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验年终总结

时间:2024-10-28 18:41:01 年终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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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验年终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检验年终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安20xx"执法专项行动暨“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州委常委(扩大)会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xx]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xx]58号)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凉市监办[20xx] 76号)我局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立即行动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xx]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xx]58号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余友宏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涛同志为副组长的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布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会上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各责任股室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动,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二、督促企业自查

  质量技术监管股按照局专题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台账,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交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开展现场检查并组织督查

  我局质量技术监管股根据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或结合平时监管情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重点排查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企业,深挖安全隐患。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4家,抽查特种设备16台(套),现场检查未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2

  本人是漯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一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于20xx年开始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工作3年中共校验安全阀500余只。下面我谈谈如何做好安全阀的维护和检查工作。 要使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和密封性能良好器、压力管道的运行过程中加强维护和检查。

  一、满或被腐蚀,防止安全阀排放管被油污或其他异物堵塞。经常检查铅封是否完封不动。

  二、发现安全阀有泄漏迹象时,应时及更换或检修。禁止用加大载荷(如过分拧紧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或在杠杆式安全阀的杠杆上加挂重物等)的`方法来消除泄漏。为防止阀瓣和阀座被气体中的油垢等脏物粘住,致使安全润不能正常开启,对用于空气、蒸汽或带有粘滞性脏物但排放不会造成危害的其他气体的安全阀,应定期做手提排放试验。

  三、为保持安全阀灵敏可靠,每年至少做一次定期校验。

  定期校验的内容一般包括动态检查和解体检查。动态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密封程度以及在额定排放压力下的运行中发现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则应作解体检查。解体后仔细检查安据缺陷的大小和损坏程度予以修复或更换,最后组装,进行动态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阀的故障消除、维修和检查维护,工作以及相关事故的教训警示和安全阀在承压类特种设备上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除对在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本体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外,也要对其安全附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并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时整改,消除隐患,运行。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3

  根据城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机动车检验“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办发〔20xx〕42号)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依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对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六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的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

  二、组织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按照城区政府和南宁市质监局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份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近期的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突出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根据南市监发〔20xx〕69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西质监一体化平台,对青秀区各中小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别检查辖区内南宁三中、三美学校、南宁二中凤岭校区、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育才中学、天桃实验中学、三中初中分部(青秀校区)等11所学校的特种设备,除个别学校存在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情况外,未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共检查1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特种设备涉及电梯、压力容器、液化充气瓶、大型娱乐设施(如摩天轮、水滑梯系列等)等,排查出问题隐患45条,已责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察工作,继续将“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推进。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4

  20xx年,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全体工作人员在局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承压类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加强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主要完成18家气站年度监督检验、28台供暖季锅炉安全监察、辖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4家液化气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13家加气站专项检查、20xx年度特种承压设备双随机抽查、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5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废旧气瓶联合检查、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配合市开展20xx年特种设备抽查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等多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宣传、多个重要节日期间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值守,以及6起承压类特种设备举报查处等工作。

  20xx年,科室全体人员在建立检查台账的基础上,克服人员变动、业务交接、上半年检查机会少等困难,下半年增加执法力度频次,到目前为止共检查监管单位109家次,出动240余人次,同期环比增加20余次。在保证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及局各科所队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 、“群众满意度”、“法规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同时在工作中注重学习积累,建立了日常检查台账,使得再次检查时能结合上次检查情况更有针对性。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1、供暖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工作

  上半年对供暖期锅炉开展安全大检查,累计对4家供暖企业和4家集中供暖小区总计28台锅炉进行安全检查。下半年自11月15日供暖以来,已对辖区3家供暖企业及1家集中供暖小区共计21台锅炉进行安全检查。

  工作成效:确保了辖区供暖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完成充装站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1月15日,召集18家充装单位召开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并联合省特种设备协会2名专家和工商所人员组成检查组,对18家充装站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充装单位七大项共计23条内容逐项检查。目前18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并对充装单位充装证副本进行年审盖章并全部发放原充装单位。针对此次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订了工作计划,已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予以长期强调和重点检查,使各各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工作成效:通过下半年的拉网式检查规范,使得辖区17家在营运气体充装单位对2019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完成“XX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锅炉案”行政处罚决定及协助锅炉质量鉴定工作

