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5-19 13:33:14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5篇)

物业服务合同1

  委托人:公司

  受托人: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管理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内容:

  1、管理范围。委托乙方全权管理。不得针对停放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2、安全管理。乙方负责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维持工作。

  3、环境卫生管理。乙方负责……的共用部位清洁卫生的整理,并达到相关要求。

  4、财产管理。合同期间,乙方全权负责……市场的财产、停放车辆及人员安全。乙方应爱护管理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监管,保证正常运行。

  5、配合甲方搞好市场建设及一切创建评优活动。

  二、人员配备及服务费标准

  1、甲乙双方充分考虑了……的工作量,商定: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员____人共计____人,进行人员配置并执行,做到每天24小时轮流值守。

  2、管理服务费用按____元/月人进行计算,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派驻上述……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其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由乙方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4、甲方支付乙方已拨费用总额的15﹪作为税金及人员管理费用分月随服务费用一同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指定和调整点管理的具体范围。

  ②不定期检查乙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履行情况,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拒绝、阻扰。

  ③因乙方原因未充分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④制止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停放车辆、人员的收费行为。

  2、甲方义务。

  ①甲方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每月应付费用。

  ②甲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设备维修及日用耗材的供给、维护等费用。

  ③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①对管理范围的.车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②按照实际履行的管理服务事项索取服务费。

  ③反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④合同履行期间,可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义务。

  ①负责……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夜间巡逻、守护,但不得违法违规。

  ②负责人员的素质、技能等培训工作,指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员上岗。

  ③负责……的看护和清洁卫生的打扫。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达标,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④和辖区的派出所联防联动,联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市场与管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市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保护广大入住商家人身财产安全。

  ⑤因乙方人员故意、擅离职守、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或停放车辆、人员造成损失的,应照价予以赔偿。

  ⑥乙方与派驻……及管理场所的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承担他们的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物业管理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户____年度物业管理费并于每月底上缴甲方,不得截留。乙方须完成本年度物管费90℅的收取工作,若未完成,甲方将在本年度……的管理服务费中扣减乙方两个月的服务费。

  五、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转委托。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月书面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间为____年_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因政策调整,甲方不再管理上述……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因素出现,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只能索取已实际履行服务的应得报酬,不得要求其他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3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物业服务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清洁卫生;

  公共生活秩序;

  文娱活动场所;

  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车辆行使及停泊;

  物业档案管理;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_____元______元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

  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

  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

  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按交纳,业主应在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健身房:

  棋1牌室:

  网球场:

  游泳池:

  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

  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

  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 、等设施。

  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8

  甲乙双方就“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物业项目)管理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就“ 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成立“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严格遵照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开展“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保证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委托经营项目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管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为:¥15万元/年,即每年壹拾伍万元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含税)。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业后(和原来物业公司交接完成后)将第一年度管理费:¥15万元(壹拾五万元)支付给甲方。

  3、乙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年度管理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注:如甲方中标,未能顺利进驻接管XXXXX物业项目,本管理费乙方无需缴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XXXXXX物业项目”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支持乙方在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文件和相关资料;

  3、甲方协助为“XXXXXX物业项目”分公司设立专项银行账户,授权乙方全权使用管理。

  4、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因经营管理之需要,有关文件、资料须以甲方名义报送并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诺及时予以支持配合办理。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协调等合理要求,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良好的协助服务。(期间由此发生的人员劳务及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干涉“XXXXXX物业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但甲方有经营状况、人事调整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如乙方在经营管理中有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制止,并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物业管理现场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负责管理期间的的任何连带责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全部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XXXXXX物业项目”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并为其提供经济担保。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甲方CIS规范要求,制作项目标识,配置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3、乙方确保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用工,确保内部员工及业主(住/租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的“XXXXXX物业项目”物业员工,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乙方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续签协议,乙方必须对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后果,则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该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规定,按时配合年检,如期报税,接收甲方的监督,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服务好所接管的物业项目,不得造成对甲方有形象损坏的事件,如有发生,将限期整改;对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监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承接的物业项目,有义务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国家法规规定的承接查验要求标准的范围内的物业资料、收费台账、设施设备台账复制一份甲方备案,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两份原件备案。

  8、乙方管理期间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需上报甲方一份原件方为有效,对为上报的合同,将视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履约责任。

  9、乙方应每个月将上月财务收支报表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备查,不按月及时上报处罚1000元,多次不上报视为违约。

  10、乙方在管理项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管法规进行项目备案,有关人员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赔偿有关损失人民币壹拾万元,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2、在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结束并明确中标方后,若甲方未接到项目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投标损失费人民币两万元,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方可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回“XXXXXX物业项目”证件及印章等手续。由甲方办理注销,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并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而产生的有关责任。

