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2024-09-20 05:32:22 乡镇 我要投稿

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1

  按照省爱卫办《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据《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20xx年创省卫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县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创卫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为契机,消除影响健康的人居环境和生活方式,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为重点,坚持“全民动员、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社会监督、注重实效、科学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卫生、文明、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组织卫生、农业、文化、法律服务等部门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是组织动员各学校进行创卫和健康知识宣传,开展义务大扫除活动。

  (二)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爱国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美化、净化环境卫生,继续开展好“创国家卫生乡镇,建美丽新”活动,全面提升镇容镇貌。

  三是积极抓好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单位、卫生村、卫生户的创建评选活动.

  (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

  一是继续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控烟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群众卫生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形成率都要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

  二是继续巩固学校、卫生院、社区、公共场所和商户健康教育宣传阵营,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发展。

  三是在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每天利用宣传车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片,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四是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办公室,会议室要设立禁烟标志,场镇内不得出现烟草广告。

  (四)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环卫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加大集镇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践行“门前五包”责任,环卫保洁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创卫工作逐步要向各村、农户延伸,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环卫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三是加快场镇公厕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对场镇内垃圾容器进行全面覆盖,垃圾做到有效清运。

  四是全面开展扩大场镇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工作,不断提高场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率,美化人居环境。

  五是开展对水库垃圾清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对负责区域河道、水库垃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

  (五)加大环保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认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监测和整治力度,确保年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污染源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镇域环境。

  三是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各项监测数据有关部门明确出具,资料齐全。

  (六)强抓病媒生物防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制度,健全防治管理,将日常管理与解决突出问题和卫生死角结合起来。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活动中为确保合法安全用药,不得使用急性、剧毒消杀药品。

  三是对重点场所要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的原则,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消杀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乡镇标准以内。

  (七)抓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有食品安全中长期工作规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

  二是食品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镇区域连续三年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八)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意识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传染病执法有关资料齐全。

  二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医疗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院要加强感染科建设管理。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免费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工作。

  (九)开展社区、镇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一是以创建卫生户为载体,积极开展以整治“三乱”和“三堆”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二是完善社区、镇辖区环卫管理制度,充实专职保洁人员,定人定点,加强保洁力度,确保人人参与保洁。

  三是各部门、社区要有专人负责创卫工作,成立卫生监管队,落实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落实好划片包干卫生工作制度。

  四是大力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大力开展“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查落实

  实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从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情况出发,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卫办要分阶段、分项目对各责任单位创卫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和进度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服从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三)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所要对创卫工作运转及硬件设施建设所需经费进行测算,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创卫有关工作任务指标如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任务要求,在全镇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促进创卫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2

  为了确保今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年镇公共卫生工作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各责任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按要求进行了上报。

乡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3

  根据杨源乡卫生院部署结合我村卫生所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我所针对本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了本村卫生所年度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继续开展生命知识,农村基本卫生知识的传播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最基本的卫生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继续宣传协助《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使广大农民加强疾病预防能力,科学的、有计划的接种疫苗。

  3、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我村广大农民对疾病的预防知识。

  4、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主动地进行预防接种。

  5、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妇幼保健工作,使广大妇女了解四期保健,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减少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

  6、继续宣传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工作,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改陋习、讲卫生。

  7、宣传学习结核病、艾滋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

  8、利用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从不同方面了解生命知识,懂得预防疾病的知识。

  9、积极配合杨源乡卫生院各项工共卫生项目工作。

  二、本年度合作医疗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我村卫生所应充分利用杨源乡卫生院会议、标语、宣传栏、典型事例等方式使合疗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尽量做到人人皆知。

  2、我村卫生所按照规定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举报电话和固定公示栏。

  3、我村卫生所每月应及时上报合作医疗报销金额,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合疗服务政策,并且能够积极配合杨源乡卫生院合作医疗各项工作。

  三、本年度临床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4、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5、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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