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7-09 16:14:1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1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日期: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原阜阳恩申化肥有限公司租用幸福中路居委会岳老庄一、二队幸福路北场地7.15亩及地上周围所建围墙、厂房16间,以围墙为准,大门外4米宽到幸福路中心。四面墙头外2米,房屋外有滴水下水道,保证阜阳市恩申化肥有限公司滴水畅通。

  一、甲方与乙方在原有乙方厂房租用占地的.基础上,现在甲方自愿将乙方占地的7.15亩至4米宽到幸福中路,一次性以每亩叁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38720元)人民币永久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将7.15亩的总价格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捌佰肆拾捌元整(276848元)分两次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的具体领款人江世红、江世华、江广发、岳金奎、岳金柱、岳玉亭、高其祥、岳振亭签字画押后立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领款人每户壹份复印件,其余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永不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