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5-29 13:32:19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组团 座 房

  (□业主□住户□租户)姓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车辆情况:_________

  车牌号码 车型□小轿车□小货车 □面包车□其他品牌

  行驶证号类别□汽车 □摩托车颜色

  为了加强对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停车场的管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停车位:

  甲方提供给乙方泊车的场地为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地下停车场非固定停车位。

  二、有偿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共 _________个月。

  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待乙方交纳停车费后本协议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三、停车位有偿使用费(人民币): _________小车位_________ 元/月;摩托车位_________ 元/月。

  四、停车位有偿使用费的交纳方式:

  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停车位有偿使用费:

  1、按年交付: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壹年的小车位使用费,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优惠(实收11个月租金);

  2、按月交付: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 _________个月的小车位使用费共_________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全天候24小时停车场管理值班服务,指挥车辆出入;

  2、甲方负责保持地下车库灯光照明,方便出入;

  3、甲方负责管理停车场清洁卫生,保持停车场的整洁;

  4、甲方负责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保持各类现有的.标识清楚、齐全;

  5、甲方负责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检查,维持停车场卫生及停车秩序;

  6、甲方有义务维护停车场内事故现场,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甲方仅负责提供停车位的场地使用,对车辆及其附属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政府文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9、车位有偿使用行为的解释权属于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办理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综合保险凭证、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交甲方验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服从停车场值班员的指挥,遵守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固定车位;

  3、乙方车辆凭停车卡进出小区,无卡不得进入。如不慎丢失,须立即到管理处挂失并申请注销该卡,经验证车主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无误后,由安管员登记后放行;

  4、合同到期,乙方如继续有偿使用甲方小车位,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续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续费的,须按临时停车方式缴费停车费;

  5、有偿使用车位期间,乙方因故不再使用甲方车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入停车场,且不得在停车场内学车、修车和加油等;

  7、乙方车辆须锁好车门、窗及防盗锁,不应将贵重物品或现金留于车内;

  8、乙方不得将停车权限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功能;

  9、乙方更换其他车牌车辆进入本车场,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报备案,否则一律视为临时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如遇所停放车位被出售或产权转让,乙方必须无条件移停车辆;

  10、未上牌新车或无牌车辆不得停放于本停车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1至5款规定提供服务、履行义务,经乙方书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不能遵守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或不按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参照《业户手册》相关条款处理;

  3、如乙方违反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并经劝阻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中止: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停车位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依法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2

  委托方:__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元整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_____元整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整、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地下每车每季__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_________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__%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_____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_________%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__________________%.平均满意率不足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_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_________%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3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xx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群邦·新天地商业街经营场地物业管理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理场所及经营范围

  1.1甲方已合法取得群邦·新天地商业街物业管理权。

  1.2乙方经营群邦·新天地商业街

  第二条合同性质

  2.1本合同与《群邦·新天地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互为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2.2《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保证自己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条款,乙方及工作人员因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管理费用

  3.1甲方依照高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乙方的物管费用,标准为元/平方米/月。

  3.2本合同签订后,在缴纳租赁费用的同时乙方应缴付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仟玖陆拾陆元整,以后物业管理费缴费时间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缴纳时间同步。

  3.3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政府机关另行收取的费用均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3.4水、电、气由乙方持IC卡在甲方统一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或相关部门购买。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自身过错,致使甲方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损失、损坏的相关维修费用。

  4.2乙方应当负责经营场地内乙方自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乙方设施、设备的损坏,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乙方拒绝的,甲方可先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3在经营场地内发生或发现财产损坏、人员伤亡,以及水管、电器线路、燃气管线或装置、设备设施或其他事故和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营业时间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经营。

  4.5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撤离甲方场地时,向甲方交还经营场地的'相关钥匙及水、电、气卡。

  4.6乙方应当保持经营场地内地面、室内墙壁及其他设施设备和物品的良好、清洁状态;非甲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7乙方应当对所经营的商品投人财产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火灾、火险及其他安全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以及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其它费用。