  XX有限公司违法使用锅炉案调查终结,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举行听证会、5月26日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根据局长办公公案件审议结果,5月27日,向有限公司发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XX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来函请求协助完成锅炉质量鉴定要求,协助联系多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最终由XX办公室确定XX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5月15日陪同XX特检院2名专家对XX有限公司锅炉进行初步勘察,已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成其如期缴纳了罚款。下半年经多方协调,已确保XX有限公司相关设备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安装监督检验、锅炉房验收等手续。

  工作成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筑牢了我区XX园区19。42万平米、3000余用暖居民、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线。

  4、督促协调公用管道及油气长输管道检验工作

  上半年对辖区4家供暖单位供暖压力管道、1家燃气单位长输管道鉴别统计,并上报市局。下半年通过公用管道抽查工作,已配合市局对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6公里燃气管道完成抽检,为企业节省检测费用4。8万元。

  工作成效:为我区公用管道及油气长输管道检测检验工作积累了经验,为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检测开了个好头。

  5、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1)采取微信、QQ及电话联系等方式,不间断推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注意事项、要求,累计发送工作要求30余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要求企业场所进行消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2)加强特种设备现场检查,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与科所队协作力度,累计对6家生产企业锅炉,8家充装气站进行检查,主动对保障民生食品医药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检查服务,出动人员30人次。累计检查15台锅炉、40余台套压力容器、协调检验机构完成2家单位特种设备报检检验等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持保障。

  (3)抗击疫情期间,在确保特种设备依法依规运行同时,贯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使中省市各项优惠政策惠及企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检验机构完成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加气站4台气井定期检验工作,协助企业完成减免检验费用有关事项申报,最终减免检验费用7。3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共同渡过疫情,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开展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政策宣传

  春节期间抗击新冠脑炎疫情期间,根据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宣传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提醒各单位加强“一码通”推广使用,在确保设备安全同时,加强人员安全管控,传递监管信息,为提升监管奠定群众基础。

  6、开展废旧气瓶联合检查

  根据《XX区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街办废品回收站联合检查发现问题集中交办整治的通知》,联合XX工商所、协调XX街道办对5家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的27只废旧液化气瓶依法进行查扣,送交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废旧液化气瓶安全隐患。

  7、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

  自10月13日至21日利用一周多时间,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对辖区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底数、存在的安全隐患类别、隐患治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目前共检查我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0家,共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32台,其中:热压罐2台、浸渍罐3台、气压釜2台、液压釜2台;灭菌锅共有24台(9台在用、15台停用),均在有效检验期内,未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

  工作成效:积极排查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XX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8、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

  7月1日召集50余家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召开了《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会》。并要求各街道办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参会。在成立检查督导机构的基础上走进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对具体检查督导工作进行分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专项检查督导。目前已有90%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了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初步转变,为今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9、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自20xx年6月17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对4家液化气加气体站、2家工业加气站和11家汽车加气站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车辆16台次。通过检查规范各充装单位均能做好对登记在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巡查记录、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在日常运营也能把保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处于安全有效工作状态。全年共处理3起举报投诉处理,2起集中供暖锅炉投诉,1起生产锅炉投诉处理,拆除1台违法安装锅炉。全部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向市局、区安委办、燃联办等部门上报各项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征求意见回复等材料50余份,全年共完成工作美篇60余篇。圆满完成XX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创文宣传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年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存在不足

  辖区压力容器数量较多,类型繁杂,分布较为广泛,且多为中小企业使用,通常为了节省管理成本,常一个身兼数职,以设备不常用为由,不按要求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且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依靠经验操作的行业仍未彻底杜绝,因此安全隐患较大。

  2、与各市场监管所联合执法力度不强

  存在自忙自嗨现象,送法下基层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加强与基层市场监管所及街道办的作用,加大排查管理力度,带领基层监管所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加强基层监管干部的法规水平和执法能力,将安全监管防患于未燃。

  三、2021年工作谋划

  202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将依特种设备三年行动文案为纲,以保障XX重大活动为目标。合理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监管力量,加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

