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通知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修改的通知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修改的通知 篇1
保安部、各管理处: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评级工作,现对保安评级工作的有关细则修改如下:
1.《保安员级别考核评定办法》(修改版)中规定的各级保安员的比例现改为由公司统一核定《各部门保安级别指标》,其中包含班长、副班长的名额。各部门均按此执行,部门之间不得对评级指标进行讨论、攀比。
2.保安班长、副班长的评级与班员同步进行,评级使用的.表格及程序仍按原文件规定。
3.各部门初评结果必须排列出名次并汇总后交人力资源部。副班长及班员的初评结果须列入汇总表中,班长的评级交由保安主管、部门经理、保安部经理综合考核后确定。
4.修改后的评级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到的部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修改的通知 篇2
各学院:
一、清明节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本科教学做如下安排: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原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学院须将清明节教师调课信息录入调停课系统。
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
根据校历安排,4月4日(周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教师和学生按夏季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
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1、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2、下午5,6节:14:30-16:20;7,8节:16:30-18:20;
3、晚上9,10节:19:30-21:20。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xx年3月25日
修改的通知 篇3
XXX各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72号)要求,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
另,从4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30-13:00
下午:16:00-20:00
XXX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修改的通知 篇4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从五月一日开始实行夏时制作息时间,现将夏时制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上午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二、下午
自己来园接送的家长请于9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到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乘坐校车幼儿的家长请按跟车老师指定的时间到接送点接孩子。谢谢配合!
1、第五小节上课时间14:00----14:50。
2、第六小节上课时间15:00----15:50。
3、第七小节上课时间16:00----16:50。
4、第八小节上课时间17:00----17:50。
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各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三、晚上
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9:00----19:50。
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20:00----20:50结束。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和教工,按照学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上、下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