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4-06-08 16:48:19 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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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项目实施的相关性

  根据宜县财办(20xx)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xx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三、项目绩效目标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五、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项目预算

  预计我镇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2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勤保障效益,完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促进各项职能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强化资金支出责任,落实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为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性、及时性和效益性,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综合事务经费项目设置以下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1、执法工作执行率大于或等于95%;

  2、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勤保障率大于或等于95%;

  3、普法宣传普及率大于或等于100%;

  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0%;

  5、劳动监察和安全保障工作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

  6、执法工作手续健全率大于或等于95%。

  二、项目决策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24.58万元,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计划、审批、党组讨论、开支,提高项目决策过程收支透明,坚持项目决策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资金情况

  综合事务经费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额1024.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24.58万元,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70.32万元,执行进度为75.18%。开支范围主要为: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需委托第三方公司的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日常办公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差旅费和误餐费。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我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项目资金执行制度,具体流程包括编制项目预算、确定并执行项目流程、委托报备代理机构、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资金拨付、结算等。同时,我局坚持“专人负责、相互监督、党组讨论、层层审批”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与支出,做到明确责任、完善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综合事务经费主要用于指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县各类培训46次,人数91人,自行举办法律、法规培训5次,参加人数270余人(含受邀乡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开展外部咨询法律顾问促进学习交流活动,拓展干部视野和创新思维能力,推动以执法清单与法律条款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将执法职能发挥到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工程检测检验、测绘、结算审核、预算审核和工程施工劳务费;通过“执法+宣传”、“执法人员+志愿者”模式,做好宣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知识工作,共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和免费接种疫苗倡议书2000份,出动人员80人次,动员接送1417人接种疫苗;全县城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日常巡查工作,并对相关职能范围内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责令整改或是立案处罚。

  2、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立案509宗,结案447宗(含上年3宗),结案率87.8%,罚款金额:598.81万元。共计受理12345举报投诉件794件,答复794件,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行政执法,积极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审批、管理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抓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经局党组讨论,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度,并完善内设机构主体责任,促进我局良性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项目经济性:综合事务经费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对于大额项目资金支出,需由局党组研究讨论,并根据我局决策机制制度做出相关意见,同时,其项目支出成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预算经费控制率95%,做到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有效控制成本支出。

  2、项目效率性:一是项目实施进度和流程正常,截止20xx年12月31日预算支出金额为1024.58万元,执行进度为75.18%;二是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95%,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率95%,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人人普法。

  3、项目有效性:综合事务经费属于经常性工作经费,保障我局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转经费;同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可持续性:在开展重大、难点执法工作特别是规范经营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中,我局始终要求各执法大队人员要明确法律、法规规定,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认真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执法队伍的纪律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对待来访、来电群众要做到耐心、用心,要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暴力的执法,进一步避免发生聚众闹事或暴力抗法等情况,促进本地区的和谐稳定,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工作计划

  1.进一步整合旅游文化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农业、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和应急管理、热带雨林公园等8大领域执法职能,规范执法标准,确保执法文书严谨、规范。

  2.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3.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执法办案举措,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全力打击、遏制违法行为。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辅助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土地执法队伍。

  5.建立健全的资金审批、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各项资金支出流程。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主要问题: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的问题。

  主要原因:因上年度预算编制时,无法做到准确预测各项项目资金支出,因而造成预算间存在差异。

  (三)后续改进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完善预算编制部门联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3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20xx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20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20xx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评价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4

  一、基本情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xx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xx-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xx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五、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5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常德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单位(项目)的请示》的相关批复,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市恒信弘正事务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包括江北城区花化、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和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三方面内容,其核心为江北城区花化建设。本项目实施是常德城市提质、市区景观由纯绿色绿化向增色增花改变的现实需要,是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常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80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经费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经费144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经费5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在同类城市中率先成为自然、生态、宜居城市。

  2、2014年项目分项具体绩效目标

  (1)江北城区花化项目:临街摆放各类盆景及地栽草花,美化城市,生态城市,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在重要节点位置进行花卉造景布置,营造喜庆气氛,提高城市整体美化水平。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通过专用设备对绿化废弃物科学合理的处置和利用,使其变废为宝,提高园林废弃物使用效益,创造生态园林城市。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完善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创造城市绿化亮点,巩固“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地位。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但没有自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累计到位资金738.6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项目资金到位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资金到位138.60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未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676.04万元,占预算的84.51%。项目累计已支付517.04万元,未付工程款159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工程尾款44.40万元,项目实际结余18.16万元,分项资金明细为:

  (1)2014年江北城区花化项目实际投资额537.44万元,占预算的89.57%。累计支付449.54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219.90万元、2015年支付229.64万元,未付花化工程款87.90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花化工程尾款44.40万元,花化项目资金支付总额493.94万元。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额138.60万元,占预算96.25%。累计支付67.50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13万元、2015年支付54.50万元,未付设备款71.10万元。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无资金使用发生额。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园林局对项目资金设置了专帐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了《常德市园林局关于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园林局花化经费拨付制度》,对局下属单位花化工作年初下达生产任务和资金预算,实行生产与验收、考核挂钩制度。项目资金做到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园林局科学制定年度花化预算,对局下属单位下达全年的花卉生产任务,将600万元花化预算按期分配到各下属单位。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市园林局制定了《花卉种植、景点布置及验收规范》,规范草花质量、栽种技术和验收标准。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景点制作,经市园林绿化局指导科和财务科联合验收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完成设备购置,待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

  项目预算8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676.04万元,剔除未实施的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江北城区花化和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较预算节约67.96万元。

  2、项目效益性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花化项目根据年初计划和实际情况按期进行花卉的日常摆放、城镇化会议布置和春节特别栽摆工作,因三改四化部分道路封闭施工减少栽种面积,花卉栽摆和景点布置数量较计划减少,但从整体效果来讲还是基本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②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粉碎机、翻抛机等9台(套)设备采购合同,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该批设备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③因原规划为公共绿地的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和拟改造项目拆迁未完成,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常德市的花化工作得到了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为常德市“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海绵城市”复检和创牌工作增光添彩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②花化项目美化了常德市市容市貌,优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

  ③因环境改善、景观美化,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旅游者,促进了常德经济的发展。

  ④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是循环经济的有益尝试既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污染源,又能保护生态合理利用,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园林生产的发展,促进本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0.5分,评价结果为优。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扣1分,其中: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扣0.5分;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扣0.5分。

  (二)项目管理扣5.5分,其中:

  1、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比重大,扣1分;

  2、跨年度开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款44.4万元),扣1分;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购买苗木花卉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扣0.5分;

  4、项目未按进度开展扣0.5分,未按计划完成扣0.5分;

  5、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结算未引进第三方审核)扣1分;

  6、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分。

  (三)项目绩效扣3分,其中:

  1、项目产出数量不达预期目标,扣1分;

  2、产出时效延期,扣1分;

