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协议书

时间:2022-05-18 19:25:5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证协议书范文汇编五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保证协议书范文汇编五篇

保证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1、基本要求: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资质材料和质量标准,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

  2、技术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检验合格证明及发货清单,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内控标准,并保证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货物出厂之前须经严格检验,确保包装方式良好,避免造成质量问题。

  (2)、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甲方必要时进行现场审计,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认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从乙方进货。

  3、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损失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甲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甲方委托的鉴定部门或其他权威鉴定机构认定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质量责任:

  1、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2、乙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4、乙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乙方需保障货物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6、乙方所供货物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由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品质异常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包含但不限于客户索赔、退货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所供货物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甲方的料号等。

  第四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三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的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甲方验收时未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或生产使用后产品流通过程中等期间,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批号、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3、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乙方提供货物所用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使用的包装容器必须从厂家定做,不使用回收包装桶,且桶上标签要规范,且能体现出乙方产品信息,对于大宗液体原料,要使用专业槽车。非专用槽车需提供槽车清洗证明,因非专用槽车运输产生的交叉污染由乙方负责。

  4、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发现货物存在任何实际情况与检验报告或合同约定不符而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定价与结算

  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2、付款方式:双方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货的30%付给乙方,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后10日内支付其余货款。但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自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甲方已预付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客户,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3、乙方所共货物必须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含隐含的质量需求)及甲方要求的内控标准。如甲方在收货时或收货后生产使用或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消费者使用等任一环节中,发现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经济赔偿问题。

  4、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三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小时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终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证协议书 篇2

  为确保医院各类医用耗材的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以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证照,并对其提供各类资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资证的更新备案。

  四、产品到货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

  五、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保证协议书 篇3

  买方:深圳**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5-88xxx9

  传真:0755-8xxx2

  卖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一、目的

  在双方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为让卖方更明确、全面了解买方的质量标准、要求,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二、定义

  交货批次不合格率:来料检验不合格批数 / 卖方交货总批数。

  交货批次:每个物料代码、每个合同号、每次交货计一个交货批次。

  批次不合格:某个物料代码、合同号交货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任一条款要求,则判定为批次不合格。

  产品的一致性:指批次产品之间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基础上保证与认定样品或小批量在外观、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

  DPPM:Defective Pieces per Million 百万分的不良率(不良品个数 / 投入总使用数量×1000000

  PCN:Product / Process Change Notice 产品/工序变更通知。

  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 工程变更通知单。

  QSA: Quality System Audit 质量体系审核。

  QPA: Quality Process Audit 质量工序审核。

  PPAP: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 生产件批准程序。

  三、质量保证

  1. 产品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向卖方采购的所有产品。

  2.卖方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标准、要求:

  (1)买方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规格书 (SPEC(系统性能评估测试)、DQA(设计质量)零件判定书、IQC检验指导书等);

  (2)买方委外加工图纸、菲林、CAD(pro-e)软件等最新版本资料要求;

  (3)买方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样品或限度样品);

  (4)如买方在(1)、(2)、(3)有未明确的标准或规格要求,以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依据;

  (5)涉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3.包装、标示等要求

  (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包装方案并经买方书面认可,以充分保证产品在规定使用和储存期内,能达到防静电、防湿、防震、防霉、防野蛮装卸等要求及相关质量与环保要求。

  (2)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卖方名称/标志、买方材料代码、产品型号规格、内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和定单号/环保标示、条码(买方明确要求的物料);最小内包装也应标明:买方材料代码、产品型号规格、内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环保标示;需要时,单个产品上也应有厂家独特标识(产品型号或其他代号);有安规或3C标识要求的按其相应认证要求进行标识。以上标示不得随意修改,如有更改必须重新张贴新标签。

  (3)所有物料应明确标明生产批次信息,而非交付日期;不同生产批次不应混装。如一个送货批中有两种以上生产批次,应在送货清单或外包装清单上明确列出批次和数量,最小内包装箱内只能是一个生产批次。返工批次或首批送样产品(含:PCN(认证方案)/ECN后生产的首批产品)或尾数等特殊类产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外箱上做好相应标示。

  4.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1)买方向卖方批量采购新产品前应指定专业接口部门(如DQA)对样品进行认定,并提供有效书面报告(如零件承认书)或样品交卖方回签。

  (2)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属于买方有环安认证要求的器件/部件, 卖方应确保与认证测试时样品一致, 并能随时向买方提供有效正确的环安认证证书。

  (3)卖方应确保批量产品与买方承认的样品(包含材质要求等)保持一致。必要时双方可封存样品, 当发生规格或要求不完整或不明晰时,可以样品作为参考。

  (4)任何重要原材料的关键件(重要材料清单送样承认时应提交买方确认)规格、生产工艺与工序、生产场地等的变更,应提前以PCN / ECN等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确认方可变更。

  (5)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第五条第5款的约定执行。

  (6)当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允许买方或买方客户到卖方或其上游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并定期向买方提供实际生产产品的质量数据:

  ① 每批来料到料前必须将规定的相关出货检验报告(含必要的试验报告)电子档发到买方指定的邮件,有要求时必须在出货前上传电子档检验报告在买方采购系统,作为入库的依据,否则买方拒绝接收;

