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4-05-20 17:26: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协议书

借款协议书1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 贷 款 金 额│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 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借款协议书2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3

  甲 方(委托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乙 方(委托方、买 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丙方(受托方):深 圳 市 诺 信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电话:82949786 传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新 闻 路 深 茂 商 业 中 心 15 楼

  甲乙双方因买卖房产,为确保本次房产交易顺利进行,特委托丙方提供现金赎楼、过户、抵押等服务,经三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各方均对合同条款的文意及法律意义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出售位于 的房产(房产证号:)(以下简称该房产)给乙方,出售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该房产交易条件完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丙方对该房产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购买该房产的价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b.()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银行 支行元),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c.()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监管公司提请结付。)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第三条 甲方已将该房产作为其向 银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贷款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原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进行了抵押登记(以下简称原抵押登记)。目前尚有部分贷款本息余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原贷款余额)未还清。

  第四条 甲方向丙方申请用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赎楼款)代甲方提前还款赎楼。

  第五条 丙方有权决定在具备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条件时为其提供现金赎楼服务:

  1.甲、乙双方已向丙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并向丙方提交各种资料(详见第六条);

  2.贷款银行已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出具了同意按揭贷款的承诺书;

  3.原贷款银行已经同意甲方提前偿还原抵押贷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监管达到丙方认可比例的购房首期款;

  5.该房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被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担保;

  7.甲乙方承诺在业务办理期间内无作为被告的财产诉讼,并向丙方出具承诺书;

  第六条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2.该房产原《按揭合同》、原《买卖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该房产原抵押贷款的还款存折记录及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水电物业管理费清单;

  4.甲乙双方签订的该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定金收据、购房首期款监管协议;

  5.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批文、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的批文/贷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七条 甲乙方应当向丙方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用于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第八条 甲乙方保证: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虚假而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向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对该房地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享有合法的处分权。若该房地产为共有,其处分行为已得到共有权人同意并授权。若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该房产的现承租人已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依据本合同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第九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赎楼服务费在赎楼至业务办理完成时天内按丙方提供现金赎楼金额的 %计算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受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在赎楼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如超过 天每天按 (金额)加收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贷款提供现金赎楼服务的收费按每1个月为一个收费时间单位,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中约定的费用每隔1个月收取一次现金赎楼服务服务费。

  第十一条 在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代为处理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甲乙各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交易契税、抵押登记费、查档费、评估报告费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关部门、机构的缴付通知后自行及时缴付。

  第十二条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签署后,丙方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之一:

  ①审查了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②调查了该房地产的.产权状况;

  无论该笔贷款最终是否成立或房产买卖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权收取全部现金赎楼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均无权要求返还或减免。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将首期款存入丙方(户名账号 开户行 )或丙方认可的账户。甲乙各方有违约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主张以该笔首期款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 丙方在赎楼后,如因乙方的购房款未被有效监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产交易不能顺利进行,甲方不能收回赎楼款时,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该房办理抵押贷款以偿还丙方的现金赎楼款,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为确保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顺利进行,甲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该房地产提前还款、查档、注销原抵押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领房地产证、重新抵押等相关手续。在上述过程中,该房地产权利证书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权委托丙方后,未经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托授权或自行办理委托事务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办理。否则,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偿还赎楼款或独立处理该房地产并以所得价款提前偿还赎楼款。

  第十六条 各方明确,本合同排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关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之规定的适用,除依本合同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有证据证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条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进行赎楼的,不再提供赎楼服务,丙方已经完成赎楼的,甲方必须向丙方偿还赎楼款项并承担相应利息,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方已经收取现金赎楼服务费和受理费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张返还;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当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应当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乙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 %的违约金;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产证等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期间,甲乙各方不得谎报遗失或办理挂失手续,若发生上述行为,则视为违约行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三条 担保条款:担保人 (身份证号: )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承担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由丙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证责任解除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 附加条款 甲方(卖 方) 乙方(买方) 丙 方(受 托 方)担 保 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具体约定:

  1.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

  2. 本合同借款用途 。

  3.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

  4. 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5. 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

  第二条、保证条款:

  1.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l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l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l 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3.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丢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本息;

  3) 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丢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 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丢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补充提供合乎乙方要求的担保;

  7)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偿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 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措施:

  1)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 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5

  甲方(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个人民间借款还款的协议书6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担保条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抵押给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动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抵押物。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借款协议书6

  甲方:扬州市百思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年月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7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

  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双方商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签字乙方:

  代表人:

  签字

  ___年__月__日

借款协议书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00%.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9

  甲方: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个人和家庭在甲方借款。截止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尚欠甲方借款合计59.2万元。为妥善合理保障借款的归还,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乙方确认,截止____年__月__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59.2万元。

  二、乙方承诺,分24个月还清该欠款

  三、乙方从____年__月起每月偿还甲方人民币24667元,于每月__日前归还,迟延归还按逾期额每日1%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以其位于______(监证字__号,权字__)141.62平方米的房屋作为本还款协议的'担保。乙方不能再以该房行其他抵押、担保,违约承担欠款额20%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协议书10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 (¥ 400000)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 1%。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 20xx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5月 15 日止。出借方将于 20xx 年 4月 2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个人。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20xx 年 4 月 20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 30 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 1‰ 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15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15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书11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如实际收到借款与合同签订金额不符,以实际收到借款金额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信阳市博林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 4100 1551 4220 5020 1289

  开户银行: 信阳建行羊山支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还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百分之滞纳金。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13

  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9;,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

  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外汇借款住房,公积金借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________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4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15

  贷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xx%。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7、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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