  4、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五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担保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对乙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 乙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年_月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市______小区(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代表本小区全体业主与乙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园区______大道27号

  总占地面积约11.63万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1.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2.64 万平方米,计1883套;会所约530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998.79平方米,地下车库约6.17万平方米(1995个车位,其中人防车位369个)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20____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物业管理圈。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服务良好,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本小区内设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合同要求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工作。人员配置达到附件1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物业服务范围、内容。

  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本小区房屋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车库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大中修、更新、改造等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本小区公共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标示牌、公告栏、建筑小品、景观水系、公共健身设施、运动设施、围墙等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大中修、更新、改造等除外);

  (三)本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用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业主公共活动室、公共车库、车棚、房屋建筑物墙面等共用部位,区内道路、广场、绿化带、水景、篮球场等公共场所、雨、污水井、沟渠、文娱器材、建筑小品、信报箱、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及区内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业主专用部分清洁除外)

  (四)本小区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本小区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区内安全巡视、门岗执勤、消控室值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演练、安全紧急情况处置等;

  (六)本小区内及大门出入口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本小区内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本小区业主装修管理;

  (九)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本小区公共用水用电费用的代收代缴;

  (十一)本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及业主公共活动室的日常管理;

  (十二)协助业主委员会做好其他本小区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应全权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得将服务工作转包,分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物业服务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分包给专业公司进行负责。但乙方须对分包的专项服务向甲方及全体业主负责。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本合同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

  第六条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与使用

  本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约998.79平方米,其中约569平方米(小区1号楼102室、8号楼101室),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由乙方缴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屋改变用途及借于他人使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将使用权归还给甲方。其他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协助管理。

  第七条在委托物业管理阶段,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

  1.住宅:1.5元/月/平方米(不含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公摊水电费)。住宅业主房屋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上述标准百分之七十收取。

  2.会所:3元/月/平方米(不含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公摊水电费)。

  3.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30元/月/个(含车位清洁、设施日常维修、车库公共水电能耗等费用)。

  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每次收取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费用。

  第八条本小区内人防车位租金,地面车位租金,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经营等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中公共经营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甲方缴纳。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向业主或者使用人代为收取。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决定。

  第九条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以下等方面的支出:

  1、乙方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费用;

  2、本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费用;

  3、本小区清洁卫生费用;

  4、本小区绿化养护费用;

  5、本小区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项目管理处办公费用;

  7、乙方物业服务工具材料费用;

  8、本小区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本小区业主社区文化活动费;

  11、本小区公共用水用电费用;

  12、乙方投入本小区服务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3、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服装及劳保用品费用;

  14、乙方企业管理费用以及本项目财务费用;

  15、乙方因本小区收费缴纳的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16、甲方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收取费用进行审计产生的费用。

  17、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产生的费用。

  18、乙方因本小区物业服务产生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

  第十条财务审计及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1、双方约定每年度由甲方聘请财务审计专业机构对乙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包含在乙方报价收取的服务费用之中,由乙方支付。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双方约定每年度由甲方聘请第三方对乙方物业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聘请第三方的费用,包含在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之中,由乙方支付。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上述费用年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派驻的本小区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更换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要求,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恒大绿洲小区业主委员会,开户行: ,账号: )。

  2、乙方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拒绝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3、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单方中止合同,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将履约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之一:

  (1)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者小区业主房屋及资产等损失赔偿;

  (2)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需要委托或者已经委托第三人履行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扣款费用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收取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产生的费用。

  (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产生的费用。

  5、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应当自支付费用的不足部分。

  6、本合同至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必须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被解除、终止后30日内,乙方凭本项目(甲方、乙方、新服务方)三房移交材料至甲方处办理退付手续。如果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或不予甲方,新服务方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乙方对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因管理需要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利用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者设置广告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经营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许他人擅自利用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者设置广告。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检查与考核

  对乙方服务的检查和考核,甲方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

  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发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附件要求的。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进行扣款。扣款费用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服务过程中,小区业主及使用人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业主向甲方反映发现的问题,经甲方核实后纳入甲方对乙方的检查考核。

  第十五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本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物业移交

  本合同开始前,乙方应与甲方办理接管移交手续,本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乙方中途退出的,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十日内,向甲方或者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综合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五)房屋勘测成果报告;

  (六)物业管理用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

  (八)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

  (九)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预收的各项物业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十)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依据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公共制度》等文件,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及使用人明示。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考评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4、委托乙方负责对小区公共部位使用进行监督。