  ② 每季度提供产品的信赖性报告及关键工序的SPC统计分析报告;

  ③ 每周或每月需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数据或周/月报表;

  ④ 针对买方要求的关键参数CPK≥1.33,并按要求定期提供相关测试报告;

  ⑤ 买方供应商管理所需要的其他报告。

  5.管理体系要求

  (1)卖方应建立以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体系,并应通过买方审核:(可多选)

  ■①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必选)

  □②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③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④ QC080000 有毒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⑤ EICC (电子行业行为规范准则);

  □⑥ SA800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⑦ 其他;

  非环保材料可以免除QC080000的要求

  以上必选项,未通过之体系,需拟定完成计划报备给买方。非必选项买方鼓励供应商积极努力完善各方体系。

  (2)卖方应建立质量改善系统, 积极主动执行买方各类材料标准和质量目标, 充分认证并管理其上游供应商, 并配合买方 SQE参与各项持续改善计划(CIP)。

  (3)卖方应建立严格的AVL管控系统, 若有任何变更, 需提前通知买方SQE, 在没有得到买方许可前, 不得做任何变更。

  (4)卖方应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买方产品的质量事务,其中包括 JQE、FAE、驻厂QC等。

  6.物料验收

  (1)卖方所提供物料皆以满足买方规格及本协议规定要求为前提,只有经过所有程序并检验合格后方能交货。

  (2)买方进料检验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以MIL-STD-1916及材料执行标准进行来料验收,并推动卖方提升入料品质水平,逐渐实行免验。(抽样计划可与SQE确认)

  (3)卖方所提供物料Date code (或生产日期)必须在买方规定有效期内。

  (4)卖方每批应按免费提供1-5pcs 样品 (具体数量视物料类别而定) 供买方IQC进行破坏性试验。

  (5)经买方同意, 卖方可以对被退回产品进行筛选或返工。卖方任何返工或挑选均需在受控制程中进行,必须制定返工的SOP,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卖方应通知买方SQE现场确认。受控制程具体包括:

  A、返工或挑选的产品需要有明确的标识及追踪信息;

  B、预防产生外观不良;

  C、检测方法明确化;

  D、返工不良数量需确认并通知买方SQE。

  (6)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买方退回卖方之物料 (要求报废物料除外) 必须按上述约定进行返工或筛选, 如卖方未进行返工或筛选直接再次销售给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

  (7)进料检验只是验证卖方产品质量的环节之一,仅作为买方是否入库的依据。卖方品质保证应覆盖买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料检验合格不能免除卖方产品其后出现品质问题的责任。

  (8)卖方有责任配合买方执行免检,并向零缺陷方向不断努力。

  7.质量目标

  (1)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 进料允收率,特采率,批量质量事故等相关质量指标必须达到买方的要求。具体参见年度供应商质量承诺书。

  (2)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来料和生产线、客户端不允许发生批量质量事故,安全问题,可靠性问题。一旦发生,无论是否对买方造成实际品质损失,买方有权根据第五条第5款的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买方以邮件、书面或其他形式反馈的材料异常等质量问题, 卖方在后续供货中不得重复发生。

  (4)卖方应在每月的质量月报中评估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努力改善。

  8.不合格品处理

  (1)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或规定的质量要求,买方有权提出退货,卖方应无条件接受。

  (2)卖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在买方使用或客户端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确认,在24小时内给出紧急对策和故障原因,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书面的改善报告;如属卖方不进行确认或逾期未办理退货等,买方有权按该批物料价值的10%收取管理费,且对物料的质变不负任何责任。

  (3)卖方承诺如规格书所规定条件下保质期 (寿命要求)内产品(含: 终端客户使用产品) 如出现材料本身质量异常或无法满足SPEC要求,按第三条第8款第(2)项约定处理。

  (4) 针对环保高风险产品,或为了避免不良品的混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将不良品进行销毁处理,卖方应允许买方监督执行。

  (5)卖方提供的产品在买方任何环节发生不合格(来料、制程、仓库、客户端),如不良可以通过简易挑选等返工方式处理,因买方迫于生产计划和客户交期,买方可以安排卖方在其返工区域进行紧急返工。卖方需安排专人跟进返工以及进度和品质,自带返工相关的工具和设备。买方向卖方收取返工管理费和场地租赁费用:(人工时价)/小时,此费用由卖方返工人员签字,并由买方每月在卖方货款中扣除。如卖方返工人员不服从买方管理,违反买方的规章制度或相关纪律要求,买方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相关处罚金额由卖方承担。

  (6)卖方产品在买方发生质量或相关管理问题时,买方可根据本协议或有关规定发出《索赔通知单》,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字回传,卖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否则将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7)由于卖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 买方SQE发出的SCAR, 卖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回复(国内供应商三个工作日,海外供应商七个工作日), 并采取有效对策确保同类不良不再重复发生(重复发生指同类材料同一原因或现象在一年内再次发生)。

