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通知集合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发布的通知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布的通知 篇1
一、 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所有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xx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为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20xx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发布的通知 篇2
通知称,自去年全国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以来,各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今年全国累计报告疟疾病例20xx例,比去年同期减少31.9%,但部分省份输入性疟疾病例明显增加,疟疾死亡病例19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7.5%。同时,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也面临新的挑战。
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疟疾传播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应对国际环境的变化,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除疟疾工作经费投入,尽可能减少对消除疟疾工作的不利影响。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消除疟疾各项技术措施。在消除疟疾阶段,随着全国疟疾疫情的进一步降低,防控策略要尽快从“针对高发区、降低发病率”向“针对每个疫点、阻断疟疾传播”转变。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实时监测并认真审核辖区内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相关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每例疟疾病例的核实与确认;对于在疟疾流行区发现的每例疟疾病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当组织开展疫点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通知明确,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输入性疟疾病例的管理和服务将成为消除疟疾阶段的主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报告、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病例核实、确认工作。
此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跨县(区)和跨省份就诊病例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将发现地疟疾病例信息通报至病例感染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者结合当地疟疾流行情况,开展疫点调查与处置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加强对输入性疟疾疫情通报情况的追踪。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疟疾诊断实验室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职责与功能完善的实验室网络,提高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比例和确诊比例。
通知明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将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和防治工作数据及时录入该系统,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数据将作为考核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展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发布的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将于x月xx日下午在本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在网上查询,研招办不接受其他查询方式。
成绩查询请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10.42.241.55/chafen.asp 在打开的页面中,正确输入考生编号和姓名,成绩类别选择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然后点击请你查询按钮即可。
根据省招办的安排,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者,请写出书面申请,于x月x日上午x:00前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后需变动者报省招办批准。复查科目限于除201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复查项目仅限于漏评、登分或合计错误,不复查评卷宽严。
特别说明,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研招办将做进一步的核对(包括成绩的复核、作弊的确定等),x月x日之后为最终成绩。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xx年x月x日
发布的通知 篇4
根据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发布,并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网上成绩发布备注为入围的.考生。
(入围文体局文化体育产业岗位的考生,于3月9日(周四)上午8:50浑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浑南区电视台机房参加非线性上机操作考试,之后再按照此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
浑南新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面试时间(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现场签到,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签到者,即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由于面试时间较长,且不能随意进出,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3、考生出入考场时听从指挥,严禁喧哗、严禁陪考人员入场,请各位考生配合。
原标题: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通知
点击下载>>>
1、浑南区招聘政府雇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2、浑南区招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3、面试时间.docx
浑南区人才中心
20xx年3月8日
发布的通知 篇5
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职职工岗位津贴及离退休生活费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1月份起执行此项政策。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标准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级从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厅级(正高职)从160元/月增至320元/月,县处级(副高职)从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级及以下(中职及以下)从80元/月增至160元/月。离退休人员增发的'离退休生活费为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标准乘以本人退休时享受退休费的比例。
7月份补发今年1-7月份的岗位津贴,八月份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标准。请教职工注意于7月26日后查对个人工资帐户及8月份的工资条项目中的“地方津贴”。离退休人员补发的岗位津贴请于8月份工资发放时一并领取。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的通知 篇6
尊敬的E花园业户:
您们好!
E花园目前入住率已达近78%,整体装修也已进入尾声。为迎接元旦、春节等佳节,给广大业户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乘梯环境,我服务中心将于12月26日-29日陆续拆除各栋客用电梯轿厢内的防护板,届时客梯将停运,防护板拆除后请广大业户注意以下事项:
1、搬货、装修材料请使用货梯搬运,严禁使用客梯搬运;
2、请勿在电梯轿厢内涂写,勿用尖锐的物品划电梯内的壁板;
3、请文明乘梯,勿在电梯内跳跃、打闹,若遇电梯困人,请保持冷静,使用电梯警铃求救,耐心等候救援,切勿盲目掰门等自救。
另:E花园首批业主卡将在20xx年12月31日门禁功能将失效,请各业户在12月31日-20--年1月4日将所持业主卡拿回物业服务中心更新,未更新的`业主卡将无法使用开门功能。
因此而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E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O**年十二月**日
发布的通知 篇7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发布的通知 篇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资金来源、用途及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从20xx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因首次网上申报需完善相关信息和进行基础准备工作,20xx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后年度仍为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核实上年度企业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二)经办机构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并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三)企业确认。初审通过后,由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2份《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签字盖章,汇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收复印件)。
(四)部门联审。8月31日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有无违反《环保法》的情况。
(五)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在门户网站上(或其他途径)公示,并通知审核通过企业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应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局。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园区审批的,由县市区就业局、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于9月30日前将本地补贴单位、补贴资金情况明细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市本级、区县企业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企业户数和补贴资金总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所属申报企业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原则上10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四、实名制联网上报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须要求企业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网址为:http://wgbt.mohrss.gov.cn)里面注册填写相关资料,从7月1日起按进度填报。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完成人社部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绩效评价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职责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稳岗补贴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市就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情况收集、数据汇总及资金拨付;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经办信息系统保障及技术问题处理;县市区、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工作。
(四)加强基金监管。要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年度基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的资金保障。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五)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检查企业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局报告检查情况。
(六)加强跟踪监测。要将享受稳岗补贴且符合监测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稳岗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送市就业局。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企业裁员率=(企业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系统提取核定的上年度数据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领取人数。经办机构核实的“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人数,两者需分开,最终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经办机构核定的人数为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指上年度每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的值。
(二)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以上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如20xx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计算企业裁员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直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年度稳岗补贴核定金额直接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数点。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审通过的企业,除《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的资料有:(1)企业上年末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仅使用基本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五)凡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其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后,方能申报当年补贴资金。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37113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xx年6月27日
发布的通知 篇9
订制方式:
1、中国移动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8306
2、中国联通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6000168
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9280168
高考后各项工作时间表
6月10日开始估分、20xx年高招咨询大会
6月16日~23日高考填报志愿
6月26日查分(预计时间,以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7月6日高考录取(预计整个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结束)
7月10日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18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3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B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9日 普通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4日 普通类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11日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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