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前期服务合同

时间:2024-06-08 16:49:59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实用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前期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实用15篇)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 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新

  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_________。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1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3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5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6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7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9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0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1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2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3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4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5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6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7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8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______平方米0.70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0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1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3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4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5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6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 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计 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 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

  3.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5.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10.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7.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8.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 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7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__省__市_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省__市__县__镇_商务宾馆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服务区域《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先聘乙方对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服务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__省__镇

  总销售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平方米)商业_______平方米,配套______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

  绿化率:_______

  上述指标,最终以__省大保当镇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数据为准;如相关指标变化,不影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履行(后附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和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共用部位门窗玻璃、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共用用水设施、天线、加压水泵房、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电系统、安全设施、室外照明、信报箱、水表、电表和给商业供电的自管变电室及小区监控设备设施等;

  3、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强弱电网、热网、换热站、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另行收费)及公共场、房屋共用部位的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5、 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 维持本物业区域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秩序和停泊管理但不含车辆及财物的保管、保险义务和责任;

  7、 维护共公秩序,包括门岗服务、本物业区域内巡查等,并配合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及预防、救助等辅助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及其安全的保障义务和责任;

  8、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9、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包括住户档案及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10、 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的经营与服务;

  11、 停车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2、 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乙方可接受委托,服务价格由双方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乙方必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乙方聘用的管理人员也必须具备从业人员资质,乙方按照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对本物业实施物业服务并提供综合性服务。

  第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整洁完好:乙方负责制作本物业管理服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类、绿化类、工程类、小区内的车位划线和标识等)。

  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监理共用设施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养护等记录齐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备方案。

  3、 公共环境:定期收集和清运垃圾废物,经常打扫,楼道、室外及垃圾生活垃圾每日至少清运1次;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至少清扫1次;楼道每日至少清扫1次;夏、秋季每两天拖1次、春冬季每星期拖1次,必须保持楼道清洁;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至少清洁1次,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清洁,保持干净;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通疏通1次;雨、污水井随时检查,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随时检查化粪池,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4、 绿化:乙方配合绿化公司按市园林局规定的标准实施绿化养护管理,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保持观赏效果;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5、 交通秩序:良好,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 保安:协助公安机关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 急修:公共区域的急修问题,自接到之时20分钟维修人员到达处理,户内的急修问题,自报修之时起20分钟起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如保期已过,则向物业使用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8、 小修:公共区域的小修由乙方定期巡视;并及时通知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或自行维修;户内的小修问题,如在保修期内的,自接到报修之时起3小时内给报修人员予以回复,疑难问题3天内给予答复,如保期已过,则给报修人提出合理建议及时解决客户的疑难。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费选择包干制。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

  1、 住宅(多层):______元/平方米月

  2、 住宅(高层):______元/平方米月

  3、 商业用房:______元/平方米月

  上述收费标准最终以乙方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标准为准,在审批的收费范围内乙方自行调整。以上费用由乙方自行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取。

  4、 其它专项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

  5、 小区绿化在施工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由绿化公司负责,乙方已经支付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返还;自绿化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小区物业排污工程由甲方负责与市政协调解决,接入市政排污网。

  7、 该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产权建筑面积缴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 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法定税金;

  (10)企业合法利润;

  (11)其他支出。

  8、 业主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第一次物业服务费收缴日期以业主签定购房合同日期之日起计算,由乙方自行业主收取,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以后物业服务费用接一年期缴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个交费周期前一个月内履行交纳义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途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停车服务费(包括地面和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执行当地政策由乙方自行确定,但需经甲乙确认。

  第五章 甲方承但的费用

  第九条 根据本项目情况,甲方每年向乙方补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每月25日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物业管理费用,前11个月为__________¥),最后1个月为_________¥),具体支付金额按双方约定的考核标准分数兑现后予以支付。

  甲方迟延支付每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连续两个月拖延不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不按要求标准实施物业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不支付此项费用。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服务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建设项目按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 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平整,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建成,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各出入口和相关部位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 VI标识系统完备,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本物业内设施、设备、房号、楼层号、栋号、地下停车场及首层电梯厅内外的各类警示牌、指示牌、告示牌等。

  (4) 机动车停车场,按照交通要求,对停车场出入口及相关部位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安装好限速器,通道指示牌等设施,并协助乙方办理停车场使用许可证。

  (5) 为本物业每栋每层及公共区域配置垃圾箱(桶),并有本物业合适位置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房)。

  (6)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消防等设施都能保证供应并达到正常使用。

  (7) 小区单套住宅或商铺应设置供电一户一表,如一时不能到位使用临时专用变压器时,须优化变压器的运行,本物业内的所有变压器之间应相互联络。若不能联络而导致空载运行的费用由四方承担,同时临时专用变压器电费标准与住宅及商铺电费标准的差价部分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承接物业时,四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位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产、地下管网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3、 交付使用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保修责任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经四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负责通知保修单位返修;保修单位未能返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维修,由此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向保修单位追偿,或从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乙方。

  4、 协助乙方制订物业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开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5、 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 竣工交付后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7、 具备法定条件时,与业主代表共同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8、 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