  5、审定乙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6、当业主不按规定缴纳应交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交。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社区文化活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拥有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指导、要求乙方达到服务标准、制止乙方危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审定乙方重大管理措施等权利。有权对乙方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有偿服务进行监督,并制止乙方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9、有权根据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有权要求乙方即时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并加收20%管理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根据合同约定及考评结果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违约费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做好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在本小区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合同要求配置相关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均有相关专业的合格上岗证书及其证书的有效性。

  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乙方有权制订各项经营管理办法、内部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在合同期内盈亏自负,但不得损害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负责编制本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本合同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并有权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需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无效。

  5、接受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建立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

  9、乙方管理期间有责任对该物业工程和日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10、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季度及年度报告以及提供相关资料。

  11、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承担的其他权利和责任。

  第十九条考核

  对服务单位的考核采取甲方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管理人员不及时签字或拒绝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评分。

  考核甲方每季度组织不低于1次,如乙方连续2次考核不及格或者一个年度有3次考核不及格(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达不到本合同以及附件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而造成的管理不善或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2、乙方服务管理不当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年度达到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将全部物业管理业务转包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单项业务外包他人的;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占用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的;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进行经营的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乙方需停止损害,赔偿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甲方违反本合同以及附件的约定,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不按规定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的,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和不可抗力

  1、为维护公众、甲方、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2、由于地震、风灾、水灾、火灾、战争,本项目不能完成或者不能使用,或其它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时,该方应立即用传真或其它迅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该不可抗力事故详情的书面报告及不能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在不可抗力事故期内应自动相应延期履行,且双方不被视为违约,惟受影响一方应尽一切努力来终止或减少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按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消失,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作违约论。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3、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于合同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方透露由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约、制度、业主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或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获得的经营状况及其他商业资料,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7、本合同组成:1、本合同及附件;2、甲方的招标文件;3、乙方的投标文件。

  8、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11

  甲方:

  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

  联系电话:

  乙方:

  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

  联系电话:

  86136366

  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

  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

  (二)清洁卫生

  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七)水、电等代收代缴。

  (八)乙方负责对车库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

  3、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

  5、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6、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六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条 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八条 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风险告知:明确各委托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表述清楚,越详细越好。如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项目内容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环境卫生包括哪些部分,楼梯、楼道、场地、庭院哪些委托,哪些不委托。

  第九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条 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二条 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 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表编号: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广西健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服务期限:。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服务基本情况:

  (一)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2.

  3.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内容。

  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一)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服务人数:乙方向甲方派服务人员名。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第五条服务费及支付

  (一)资金性质:。

  (二)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

  (三)支付办法:

  本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约定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四)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五)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西健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账户: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守约方有权接触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未完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三)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置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四)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五)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一)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三)投标承诺书;

  (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四)投标文件及承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质保期责任:

  3.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物业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

  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

  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XXX,由甲方领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联系方式:

物业服务合同15

  引言:日益增多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给全国各地法院都带来了不小的审判压力。在物业合同终止的问题上,不管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者都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物业退出前须经审计

  在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中,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接收服务前,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继续做好服务工作,业主也应当按合同约定继续缴纳物业服务费至合同解除之日。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还规定,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账目应聘请中介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布。那这笔审计费用由谁出呢?根据《暂行办法》,审计费用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入中支出。

  审计的内容又是什么呢?《暂行办法》明确,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审计内容为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审计内容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租、广告、物业经营用房出租、停车费收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保修金、专项维修资金等收支情况。

  如果在物业项目服务退出过程中,双方有争议的话,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不成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原公司物业费仍要缴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了,是不是业主不用再缴欠的物业费了?《暂行办法》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用,原物业服务企业可依照原合同约定,委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也可自行向业主收取或通过启动辖区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功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费为由拒绝办理移交。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因物业项目规模较小,导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服务的项目,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从实际出发,本着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相邻项目整合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暂行办法》最后也明确,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按《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退出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有关部门也将自社会公示之日起取消该企业1年内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其服务的物业项目1年内不得参与物业项目示范或优秀评选活动。

  三、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的`要求有什么?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一方不再续签或物业管理企业因故终止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将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及有关资料及时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办理各种费用结算手续。

  四、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可设立3个月缓冲期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合同的,公告期满持异议的业主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且占总人数1/2的,或双方未能达成退管协议的;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但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15日,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该怎么办呢?

  《暂行办法》明确,在这两种情况下,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为平稳过渡增加3个月时间的缓冲期。

  同时,辖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城管、劳动、价格、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行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有条件的也可实行准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或小区业主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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