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培训计划3篇
安全培训计划 篇1
思想认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和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性工作之一,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为此特制定以下教育培训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教育的良 好局面。
二、抓空闲,促学习利用年初冬闲季节,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规”为内容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学安全,严要求 对新上岗的职工首先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时、定点、定人员进行培训,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四、在在薰衣草和薄荷收割时,要对炼油工进行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拖拉机手要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对未经申验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申验合格后,领证方可上路,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筑起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努力创造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努力开创我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
安全培训计划 篇2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今年《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下达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培训目标,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和培训任务完成。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年内不得少于2次,检查情况应建立好台帐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反馈,有关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本计划所指的培训指标数仅指各区安监局组织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发证培训人数,不含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人员数等。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
三、认真组织好利用工伤事故预防费开展的免费培训工作。
有关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监管〔20xx〕147号)和《XX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流程》的规定,不得擅自超出预算、超范围使用、跨年使用和提高支出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出问题。
四、做好培训档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做好登记台账。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管理的通知》(武安监管〔20xx〕75号)要求,认真做好网络信息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将跟踪指导和检查各区安监局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请各区安监局将培训计划于3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
安全培训计划 篇3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有力推动我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培训制度,特拟定公司20xx年度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教育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基础。
新聘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实现率达到100%;
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二、教育培训对象
新聘用从业人员(新进员工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公司在岗职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
三、教育培训内容
(一)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保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其他管理人员、员工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警示、应急处置;
3、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知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安全操作规程及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救援处置知识;
5、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劳动保护知识,季节性安全行车知识;
6、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五)培训重点:
1、一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知识,灭火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
知识等)。
2、二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知识,灭火器使用,防火防盗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3、三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夏季防洪防汛知识,灭火器使用和管理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等)。
4、四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国庆黄金周安全行车知识,秋冬季“防雨、防雾、防雪、防滑、防机械事故”知识等)。
四、培训周期及时间:
(一)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根据公司运行情况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根据公司运行情况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三)其他管理人员、员工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每年教育培训24次(每月2次),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具体时间为每月上旬、下旬)
(五)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新进厂员工岗前安全培训1次(每次不低于24小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动,其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责任经营人及驾驶人安全学习例会及专题会议、安全交待、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分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岗位调整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开展实施情况。
(二)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
(三)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20xx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否则公司将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