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销售代理合同范文汇编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 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 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 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 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 (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 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 因产品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 (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1 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即由甲方委托乙方做该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
二、双方应具备的证件:
甲方:营业执照
乙方:营业执照
三、委托期限:
甲方全权授权乙方负责 的摊位招商、销售工作,全权授权限时为 年 月 日至项目开业前,并达到所承担项目摊位销售招商 ,其中,销售目标为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 。
四、乙方营销代理佣金的收取标准
1、销售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销售价格为标准对外销售摊位。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或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含50%)为依据;未达到甲方销售率指标50%之前,按总额的50%即1%提取代理费;达到甲方销售率50%以上(含50%),按实际销售总额的2%提取代理费,并一次性补足前期(指前期未达到销售率指标)销售总额的1%代理费。
2、招商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招租价格为标准对外摊位招租,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并按实际招租额提取代理佣金。提取的标准为:实际首年租金总额(合同金额)的8%提取代理费。
3、销售、招商佣金按每月五日为结算日,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4、销售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也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合同期结束后归还甲方。
5、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
6、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销售价格后,乙方可根据销售策略的需要适当提高售价,高出基准售价以上的溢价部分,其净收益(扣除甲方营业税后的收益),甲方得百分之柒拾(70%),乙方得百分之叁拾(30%)。甲方于每月结算日向乙方予以全额付清。
7、甲方负责在开业前两个月确定商场运营团队,并与乙方对接,乙方负责在开业前一个月内与甲方人员进行交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咨询权、决策权和审批权、监督权和审计权、知情权、建议权和考核权。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文件,包括项目预算,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应保证已确认和对外承诺的该项目的工期进度及竣工、开业时间,并及时向乙方通报,确保对客户的承诺。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相应的水、电、冷气、暖气、通讯、办公桌椅等,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5、甲方负责该项目策划销售的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包括现场布置、销售中心的装修、样板间的制作、广告宣传及印刷相关的宣传资料、办公设备等。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建议权、人员调整权、工作自主权。
2、乙方负责项目整体策划、销售方案的制定,向甲方提供系统、完整、可行的整体策划、销售方案。
3、乙方需按确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
4、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其销售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物业条件和承诺做出适当的解释。
5、乙方需建立一整套严密完整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6、乙方在代理该项目策划和销售的过程中,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费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工作目标: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50%。
2、为保证乙方营销代理各项工作的需求,甲方必须保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宣传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广告费用等费用的合理、及时投入,确保乙方工作开展的正常化。
八、履行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公关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不能如期开业等原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延期支付超过五天,应按照相关欠款额支付0.3%的滞纳金。
九、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重大工程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其他约定条款
1、对本协议的修改与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合作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须在发至收件人的正确图文传真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中仍需调整或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声明,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授权方):______市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约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约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3.双方合作的目标:长期合作,谋求产品的更大市场占有率。
4.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发布;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须每月定期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或非价格体系内销售;
5.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价格体系,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6.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且任何往来款项需汇至甲方指定帐号.没有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款项,甲方则视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确定试销关系以后销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转交给乙方负责后期的经销,在此期间甲方不得重设分销商,影响乙方的销售。
三、代理/经销数量/价格/广告支持
1.代理/经销商之销售数量要求:
独家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此代理数量,为我公司系列产品之数量,各经销商首次提货量在必须在_____台以上,乙方试销期为_________个月,试销期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___台。
2.如确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动的支持,乙方需把相关的资料传给甲方,经过甲方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广告或推广上的支持
四、交货与订货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票据-本合约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至少有一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调换货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保修”,所有保修服务按照<保修单>处理。
2.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 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__________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三个月未合作,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合约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位于之合法发展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事宜,订立下列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项目”全盘(总建面:平方米)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商。
委任期暂定为自二零零六年月日起至“项目”一期(总建面:平方米)销售率实现80%以上。
“项目”一期后该项目的委托事项,双方将另行商讨订立合同。
二、合同标的
1、本合同的名称: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标的金额:
本合同标的金额按照项目一期总销售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计算,具体销售均价参照市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议确认。
3、有关销售均价确定后,所产生的溢价部分的分成,双方另行约定。
4、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生效以乙方与客户预(销)售合同签约为准。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在合同期间将完成下述服务内容:
市场基础调研
项目市场定位
项目投资分析
项目方案设计优化
项目案名、推广、vi系统
项目总体营销思路
项目媒体广告计划
开盘方案及相关sp活动方案
项目销售价格的制定与控制
销售资料设计、建议及审核
接待中心与销售道具布置建议
样板房装饰方案建议
户外广告计划制订、设计建议及审核
