
附件:1—1、20xx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1—2、20xx年呼伦贝尔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表
1—3、20xx年呼伦贝尔市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表
1—4、20xx年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重点品种的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1—5、20xx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5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街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1、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确定分管领导、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村级食品安络监管组织。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深化“三网”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食品监管、农业、林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责任网。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监督员队伍,并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导向,完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6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xx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xx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xx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我县抽检费用由xx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样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不合格报告在签发后一式二份连同抽样凭证及时送达各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检测报告签发10日内将检测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县食安办,并在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上一季度《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和《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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