  3、根据随机现场调查结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欠完善,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和量化。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目标未细化量化到具体项目,只有总金额。

  2、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金额比重大。因本项目历年预算均以4月份为起点(即项目实际执行期为前一年度4月至当年3月),同时部分结算不及时,导致2015年1-8月支付的`2014年花化资金为229.64万元,占该项资金总支付额449.54万元的51.08% 。

  超预算范围开支。以2014年花化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项目尾款44.40万元,各年度绿化专项资金未进行年度决算,前后年度资金混用。

  3、未按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开展。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设备目前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4、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财务制度执行欠严谨,个别苗木花卉的购买无采购合同、无实物验收记录。2015年2月60号凭证外购花草24700元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2014年6月1号凭证购花草67,980元无采购合同。

  花化项目结算制度欠完善,项目结算评审未引进第三方制约机制;项目验收不及时,城东绿化处和屈原公园管理处各有一花化项目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仍未办理验收手续。

  (二)建议

  1、完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市园林局要将绩效目标的数量、质量、成本细化量化到单个具体项目,作为今后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2、规范项目核算,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市园林局项目目标申报的执行期间、项目核算期间要与预算年度一致,每期工作量完成后要及时结算,按期支付;各年度专项资金按年决算,全面掌握每个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时需取得采购合同并确认验收后方可入帐。

  4、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预算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花化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并随着常德市城市化建设水平提高呈逐年增长趋势,建议较大的花化项目结算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当年完成的工作量及时验收入帐核算;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5、鉴于本项目绩效优秀,且城区绿化花化呈逐年增长趋势,理应增加投入力度,同时考虑到本项目资金在未经相关资质中介审核的情况下仍有较大的结转,建议2016年预算结合其结转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财政通过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给我单位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和高效林业建设的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为1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林业产业发展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应包括效果、经济、效率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内容。效果指的是财政投入的资金是否实现了有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目的,是否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经济指的是财政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效率指的是资源投入量和成果产出量的关系,项目支出是否以最少的资源投入量取得一定的成果产出量或者以一定的资源投入量获得最大的成果产出量。效益则是指财政支出取得的成果为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利益,就这个项目而言是否始终坚持加快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在保护好我市生态资源的前提下,紧紧围绕“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巩固壮大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五个重点发力,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12月市财政下达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100万元.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并和市财政联合制定了《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资金均由益阳市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申报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省、市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全省、市林业建设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效生态林业这一中心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林业建设工作。一是20xx年,市林业局经过大量调研提出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的构想,上升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20xx年底,市委出台了《益阳市发展高效生态林业建设的意见》(益发〔20xx〕14号),市政府印发了《益阳市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益政发〔20xx〕19号),并列入全市百件大事之一加以实施。二是积极与市财政沟通,每年从预算计划中申报重点项目,从20xx年起争取市财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三是积极开展项调研调查,对高效林业推广得比较好的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对创新高效林业做得比较好的企业注入引导资金。

  (四)项目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积极扩种榉木、楠木、红豆杉、赤稠等珍贵树种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本药材、木本粮油等名特优经济林,加快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以大力推行森林抚育间伐和发展高效竹林为重点,加大森林经营强度,提高单位面积林木生长量及林产品产量;巩固壮大林下经济。促进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进一步挖掘林地增效潜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生态景观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园区发展和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竞争力。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益阳市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经局机关、市财政局支付局严格审核使用。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林业产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许多林业企业融资非常困难,他们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林业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危机;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把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资金过于分散,有时并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应用不够,市场无法全面打开。

  五、有关建议

  从本市现有的发展情况和资源来看,要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一是要进一步打破企业尤其是林企的融资瓶颈,地方政府应多出台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二是要是吸引人才;三是林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的网络平台和电商平台开拓林产品和林企的销售和宣传渠道;五是合理加强资金后续监管;六是政府扶持应扶强,形成优势企业的带动作用,资金应集中不应分散。

  六、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自评指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本次项目综合自评分为93分,自评为优秀等次。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7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8

  按照贵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函【20xx】9号)要求,我校对20xx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本科高校质量工程经费、科研平台及人才支持计划经费、高校资助经费以外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学校财务处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孙政副院长(主管财务工作)任组长,成员包括:张春风(财务处处长)、王瑜卿(人事处处长)、张满利(学生处处长)、荣宁(教务处处长)、李同胜(科研处处长)、徐公领(国资与后勤管理处处长)、李玉来(工会老干部处处长)、吴智艳(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张英健(体育学院院长)、王通(图书馆馆长),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分配了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财务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

  (二)实施过程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国资与后勤管理处、老干部处、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分别组织评价人员对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

  1.项目单位搜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绩效目标、指标数据、该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

  2.项目单位对所取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核实、整理。

  3.项目单位根据基础数据计算出反映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实际完成值。

  4.按照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完成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5.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不同绩效指标分别选择评估方法,判定单项指标得分。

  6.讨论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单项指标折算得分,并计算自评得分。

  (四)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

  20xx年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如下:

  财务处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4239万元;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073万元;

  人事处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150万元;

  4、“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4万元;

  教务处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7万元;

  国资与后勤管理处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251万元;

  7.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150万元;

  8.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240万元;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150万元;

  老干部处

  10.20xx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38万元;

  体育学院

  11.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2万元;

  图书馆

  1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100万元;

  综合项目

  13.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38万元。

  (五)日常财务管理

  1、建立经费监管责任制

  学校《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xx】4号)第二条规定,坚持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在所分管的经费项目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审批,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财务处负责对原始单据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的核查,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使用项目、用途和标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套用资金;坚持各类经费报销审批原则。

  学校《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院财字【20xx】2号)规定,专项经费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经费使用部门、单位承担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各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经费支出的责任人。财务处负责指导和监督。

  2、制定管理办法

  所有经费报销都执行《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xx】4号)

  所有经济活动招投标业务都执行《经济活动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暂行)》(院字【20xx】78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xx】79号)、《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院字【20xx】15号)。

  建设项目执行《建设工程暂估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7号)、《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8号)、《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0号)、《建设工程价款支付(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1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2号)。工程验收时,召集审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向审计处提交竣工结算相关材料,工程结算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医药费报销执行《廊坊师范学院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院老干字【20xx】1号)。

  3、实行专账核算。每项专项经费都专门编制项目码、设立项目账,实行专账核算。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取决于专项项目工作的推进与完成,进而实现专项资金支出,最终达到预期效果。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在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推进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追求最佳效果。从项目谋划论证、预算编制、细化执行方案、跟踪推进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评价各个环节入手,确保提前谋划、论证科学、预算详实、方案可行、加快进度、效果优良。

  经费支出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专项经费按照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建立了项目库,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纳入政采,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院科字【20xx】1号)对科研设备自行采购做了规定,并认真落实。

  (二)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报告共对13个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如下:

  1、10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95.5分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95.4分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98.7分