销售策略及案场销售模式
销售培训及督导
销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商定。)
四、费用支付
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启动费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直至开盘销售;若甲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开盘销售,则甲方在以后每月5日支付策划顾问费5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直至项目正式开盘。
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第二个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前一个月的成交合同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结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价提成: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结算方式: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销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业绩之内,并按正常方式结算代理佣金。
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销售执行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后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项均为税后款项。
五、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佣金。
甲方承诺用于该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不得低于总销售金额的1.5%(百分之壹点五)。
甲方自合同签署日起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项目技术数据资料与企业背景资料等)。
甲方应于月日前确保乙方进入装修完毕的现场接待处,帮助开通现场电话及相应的办公场地与设备,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场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够开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应于月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制作的销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确保项目能够于月日前具备开盘条件。
对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须及时回复。
甲方负责办理已签约客户的按揭与产权证等事宜。
甲方承担项目销售推广费及案场发生的水电煤及通讯费等日常营运费用。
甲方负责收取客户房款,并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户定金所需的发票或收据。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案场销售人员的福利保险统筹等。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报告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变相在其它项目运用。
六、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保证工作质量。
乙方高层领导及时跟踪本项目操作进程,并参与市调思路、总体调整、扩初设计、营销策划方案几个关键控制点的工作研讨论证和总体把握,共同确定整体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数的常驻娄底专案组
乙方负责招聘与培训案
场业务人员,并承担他们工资、奖金、福利与保险统筹。
在委任期限内,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定期召开例会,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商讨最新工作进程与服务内容。
任何有关项目的广告须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乙方负责收取客户定金。
乙方负责安排与承担驻娄底专案组人员的食宿等费用。
乙方若调换驻娄底专案组负责人,则事先通知甲方。
在项目实际操作中,乙方将尽力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对在双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甲方商业情况负责保密。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归还甲方相关的资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销售代理及商业招商。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 甲方:系指 有限公司,甲方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2. 乙方:系指 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间为本项目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本项目系指位于 ,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规划批准面积为准)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的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商业招商服务的面积 平方米。
4. 正式开盘日期:甲方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后,由甲方书面确定并在第一张广告中公布的正式对外公开销售日期。
5. 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订金之日。
6. 宣传中对外称谓:
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全程营销: 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作原则
1. 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及运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2. 整合营销原则:
乙方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整合优势,将对本项目的前期市场定位、功能规划、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广告策划、公关活动与宣传策划顾问、商业部分招商等多板块服务加以整合,并贯穿本项目各期的全程,在前期阶段、预开盘阶段、开盘阶段、强销阶段、持续阶段进行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捆绑合作原则: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招商代理服务费分为贰部分:(ⅰ)销售代理佣金;(ⅱ)招商代理佣金。
4. 书面作业原则:
甲乙双方的工作联系均通过书面形式呈交,并获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工作完成;本项目甲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本项目乙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合同期间如有约定号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号码修改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项目销售代理(商业部分、酒店部分、公寓写字楼部分)
2. 项目招商代理(商业部分)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第四条: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合作单位。本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项目进度延期时,如有需要,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责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3. 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4. 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并承担因工程逾期交房或因甲方其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退房或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相应损失。
5. 甲方负责办理按揭手续及审核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6. 本项目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给购房者。
7. 甲方负责财务、出纳、合同登记、银行按揭送审等工作。
8. 本案销售现场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及保安保洁等相应工作人员。
9. 甲方承担销售现场甲方人员的工资、奖金,承担现场售楼处及装修费、空调机、音响、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合同文本等及样板房装修、装饰等一切硬件费用。
10. 甲方承担模型、效果图、家具配置图、三维动画等对外宣传所用的制作费用和各类宣传资料(包括项目vi应用、楼书、海报、单片、房型册等)的制作印刷等费用,承担礼品制作及各类公关活动、促销活动以及广告媒介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营销宣传费用,费用预算控制在总销售金额的2%左右,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具体的广告宣传费用。乙方在
此费用范围内制定合理的广告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在实施广告投放计划过程中,由甲方直接或委托乙方发布,费用由甲方确认同意并支付予第三方。
11. 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专业性建议,并对销售提供切实的工程保证和后勤配合;甲方充分利用媒体等方面的资源,配合乙方开展广告发布及宣传推广活动。
1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有关的一切项目材料,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的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地制定营销战略与策略。
13.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认可,甲方应明确表述其对乙方提交营销活动计划的修改意见。
