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10-28 08:59:14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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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项目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__________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__________多层住宅面积 ______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______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______平方米

  其他 ______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__________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其它事项:_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

  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 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__________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标准约定如下:__________

  多层住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厂 房: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______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 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 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 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 ______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 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 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 ______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__________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m;

  建筑面积:_____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户/业主)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臵: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小区的《业主手册》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有关服务及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资料及设施设备档案资料。

  4、有权制止违反本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小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等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3、遵守本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进行赔偿。

  7、乙方如转让房屋产权及租赁给其他人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担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制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及损害人将承担民事及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事务管理:实施热情、认真、周到、细致的制度化物业服务,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听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二、房屋外观:清洁、美观大方、步调一致、整洁统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道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小区道路、小区路灯、小区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保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正常运行。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畅通。各类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随时检查维护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解决,使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业主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四、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运,无臭水、污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洁,随时清扫。注意卫生防疫和有计划的对环境、卫生器具的消毒,以及灭四害工作。

  五、绿化:保持小区空气清新,绿化带根据实际进行养护,按绿化方案进行修枝施肥等维护,保持小区绿地美观大方。

  六、公共秩序维护:小区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对车辆进入小区以及在小区内的行驶和停放加以规范,保持小区整洁宁静的环境。

  八、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在一些特殊的节庆日,组织开展相关的社区文化活动,以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定期检查,做到消防设施无锈蚀,开关灵活。

  十、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选择包干制方式,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作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甲方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该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费用)

  二、甲方收费时间:物业服务费按半年度预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10天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物业服务费用的调整:

  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在适当的时间内按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或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的意见而调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业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三、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四、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市场物价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服务费用:

  1、小型汽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已购买的车位:水、电及服务费:_______元/辆

  摩托车(包括电动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2、自行车:_______元/月/辆

  以上收费按物价局审核核定为准。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特约服务,市物价局有收费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收取,无相关标准的由甲方制定并公告。

  三、房屋装饰装修期间的相关收费标准见物业服务公司公示。

  第五条甲方在不危及物业安全、美观的'前提下可在楼顶、墙体、裙楼等合理位臵依法设臵广告位、广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业主承担和享有,由物业公司用于小区文化建设和节日庆祝活动。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如受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收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相关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国家物业服务办法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时向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审查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变更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其他的约定事项

  甲方按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未装修空臵房屋壹年内按半价计收物业服务费,超过壹年全额计收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达到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向物业公司投诉。

  二、因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纳违约金,或采取必要的催缴方式进行催缴。

  五、因乙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临时业主管理规约》、《业主手册》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损的,乙方需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赔偿责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内发现因房屋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房屋出卖人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给予解决,如房屋出卖人在要求的时间期限给拒不履行维护责任,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将全部由房屋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进入本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到甲方处办理装饰装修手续,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发生的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因甲方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服务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

  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用房 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________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核定文件为准)。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第二条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管理事项

  第三条___________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___________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系统、通讯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五条___________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人防)地下室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___________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甲方不得无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积的秩序维护员和水电值班员住宿用房。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名称、业绩、图像等进行销售宣传。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楼宇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如电梯维保、高空外墙清洗);

  6、接受当地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客户便民服务工作;

  10、单个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及时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服务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暂定如下(如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价格调整,按政府的指导文件为准):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办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费用均报物价局审核。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2、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十六条公用水电费(包括电梯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从业主入伙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由业主按户进行分摊。

  第十七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前期介入的服务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划拨前期开办费人民币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个月一次性划入乙方银行帐户,由乙方负责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物资装备(见附件三)。 (油我们买了再交接,这样价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单)

  第十九条业主应于甲方正式通知办理入伙手续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验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业,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按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纳义务。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每户建筑面积以市场价格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乙方负责指定位置堆放并清运装修垃圾。

  第二十四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向业主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室内外停车位统一委托乙方维护、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车辆车位停放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停放费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第二十六条自购汽车停车位的车辆按____元/月·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车位使用费用于补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甲方拥有产权的停车位,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收费标准均按物价局审核定价为准,所得收益(经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按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车位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章物业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八条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和安全隐患。

  3、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状态良好。

  4、公共环境:清扫及时、保洁全面、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杂草。

  6、交通秩序:行驶有序、保持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7、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封闭式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无重大的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8、急修不超过10分钟到场;小修不超过2小时处理到位。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执行(见附件四),入伙半年后达到该标准要求。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内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额的200%收取乙方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重大且无法修补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费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南宁市的有关规定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内。

  第三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物业设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应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向乙方确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形式。

  第四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房屋买受人(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南宁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按房屋买受人(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物业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四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

  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1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 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计 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 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

  3.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5.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10.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7.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8.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 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2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

  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

  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__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____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

  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4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提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xx签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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