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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1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_________
词著作权人:_________
曲著作权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
许可人按照有关要求报名并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上述期限之后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的,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a、复制权:根据被许可人和复制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后的演唱者、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应得的收益,许可人可以获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b、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被许可人和使用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含运营商的费用)后,许可人可以获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币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除本条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计算方式繁杂等因素,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支付时间
(1)双方同意每季度结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应在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后才支付。因运营商等非被许可人过错原因而致被许可人未实际获取该利润的,被许可人有权暂不支付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被许可人按季度计算后,按照报名参赛人报名参赛时提供的银行帐号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费(该使用费由被许可人扣除许可人个人所得税后支付);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授权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并在领取后按照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内部约定自行分配。
(3)报名参赛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有任何变更的,需及时通知被许可人,否则,任何通知不到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或通知到报名参赛人但报名参赛人不来领取使用费、或使用费非因被许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报名参赛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等情况持续半年之后,视为许可人放弃领取该使用费的权利。
4、费用核查:
(1)许可人可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向被许可人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许可费明细;
(2)若许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许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有关费用进行核查,费用自行承担。经核查如果发现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经许可人书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许可人应补齐未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经核查后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被许可人有权要求许可人进行赔偿,数额为造成被许可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
四、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_________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_________元。
六、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2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对上述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国XX用户提供手机铃声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 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
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
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____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单次收费表准版15;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215;铃声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
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服务收入247;80%215;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15;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
第四条第1款第
(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
5.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4
本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合作为中国大陆的移动通讯用户(“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此,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组织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4.预付保障金,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预先支付的保障本协议所涉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人权益的最低许可使用费。
5.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收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 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首(具体名称及有关资料详见附件一),协议曲目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其与本协议正本加盖甲方公章(骑缝章)后方为有效。
3.授权限制: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首次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但是,甲方不因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而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按时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及其他可供甲方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乙方保证:
(1)在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在结算时向甲方提供可供分配的详细数据资料的结算清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结算清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按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应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千分之一。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且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新使用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擅自使用附件列明之外的曲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中国大陆用户下载为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____%,该项费用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元支付。如乙方以包月计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则本协议所涉曲目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乙方应按其向用户所收取全部包月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
(2)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首歌曲每年____元人民币。申请使用歌曲的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依此类推。
(3)乙方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计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元整。
(4)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应在使用前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的预付保障金。
(5)在每一协议有效期内,当甲方许可的、乙方使用的任一歌曲应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累计超过____元人民币时,乙方应就该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超额部分在结算时支付。
(6)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7个工作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当期预付保障金。上一协议有效期内所缴未冲抵完之预付保障金作为上一协议有效期内的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
(7)如许可协议不续展或解除,协议有效期内所缴之每一歌曲预付保障金可以冲抵同期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如不足以冲抵,剩余的欠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必须继续支付;如该曲预付保障金未完全冲抵,剩余款额亦作为协议有效期内该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
(8)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a.(计次下载业务):单曲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 单曲下载发送条数×计费成功率×短信下载单价×20%
b.(包月下载业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 包月用户总数×短信下载包月价格×20%以上公式a中的乙方单曲下载发送条数应以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收费清单为准,如电信运营商不能提供该清单或提供不完备、不准确,以致结算不能进行,双方可以乙方网关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
在按以上公式a、b的计算结果显示的数额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同时,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单曲下载比例、单曲结算金额,以及该单曲结算金额减除当期可冲抵单曲预付保障金之后的数额等数据资料。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双方在协议签订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费由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乙方应在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服务收入(按省级单位结算为准)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甲方在乙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提供发票给乙方。
(3)双方同意,如因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未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而造成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方须对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估算,并先向甲方支付估算费用的50%,余款待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后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
3.支付方式____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随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如果乙方以其网关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进行结算,则乙方可扣除其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但上述结算方式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提供的手机振铃下载收入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核查。
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经核查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3.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外,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4.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及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6.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在本协议之前签订的关于乙方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所涉及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皆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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