14.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 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其签字具有甲方公司法人代表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销售代理服务费、奖金等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日1‰的标准追加滞纳金,甲方履行完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1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招商、销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否则甲方仍需按该部分之招商面积或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7.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
18.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19.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20.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21. 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按此套房屋的全额的 1%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用。
24. 甲方以自己或朋友的名义购买房屋,计入乙方销售额,佣金按销售额的 1% 支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责
1. 在合同期内,乙方成立专门的 项目组为甲方进行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组由乙方公司北京总部和驻太谷相关人员组成,由 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 为乙方常驻甲方代表。项目组成员如有变动,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 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形成项目例会制度,乙方派项目专案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例会,例会的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3. 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前述“第三条”所述的内容,实施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
4. 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乙方于销售各阶段工作前两周提交该部分推广方案给甲方;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的项目招商、销售队伍;制定项目招商、销售方案;项目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项目的招商、销售进度和编制项目的销控表;乙方负责项目的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项目的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
5. 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销售计划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后付诸实施。
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7. 乙方应根据甲方宣传、销售、工程进度及宣传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策划方案,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服务或更换人员,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8. 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招商、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9. 乙方承担乙方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现场销售的办公文具耗材、现场水电费、电话费以及甲方提供的销售现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全费用。
10.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11. 乙方积极加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市场结合性。
12. 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专案经理 负责本项目营销代理与甲方接口相关工作。
13. 在各期招商、销售过程中,乙方须在提交签约客户合同同时提交签约客户的基本资料给甲方。
14.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初步确定项目的设计规划方案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策划宣传包装方案。
15. 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经
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16.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17.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18.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
19.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20.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中止合同。
2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
22. 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重要活动期间,临时招募的支援人员的每日报酬除外);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乙方人员个人销售通讯费用;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负责除签约电脑以外的工作电脑、除打印合同以外的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的购置及维护费用。
23.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作为结算代理费的依据。若因甲方保留房号、工程进度变化、推迟入伙、面积超标、工程质量等其它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或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乙方正常收取该部分代理费。
第七条:营销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r),分为贰部分:销售代理佣金(a)及招商代理佣金(b)。收取的费用和方式如下:r = a + b
销售代理佣金(a)
1. 乙方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销售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销售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 关于退房/退定: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3. 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处理:
1)甲方达成关系客户或团购客户界定:指通过甲方关系确定的客户以及确定的一次性团体销售、租赁等,套数在1套以上及其他一次性成交额在1000万以上。
2)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团购部分的业绩计入乙方的当期考核目标,销售提成则按销售额1.5%结算给乙方。
4. 甲方保留物业:甲方保留单位不超过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 %(或 套单位),保留单位用于关系客户或自用,甲方出具书面的《保留单位房号表》。甲方保留单位计入/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计入/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不收取保留单位的代理费,乙方只收取保留单位销售总金额0.1%(或者每套单位收取人民币 元)的服务费,如因实际情况保留单位的售出部分超过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 %( 套单位),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约定计付代理费。该保留单位不列入/列入《委托代理房号明细表》。
5. 甲方关系客户: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介绍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 )签字确认,甲方在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基础上额外给予其折扣优惠,该部分售出单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并按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 在代理销售期限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成交物业不再计入乙方销售面积和结算代理佣金;
7. 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已收取客户违约金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8. 如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不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且从退房当月代理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该套房已结的代理服务费。该套物业由乙方
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招商代理佣金(b)
1.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招商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招商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营销代理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1.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获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且预售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2. 本项目销售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销售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3. 销售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代理费率(固定费率):本项目乙方的代理费率固定为:____ %,
即代理费=售出单位累计合同总金额×固定代理费率。
4. 销售代理奖励佣金:在销售物业的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的售价时,甲方应将超额部分的50%作为奖励佣金支付给乙方;