  (4)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98分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99.65分;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97.3分

  (7)20xx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100分

  (8)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00分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92.4分

  (10)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2.82

  2、1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80-90分之间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86.4分

  3、2个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本年度无法完成预期绩效目标,无自评分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

  (三)存在问题及评价结论

  1、部分项目下达额度较晚,部分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当年无法完成,当年未能进行绩效评价。

  2、预算金额支出率未达到100%,资金利用率低。由于政采低价中标,部分项目资金剩余较多,导致资金不能充分利用,但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评价结果基本未受影响。

  3.上年度预算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预算支出进度较快,项目在年底能够完成,实现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未受影响。

  4、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实行实报实销、据实报销,预算及其支出进度无法提前预计,设定资金支出进度计划不尽科学。

  (四)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xx年12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故尚未开始执行。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20xx年9月廊坊市7名军转干部学员入校插班培训,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是20xx年11月接到经费到账通知后建账的经费项目,至20xx年底未能全部支出。因学员培训时间跨年度,该项目经费计划在20xx年该批学员结业至下一批学员入校前支出完毕。

  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经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xx年11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我校20xx年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计划用于20xx年招生工作。另,少数民族预科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培养,当年学费交给河北师范大学,我校不参与预科培养。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发现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基本清晰准确,较为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执行《教学经费使用效益评估方案》(院财字〔20xx〕1号),其他专项经费参照执行,规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专项经费作出绩效评价,不断总结经验。

  (二)针对部分项目资金在下半年下达,当年预算资金不能支出的问题,建议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前组织申报,提前审批,提前下达额度,以便预算单位当年完成项目,支付资金。

  (三)针对预算资金执行率低,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要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市场及政采低价中标因素,使项目预算贴近实际需要。

  (四)针对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院财字〔20xx〕2号),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分析与督促,促进专项经费支出进度。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9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xx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四、总体结论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五、附件

  包括: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同政【20xx】136号文件,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259号文件。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0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20xx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于20xx年12月颁布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xx〕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各类教育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建立学前教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资助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工作,20xx年武陵区设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武陵区教育局。

  2.项目主要内容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实施范围为武陵区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审核认定两种情形。

  ①直接认定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原扶贫部门认定)、农村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边缘户子女(原扶贫部门认定)五类幼儿(以下简称“五类幼儿”)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资料交幼儿园进行直接认定;

  ②审核认定

  对上述五类幼儿以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个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按要求格式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2)资助资金的发放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20xx-20xx年度发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①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由武陵区财政局直接发放至各幼儿园;

  ②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武陵区财政局将一般困难补助发放至各幼儿园,建档立卡补助发放至乡财政中心专户;

  ③20xx年秋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发放,分三种情况:一是武陵区芦荻山乡、丹州乡、河洑镇三乡镇户籍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二是公立幼儿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发放;三是其他由教育局拨付到幼儿园,再由幼儿园发放。

  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明细如下表:

  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20xx年预算安排380.60万元,各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略

  20xx年-20xx年实际到位资金375.10万元,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375.10万元。

  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经济幼儿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入园补贴,帮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解决入园困难问题。

  2.20xx-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学前教育阶段五类贫困家庭幼儿覆盖率100%,应补尽补。

  对受助幼儿人数按在园总数的7.5%进行动态管理,增减控制在10%以内。

  (2)产出质量

  补助的申请、认定、发放符合文件规定,发放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

  春季、秋季两期均在本学期内发放,资助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资助标准500元/人/期,按春季、秋季分别发放。

  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控制±10%以内。

  (5)社会效益

  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100%。

  因贫未入园幼儿人数为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生教育资助年限≤3年。

  (7)满意度

  受助幼儿家长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核查财务会计记录等程序,按幼儿园规模、受助人数及区域等因素选取了24家幼儿园,涉及经济困难幼儿补助3033人次,抽查比例在40%以上,对补助对象进行了档案核查和电话调查。经综合分析并与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34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8分,扣2分,扣分明细:

  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4分,扣6分,扣分明细:

  申报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扣2分;

  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扣2分;

  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扣2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0.34分,扣9.66分,扣分明细:

  20xx年资助比例增减率超过20%,扣1分,20xx、20xx年增减率在10-20%,各扣0.33分,合计扣1.6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未完成,存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未经民主评议及幼儿园审核认定等情形扣6分。

  经核查教育局延期发放共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酌情扣2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电话调查受助家庭,3位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政策,政策知晓率94%,未完成政策知晓率100%的目标,扣1分。

  详见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专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20xx年-20xx年区教育局填报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及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绩效指标欠细化量化。

  3.资金投入

  20xx年-20xx年度预算按上年平均在册幼儿园人数的7.5%确定,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项目20xx-20xx年三年预算合计380.6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三年综合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在10%以内,目标完成。

  (2)预算执行率

  三年应到位资金375.1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16号)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每学期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现场核查,存在部分申请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幼儿园受助幼儿资料缺失情况。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助家庭困难经济幼儿7502人,其中20xx年2420人、20xx年2572人、20xx年2510人,春、秋两期受资助人数占在园总人数7.5%,增减控制在10%以内。20xx年-20xx年资助比例均超过指标值7.5%,且增减比率未控制在10%以内,三年均未完成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略

  五类生家庭幼儿实现资助全覆盖,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现场核查发现,有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幼儿家庭的经济情况;部分申请表未经民主评议、学校初审意见;《一般困难家庭幼儿申请表》部分幼儿园填写不完整;补助发放的合规率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经统计,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支出中延期发放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发放及时率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人均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分为春季、秋季每学期发放500元,目标完成。

  20xx年-20xx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分别为-5%、3%、-3%,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目标完成。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为94 %,目标未完成。

  20xx年-20xx年共发放了7502人次幼儿入园补助,通过发放幼儿入园补助有利于促进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切实保障了幼儿受教育权,未发现因贫未入园幼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资助年限均在3年以内。目标完成。

  3.满意度

  项目调查分幼儿园随机抽查资助幼儿65名,以给幼儿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问卷,取得有效调查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为91.6%,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机构,资助工作常态化

  武陵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资助中心配足了3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资助宣传、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大学生源地贷款、高中、职中、幼儿入园补助的发放均有专人负责。

  武陵区内各幼儿园均设有资助专干。全区上下形成了“贫困学生有人爱、助学工作有人抓、助学活动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幼儿资助管理逐渐工作迈上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宣传、资助工作阳光化

  资助中心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群等渠道,把国家及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贯彻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及时在园宣传资助政策,公布资助标准,按规定公示受助名单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

  绩效指标设置与总体目标的匹配性存在一定偏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主要设置了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覆盖面、平均每生每年资助金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预算偏离度等指标,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及受助学生家长政策知晓率等核心指标。

  原因分析:区教育局对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到位。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