  5.2甲方应保持建筑物的屋顶、墙面、电源、电缆和下水道以及乙方责任外的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处于可供使用的状态。

  5.3甲方应保持维护建筑物所有的公共区域、洗手间及除乙方经营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的清洁卫生。

  5.4甲方应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其它营业所需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5.5甲方应为顾客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统一规范管理好营业场地,确保群邦·新天地在行业中的整体形象和商业信誉。

  5.6甲方应制定各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制度,提供良好的保安服务。

  5.7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或严重违反商业街治安、消防、装修等规定,经通知仍不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催缴费用和责令整改。

  第六条限制及禁止

  6.1乙方不得在营业场地内存放任何武器、弹药和其他易爆、易燃、易污染的危险品和化学物品。

  6.2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影响通行;否则甲方有权搬移物品拆除障碍,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指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如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应给予补偿。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拖欠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每天收取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五。

  7.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八条免责条款

  非甲乙双方的过错而引发的火灾、水灾及其它事故,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9.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合同期限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随之终止或解除。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7双方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抵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5

  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 籍:

  身 份 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 ______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 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区第_______栋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_________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 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6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四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九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三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五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七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

  2.物业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

  3.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__号。

  4.主要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房屋建筑主体部位即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的养护和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供电、配电系统

  (1)供电、配电高压端设备养护、运行;

  (2)低压配电设备养护、运行;

  (3)小区共用配电线路(不包括业主进户接线以内部分)养护;

  (4)小区公用照明,包括楼内大堂、走廊、走火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及室外照明等的检查和维修;

  (5)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查、保养和试运行。

  4.供水、排水系统

  (1)小区供水水泵的检查、养护、运行管理;

  (2)二次供水水池设施检修;

  (3)小区内供水管道及楼内共用部分上水管道的检修;

  (4)楼内共用排水管道,小区共用沟渠、池、井等的养护管理。

  5.电梯

  (1)电梯的日常保养和防护;

  (2)电梯定期检修;

  (3)电梯按法规文件规定申报年检;

  (4)电梯使用、运行管理,包括制订管理规定和监督管理。

  6.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1)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的检视、保养和运行监控管理;

  (2)楼内可视对讲系统的共用线路、设施的保养维修;

  (3)可视对讲系统终端乙方室内部分的线路、设备的保养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7.消防管理

  (1)消防水泵的保养、检查和运行管理;

  (2)消防监控系统的保养、检查管理;

  (3)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公共地方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

  (5)乙方应桉消防管理要求,负责配备室内家用消防器材。

  8.其他设备设施

  (1)公共场所的'通风设备设施的保养和运行管理;

  (2)与小区的市政、电讯、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系。

  9.环境卫生的管理

  (1)楼内公共部分的清洁,包括楼梯、大堂、天台、电梯间、电梯轿厢的清洁;

  (2)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的清洁;

  (3)小区内化粪池清疏;

  (4)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5)乙方室内部分的保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因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或委托甲方统一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遗弃的大件家具、物品由乙方负责清运。

  10.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2)乙方室内的盆栽植物养护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应符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妨碍他人安全和有碍统一观瞻。

  11.二次装修管理

  (1)制订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执行;

  (2)二次装修前,乙方(住户)需到管理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对乙方进行二次装修施工图审核;

  (4)对装修施工人员和装修施工材料出入小区进行管理;

  (5)对施工人员和运送材料使用电梯按二次装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要时,做好电梯的防护工作;

  (6)对二次装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二次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7)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并对乙方聘请的施工单位或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他人财产以及公共财产负最终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小区或委托甲方统一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公共安全管理

  (1)负责大门岗、监控中心 小时值班;

  (2)建立快速反应的消防、救护机制,协助政府消防及救护工作;

  (3)对公共安全、消防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助紧急处理和救助;

  (4)为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制订小区管理规定,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

  13.车辆交通管理

  (1)负责按小区管理规定管理车辆停放和交通;

  (2)负责保持小区道路通畅;