  9、 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适应本物业档次的物业服务用房。

  10、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11、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2、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3、 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14、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四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乙方在本项目物业配备的管理及操作层人员不少于40人,并视具体情况进行人员增加,但不准减少,特别是操作层人员必须满足物业需要。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案向业主及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公司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有权采用批评、规劝、警告、制止、以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

  3、 在本物业按甲方审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组建完善的项目物业服务并正常运作,物业服务处代表乙方发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 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查验,和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5、 有权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一物业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人,且必须保证服务质量。

  6、 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乙方与业主协商约定。

  7、 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8、 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9、 结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物业规定、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相关文件,报告经四方同意后乙方实施执行。

  10、 制止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秩序维护、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及时向甲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1、 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紧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 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不得懔自改变公共区或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声地,如有需要应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进行。

  13、 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协议,并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装饰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要求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区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

  14、 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及甲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和物业服务相关资料及时移交给甲方或业主委员会。

  15、 可以根据物业的实际状况和管理工作之需要,选择合适险种投保,保险费在管理费中支出。

  16、 接受甲方的考核。

  17、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 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能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主使用人遵守。

  2、 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违约情节。

  4、 对欠费业主依法进行催缴直至其履行缴费义务。

  第七章 物业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进行基本装修(地面铺砖、墙面刷白、吊顶、电源、电灯、卫生间设备、办公家具等)的物业服务用房,如提供的用房达不到乙方使用要求,则应双方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物业服务有度及甲方购置的办公家具等交还给乙方。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服务,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则应当在撤出前1个月将甲方购置的办公家具、相关资料和甲方补贴的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归还甲方,并支付甲方补贴给乙方的本年度物业管理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向业主追究违约金,拖欠费用三个月以上,乙方可对违约方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直接导致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四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管理目标或无法达到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对乙方的物业管理进行评估,物业交付使用之后,甲方第三个月评估一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情节严重的由乙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的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投诉的,乙方应限期整改,乙方的服务遭到50%业主投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条 房屋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提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鉴定,按鉴定结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维保期内拒绝或拖延履行维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 因物业本身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 因维修、养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但乙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4、 在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物业服务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共10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9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

  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 元/平方米月;______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______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______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

  ______________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 份,甲方、乙方______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

  15.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 部;

  扶梯______ 部。

  2.绿化率:______% ;

  楼间、集中绿地____________ 平方米;

  砖石铺装____________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____________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______ 米;

  【沟渠】____________ ;

  【蓄水池】____________ 个;

  【化粪池】____________ 个;

  【雨水井】____________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

  【污水泵】____________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调压站】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7.避雷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____________ ;

  10.电脑网络线____________ ;

  11.电讯电话____________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______个车位______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 个;

  16.信报箱____________ 个;

  17.值班室______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违约责任约定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 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说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1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_________。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_________。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_________;2、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1、_________;2、_________。

  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1、_________;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page]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住宅办公商业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层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二、物业构成明细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八、移交资料清单九、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月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3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

  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4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三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有偿向业主提供私家报警接警服务;

  2、有偿向业主提供贵重物品和车辆保管服务;

  3、有偿向业主提供会所管理服务;

  4、有偿向业主提供其他的特约服务。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每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接管准备阶段的人员工资及食宿费由甲方按拾伍万标准向乙方

  支付,或乙方提出预算由甲方按预算支付。(不包含资料印刷费、交付现场布置费)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十条因一期交付面积大,管理成本支出大,为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营,甲方需向乙方补贴管理成本,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保险和保管费)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小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不包括电梯、水泵运行费、楼道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2、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3、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4、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空置房分摊能耗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第二年全额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五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六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1)露天机动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费;

  (2)地下机动车位属甲方所有的,甲方应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委托乙方经营的,甲方应按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

  乙方从泊位费中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的,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停车场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分配;

  (2)其他物业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分配。全体业主分配的50%部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

  第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九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户内报警系统的接警服务费按/户·月标准收取;

  2、业主和使用人要求乙方对车辆及其它贵重财产进行保管的,应另行签订财产保管合同,并支付相应保管费;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4、其它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时,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员工宿舍食堂装修配置由甲方负责,达到使用条件并在当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交于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楼道照明安装均分器,楼道公共能耗费用向业主实施分摊制;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交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9、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标识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每期交付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接管准备阶段费用,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物业交付后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差额部分费用、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8、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订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等);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它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六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八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九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三十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需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八条根据“新乡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四十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三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前期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费及其他相关约定的费用,经催讨无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有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自20_年11月10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五十一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五十二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种方式处理:

  1、向新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15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五)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六)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

  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

  (七)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二、什么时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首先,有约定终止,又可以分为附期限的终止和附条件的'终止,附期限的终止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期限,确定合同终止时间,如合同期限为三年、五年。

  其次,无约定终止,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期限并没有约定。

  最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是否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物业公司经通知撤离后,拒绝撤离的,无权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如果无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的,物业公司仍有权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怎样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才算依法订立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非由合同双方自由签订,而是要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只有中标的企业才能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时,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另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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