  家庭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程序,项目管理在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普遍填列不完整,佐证资料缺失,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及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填列,已填列的存在逻辑错误,勾选的类型与台账不符,抽查的24家幼儿园均存在申请表填列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形。如天才幼儿园曹祉睿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填列无,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均未填列,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中填列30000元;新雅培幼儿园严可馨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除填列姓名与性别外,其他均未填列,且无任何佐证资料。

  (2)幼儿园认定程序不到位

  部分幼儿园认定未入户调查,无民主评议和学校初定意见,且打分随意。如希望幼儿园肖雪菡、孙若冉、丁书琪,小哈佛幼稚园陈思妙、陈松麟,荷塘月色幼儿园李欣妍、高浩然等申请表中民主评议意见和学校初定意见均未填列;丹砂幼儿园20xx年只有张智翔、周长入户走访,其余为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照片;丹州荷花幼儿园入户照片由幼儿自行提供;20xx年爱心幼稚园资助幼儿20人,困难程度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序测评标准,普遍得分90分以上,既不可能也不可行,打分随意,流于形式;芦山多乐幼儿园20xx年春季补助沿用20xx年资料,未入户调查和重新测评。

  (3)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荷花幼儿园、荷塘月色等幼儿园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4)建档备案资料缺失

  皂果、荷花等幼儿园未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原因分析:各幼儿园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缺失。

  3、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待完善

  资助中心未按资助工作要求,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并分年、分学期进行管理。

  4、资助款发放不规范

  20xx年秋季教育局将春蕾幼儿园资助款17500元转入陈建英个人账户、北方之子幼儿园资助款2500元转入严丽花个人账户,付款时未注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未出具付款委托函。

  5、产出目标未达成

  资助比例、补助发放的合规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度四项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20xx年应补尽补五类幼儿按学期补助为1122人次,仅占资助总人次的15%,占在园总人数的1.28%,而20xx年资助比例为8.26%,20xx年资助比例为9.05%,20xx年资助比例8.4%,均超过了目标值(文件和预算中均规定为7.5%),且偏差在10%以上。

  原因分析:资助中心对资助工作重支出轻管理,审核把关过于依赖幼儿园。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置业务管理过程中的资助比例或人数、补助发放合规率、政策知晓率等指标,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管理。

  (二)加强对幼儿园辅导与培训

  组织幼儿园进行资助工作的培训,督促幼儿家长如实、正确填写家庭状况,幼儿园按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并加强档案管理。

  公告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建议对幼儿姓名中一个字用字母或符号代替,维护幼儿人格尊严,更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审核把关幼儿园报送的资料

  加强资助中心审核把关意识,让资助款帮助到真正有实际困难的幼儿。

  (四)多部门联动,加强动态核查工作

  资助中心统筹指导所属幼儿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并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共享。

  加强动态核查工作,资助中心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困难幼儿,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该幼儿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查阅流程加强档案管理,为保证幼儿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专柜,将幼儿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造册,分年、分学期进行保存。

  规范幼儿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工作流程,严格规定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不得泄露幼儿资助信息。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公示解读,含资助范围、比例、标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度。

  学前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2、社会效益:发放“助学券”的政策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也与我国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大政方针协调一致,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百姓一致欢迎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4、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且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受到群众认可,满意度极高

  四、项目综合自评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减轻家长经济压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活力。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五、经验及问题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学前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硬件设备,保障学校平稳发展满足学校教学需求,学校申报了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编号10028006-20xx-0005,主要包括购置便携式计算机1台,投影仪5台,学生课桌椅600套,图书1批,台式计算机35台,多功能一体机5台,空调机10台,办公家具10套,学生宿舍家具500套,汽车维修类仪器设备1批,物业管理服务1年。

  由于该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而学校是全额拨款单位,因此在资金筹措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缺口,导致该项目完成情况为43.7%。目前已完成采购118.74万元,尚有资金缺口153.26万元。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的43.7%。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存在经费缺口,还有大批设备未完成采购。(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1、加快资金筹集;

  2、上级给予资金支持。

  学前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一:20xx年校园安保经费51000元

  1.项目概况:20xx年度聘请保安人员4名,采购保安服务人员1名,每月产生约13000元不等的劳务费支出,财政拨款51000元,不足部分用我园办公经费补充支付。

  2.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安全校园。

  (二)项目二:20xx年奖励性绩效(教体局20xx年各种奖励及师训课改等经费补助)5500元

  1.项目概况:20xx年度有1名教师被评选为优秀教师,奖励500元、1名教师被评选为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资金为全额财政拨款,已足额发放至个人。

  2.项目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三:20xx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050元1.项目概况。20xx年度上报并审批通过的困难学生人数为2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全覆盖),按标准每人每学期补助150元,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已足额补助至幼儿家庭。

  2.项目绩效目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四)项目四:公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68元

  1.项目概况。20xx年秋季学期在册搬迁户幼儿人数71人,按照每生3元的/天标准进行伙食补助,资金为财政拨款,按考勤统计后拨入食堂专户用于补足搬迁户幼儿伙食费差额部分。

  2.项目绩效目标:对搬迁户幼儿进行伙食费差额补助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各项目均有专门的负责人,并建立了个项目的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均进行了职责分工,并按时有序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3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二幼儿园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20xx年校园安保经费5100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建设成了安全校园

  2.项目2(20xx年奖励性绩效(教体局20xx年各种奖励及师训课改等经费补助550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做好了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了干部职工各项待遇,部门正常履职。

  3.项目3(20xx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05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4.项目4(公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68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对全园搬迁户幼儿进行了伙食费差额补助。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前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6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xx〕6号)和《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姚财监〔20xx〕10号)的要求,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姚安县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10月20日至12月9日对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近年来,姚安县学前教育坚持发展、规范、提高并重,一方面努力办好公办园,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园,全县学前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园为示范、民办园为主体的共同发展格局。由于城乡普惠性资源短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不达标等问题,使得姚安县学前教育发展缓慢,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进一步促进姚安县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幼儿入园率,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解决姚安县所有适龄幼儿就近入学问题,为孩子启蒙教育和学前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姚安县以姚安县人民政府为主管单位、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xx年11月18日取得《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xx〕143号),批复内容:项目建设年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项目建设规模为72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1797.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所县幼儿园、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7所村级幼儿园,新建建筑面积1894315平方米;改造55所村级幼儿园,改造建筑面积2854.81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200万元,申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因融资成本变化,财务费用增加135万元,项目总投资调整为8335万元。

  (2)项目其他批复情况

  ①姚安县幼儿园迁建:20xx年8月14日通过了姚安县国土资源局的用地审查意见;20xx年8月21日获得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3232520xx06号);20xx年9月3日获得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32520xx13号);20xx年2月14日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备案;20xx年5月10日获得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xx〕57号);20xx年4月3日获得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323252001160003-sx-001)。

  ②其余6个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各村镇小学内,不涉及新征用地,于20xx年7月31日分别获得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截至评价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迁建1所县级幼儿园、新建6所村级幼儿园、改造7所村级幼儿园。14所幼儿园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2.项目完成投资情况