  (3)乙方应遵守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14.图纸、资料管理

  (1)管理本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

  (2)管理竣工资料;

  (3)管理设备档案,并按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进行资料更新;

  (4)乙方如变更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通知甲方 小区管理处,以便及时更新联系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有效。

  15.接待、咨询服务

  以多种方式与乙方沟通,接待乙方的咨询、投诉以及求助。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大写: (最后按物价局规定进行调整)。未包含公共水电费。计费面积最终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含共用面积分摊)为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构成

  物业管理费由以下部分构成(以下涉及的费用构成部分均指为管理 小区物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社会劳动保险费;行政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会计费用;人员教育培训费用;雇佣聘请审计、律师咨询费用;公共保险;保安服务费;环境保洁费;绿化管理费;公共地方零星维修养护费;共用设备维护保养费;管理酬金;税项等。

  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五条 物业管理费收取起始日期

  从发展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收楼之日起计收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公共水费、电费分摊

  1.公共水费包括小区水池清洗耗水、清洁用水、设备运转耗水、消防耗水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包括商场、会所)发生的耗水费用。

  2.公共用电包括:差额电量(公共部分的变损、线损、表损的用电损耗);大堂、电梯厅、消防楼梯、楼道等照明用电;电梯用电;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用电;公共庭院照明、大厦外立面照明、路灯等用电;消防系统、保安系统及通风系统等设备设施用电;清洁用电等。

  第七条 费用的收取方式

  1.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由物业公司定期收取或代收费用采用银行自动划账方式收取,每季季初收取当季物业管理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缴交失败或延迟,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管理物业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甲方对其选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费任。

  3.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额的千分之 支付滞纳金,对于超过 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交纳,并可申请禁止乙方转让、出租和抵押直至拍卖该物业。

  4.乙方违反装修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改正,使其符合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物业或他业主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5.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讯、联系地址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到甲方 小区管理处。因通信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如违反小区管理规章,将承担相应责任。

  7.如因为乙方的过失(如水浸、火灾、高空坠物伤人等)造成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协议期限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期间,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整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元整/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元整/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整,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______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9

  甲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

  规划用地面积:________

  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

  商业建筑面积:________

  其他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________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门厅、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内天井、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承重结构部位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垃圾桶、绿化设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机动车停车场、变电站、沟渠、池、井等。

  4、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7、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管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服务;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1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

  12、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增值无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2、特约有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3、协助甲方处理与甲方工作相关的业主投诉,协调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住宅物业服务费:

  商业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包括电梯保养费用和年检费用。但不含电梯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水电耗能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公司管理费用摊销;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业主应于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日期内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一、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以下称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_ 元/每月每平方米标准支付给乙。

  二、 甲方将未售出用于出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相对应的物业类型服务费标准全额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时承担相应的公摊、公共维修储备金等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费。

  三、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四、 物业服务费交费方式:物业服务费自甲方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当月起,由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入伙之日向乙方全额预交12个月物业服务费(未按时办理收楼手续业主亦按自此交费日期、交费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后均按6个月为一个收费阶段向乙方预交下一季度物业服务费,具体交费日期为每个收费阶段第1个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业主应于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筑面积________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用,建筑垃圾放置于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清理。

  第八条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由环卫部门按规定向业主(使用人)收取或委托乙方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停车费、车位使用费:小区车位的配套设施如停车棚、车位区分设施、照明设施、电源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乙方负责管理经营。

  一、 产权属甲方所有的停车位,根据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车位清洁服务费标准将按 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申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车位清洁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__ 元/月·个(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的标准交纳)

  三、 地下已出售的车位由相应业主向乙方按 ________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辆清洁服务费。

  第十条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分摊

  电梯运行电费、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由乙方据实按月公布,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月据实分摊,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按乙方规定时间交纳。逾期,乙方可按照供电供水部门滞纳金标准向逾期交费的业主及使用人收取水电滞纳金。

  第十一条 电梯维护费:1至4层(含4层): ________元/月·户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对物业进行承接,甲乙双方各派2人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室外墙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门廊(走道)、架空走廊、楼梯间、水电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电梯间等部位。

