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爆炸事故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1
20xx年11月22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破裂,造成原油泄漏,在抢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爆燃,造成60多人死亡,160多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同时也下发了事故宣传教育材料,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教育。看到学习材料中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心里非常的震撼也非常难受。通过学习,有以下一些体会: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加强从严管理力度,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从严管理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2
今天看了全国加气站一些爆炸事件后深有感触,那一幕幕触目惊心,支离破碎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那是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加气站一个高压高危行业,安全太重要了,出不得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事故都是大事故,所以要求我们站内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绷紧安全这道弦,任何的麻痹大意和不负责都有可能酿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气站运行这么多年来我总结了一下安全不外乎以下几点:
1、站内设备运行安全;
2、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
3、各加气车辆气瓶的安全;
站内设备的运行我们有完善的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只要我们负责任的去做好每一件事情,认真的按要求去维护保养严格按要求去操作,仔细的巡回检查,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理,不带病运行,使设备时刻处在最佳的工作状态,就能将事故拒之门外。站内的压力容器我们保证严格的按期检验,使我们的压力容器时刻在有效期内,加上平时的仔细检查看有无泄漏、变形、裂纹等异常现象,随时检查随时报告,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正常。加气车辆上不合格的钢瓶就是流动炸弹,多少因为钢瓶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加气站报废的事例,这足够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这就要求我们加气员在加气中对每一个车载钢瓶都要认真检查,证件不全的坚决不加,钢瓶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加,严格执行“七不加”制度,真正的拒绝流动炸弹,才能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场地的安全,气站经过这几年的运营,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这么多加气站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多是人的因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规定,麻痹大意而导致的事故,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一直以来反复强调的安全理念,有了安全我们的生产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才有一切!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确保加气站的安全!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3
11月22日上午山东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淮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爆然事故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中央地方各级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企业组织力量排除险情搜救失踪受伤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我公司得知消息,立即在全公司开展认真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我们做一名化工企业的一线员工必须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操作,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化工生产就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连续性强,事故易发多发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
1、全面负责班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岗位工艺指标和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确保各岗位正常运行。
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当班期间、督促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熟练掌握各岗位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协助操作工做好各主要机台的.开停工作,以及工工艺善的调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4、组织搞好班安全业务学习及其他各式项活动加强班组的团结与沟通。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4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 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 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四,失真。所谓失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并釆取了监管措施,但所釆取的监管措施形同虚设,不发生任何实质性作用,监管者因为其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失职。换言之,监管者虽然有作为的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 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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