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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6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1
1、深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完善行业与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职能,优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为原则,强化行业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深化综合协调、综合监管运行机制。二是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以街道各职能部门为监管主体的二级网格和以村(社区)为单元的三级网格,实现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常态巡查、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员工”。
2、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积极转变检查方式,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不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到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时期领导带队检查督查。不断规范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程序,加强检查档案管理,提升检查业务能力,完善隐患整改反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五五”工程实施力度。调研中小微企业安全服务需求,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市场机制与安全咨询、评估、培训等机构及相关专家开展合作,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提高村(社区)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三合一”、人员密集型生产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完善隐患整改反馈机制,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彻底。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分时段、分重点、分行业开展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用电安全、氨气制冷、特种设备、机械制造等高危领域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底数清、情况明的台帐资料,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大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矿商贸一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村(社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员,动员督促所属企业网上填报相关信息,依托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全覆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质量。
3、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回头看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街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小微企业本质安全。组织协调安全中介评估机构,对标准化到期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二是完善基层“行业片组安全帮促工程”隐患治理体系。以专家引导、安管员跟班、循环检查模式,积极开展企业片组安全帮促活动。加强与兄弟街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安全管理优势,采取“结对帮促”形式,帮助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建立企业“行业划分、企业自主、专家指导、互帮互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平台。将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与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五项制度为核心的安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安全诚信机制挂钩的“黑名单”曝光制度,将“黑名单”作为监管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主体责任。
4、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资源,大力开展以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的“全员安全宣传实施工程”,依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法定培训人员”持证上岗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严格实施安全培训“机考”考核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积极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阵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等宣传报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认识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推动力量,结合“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坚持“市、区”两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并举,采取政策宣传、典型引路、机构服务、专家指导等措施,切实增强指导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分级实施、梯队培育、扩面提质”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三是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企业生产安全预案“分级分类”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操作手册。科学整合政企应急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火灾等高危领域企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四是进一步优化安监队伍素质。组织街道和村级安管员、协管员参加专题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和深入企业指导服务活动,继续推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绩效管理,增强干部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基层安监队伍稳定性和执行力,提升队伍综合业务素质。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国发〔20xx〕23号文件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机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企业共25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对委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领域: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非煤矿山安监科
危险化学品领域: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烟花爆竹领域:县安监局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名单附后)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冶金、机械等八大工贸行业企业:县安监局对部分规模较大、容易发生职业危害的100家工贸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1次。
责任科室: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其他领域:督促公安、交通、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加强监管执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科室:综合监管和协调科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和湘政发〔20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县安监局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五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同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计划应当于3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各科室(大队)以及镇(街道)要制定月度、季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分解年度计划,保证执法计划落实到实处。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镇(街道)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在执法检查中,对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3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文体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运营,市场平稳有序。为寻求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创新,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促进我区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苦练内功、夯实业务能力;外优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文化执法工作。以确保辖区出版物安全、播出安全和场所生产安全为前提,始终把“执法办案是执法队伍第一要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办理文化市场大案要案方面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召开行业警示会等一系列普法措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形成文体市场经营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发挥“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办的职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版物市场的安全、有序。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执法计划的实施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标准;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和完善案卷。
三、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进行。一听企业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抽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四、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执法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报备情况;
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 依法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6. 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情况;
7.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情况;
8.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
9.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10. 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1. 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备及演练情况;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13. 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等相关培训情况;
14. 新、扩、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
15.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 依法对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保管的管理情况;
17.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8. 确保生产厂房保持通道畅通的情况;
19.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0.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实记录情况;
21. 生产作业场所“三超两改”等违规违章情况。
五、执法计划安排
(一)街道安监站在岗人数7人,内勤1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6人,分为两个执法小组。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6=1500天
2.对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培训学习+正常病、事假+党群活动+本级中心工作+年休假+会议=30+60+60+30+30+60+60=33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上级工作任务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工作日+指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日=60+30+60+60+24+100=334天
4.执法工作日推算确定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500-334-330=836天
按照分为两组开展执法活动,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16天。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0家,烟花经营企业40家,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家,八行业18家,共127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每年执法4次,烟花经营单位每年执法1次,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执法检查2次,八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1次,全年共开展计划执法=60×4+40×1+9×2+18×1=316次。
六、执法要求
1.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实行叁人执法小组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活动;
3.检查人员检查作业场所,认真做好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区委常务会研究决定,我区将成立**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区领导协调下,我局将积极配合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组建执法局班子,优化队伍,暂时按照综合执法组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到20xx年,我省正式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后,依照方案再确定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权限,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立法、司法保障,确保我区秩序井然有序。
二、国家园林城市复审。
1、我区绿地规划系统为20xx年的标准,与现行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部分指标不符,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市局对接,重新制定绿地规划系统,并根据新的规划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并建议政府尽快招标开工,保障我区20xx年国家园林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2、根据附近县市的标准,我区绿化养护费较低,计划通过提高绿化养护费的方式来提高绿化养护标准,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
三、城乡环卫一体长效运作。
1、城区市场化运行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招标,镇、村市场化运作已进入招标程序,计划11月底完成招标,12月份完成公司与乡镇交接,制定乡镇与公司的职责分工及监督考核办法。20xx年1月份正式启动市场化运作,以城管局监督为主,乡镇监督为辅,考核公司为主,考核乡镇为辅,计划每月对乡镇进行考核、评比,坚持社会监督和采集员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作用,用高科技手段完成对乡镇城乡环卫工作的监督。
2、根据市局通知,今年12月份以后德州市将不再接收我区的.生活垃圾,建立垃圾填埋已是迫在眉睫,目前我区在义渡口镇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同时我区计划对中茂圣源电厂进行改造,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开发区附近的企业进行供热,并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四、路灯美化节能改造。
1、对**公园、**公园、**景观公园等已建成公园的景观灯、草坪灯等进行提档升级,打造流光溢彩的景观形象。
2、建成区路灯改造。
其一,打通迎宾街、颜城街、黄办路等7条断头路路灯照明;对开发区9条街道实施亮化。
其二,路灯节能改造。此工程可将城区所有高压钠灯改造为LED路灯,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安装、改造和维护,节省下来的电费作为工程资金,不用追加政府投资预算,合同期满后,所有的改造路灯将归政府所有。通过节能改造,将达到节能减耗、增加照明、改善环境的效果,而且LED路灯可根据时间自动调整亮度,真正将我区打造“不夜城”。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6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