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工作计划模板汇编6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安全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是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深挖内潜,实现超常规发展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我场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一年。按照上级安排,20xx年盐场工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生产经营工作中心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建功立业。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2、认真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掀起“比学赶帮超”新高潮。本着简化程序、突出实效的原则,围绕赛产量、赛质量、赛销量、赛成本、赛安全,开展好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年底总场对全年活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胜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要继续深化“破纪录、争一流”指标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将生产经营指标进一步分析,找出起决定作用的重要指标,并与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最好水平比较,找出差距,认真开展对口赛和对手赛,争取年内再有3—5项指标创出新纪录。
3、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组织女职工继续开展双文明巾帼建功立业活动,“三八”节期间将评出“巾帼红旗岗”、“女状元”、“先进女职工”等一系列女工先进集体和个人。
4、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工会法》、《劳动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强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做深化改革、促进改革的中坚力量。通过举办生产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对全场工区正、副主任和技术班长全部轮训一遍,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积极开展“爱我海化、爱我盐场、做文明职工”活动,帮助广大职工自觉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技能,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活动为载体,培育道德型职工;以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为载体,培育知识型职工。
5、突出维护基本职责,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拓宽职工参政议政渠道。深入实施厂务公开,年初,各工会组织要对全场的厂务公开栏进行一次集中补充和修订完善,将工资浮动、奖金发放、生活核算、成本控制、拉塑料扣款等内容全部公开,把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6、加强帮扶救助工作,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加大互助互济基金会和职工保险互助会建设力度,提高职工入会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对生病、住院的职工及时组织看望。对职工突发性的家庭灾难,要及时发动职工进行捐款救助。对贫困、偏远地区的临时工,要及时组织捐衣捐物。进一步完善对特困、困难和一般性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服务,年底在集团公司救助的基础上,再拿出7000元以上给予救助。-d
7、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的职责,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利。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女职工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8、强化职工食堂管理,提高职工生活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物品出入库制度,落实环境、食品和个人卫生预防措施,在饭菜多样化、价格合理化上下功夫,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职工的就餐需要。20xx年,在全场41个职工食堂中,继续开展争创“六好职工食堂”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生活的意见反馈收集,有针对性地提高一线职工生活水平。9、认真开展文体活动,活跃一线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要加强完善文化阵地基础建设,全年投资3万元左右,为一线工区、泵站配备电视机、VCD、扑克、象棋等必要设施和用品。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20xx年,除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开发区工会组织的春节文艺晚会、元宵节街头文艺、演讲比赛、卡拉OK比赛、职工消夏晚会、职工运动会、电工技能大赛、计算机技能大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外,我场将于“三八”期间组织一次女工歌舞联谊会;4月初组织以爱岗敬业为主题的青年演讲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在全场进行巡回演讲;4月中旬举行全场第六届炊工比武;5月初组织捞盐比赛;5月中旬组织以安全或法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6月中旬组织乒乓球比赛;8月份组织扑克、象棋比赛;11月上旬组织职工卡拉OK比赛;11月底组织全场第二届职工环场接力赛。要通过以上活动,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以歌颂盐场、歌颂劳动,赞美盐工、赞美生活为主题,适时、适当地组织小型、灵活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组织活力。各单位工会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规律,寻求工会工作新的突破。要加强作风建设,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倾听职工的呼声,了解企业改革、结构调整给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带来的新变化,反映职工的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夯实好会员管理基础,抓好会费的的收支管理及工会储
金会工作的管理,增强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忠实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加快企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确保国家和我局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完成公路养建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xxxx年安全生产劳动教育的工作计划: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养护站、工地设置安全员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机械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3、爆破器材及燃料管理制度
4、施工及日常养护安全制度
三、具体做法
1、加强纪律教育:实践证明,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是影响安全生产的直接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必须经常下各养护站,施工工地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纪律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部门劳动操作规程,经常深入各站、工地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对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一是不放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及对责任者的处理:二是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三是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
3、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位置,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的学习。各站、工地,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会,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局利用安全日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日者,以旷工论处。新招收的工人、转换工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5、安全领导小组每季末坚持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于各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将安全生产纳入季末考核浮动工资的依据,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年底召开安全生产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中表观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xx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xx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xx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xx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4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五级五覆盖”为抓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县(区)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督促乡镇(街道)、县(区)级部门建立完善分工明确、责权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大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考核权重。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健全完善“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三违”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制定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指南,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要推进隐患信息系统应用,组织企业运用信息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要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强化监管执法,对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重点检查,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纳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履职考核。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载体,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尾矿库、排土场(堆场)、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认真梳理评估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在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注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和督促不具备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能力的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评审单位工作质量和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的'抽检力度。认真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扩大企业安全信用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
