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时间:2024-11-28 14:26:20 通知 我要投稿

工程通知模板锦集九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通知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模板锦集九篇

工程通知 篇1

xx省xxx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

  20xx年x月x日在新区环路K0+200~K0+240段,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回填材料含泥量过大、压实度不够质量缺陷,请你方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xx年x月xx日报回我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附件:质量缺陷具体情况(现场照片)

  监理项目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工程通知 篇2

  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事由:关于**工程加紧工程开工的问题

  内容:

  *****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工程监督受监通知书(编号:****)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按照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本工程开工令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到你单位,应于20xx年*月*日进行开工,但截止20xx年*月*日,你单位还未开始按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场进行施工作业,责令你单位应于本通知单下发日起三日内进行工程开工,工程工期已开工令上标明开工时间开始计算。

  抄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通知 篇3

  经检查发现财富广场4#楼工程存在如下质量隐患,按照有关质量技术规范和规程规定,请接到通知后,即日起停工。 存在问题:

  1、本楼第六层因8月5日浇筑梁、板、柱砼,浇筑完毕后24小时内商品混凝土还没有强度。

  2、在3天回弹时强度还没有,甚至有的柱砼用手指都能扣掉;

  3、就此项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待有资质质检单位或上级部门质量认证后方可下到工序施工。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章)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4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1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4日至7月19日

  网上交费:7月4日至7月20日

  准考证打印:9月18日至9月21日

  票据领取:9月25日至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各市城建部门领取(具体地址见《报考手册》)。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及报考信息查询网址: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2日至1月11日(双休除外)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见《报考手册》。

  联系电话: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方式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工程通知 篇5

  沙建管( )停第( )号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 项目工程,未在沙洋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为规范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特此通知

  沙洋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另行公布)执行。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 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915室,联系电话:0791—85257027)、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话:0791—86316092)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应考时请应试人员注意: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暂停考试年费(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另行公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研究院联系(http://book.chinasafety.ac.cn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 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附件1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注册
8月9日-8月1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
9月18日前
上报试卷预定单
10月24日9:00—
10月2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1月3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2月9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接收主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doc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doc

工程通知 篇7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38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环保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环保高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查询。

  (二)按照浙人社发〔20xx〕38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具体程序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五步实施。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省级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市、区)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三)20xx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环保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作环保职称评审参考要素。没有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建议提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相关证明。

  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xx〕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管理操作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已由省里统一分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3)。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市、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我厅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公布。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省直单位职称申报材料须由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核对原件;市、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五)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环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各市申报人员暂按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起,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二)学历认证要求。各地、各单位、中评委要加强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别。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等申报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已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

  (五)各地、各单位和中评委要严格审核把关,中评委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结合论文、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指标,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综合排序,《 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按3种环保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排列、同类别排序填报。

  (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中评委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xx〕229号)要求,收取高级职务评审费、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8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1202021729953070129。

  (七)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可从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

工程通知 篇8

项目部:

  经检查,你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问题,请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分部分项的施工。

  三、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

  五、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或者未由双方签字确认。□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上岗作业。

  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八、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的CI资料要求布设。

  九、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采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设。□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十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差;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十三、施工现场采用材质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架。

  十四、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排水措施。

  十五、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数量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

  对以上的隐患问题,请在接通知后的x日内整改完毕并报复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两份。

工程通知 篇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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