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4-07-15 13:27:43 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篇(优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篇(优选)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根据市民生办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师生〔20xx〕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对省级教育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市教体局认为,20xx年度我局完成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㈠强化组织保障,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1、加强组织领导。在整体工作安排上,年初,市教体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为了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自觉性,市教体局制定铜陵市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机关相关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各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的责任。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市教体局分别召开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民办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分管领导、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人,市教体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全面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市教体局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学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强化资助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多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岗位建设,坚持设立AB岗。

  3、加强政策宣传。20xx年初,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把学生资助政策列入其中,要求各单位用宣传教育民生工程的力度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市民生办的统一安排,市教体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民生工程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情况。在铜陵市教体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教育民生工程专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时更新内容。同时注重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铜陵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多次正面报道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20xx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百千万”走访活动和资助政策“两节课”宣传工作,将 “百千万”走访和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常态化开展。

  ㈡强化资金落实,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1、财政投入到位。中职和高中资助资金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根据省财政指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要求,铜陵市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

  2、校内资助资金到。校内资助是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落实,根据《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制定了《铜陵市教体局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各所学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的`比例达到了规定的要求。20xx年铜陵市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326.82万元,中等职校校内资助88.85万元。

  二、加强管理,做实过程

  ㈠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1、科学分配指标。我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资助比例和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20xx元,切实践行了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的工作思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分档,全市统一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一、二、三档资助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xx元、1000元。同时学年初普高资助指标下达时指标分配向边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市直城区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5.5%,市直边远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4.19%。

  2、规范评审程序。根据《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市教体局要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所辖学校、市直学校严格落实受助对象认定程序要求。根据要求,在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各学校组织开展了“三认定三公示”工作,即班级认定并公示、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室认定并公示、学校认定并经市或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公示,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加强信息管理。市教体局非常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维护,把它列为学生资助的基础工作,多次对全市资助工作人员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了资助工作人员系统维护能力。做到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正常开展,普高、中职数据填报准确及时。

  4、加强监督检查。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对民生工程的检查作出规定。根据这一制度,铜陵市教体局在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对学生资助项目开展了督查,及时了解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20xx年,市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无投诉举报现象。

  一是建立健全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建立民生工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和局领导明察暗访制度。局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督查,全面了解项目进度,指导项目实施。

  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定期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对项目实行年中评估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评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从而有效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

  5、及时报送资料。20xx年,市教体局牢记省市有关部门上报各类材料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各类材料。

  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制度完善到位。年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制定了《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

  2、资金管理到位。20xx年全市春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含原建档立卡学生)在5月份全部发放完毕,秋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在12月份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20xx年中职国家奖学金12人,资金7.2万元。春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2113.738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4.15万元),资助学生17020人次;秋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1985.774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3.91万元),资助学生16067人次。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均已到位。

  市教体局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资助资金进行分账核算,采取打卡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使用合规,无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3、审核审批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能够严格执行《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按照“三认定三公示”的程序确定拟受助学生,并分别上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根据学校上报的材料,市教体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中职资助标准、高中资助标准测算资金,然后分别向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申请,按照资金运行程序,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

  三、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1、校内资助支出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各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支出都达到了规定比例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支出规范。

  2、资助水平稳中有升。20xx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均受助金额在20xx年的基础上略有提高。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了资助,资助比例达到了100%。

  全面落实了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全覆盖、最高档、零遗漏”的要求,我市全面落实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普高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其中享受普高助学金,春季有1606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40.9万元,秋季有1437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15.55万元;享受普高免学费政策,春季有1606名,免除学费119.758万元,秋季有1437名,免除学费104.77万元;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春季有54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81.6万元,秋季有51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77.1万元;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春季有860名,免除学费125.73万元,秋季有775名,免除学费114.06万元。

  3、资助质量得到提高。在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严格遵守收费制度,加强了收费工作管理,没有出现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4、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根据能力建设的需要,市教体局开展了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学生的信心,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

  四、凸显效益,形成效果

  1、社会效益明显。20xx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到了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我市保证了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兑现了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市教体局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鼓励社会人士献爱心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普通高中社会资助88人,资助金额29.25万元。

  2、项目可持续影响力较强。市教体局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安排了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安排。

  我市大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政策,将城市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五、存在问题分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已建立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满足了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的需求,但学生信息量巨大,比对工作繁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较大。建议依托智慧城市平台进一步提高数据比对效率,实现“智慧资助”的目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精准资助机制,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南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年。用于生活补助。按学期统一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制定了《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20xx年度南宁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20xx年高中助学金经费共1798.52万元,其中: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结余资金150.565万元,20xx年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预算资金360万元。

  (2)使用情况:20xx年,我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共发放高中助学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资助标准按两档执行,一档为1750元/人.学期;二档为500元/人.学期。