5.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招商,获得销售招商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租赁者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额租赁款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招商。
6. 本项目销售招商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招商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7. 乙方计划的销售招商进度计算(招商进度以实际成功招商的面积计算为准)
8. 招商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以正式招商日起的五个月为时限,乙方实际完成计划招商率达到或超过80%的,佣金标准按照一年招商租金的____天计算提取;乙方完成计划招商率达不到80%的,佣金标准按上述完成标准之80%提取;
(2)佣金支付
正式招商后,时间未达到三个月的,甲方每月以实际招商部分一年租金的60天的80%的比例向乙方预结代理佣金;时间达到三个月时,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甲乙双方进行补足清结;三个月以后,甲方每月以实际收款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3)招商进度
乙方应在该项目结构封顶之日起每个_____月完成总招商面积的____%,自结构封顶之日起 ____个月内完成的总招商建筑面积不低于总招商建筑面积的____%。总体招商时间初步确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9. 招商奖励佣金
如果通过乙方的工作,项目首年实收租金超过预定的首年总体租金,甲方将首年超出部分租金的50%作为招商奖励佣金奖励给乙方。
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首年的总年租金(元/年)-预定首年年租金(元/年)*50%
支付方式:招商奖励佣金在乙方完成预定招商目标时支付。
10.如甲方项目于 年 月开盘,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免除全部上述营销顾问服务费,甲方已经支付的营销顾问服务费,乙方同意甲方每月从应结算的代理费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支付代理费总额的10% ;
11、如甲方不能于_____年_____月开盘,延期开盘在_____个月以内的,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将已收取的总营销顾问费用的一半返还甲方;延期开盘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不再返还甲方已收取的营销顾问费用。
第八条:招商、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 约定的招商销售期内甲乙双方现场销售人员的所有成功招商、销售,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 甲方提供乙方本项目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
第九条:知识产权
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方案及/或其他建议、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传阅、引用、复制和发布报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十条: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
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回避原则
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遵守行业内竞争项目回避原则,不能接受本合同代理项目规定范围四至内的定位相近及形成竞争关系的楼盘(已推出或即将推出市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委托。规定范围四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各项事项均视为违约。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结清所发生的款项外,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2.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3. 不论何种情况下,若乙方未能代理销售本项目,甲方应足额支付全部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并向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4、在乙方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对客户作不实承诺,夸大事实等行为)导致客户与甲方发生纠纷,产生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6. 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应向新委托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不构成根本违约。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并无法避免的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2. 自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3. 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完成其应尽义务或无能力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令任何一方遭受损失的,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5日或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5. 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法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
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代理甲_________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1 乙代理销售甲的系列汽车包括:_________
1.2 乙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甲授权乙为以上_________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_________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串货行为造成甲或者甲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有权追索乙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_________元,同时,甲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_________个区域销售(该市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违约。
1.3 乙承诺每月向甲的订货量不低于_________辆,乙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__辆(_________辆),否则甲有权取消乙代理资格。
1.4 乙的总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对于乙代理的销售区域,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不予干涉,但乙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 “商标”属于甲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乙需货时,应向甲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 _________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全权负责,乙应依据或参照甲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 乙为销售_________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承担,但甲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根据甲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1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产权,经甲书面批准后允许乙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 乙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的工业产权。
5.3 乙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如乙违反甲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可根据乙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_________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有权单方取消乙代理权。
6.2 如乙低于甲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有权按照乙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处以_________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有权单方取消乙的代理资格。
6.3 如甲不能按照乙规定交货,乙有权要求甲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负担。
6.4 原则上禁止乙擅自更改甲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应提前向甲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有权对乙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1 甲为乙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 乙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 当乙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应书面通知甲服务要求和内容,甲应在收到乙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向乙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需支付甲售后服务之费用。
7.5 对于乙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维修站因维护甲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盖章): 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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