  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截至评价日,项目共完成合同投资3087.07万元。据询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正在审计中。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未提供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资料。

  3.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833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5335万元,专项债券300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①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转贷资金的通知》(姚财预〔20xx〕6号),于20xx年1月21日下达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专项债券资金共计3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额到位。

  ②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实施方案,申报专项债券时(20xx年11月),姚安县财政局已安排到位配套资金438.74万元,剩余配套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新建幼儿园项目用地和改造幼儿园前期资产均由地方财政和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投入,但相关单位未提供投入资产金额资料,也未提供其他配套资金到位资料。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到位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已全部支出。

  本项目实际完成的14所幼儿园合同投资及资金支付明细见附件4:幼儿园合同投资及资金支付明细表。

  (三)专项债券基本情况

  1.专项债券申报情况

  本项目专项债券类型为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为云南省政府为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内发行,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专项债券。本项目专项债券申报程序为:由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姚安县财政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聘请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12月25日出具《楚雄州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于20xx年12月6日出具致同专字(20xx)第530FC0266号《楚雄州姚安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三项资料由县财政局复核,由州财政局和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本专项债券纳入姚安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姚安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本项目专项债券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发行,该批次债券名称为“20xx年云南省教育类专项债券(一期)-20xx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债券编码为104053,发行日期20xx年1月9日,债券期限10年,年利率3.32%,债券类型为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品种为记固定利率付息债。

  3.已支付利息情况

  截至评价日,姚安县财政局累计支付本项目专项债券利息及服务费1525576.29元,其中:20xx年7月22日支付第一期利息508500元,兑付付息服务费25.43元,资金来源为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0xx年1月7日支付第二期利息508500元,兑付付息服务费25.43元;20xx年6月22日支付第三期利息508500元,兑付付息服务费25.43元。

  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请求解决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利息的请示》(姚教体请〔20xx〕46号),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专项债券项目无法做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20xx年专项债券利息无法偿还,申请姚安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上述第二、三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1017050.86元,第二、三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资金来源为姚安县财政局自有资金。后县教体局使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缴回第二、三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1017050.86元。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在申报项目预算的同时申报了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申报的绩效总体目标为:实施“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和提升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全县幼儿在园人数,20xx年实现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绩效指标共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七个方面的指标,详见附件1。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此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对原申报的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进行了重新设定修改完善,详见附件2。

  2.绩效再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前期实地调研,评价组与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多渠道收集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和依据,以及专项债券管理的相关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保障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投资额不超过批复概算,项目质量达标率达100%,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投入使用、产生收益,确保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防范债务风险。

  (2)通过项目实施,解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问题,为幼儿教育及学前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完成“一村一幼”目标,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3)通过项目实施,明确项目建成后续所有权、运营主体,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区域内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0%以上。

  (4)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专项债资金的管理,明确专项债的偿还主体、偿债责任、偿债资金来源;

  按时偿还利息;充分考虑专项债风险,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专项债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7个产出指标、7个效益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自评报告,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股、项目规划股全体人员及相关学校校长为组员的姚安县“全面改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全面改薄”项目。

  2.专项债管理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楚财预〔20xx〕148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楚财债〔20xx〕2号)等制度,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姚安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姚发改投资〔20xx〕121号),规范姚安县专项债管理。

  (2)专项债资金管理情况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于20xx年1月20日在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设账号为78000308020xx012的.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设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债务专户”账套,通过“财政拨款收入”“在建工程”“事业支出”科目对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专账核算。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后续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立项及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专项债资金项目申报决策的合理性、专项债券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的可实现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风险控制等情况,评价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专项债券项目预算、遴选项目、管理专项债券资金等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评价范围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整体情况。

  (二)绩效再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成本效益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再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9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3: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表。

  (2)绩效再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20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0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立项是否符合专项债资金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配套资金来源明确性和到位可行性等。

  过程:反映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主要考核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专项债资金和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制定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是否及时支付专项债利息;县教体局是否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等情况;项目管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是否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等。结合专项债资金管理特点及基建项目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2个二级指标,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管理的合规性、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计划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率、项目质量合格率,以及项目是否按计划完工或按进度施工,是否根据批复投资严格控制成本等。

  效益: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完工后运营收益是否达到预期;考核项目实施对受益区域内学前教育的普及情况,姚安县“一村一幼”建设完成率;考核项目预期收益能否合理保证专项债资金的本金和利息,能否实现自求平衡,风险是否考虑周全且制定相应风险管控措施;项目后续所有权、运营主体是否明确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学前教育教师配置是否充足,以及项目区域内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29项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再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3.绩效再评价方法

  (1)内控测评

  通过对项目相关方进行调研,收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各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项目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专项债券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资料审阅

  从项目相关方获取立项政策文件、资金拨付和使用会计资料、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工作总结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专项债券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服务对象,通过查阅资料初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分析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4)资金查验法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账簿和原始凭据的核查,对项目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专项债资金使用不合规或配套资金未到位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对相关数据逻辑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疑点时应延伸检查,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溯,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统计成果、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6)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应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设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计划实施内容、批复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姚安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专项债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区域内社会公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实际有效回收40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姚安县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相关方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2.2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1:

  略

  本项目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符合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申报程序符合专项债券申报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资金需求合理,资金需求细化、测算依据充分;专项债有明确的偿还主体,偿债责任、偿债资金来源,配套资金有明确来源;专项债资金及时到位;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开立专项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债资金支出用途合法、合规;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对专项债制定了风险管控措施,但风险管控措施不够有效。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安全责任制;项目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项目实施促进姚安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80%,完成“一村一幼”建设目标,部分群众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决策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实际情况不符、成熟度不足等问题。因实际仅到位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项目仅按3000万元资金进行实施,导致项目形象进度仅完成概算批复的37.04%,建设内容完成率较低;项目未按计划工期完成;6所改造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未达标准;项目尚未进行完工决算,建成的14所幼儿园概算投资3000万元,合同投资3087.07万元,超概算金额87.07万元,超概算率2.90%;新建5所幼儿园每平方米造价均超过2463.76元标准;问卷调查反映幼儿园教师人数和素质均有待加强,部分社会公众认为当前公立幼儿园的建设仍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等问题。专项债管理存在配套资金核算不准确,项目预计收入未达财务评价报告和实施方案目标,项目存在不能实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风险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14个绩效指标中,4个绩效指标完成(质量合格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一村一幼”建设完成率、后续所有权、运营主体明确性及管理制度健全性);10个指标部分完成(建设及时性、形象进度完成率、建设内容完成率、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率、概算执行率、新建、改造幼儿园每平方米造价控制率、年收入完成率、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学前教育教师配置充足率、社会公众满意度),各指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2:

  略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9.00分,得分率95.00%,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本项目属于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符合姚安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符合专项债资金的支持领域和方向;申报单位编制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及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并按专项债规定程序进项申报,但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实际情况不符,县幼儿园、徐官坝幼儿园等可研投资与实际合同投资差异较大;项目成熟度不足,专项债于20xx年1月9日发行,县幼儿园20xx年4月3日取得施工许可,6所新建村级幼儿园于20xx年7月31日分别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绩效目标方面。项目设立了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申报单位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已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资金投入方面。项目预算资金需求细化,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充分,专项债券配套资金有明确的来源,专项债券偿还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9.00分,得分率95.00%,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截至评价日,专项债资金已全部到位,新建幼儿园项目用地和改造幼儿园前期资产均由地方财政和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投入,但相关单位未提供投入资产金额资料,也未提供其他配套资金到位资料。

  2.项目管理方面。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姚安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安全责任制;项目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0.71分,得分率69.03%,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因项目实际仅到位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项目仅按3000万元资金进行实施,导致项目形象进度仅完成概算批复的37.04%;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率较低,计划新建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实际建成0所;计划新建7所村级幼儿园,实际建成6所;计划改造55所村级幼儿园,实际改造7所。

  2.产出质量。1所迁建县级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达13.63㎡/人标准;13所新建和改造村级幼儿园,7所达到按3班办园的人均建筑面积在8.84-11.2㎡/人标准,6所未达标(姚安县长寿小学村级幼儿园、姚安县吴海小学村级幼儿园、姚安县朱街小学村级幼儿园、姚安县小苴小学村级幼儿园、姚安县马游小学村级幼儿园、姚安县小河小学村级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均在8.84㎡/人以下。

  3.产出时效。根据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建设期为20xx年5月-20xx年4月,项目未按计划完工,但截至评价日已建成14所并投入使用。

  4.产出成本。项目尚未进行完工决算。建成的14所幼儿园概算投资3000万元,合同投资3087.07万元,超概算金额87.07万元,超概算率2.90%。新建5所幼儿园每平方米造价均超过2463.76元标准。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3.50分,得分率78.33%,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方面。20xx年上半年14所幼儿园收入101.72万元,全年预计收入203.44万元,未达实施方案计划数年收入1456万元。

  2.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实施促进姚安县完成“一村一幼”建设目标;20x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2.80%,14所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均达90%及以上。

  3.可持续影响方面。专项债有明确的偿还主体,偿债责任、偿债资金来源,县教体局对专项债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但风险管控措施不够有效,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专项债券项目存在收益与融资无法自求平衡的风险。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前教育项目专项债券偿还计划》,专项债券利息由姚安县幼儿园(包括乡镇幼儿园)保教费收入中统筹偿还,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明确建设完成幼儿园按属地原则开办,根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第8期《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专题会议纪要》明确项目已竣工,及时把所有权(使用权、资产管理权)移交学校。

  问卷调查反映学前教育教师人数和素质均有待加强。

  4.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评价组对项目区域内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项目满意度为88.42%。调查结果反映社会公众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大部分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改善适龄儿童入园条件满意度较高,但部分社会公众也认为项目的实施仍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且师资力量薄弱,希望加大对村级公立幼儿园的建设及增加教师规模;扩大幼儿园招生人数及范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全县幼儿园建设,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学龄前儿童入园率,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增强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做深、做细、做实学前教育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升等晋级工作

  一是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开办专债账户,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积极调整收入渠道,加强姚安县幼儿园升等晋级工作领导,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按照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双合同管理制,确定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督任务,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实施好学前教育工程项目,确保了每一件工程成为科学设计、质量优良、安全施工的放心工程。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决策方面

  1.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实际情况不符,县幼儿园、徐官坝幼儿园等可研投资与实际合同投资差异较大。

  2.项目成熟度不足,专项债于20xx年1月9日发行,县幼儿园20xx年4月3日取得施工许可,6所新建村级幼儿园于20xx年7月31日分别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1.项目配套资金核算不准确、产出目标未完成。因项目实际仅到位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项目仅按3000万元资金进行实施,导致项目形象进度仅完成概算批复的37.04%;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率较低,计划新建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实际建成0所;计划新建7所村级幼儿园,实际建成6所;计划改造55所村级幼儿园,实际改造7所。

  2.项目管控有待加强。根据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建设期为20xx年5月-20xx年4月,项目未按计划完工。6所改造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未达标准。项目尚未进行完工决算,建成的14所幼儿园概算投资3000万元,合同投资3087.07万元,超概算金额87.07万元,超概算率2.90%;新建5所幼儿园每平方米造价均超过2463.76元标准。

  3.县教体局实际分配新建和改造幼儿园资金无标准,内部决策不规范,存在合规风险。

  4.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问卷调查反映幼儿园教师人数和素质均有待加强,部分社会公众认为当前公立幼儿园的建设仍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等。

  (三)专项债管理

  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保障不足。项目预计收入未达财务评价报告和实施方案目标,项目存在不能实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风险。

  七、建议

  (一)规范项目决策,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建议县教体局今后申报类似项目时,应立足项目实际,按专项债相关要求,选择具备一定成熟度,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且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杜绝以完工项目名义申报专项债资金,或用专项债资金化解历史遗留债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前期工作,避免资金到位才开始谋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对资金分配应制定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对于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有计划标准的,应严格按标准建设。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立足姚安县学前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吸引优质师源,从硬件和软件两手促进姚安县学前教育迈上新台阶。

  (三)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注国家和省级对专项债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配套资金或调整项目批复内容,防范监管风险。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积极筹划项目收入和结余,保障项目还本付息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1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和市财政局、民政局要求,巨鹿县民政局与财政局,分别对我县20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活动联合开展了绩效评价,全面评价了我县20xx年开展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补贴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等。

  (二)单位工作目标。

  依据《邢台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邢台市20xx年2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xx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500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58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为了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真正得到帮助,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

  (三)工作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活动(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依据、资金分配及历年安排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确定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岗位目标,按要求设置了管理、会计、出纳、审核、督查、信息分析、档案管理、信访咨询、管理等岗位,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特别最细化、量化了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明确年度目标与半年目标,具体到每个月要干什么、做什么。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在机制建设上,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规定业务工作由社会福利事务股负责,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则由财务股负责,实行业务与财务两条线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2、工作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及其论证过程。

  1、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深入推进关爱居家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巨鹿民政智慧中心养老服务拓展至全县各镇,让更多的高龄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助老服务,切实提升老 年人的幸福指数,每季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财政 资金安全高效地运用到老人服务上。

  2、整合闲置资源,对适合养老的闲置场所,加大扶持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力度。

  3、进一步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及体制机制改 革。我们将和县卫健委联合,对有能力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诊所,实行医保定点和结算。创新“政府引导+市场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改革,统一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理念、有能力、有实力的养老机构专业运营团队,推进全县养老机构连 锁化、专业化、品牌化运营,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让老人享受有尊严、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设定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搞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科学性: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养老问题受到日益关注,我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而社区养老,目前主要依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载体。所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立,是国家政策鼓励和资金大力支持的事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老年人的重视和关爱。