  (3)结余情况:20xx年共结余513.72万元。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配套资金多于实际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支出的资金;二是今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直属约180多万元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项目资金,因该项目资助标准高于二档国家助学金并且要求不得与高中助学金重复享受,所以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的资助,也造成了高中助学金项目资金的结余。20xx年度的高中助学金结余资金我办已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并申请在年末时收回国库,不再结转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受助对象有的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卡,有的已毕业或外出实习,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二是高中助学金实行分等次资助,一等助学金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收入、因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由于高中助学金实行了分档资助,且一档资助金额是二档的3.5倍,而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是一档的将近2倍,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如果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会对满意度调查结果造成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用于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xx〕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对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高中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经班级/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资金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5700人。

  20xx年市直属学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款,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完成年度指标值。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受助学生均符合资助条件。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xx年南宁市高中助学金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20xx年我市直属学校的高中助学金已按照按规定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实际支出的助学金没有超出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0xx年度市直属学校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14165人次,其中受助学生当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180人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比较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并对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方面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学生满意度≥85%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xx年投入360万元对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通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20xx年度,已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其中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已超过应配套资金数额。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

  项目投入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29分;项目效果30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xx年我市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符合《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在激励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学校办学效益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为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的要求,针对目前资助对象难以识别现状, 20xx年3月,南宁市学生资助办在多次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根据学生所得评估数值高低给予相应资助,分出层次、拉开档次,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是在“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坚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财务审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专项检查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市级配套资金,如20xx年上级下达给我市直属的高中助学金为1287.955万元,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市本级财政应配套257.591万元,预算批复实际安排高中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为360万元,超过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在我市直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都能享受资助,让贫困学生安心就学。

  五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是在“宣传方式”上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在春季学期,重点瞄准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下一个学段的资助政策,共印制《给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给高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13.3万份,印制《求学助学助考手册》5.1万册给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秋季学期,重点瞄准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共印发12万份《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在校园内、村委社区中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南宁日报--南宁教育专刊》等媒介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成果的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推行集中统发时,有部分孤儿、超生子女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因无身份证或户籍证件等,无法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影响发放工作,有的甚至因此原因无法享受资助。

  六、政策及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对资助卡办卡及发放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出台针对无法提供办卡资料的孤儿、超生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等特殊身份人群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的便民措施(如能否凭民政部门或孤儿代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二是进一步精简资助卡的办卡手续和所需资料,扩大资助卡发卡代理银行,切实解决资助卡办卡难等突出问题,以提高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进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黄少平

  联系电话:0898-88657838

  项目概述如下: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可细分为高中和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预测需要1444万元(包含中央、省及市级资金),其中:高中阶段572万元,中职阶段872万。项目实施旨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有书读,不辍学。

  2.绩效指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5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两个“助学金发放进度”和“发放学校数量”,权重各3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困难学生辍学率”,权重2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助学金发放进度:该指标分值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不低于80%时得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低于80%时,得分=(实际支出资金/年初预算资金)×100%×30。

  (3)发放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不少于10所时得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少于10所时,得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数/10)×100%×30。

  (4)困难学生辍学率:该指标分值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不超10%时得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超过10%时;每超过10%扣5分,不足10%按10%计,不倒扣分。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不小于90%时得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小于90%时,得分=(实际满意度/90%)×10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项目经费支出及时,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上学。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1095万元,财政年度批复1095万元,全年实际到位1095万元,全年完成支出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金额),预算执行率为89.61%。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我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等文件精神,在20xx年部门项目中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20xx年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5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20xx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非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20xx年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8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500元;非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0xx元)。全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1444万元,预计中央和省级349万元,市级1095万元。

  落实情况: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下达教育局的资金共计1095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完成支出981.18万元,预算执行率89.61%。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府〔1999〕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三亚市教育局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拨付、验收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及市级资金组成。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市局职能部门负责资金审核及发放工作,各学校负责补助人员初审和汇总资金的申请。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按标准、按流程、按方式及时足额拨付,避免了资金被挪用、截留,对保证资金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际下达教育局1095万元,全年执行数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数),预算执行率为89.61%。该指标得8.96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1)助学金发放进度: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1095万元,年度实际支出981.18万元,助学金发放进度89.61%,助学金发放进度大于80%,该指标得30分。

  (2)发放学校数量:根据20xx年各批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统计,20xx年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有19所。发放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3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困难学生辍学率:20xx年未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该指标得2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为了解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在校学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26份,学生满意度86.67%。学生满意度小于90%,(86.67%/90%)×100%×10=9.63,该指标得9.63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未达预期值。该指标目标绩效未完成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学生“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造成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所致。

  (三)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各环节落实良好,基本完成项目指标,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8.59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因“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而退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我局会及时进行核实,尽快申请重新支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20xx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在发放学生补助时,存在较多的因户名不符或账号不存在而产生的退款,我局通过督促学校加强个人补助类项目受益人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有效降低了秋季学期因账户错误而导致的退款,确保了补助资金支付的及时性。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相关文章: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06-28

(精)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06-29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共5篇)06-29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07-11

事前绩效评估预期绩效报告12-30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2-23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05-21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05-15

学校事前绩效评估报告05-15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