  2、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绿地、水箱及供水设施、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电视通信线路、宣传栏、电梯、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装置、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等设备。

  第十四条 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现状进行接管验收,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限期返修。如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业主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在交房时,由业主与乙方共同查验到业主自用部位、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将于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 纠正 、责令恢复原状、收取补偿费用由乙方恢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期间相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面积约6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六条 本项目的广告位由乙方全权负责经营和管理,广告位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第七章 专项维修储备金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储备金依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专项维修储备金由业主按 ________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预存,专项维修储备金专款专用,由乙方提出维修使用计划,甲方审批后按计划实施,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由全体业主以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第二十八条 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小区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管理,每半年向全体使用人公布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物业的所有权时,所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返还,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如乙方无法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二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水电费用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限:无期限,自乙方正式进驻承接欧景蓝湾二期物业服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终止,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与业主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本合同中约定的业主的权利义务条款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连附件共十捌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215;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2

  委托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第三条 服务_____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_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___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_______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_________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 ___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____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_____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_____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_____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_____管理:_____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_____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_____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_____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以上;小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_________人。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_____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_____(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_____(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_________%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_________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_________%.平均满意率不足_________%,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_________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物业红线内及政府规定的门前三包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工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的权利、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负责无偿提供本项目进行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及乙方清洁工人休息室(甲方仅提供休息室,且具体地点、面积由甲方确定,休息室内的任何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配备的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休息室内的指定地点。

  严格要求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本项目的清洁卫生及乙方劳动成果;对破坏本项目清洁卫生之行为给予制止或纠正,对屡次违章不改者应给予相应处罚。

  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每日检查清洁服务质量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罚;乙方要求协助工作或提出建议,甲方认为合理的,应给予全力支持。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每月的清洁服务全部计划并监督实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遵守。

  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清洁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对不合格人员,有要求乙方调换的权利。

  要求乙方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人员安排及清洁计划,甲方随时检查其落实情况。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清洁器械、物料的使用情况和消耗情况。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有偿清洁综合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本项目的清洁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爱护本项目财物,注意言行举止讲究礼貌礼节,遵守《工作手则》(见附件四),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指派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素质良好之专业清洁人员,进驻本项目,清洁人员年龄最高不得超过45周岁(如因乙方特殊需求,并在甲方人员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用工条件);并须向甲方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备案;如有人员更换情况,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资料。如未经甲方许可使用45岁以上人员或传染病源携带者,无论任何情况,甲方均有权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选派一名驻场保洁领班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所承包的清洁服务计划和保洁排班表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甲方组织和举办活动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服务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活动场地的清洁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执行。

  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的,则乙方应在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相当于当月保洁费用8‰的违约金。延迟超过5日,甲方有权扣除押金及停止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若乙方因承包范围内(垃圾清运、人字路)之保洁服务质量达不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处罚,

  其罚款及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或质检员到本项目检查清洁卫生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合理之建议应予采纳并实施。

  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员工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等,并办理各类合法劳动关系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

  有义务维护本项目各类和乙方工作有关的设施、设备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或由此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杜绝挪用及偷窃行为;日常工作中杜绝浪费水、电等行为,不得使用私人电器设施如:电炉子、电饭锅等,但乙方保洁人员可在休息室内使用微波炉等安全电器,由此产生的电费由乙方交纳。

  遵守甲方关于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甲方所提供的工具间(上述工具间即指第一章第一条约定的休息室)只作为暂时存放乙方针对本项目服务时所使用的清洁设备、清洁药剂、清洁工具等用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除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合法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胸牌,并保证着装的整洁卫生。工服由乙方配置,胸牌由甲方提供。

  第十五条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乙方领班人员暂时离开和调整均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新任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均需经过甲方面试。在乙方领班不在场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按甲方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合甲方提供充足的人员,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

  第十八条若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或履行义务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委托服务区域及内容

  第一条乙方服务区域为:

