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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销售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砖厂销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砖厂销售合同1
甲方(供货方)
运费(需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生产的多孔砖销售给乙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订购内容及价格:乙方向甲方购买烧结多孔砖,单价为___元/块(根据同期市场价定价),数量暂定为___万块。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装卸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装卸费用。
三、产品验收标准、方法:现场验货,乙方签收红砖视为验收合格。
四、砖款结算方式及期限:(1)每送购___结算一次,每次按___的货款支付,余下___本年度年底一次性付清。
五、供货方收款凭证的提供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不含税,甲方不提供发票。
六、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约定的.红砖数量未提货完毕前乙方不得购买第三方红砖,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未付部分___的比例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利息。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年月日
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年月日
砖厂销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村华兴村红砖厂。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张晓东。
经营地址: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村。
第二条:乙方:
一、成品红砖加工组。
1、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乔文权,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
2、装窑工:许志松,辽宁省建昌县汤神庙乡人,等12人。
3、出窑工:乔文山,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5人。
4、码窑工:王连海,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6人。
5、堵门工:刘国存,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6、上煤工:王玉艳,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共一人。
二、半成品红砖加工组。
1、半成品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郭占军,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2、扒土工:邹国山,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3、对滚工:许文华,辽宁省建昌县人。
4、杂质工:宋桂枝,辽宁省建昌县人。
5、粉煤工:李青山,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等2人。
6、二刀工:郭旭,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7、打手沙工:张丹,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护架组管理主任:李春枝。
护架组工人:王玉芹,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4人。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xx年3月生效,至砖厂生产年度结束为止。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劳动报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别是乔文权和郭占军。二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三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的年薪是只从20xx年3月工人进厂生产开始到本年度生产结束为止的所产生的工资。
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结清办法。即从三月份开始按照每月三千元发放,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产结束当日,甲方应把未发放完的三万元余款一次性发给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付个乙方六十元(包括捡砖头)。
2、出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出窑一丁红砖为一元二角,一丁为200块红砖。
3、堵门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五百元。
4、上煤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5、码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码砖坯一万块工资为三十五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管理主任手中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甲方采取押支十五天的方法。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十五日。生产结束的月份所产生的工资发放的时间为生产结束当日。押支十五天的工资于生产结束当日一同上面工资发给工人。工人已得工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三、半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扒土工:实行计件工资。每扒土一万块砖坯的用土量工资为十元。
2、对滚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3、杂质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4、粉煤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粉一万块砖坯所用材料工资为十元。
5、二刀工:实行月工资。其中一人工资为一千八百元,另一人工资为一千七百元。
6、打手沙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7、码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五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五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码坯工每码一万块砖坯每人可得工资四十元。
8、开电动拉水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二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二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开电动拉水坯工每拉水坯一万块坯每人可得工资三十五元。
9、扒煤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八百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四、护架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护架组工人的工资采取月工资加计件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工资为八百元。倒二遍架的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属于月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每倒一万块砖坯工资为十四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的附件:
(一)乔玉华的工资和孩子的读书。
乔玉华,女,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甲方和乙方的代表郭占军达成协议,乔玉华是郭占军妻子,为了方便郭占军的工作,甲方同意支付给乔玉华每月一千元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一致。孩子上学的问题,甲方和乙方也达成了协议,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上幼儿园学生每月每名学生一百八十元的费用。同意支付给上小学的学生车费每月二百元。上幼儿园的幼儿名单如下:郭文明,辽宁省建昌人;王帅,辽宁省建昌县人;黄一超,辽宁省建昌县人;王艳萍,内蒙古通辽人。上小学的学生名单如下:郭娇娇,辽宁省建昌人;吕美静,辽宁省l凌源市人;王静,辽宁省建昌人。
(二)鼓励金的使用。
甲方为了保证砖厂生产的需要,鼓励工人来砖厂打工,采取鼓励金的办法。根据不同工种提供不同的鼓励金,该鼓励金不计算在工资内。该鼓励金由乙方代表郭占军领取负责发放给各个工人。如果得到鼓励金的工人中途辞职,该鼓励金应该如数返回给甲方,由郭占军负责收回。甲方发给乙方鼓励金的具体情况明细如下:
1、成窑工每人二千元。
2、装窑工每人一千五百元。
3、码坯工每人一千五百元。
4、护架工和开电动水坯子车工及其他人每人一千元。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由乙方代表郭占军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