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发布的通知三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发布的通知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的通知 篇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资金来源、用途及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从20xx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因首次网上申报需完善相关信息和进行基础准备工作,20xx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后年度仍为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核实上年度企业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二)经办机构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并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三)企业确认。初审通过后,由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2份《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签字盖章,汇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收复印件)。
(四)部门联审。8月31日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有无违反《环保法》的情况。
(五)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在门户网站上(或其他途径)公示,并通知审核通过企业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应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局。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园区审批的,由县市区就业局、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于9月30日前将本地补贴单位、补贴资金情况明细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市本级、区县企业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企业户数和补贴资金总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所属申报企业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原则上10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四、实名制联网上报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须要求企业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网址为:http://wgbt.mohrss.gov.cn)里面注册填写相关资料,从7月1日起按进度填报。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完成人社部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绩效评价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职责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稳岗补贴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市就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情况收集、数据汇总及资金拨付;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经办信息系统保障及技术问题处理;县市区、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工作。
(四)加强基金监管。要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年度基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的资金保障。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五)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检查企业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局报告检查情况。
(六)加强跟踪监测。要将享受稳岗补贴且符合监测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稳岗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送市就业局。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企业裁员率=(企业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系统提取核定的上年度数据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领取人数。经办机构核实的“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人数,两者需分开,最终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经办机构核定的人数为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指上年度每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的值。
(二)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以上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如20xx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计算企业裁员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直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年度稳岗补贴核定金额直接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数点。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审通过的企业,除《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的资料有:(1)企业上年末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仅使用基本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五)凡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其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后,方能申报当年补贴资金。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37113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xx年6月27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发布的通知 篇3
20xx年5月18日,中京商品交易市场发布关于20xx年端午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交易市场研究决定,20xx年5月26日(星期五)为节前最后交易日;20xx年5月27日(星期六(002291,股市))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休市;20xx年5月31日(星期三)正常开市。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20xx年端午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服务商、交易商、指定交收仓库、结算银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京商品交易市场研究决定,20xx年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1、20xx年5月26日(星期五)为节前最后交易日;
2、20xx年5月27日(星期六)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休市;
3、20xx年5月31日(星期三)正常开市。
请广大服务商、交易商据此妥善安排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中京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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