  城市梦想家各栋楼层内分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城市梦想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庭院、绿地等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城市梦想家地下空间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甲方管理的城市梦想家其他地方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5、甲方办公区域。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为:

  1、城市梦想家各栋公区地面日常清洁维护;城市梦想家所有服务区域地面、门窗、玻璃、墙面、柱面、天花(三米以下)、灯具、休闲椅、灯箱、灯杆、花坛、花台以及标识、小品、暖通管道、电缆桥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所有高空三米以下);

  2、公共洗手间的清洁、消毒;

  3、雨棚及其以下外立面(含甲方指定的玻璃、门窗)的日常清洁;

  4、电梯的日常清洁、电梯表面养护;

  5、垃圾房、垃圾桶、垃圾篓的袋装清倒,城市梦想家所有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以及甲方认可的区域内的垃圾的清理、外运;垃圾房和所有垃圾容器及其周边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6、园区地面以及天台排水沟、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7、设备房间、管井、通风管道等的定期清洁;

  8、绿地、花坛、花盆、水池的保洁;

  9、通道口的防尘、防水地垫,每日清洁;

  10、雨、雪天气对于甲方管理区域内的积雪、积水的清理;

  11、甲方要求应急处理的其他工作;

  12、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甲方要求制定并提交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垃圾清运、消毒等服务计划,并提供服务。

  第四章服务人员及费用

  第一条乙方派驻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岗位安排见附件二)。

  第二条保洁服务费用:

  保洁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洁员700元/人/月(包括乙方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用)。共3人(含保洁领班1名),甲方每月提供200元的保洁物料消耗费用,每月合计人民币2300元(贰仟叁佰元整)。前述保洁服务费用含管理费、利润、酬金、税金及员工工资、福利、保洁用品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清洁工作和其它义务;甲方所须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为以人民币结算。

  每月甲方总计支付乙方2300元。

  双方确认,前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甲方提供建筑面积存在误差、物价上涨、工期延迟、总包清洁工作懈怠等风险)进行调整,该费用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能够取得的全部合同价款。除上述保洁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费、住宿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工资等)。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至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支票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用。

  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止。

  若甲方与城市梦想家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时,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甲方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违约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无合同依据单方终止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的保洁费用作为违约金。对于乙方已经完成的保洁服务,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

  第二条检查考核及违约金扣除细则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日评,若乙方每日检查考评得分达到90分(包含本数)甲方将视为乙方的服务质量合格;如每日检查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包含本数)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保洁费的5‰作为违约金;

  2、每月月底,甲方将根据当月每日检查考评得分计算出乙方当月平均得分,如乙方当月平均分达到90分(包含本数),甲方视为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质量合格,在从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中扣除日评不合格的违约金后得余额即为乙方当月应得之保洁服务费;

  3、乙方当月平均分未达到90分(不包含本数),甲方视为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质量不合格,在从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中扣除日评不合格的违约金后,再对乙方处以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10%违约金的处罚;

  4、每发生一次客户有效投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5、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及仪容仪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6、连续出现5次日评低于90分的情况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可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50%作为违约金。

  7、未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计划、物料使用情况等,每次扣款200元/次。

  8、未达到每月2次高层管理人员质检的扣款300元/次。

  9、未及时配合甲方工作,视情况扣款200元/次。

  10、未按规定合理使用的药剂或耗材,扣款100元/次,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人员出勤情况,出勤人员不足的,扣除当日未出勤人员人工费,并扣违约金100元/人/次。

  第三条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移交清洁档案和相关手续文件,且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滞留一日,则应按本合同保洁服务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其职员及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如甲方代替乙方先行承担,则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全部清偿,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延迟利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所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因违约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在实际工作中,确需要合同所规定的人员、费用、服务范围进行调整,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约定。未达成一致前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协议终止后,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但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协议的,则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处理。

  第二条乙方单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作为乙方向甲方作出的单方承诺。但是,若该等文件资料的内容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时,则仍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协议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

  附件二:特殊天气下的保洁流程及标准

  甲方: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 %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 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以上 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 部及 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 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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