  2.合理性: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呈现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20xx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人口预期寿命也将提高到79.3岁;20xx年后将进入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势必导致生活自理能力缺失的失能老人和生活自理能力部分缺损的半失能老人群体持续扩大,日常专业照料的需求量大且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而由于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空巢老年家庭的增多,单纯依靠家庭和子女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养老模式已难以为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xx年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具体指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标准的出台,将是完成这一重要任务的基础依据和必要的技术保障。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重度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普及率(%)≥90%,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保障率(%)=100%,接受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5%。日间照料服务站数量≥17个。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工

  作活动(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

  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看,项目建设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康复保健、配餐送餐等日间照护服务,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也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重要支撑。巨鹿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后,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二者有效结合,使更多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在社区就能得到贴心周到的生活服务照料,深受社区的欢迎,社会效益明显。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巨鹿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适用实用,切合实际,稳步推进”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体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策的制订、落实、宣传,为巨鹿县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全县形成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提供了保障,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馈较好。

  (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61.23万元,按照规定的时间全部拨付到位。支出资金61.23万元,完成资金实用率的100%,主要用于建设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及设备等。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召开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部署会,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等五大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养老机构都开展了自查和检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信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

  通过细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完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统筹配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巨鹿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巨鹿县实施“医养一体、两院融合”养老模式的实施办法》《巨鹿县养老机构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与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我们依托民政部养老系统,安全、方便、有效的报送相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做到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在项目的资金投向和结构,项目申报等工作上,坚持财务规划一体谋划,分步实行了原则,即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坚持财务负责,业务归口办理。确保项目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工作活动(项目)评价结果。

  本项目资金补助的1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基本能完成项目指标,综合评价得分8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作活动(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服务内容单一,专业化程度没有,根据抽查情况看,已开始运作的也只是提供娱乐休闲方面服务,尚不具备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慰藉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人员服务水平也较低。

  (二)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改进意见及措施。

  1、建议制定一个完整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落实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等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监督资金使用效率;

  2、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运营经费保障能力,适当考虑市场化运作模式,使其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

  20xx年预算时仍需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为社会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提供部分资金保障,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xx〕46号),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 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xx]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xx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xx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xx]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xx]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七、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158.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

  (1)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2)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受益农户数1400户以上,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以上,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 %。

  (3)时效指标:资金兑付率90%以上。

  (4)效益指标: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以上,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问题。

  (5)满意度指标:购机户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58.038万元,其中:

  20xx年12月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以上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38万元,截至20xx年末,共执行135.55万元,资金执行率85.77%,资金结转22.488万元。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473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512台(套),应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已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162户,拉动农民投资341.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直补到户”的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办理补贴申请,核验后将购机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机户账户,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受益户数≥1400户,完成2162户;

  指标2:补贴机具台数≥1500台(套),完成2512台(套);

  指标3: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完成49万元;

  (2)质量指标。

  指标1: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完成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兑付率≥9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341.47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完成8000千瓦。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完成: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购机户满意度≥90%,完成95%。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大部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更换也较为频繁,不能较好地为申办补贴农户提供受理补贴服务。

  2.虽然农民购买农机可以询价、议价,但定价的主动权不掌握在农民手中,存在经销商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关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补贴申报和核查,严格政策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4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付绩效评价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xx年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和组织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项目预算和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36)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22)号、《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xx】60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7932,84.84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51.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566.09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15.3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市林业局下达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我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65.0614万亩,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51.745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1.370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控1.2万亩,进行森林火灾预防。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目标: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0.3825万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7.5万亩,改善水土流失,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3)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8089万亩;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3.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在抓总体、抓计划、抓资金和抓财务管理等工作方面下功夫,结合项目特点不断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控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建设按程序实施,制定方案,严格按批复后方案实施,对项目实施中的种苗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严把项目管理关;二是惠民补助资金兑现项目,实行“一卡通”信息平台管理,严把补助享受对象关,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滞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手段,基本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总体上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合规使用、合理使用、正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从立项、编制方案、批复、任务分解、造价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等环节,一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强化和落实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机构班子建设,重大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项目、一套专门班子”的领导挂联项目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林业项目计划下达、任务分解、申请立项、造价预算评审、招投标、种苗采购等前期工作,一律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先报批后实施制度。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保障了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项目设计与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施工的随意性和盲目赶时间抢项目进度现象。对现有森林资源和新实施的各个林业项目,认真落实后期抚育管护责任制,确保造林和管护质量,努力巩固项目建设成效。四是推行项目质量验收制。按照“谁牵头规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的部门责任制原则,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各项目实施单位(林场、乡镇林业站)年度任务完成后,实行自查验收制度。县林业局由项目牵头部门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提交验收报告,作为财务报账和兑现工程款的基本依据。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20xx年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思路,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加大绿色价值再造,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民生林业、效益林业和平安林业。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97.81万元,执行数为269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79.22万元,执行数为157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69万元,执行数为7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天保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4万元,执行数为1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增加了管护人员收入,维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1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15

  为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对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以及“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2019年12月,为全面响应顶层设计,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综合体,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为落实国家、省、市文体事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宝安区围绕“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宝安音乐厅,推进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管理

  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组织管理主体主要为区文体局、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区工务署”)、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文体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文体局为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提请并汇总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的具体需求,同时承担新老三馆专项债券的偿还责任。此外,区文体局负责统筹、监管本次债务项目中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2.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区工务署负责基础建设类项目的施工建设,即专项债资金的“用”环节。区工务署的市政工程一科负责此次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管理。本专项债项目涉及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均由区工务署统筹实施,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3.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区文体服务中心为区文体局的下属单位,负责已建成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已建成场馆的运营规划及运营方案编制,运营组织实施、开放管理、活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运营年报报告等内容。

  4.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在本项目中,区发改局负责债务项目选取、推荐。

  5.宝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债预决算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可将其大致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和基础建设类部分,其中宝安1990改造项目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及基础建设类部分、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部分项目。

  1.宝安1990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二路70-74号,为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含宝安画院)、新安影剧院升级改建工程。主要对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三个场馆原有墙体拆除重新布局;对室内进行装修、整合广场地面、统一广场地面标高;新建钻石书廊、阶梯艺廊、仓库、休息厅、水晶前厅、地下新增文化艺术区、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库等。

  2.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固定展区、博物馆陈列布展区、临时展区、教育区与服务设施、艺术馆演出区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地下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藏品库区与技术区、报告厅、会议室、小学活动场地、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配套部分,对室外场地进行铺装以及完善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管网、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建设总体目标为:推动深圳市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构筑起展现群文风采和前沿艺术的文化新高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有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推动宝安区文体事业发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象、范围及时限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专项债务资金20,567.00万元;主要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对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区文体局及区工务署,评价期限主要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宝安1990馆中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对外运营,评价期间延伸至2022年。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评价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成本效益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围绕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案卷研究法。评价主要通过搜集项目立项、决策、运行、监督等全过程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原始材料,分析了解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2)实地调研。评价通过对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立项、执行及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调研纪要及问题汇总表等。

