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3-08 17:16:5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土地转让协议书 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土地转让协议书 15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 1

  出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因乙方建房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XXXX,土地面积为XX平方米。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同意,通过货币买卖形式有偿转让,乙方为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XX万元/亩,青苗补偿费XXXX,转让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XX元,本土地转让属一次性买卖处理。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土地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该土地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并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六、其他约定:

  因乙方受让该宗土地系用于房屋建设,如乙方受让该宗土地后并向相关部门就宅基地审批提出申请后,有关部门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面积不予批准的,双方均同意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向甲方退回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甲方则向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土地转让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留一份。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乡(镇)______村______组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时间为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3

  甲方 ,汉,现年 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 村 组,身份证号码: 。

  乙方 ,汉,现年 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 村 组,身份证号码: 。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 村 组(小地名 )的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宽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 为参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委会主任: :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作者:余乔

土地转让协议书 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5

  出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位于市区街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土地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平方米,为土地。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

  三、转让用途

  乙方受让该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过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电,包括邻里纠纷问题等)

  四、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元整,剩余款项待乙方主体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六、违约责任

  1、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将转让土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双倍返还转让款,即元。

  3、如乙方购买该转让土地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反悔,则无权要回转让款。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______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1、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为界,西至______为界南致______为界,北至______为界。

  2、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______亩。

  3、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______计算,共计______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4、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6、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7、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7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凭祥镇前进村新逢屯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高山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凭祥市南山村苏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面积:约xx亩;备注:(xx地)

  第三条转让费

  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时间:XX年XX月XX日

  5、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金:大写:x萬xx仟圆整(¥:xxxxx元)。

  第四条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义务。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如转让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经济损失,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7、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该土地无任何权利义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第六条: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发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发包单位(签章):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附件:本宗土地方位情况

  合同附件:本宗土地方位图

土地转让协议书 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字第 号,土地面积___平方米,转让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___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_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___字第___号,为___结构。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___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有权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2 甲方承诺并保证,在乙方基于本合同获得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时未就转让标的物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保证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受让行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3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4.4甲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征收,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或其他任何收益归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若希望约定违约金,则自己决定数额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档___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9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 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 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时间3;

  (3)(4)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土地转让协议书 10

  1. 总则

  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 (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根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1.2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场地位置图(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场地边界图(附件B)

  3. 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授权(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称]研究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 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 环境标准(附件H)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待根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 双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条

  甲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3.2 第五条

  乙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维修、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 场地的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

  4.1 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使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详细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4.2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研究、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

  5. 土地使用权之期限

  5.1 第八条

  “合同”第4.1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及时返还给乙方所有费用的(_____%。

  5.2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根据“上海规定”第5章之规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

  6.1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计(____美元。

  6.2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对该测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如果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如果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则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减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 基础设施和条件

  7.1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后根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根据作为本文附件D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了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7.2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8. 场地之转让

  8.1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根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6.3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控制转让给乙方。

  8.2 第十八条

  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 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第十九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计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行决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根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9.2 第二十条

  乙方在进行计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如果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保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计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9.3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根据其计划开始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1)个月内完工。

  9.4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所有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致。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第2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费。

  10. 合同的延期和终止

  10.1 第二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继续使用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

  1.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六(6)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2.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10.2 第二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 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费。

  10.4 第二十七条

  如果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如果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1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使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条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 违约责任

  11.1 第二十九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 未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场地;

  2. 提供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4. 未维护甲方应负责的通向场地的道路和设施,并且未在收到与此相关的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此等违约。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违约,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

  5. 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提供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11.2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 对场地的使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 未按照“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3. 未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开工建设或未在其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设施建设的主要部分,共计二十一(21)个月内未开始和完成建设的主要部分,但此等违约系因建设公司而非乙方过错除外;

  4.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11.3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 违约天数 = 自违反“合同”之日到纠正违约之日;

  3. 定额损害赔偿 =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 X 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原因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之后才开始计算该方违约。

  11.4 第三十二条

  如果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选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有关机构确定。

  11.5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如果无辜的一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0)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续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纠正此等违约。

  11.7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开始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如果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原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延迟原因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计划以获批准。如果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应根据第12.5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如果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作为罚金。进而,如果根据本条规定第二次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条

  如果乙方把场地的使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内恢复场地的工业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11.9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构成迟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迟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