  四、 绩效考评和改善

  1.买方依据卖方提供产品在各阶段的品质表现,对卖方品质绩效进行考评,并定期通报给卖方。如考评为C级,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的系统的改善报告并要求品质负责人或高层领导到买方检讨改善,买方跟踪1个月无改善,则买方有权减少卖方订单,取消新料号选型,甚至取消卖方订单和供应商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卖方连续两个月被评为C级,或连续三个月来料允收率不达标,或发生严重品质事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派驻厂人员处理相关品质问题和对物料进行检验,直至品质恢复买方认为可以取消为止。驻厂人员管理费用为300元/月(住宿费用除外),买方直接在卖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如卖方驻厂人员不服从买方管理,违反买方的规章制度或相关纪律要求,买方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相关处罚金额由卖方承担并直接在卖方货款中扣除。

  3、卖方月度考评为D级,则买方有权取消所有订单,卖方必须进行系统性整改,并提交书面改善报告给买方,并由卖方第一负责人对买方进行检讨汇报并改善情况。同时必须经买方现场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交易。

  五、 质量赔偿责任

  1.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要求, 无论买方是否进行入厂检验或样品确认,都不能免除因卖方产品不合格应承担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或)终止本协议、采购订单和采购框架协议;同时,买方可暂停支付卖方货款,并发出《索赔通知单》, 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回传,或提出书面异议, 违约赔偿金额可以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由于卖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隐患,买方须进行市场召回或进一步追踪的,买方有权从卖方货款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问题处理结束后再退还卖方(不计利息)。

  2.质量赔偿责任范围

  质量赔偿责任 = 违约金 + 直接损失 + 其他损失

  (1)违约金:卖方因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及买卖双方达成共识的其他要求(如质量检讨会议决议等)而支付的除损失赔偿以外的金额。

  (2)直接损失:因卖方产品不良造成的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单价差额、报关、进出口税、运输、仓储、检测、误工费用、损失的元器件 / 部件/ 成品 、维修或返工工时、委托第三方测试费用、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额等。

  (3)其他损失:可预见的损害或可预期的其他利益损失(如买方客户订单取消或减小而导致的利润损失、材料 / 半成品 / 成品无法消耗以及第三方提出索赔额,信誉损失等)。

  3.卖方产品在进料验收环节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需向买方承担的相关违约责任:

  ①卖方来料验收不合格,造成货物积压、交货延误、订单调整等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买方退回卖方之物料 (要求报废物料除外)必须按本协议约定要求进行返工或筛选, 如卖方未进行返工或筛选直接再次入料,一经核实,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重复发生则违约金加倍。

  ②卖方进料检验不合格,则每次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如买方迫于生产计划和客户交期,可针对卖方不合格进料进行特采使用,不合格进料如需买方另外加工使用,则加工费费用另计,由卖方承担。

  ③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 在买方来料和生产线使用时不允许发生批量质量事故。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无论是否对买方造成实际品质损失,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3000万元,由买方依据不良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

  4.卖方来料在买方生产线使用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需向买方承担的相关其他违约责任:

  卖方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买方生产线停线、材料报废、半成品或成品返工(或报废)等,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① 买方返工、停线工时:(按人工时价)/ 人小时(单位:人民币)。

  ② 材料报损:原材料损失以含税购价计算,成品报废以出厂价计算。

  ③因材料品质问题导致买方产线停线,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5.供应商私自变更材料等的违约责任

  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买方物料SPEC及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从严追究物料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简化工序、设计/ 工艺 / 材料 / 设备 / 生产场地/重要变更不通知买方” 等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给第三方。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3000万元,由买方依据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买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且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卖方产品在买方客户端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违约责任

  (1)卖方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买方客户端产品被批量退货或索赔,卖方除赔偿相关损失之外,还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7.卖方产品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违约责任

  (1)买方在来料、生产线、客户端反馈给卖方的品质问题在一年内重复发生(包括短装、混料、错料等),则按以下约定处理:

  A、在进料检验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B、在生产线发生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C、在客户端发生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8.卖方因其他质量问题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卖方将产品以低规格代替高规格或以次充好供货给买方,买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对于因此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买方还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处理。

  (2)卖方所提供产品违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买方在卖方现场稽查或以其他途径发现卖方弄虚作假,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10万元,由买方依据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且买方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属于买方有环安认证要求的器件/部件, 卖方应确保与认证测试时样品一致, 并能随时向买方提供有效正确的环安认证证书。如卖方的环安证书(如SGS,CCC/CQC,UL,CEN,TUV/VDE等)被暂停或注销,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2万元,因此造成买方的产品召回、返工、物料换料、客户索赔等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卖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按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5)以上返工费(按人工时价)/小时和驻厂人员管理费 300元/月如有调整,依据最新的协议或通知为准。

  (6) 以上所有涉及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六、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修正本协议条款的,需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频率每年一次;期满后若双方均无意愿修订,则本协议自动适用于双方合作发生供货关系的整个期间以及卖方提供给买方货物的整个生命期间。

  2.本协议涉及的经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是作为双方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的有效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采购框架协议》执行。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卖方二份,买方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保证协议书 篇4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证协议书 篇5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 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 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 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 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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