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2-05-24 15:23:52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服务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服务合同范文合集7篇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xx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XX

  乙方: 深圳XX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XXX

  经XXX住宅区业主大会20xx年12月31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XX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

  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乙方:深圳XX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

  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 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 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 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 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 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XX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XX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a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为了搞好 工厂的物业管理,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工厂(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物业管理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基本约定

  1、甲方在合同期内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水电维修与管理、治安保卫、环卫清扫、车辆管理、绿化管理等内容。

  2、乙方(工厂)占地共平方米;仓储 平方米;绿化 平方米;停车场 平方米。

  3、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平方米,合计 元/月(人民币大写: )。 不满2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厂区内的水电管理与维修服务,要保证乙方正常的生产用水用电(若有可预见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甲方必须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因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甲方应尽快协调、维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的安保服务,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货物和人员监控、检查、登记与放行。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员。

  3、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巡逻服务(24小时)。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厂区内公共空间(主要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带、卫生间以及办公区域的过道、地面、墙面等)的环卫保洁服务。

  5、甲方负责于每天上午6:30之前完成厂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

  6、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绿化的养护与管理服务。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车辆的引导、指挥及停车场的日常管理服务。

  8、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其他临时性活动及工作任务。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设专人负责同甲方进行日常联系。

  2、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地管理工具或条件(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3、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车人员等信息。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允许变更或终止合同。

  ①经双方协商后同意。

  ②因不可抗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③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最终目的难以实现时。

  ④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相关情形时。

  3、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事项

  1、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2、本合同所签之规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依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合同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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