  (3)问卷调查法。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4)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

  (5)穿行测试。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了解项目的执行及监管情况,以评价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项目实施进度正常,项目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评价结论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5.06分,等级为“中”。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做法

  (一)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下,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本项目对专项债“借、用、管、还”各个环节的实践,拓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同时,专项债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等背景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效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财政金融与政府税收的稳步增长。

  (二)合理使用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功能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使用专项债是我区积极进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有效措施,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2021年,宝安1990改造项目及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合理进行规划设计,以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一是宝安1990改造项目开工过程中,全面引入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智能水表/电表、人员定位等数据,应用计划、劳务实名制、安全质量等管理系统,对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全面实现项目运营状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可视化,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引入VR浸入式安全教育系统,可模拟多种安全事故场景,具有效果逼真、印象深刻、占地小巧,内容详实等优势,VR事故体验设置为工人进场第一课,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二是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对深圳市各月平均气温和各月平均降雨量进行统计,以及对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进行勘探与测试,有利于保障与推进后续工程建设良好进行。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四)更新场馆配套设施,丰富群众娱乐活动,提升人民幸福感

  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毕,图书馆与文化馆已对外开放运营,其中图书馆第一阶段体验式开放,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空间功能分区更为具体化,一楼综合服务区包含自助图书馆、汇学堂、1990记忆展厅及多功能厅,面向全年龄段读者开放。二楼儿童主题区,根据儿童年龄段,分为婴幼儿阅览区,学前阅览区,少儿阅览区。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更加细化的馆藏资源也方便了前来选择的家长。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展示宝安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普及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和非遗文化,文化馆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验日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醒狮表演、茶座、戏曲演出等,极大丰富了市民的娱乐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1.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

  一是未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二是未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服务中心未建立场馆运营管理制度,未对宝安1990中已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导致宝安1990馆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活动管理、开放管理等内容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

  2.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场馆效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22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已建成场馆未及时投入运营,难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一是图书馆及文化馆未及时投入运营。经调研,宝安1990馆中的文化馆、图书馆于2022年5月18日开始运营,2021年未完成区政府交代任务,投入使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近1年。二是音乐厅未及时投入运营。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建成,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宝安1990项目中的音乐厅尚未投入使用,经评价调研了解,因区文体局仍未明确具体的音乐厅运营方式,未决议是否由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抑或是继续由区文体服务中心自行运营,从而导致音乐厅仍处于闲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建设目标未落实

  1.工程建设暂未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经调研,目前已建成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区工务署尚未针对宝安1990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认证,影响宝安1990改造项目环保目标的落实。

  2.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一是工程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项,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经调研,区工务署工程监管不到位,于2021年底由区工务署建成完工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仍存在较多工程问题项。一方面,已完工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厅仍存在个别房间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二是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于2022年10月份取得用地划拨,过程中得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用地性质及面积变更问题需重新办理,导致原先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重新办理,待工程变更手续完善,才可进行项目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等。

  3.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影响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根据《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代建管理流程》中“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代建单位牵头,建设单位(邀请项目单位参会或复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的要求。经调研,部分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但仍通过设计变更申请。

  (三)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不到位,影响资产使用效益

  1.场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不及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实际家具标段、办公设备标段、演艺设备标段的供应商确定时间均落后于预期进度,最晚的办公设备标段采购工作甚至落后半年时间。

  2.场馆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资产效益

  一是部分设备购置不及时。经调研,区文体局的宝安1990馆设备采购项目时发现,截至2022年9月底,部分设备仍未到位,设备到位率为92.18%。二是大部分设备仍未验收入库。三个设备采购标段中,区文体局仅于2022年4月将演艺设备标段进行履约验收,其他两个标段截至2022年9月仍未验收。此外,已验收的演艺设备标段资产截至2022年9月仍未入库、未粘贴资产标签。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评价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地方政府政务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经调研,区工务署宝安1990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目标值。二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经调研,区文体局项目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社会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社会影响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经济建设带动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带动”,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六、下一步建议

  (一)加快场馆运营规划建设,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1.加速场馆运营顶层设计方案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一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已运营的宝安1990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为场馆后续运营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局应根据编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为场馆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提升宝安1990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场馆效能

  一是对宝安1990进行合理化布局。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重新规划宝安1990文化馆场地设置内容,将目前4-7层的名师工作室、办公区域等进行重新规划,扩宽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从而更好地发挥场馆效能。二是调整部分场馆空间用途。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1990文化馆建设规划平面图,调整部分区域的空间用途,避免出现场馆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三是扩展活动类型、提升活动品质。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区前期宝安1990改造项目规划,引进符合场馆本身特质的活动,提高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活动、赛事的活动次数,从而使得场馆运营效益最大化。活动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应提高公益活动频次、形式、内容,此外还需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活动宣传渠道,尽全力将宝安1990打造为深圳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四是通过提升场馆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活动,从市民的满意出发,及时了解市民需求,通过动态调整经营策略进而解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3.及时将已建成场馆投入运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加快对音乐厅运营方式的决议,若采取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则选取与音乐厅场馆本身性质、建成目的相符的运营方;若选择继续自主运营,则应立即编制运营方案,继而加快音乐厅开放运营的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

  1.建设过程中达成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区工务署应督促代建方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而使建成场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

  2.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整改,早日完成已建成场馆规划验收工作

  区工务署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已初步建成场馆宝安1990的工程自查工作,结合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落实整改,达成验收要求。

  区文体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取得宝安1990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尽早完成宝安1990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工作。

  3.严格规范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签到,避免影响设计变更合理性

  区工务署应确保后续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设计例会中,均有所有相关方到达,且做好签到统计工作;若为线上参会,也应保留现场照片或采用线上打卡签到的方式留存记录。

  (三)加强场馆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及时进行采购项目实施,保证资产及时投入使用

  区文体局在后续工作中,应实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实施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采购工作实施进度落后于区年度任务令的情况,进而影响场馆开放及时性。

  2.落实场馆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区文体局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实施,从而推动项目有效进行。首先是丰富设备论证的维度,在设备论证过程中结合设备购置客观事实及部门业务发展趋势,多维度获取市面上或兄弟单位设备购买、使用过程的数据,综合分析设备购置的预算保障要求、功能性设备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性等;其次区文体局应及时进行资产验收入库工作,且对已验收资产进行及时使用,避免资产闲置。

  (四)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1.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可量化

  一方面,区文体局应树立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认真编报绩效指标,按实际需求申报费用补贴,督促落实完成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区文体局还应树立绩效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深入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剖析项目管理问题

  建议区文体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监控、年末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项目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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