(三)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逐步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防治评估工作,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四)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各建设单位要立足促进安全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理念,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员参与机制,按时完成6个省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监测、治理,及时处置险情。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海事、水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乡镇船舶、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载客、“三无船舶”参运、超载等行为。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各产煤县(区)要强力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县(区)、示范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煤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专项治理标准纳入复工验收内容。着力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利用20xx年关闭矿井水患普查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关闭矿井水患治理工作。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完善微信助力监管,规范专家“会诊”监管。强化以尾矿库“头顶库”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引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依托3D激光扫描技术,推动市级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
(四)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以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对不执行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企业要严肃查处,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抓好“96933”特种设备智能化监管平台的有效运行,发挥其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急救援指挥等重要作用。
(六)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冶金煤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冶金煤气应急救援管理。加强各类炉、窑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炉、窑涉及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连续监测措施和视频监控。加强冶炼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工艺自动化水平,有效防范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加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切实开展10类场所消防管理标准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日常安全管理、监控职责,完善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从源头实行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督促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好“三级检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危害公共安全。
(九)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加强高铁、高速公路、水利电站、缅气入攀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载体与手段,积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千方百计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安全生产,珍惜生命安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传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化“全员培训工程”,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一、目标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以“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关爱生命”为主线,突出“安全伴我在校园”的主题,通过宣传教育、安全排查、安全防范和加大安全投资力度,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安全氛围和保障。
二、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安全值周轮流表,确定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岗位人员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各位教师和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为安全工作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发挥职能作用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安全管理与实施安全教育相结合、积极协同公安、司法、居委会等搞好“警校共建、区校共建”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的各类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学校安全教育的主阵地不放松,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冻、防拥挤、防踩踏等专项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做好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延伸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防范大提。
使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延伸,提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
(4)全力做好稳控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各种矛盾的转化。坚持防范疏导与教育相结合,力保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5)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以事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
三、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确定“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活动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要周密考虑,责任到人。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宿舍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实验课要严守操作章程,实验教师要讲清实验步骤和顺序,凡涉及到酸、碱、盐等有害物质要严格管理。
(5)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6)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放学签字制度,对不按时到校学生,要积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对私自离校学生也要及时通知家长。
(7)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周班会的必讲内容,要教育学生严守交通规则,遵守我校提出的`“上下楼梯靠右行”,“楼梯内禁止追逐撵打”等行为禁令。
2.饮食饮水卫生:
⑴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办好食堂,做到证照齐全。制定好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各种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购买不洁、变质食品。
⑶切实做好食堂、宿舍的卫生保洁工作,消灭“四害”,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活动。
⑷教育学生饮水时要防止烫伤。
4.校产校舍安全:
⑴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⑵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3)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四、活动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电器设备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充分发挥学校集会、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以学校《学生安全常规知识》以及《安全知识手册》为素材,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
(3)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
2、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使养成教育在细、严、实上下功夫,找准存在问题,加大改进措施,突出交通、饮食、用电、用气、校产的使用与管理及体育课、实验课和教学区及生活区人员疏散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消除隐患,防范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各班制定好班级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安全检检查小组,由班主任、值日班长、宿舍舍长负责本班安全知识宣传、常规检查及报告工作。
(3)邀请交警大队领导到学校做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张贴特大交通事故宣传画,以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坐摩托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
(4)聘请法律顾问,到学校作一次法制报告。
(5)与学生家长签名。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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