  1、乙方迟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迟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细节、原因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双方应讨论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12.2 第三十九条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讨论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 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 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

  12.3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12.4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及时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12.5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12.6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译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为准。

  12.8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

  12.9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使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咨询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2.11 第四十八条

  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

  使用挂号或保证邮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如果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第二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

  如果发至甲方:

  如果发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12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经营建工厂的需要,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购买其位于________市开发区地段的土地,现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对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开发利用及依法转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乙方经营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段(详细座标见红线图)。土地总面积经双方测量确定为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转让地块的红线图范围面积为准)。

  第三条:转让土地的价格

  甲方转让的土地以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共计总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正)。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定后,第一期付款,乙方向甲方付定金_____万元人民币。

  2、余款在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付清。

  第五条:土地交付使用的时间

  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转让的土地。

  第六条:土地使用年限

  甲方转让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伍拾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该块转让土地的路通、水通、电通、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的工作。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转让的下列事项:

  (1)在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向国土管理局办理乙方使用该土地的各项土地转让手续,直至宝安区国土分局与乙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2)协助乙方办理在该土地上建造厂房、宿舍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设计规则许可、报建施工审批、领取《房地产权证》等各项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委托的有关该土地的其它事项。

  (4)因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乙方而引起的土地权属和工农关系方面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民事、经济法律责任。而且,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确保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第三方的侵犯。

  乙方的责任:

  1、甲方在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时,乙方须尽力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如因乙方延误提供有关资料时间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所载明转让的土地在其报批办理手续过程中,宝安区国土分局所收取的土地出让费,土地开发费、市政配套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用地内的水、电、道路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规划和建设,所发生的建设和增容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依法配合当地行政部门的治安、计生、消防、环保等行政工作。

  5、乙方在厂房建成使用后,协助甲方解决本村青年就业人员,工业区内产生的废品在同等条件下全部由甲方负责回收;并按土地面积计算,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0.3元向甲方缴交管理费(按实际生产时间收取)。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书内容条款有关规定,若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应付的款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按天计算,以乙方所欠甲方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给甲方,如逾期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书,收回所转让的土地。

  3、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按天计算,以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逾期六个月不能交付全部土地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收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费,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凡因执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给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协议书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书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土地的红线图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协议书 13

  甲 方:文钟镇文钟村委员会

  乙 方:谭 树 清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原养殖厂的土地及厂内的全部房屋转让给乙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于xx年在教育达标时,建教学楼一栋、地面硬化、排水、锅炉房等室外工程,总投资 万元,因当时无资金兑现工程款,现欠乙方工程款 万元。经甲方会议研究,同意以养殖厂的土地及房屋抵顶建筑工程款。

  二、甲方养殖厂的位置:

  在文钟镇文钟村十一组后面,东面是李明福建筑公司,北侧是九组姜华地南,中间有便道,西侧是十一组耕地。

  三、土地面积为:北侧东西宽:102m,南侧东西宽:113.5m,东侧南北长68m,西侧南北长67.5m,总计面积为:(102m+113.5m)÷2×(67.5+68)÷2=107.95m×67.75m=7300.06m,折合亩数为:10.96亩,后附土地平面图。

  四、养殖厂共有砖木房屋41间、30间饲养舍、11间办公室,建筑面积总计为:饲养舍867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5平方米,后附房屋平面图。

  五、土地转让费总计为 万元,房屋评估价为 万元,土地、房屋两项转让费共合人民币 万元整。

  六、转让费兑现办法及兑现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以现金付给甲方土地、房屋转让费 万元,转让费付清后,甲方用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工程款(按工程审计金额为准)。

  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时间为伍拾年,即从xx年一月一日起至xx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房屋所有权归乙方。待国家及其它单位征占该土地时,发生的各种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房屋所有补偿费也全部归乙方。

  八、乙方要求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时,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及其它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乙方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九、此协议一式叁份,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望甲、乙双方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执行,出现纠纷或有异议时,甲已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甲 方:文钟镇文钟村委员会(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15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 村 组 人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 元(小写 元);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面积为 亩。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6、若遇该土地有权属纠纷,由甲方(出让人)出面解决,所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出让人)承担,乙方(受让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若遇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换界或者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让人)必须保证和维护乙方(受让人)利益。

  9、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乡 村 组 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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