  (一)加强宣传发动攻势,提升共治水平。利用安全月等时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特种设备进校园等活动,宣贯安全教育知识。争取每个季度对基层监管干部进行一次培训,全年做到基层监管干部全部培训一次。计划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法规宣传;7月份,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9月份,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督导工作;10月份,组织充装单位开展急救援演练。通过宣传发动,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群众对特种设备基本知识的了解,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人民群众的共治水平。

  (二)抓好关键对象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与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着重检查管理人员对设备的管理情况,以落实企业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对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辖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摸排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监管特点,根据不同类型,危险系数实行分类监管,在企业、行业部门支持配合下加强公用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

  (三)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分级负责。继续加大与各街办、管委会园区配合的力度,建立协调机制,按照检查计划对所有重点监控单位进行检查。确保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注册登记10天办结原则,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对辖区车用气瓶的注销手续,及时办理注销(册)服务。同时按照XX区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做好入驻区市民中心工作。做到受理热情,办理及时。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5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xx〕65号)、《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xx〕66号)精神,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4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58家,共检查特种设备4661台(套)(其中电梯4586部,大型游乐设施75套),气瓶20023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520处,已整改496处,整改率95。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5处,已整改15处,整改率100%,投入安全隐患整改资金160余万元;累计查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存在未取得许可、设备未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89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9份,对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16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强制送检1060只,没收各类气瓶209只,累计予以28。6万元的处罚。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部署科学

  接到“银川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和“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在我市开展“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整治机构,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整治方法,细化了工作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构建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归口抓,部门领导靠前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局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特设科、稽查队,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代表112人召开动员培训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

  “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点多、线长、面大、时间紧,为确保“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们始终牵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这个牛鼻子,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重点,贯彻于“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中,严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特种设备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查找监管漏洞和盲点,补齐监督指导安全隐患整改的短板。安排部署2269家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监管责任人;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认真实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16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电梯安全攻坚战结合起来,对前期发现的926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加强监察督办力度,责成各监察机构,监督指导隐患单位,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积极组织取得许可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协调检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质保量完成技术把关,目前已完成917台电梯的安全隐患整改,还有阅海万家D区存在安全隐患的9台电梯,由我局牵头协调市住建局、自治区机电安全检验所、电梯安装、使用单位及楼房的开发建设单位等,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现正在整改落实中。

  三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保障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针对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及演练工作,对我市在用的7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使用集中的中山公园、阅海欢乐岛等六家单位,进行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了救援措施,补充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不足,规范了救援行为。

  四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联合银川市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对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和整治,现场监督检查了气瓶使用单位854家,检查气瓶20023只,强制送检超检验周期气瓶1060只,没收报废气瓶209只,立案处罚6起,打掉非法充装“黑窝点”13个,严厉打击了非法充装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9次,上街宣传16次,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17次,组织企业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钢瓶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33次,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的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6次,在17个公共场所长期、滚动播放“美丽中国梦,质监安全行”等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广泛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公布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8个,接受咨询六千余次,收到投诉举报210次,取得了积极成果,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意识薄弱。通过梳理“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比较普遍存在的是法人或者是主要经营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严重不足,只重经营,将安全生产挂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生产,违法经营状况屡禁不止。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快速增加,特种设备量急速增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滞后。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由20xx年的799家增长到20xx底的2269家,特种设备数量年增长率超过20%,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步打算

  一是争取在市安委会的组织下,与安监、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持之以恒的搞下去,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充分发挥我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的专业稽查优势,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便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和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及黑窝点,净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业,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三年内对现有和新增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轮安全教育培训,对违规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溯源监管、电梯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长效动态监管新机制。保证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设备检验年终总结6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自开展“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止10月底,我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6人次,先后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4家次,电梯维保单位32家,没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辖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起,同时督办县局案件3起。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专题部署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2018年钦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我局分别制定实施了《钦州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钦州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排查与整治方案,并专门出台我市《2018年“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组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电梯维保市场较为混乱的情况,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监督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组织行政及执法人员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电梯维保单位32家,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立案查处了3家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高我市的电梯维保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钦州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储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强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管理相关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是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

  先后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联合市市政局对两县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许可率、充装和检验人员持证率、气瓶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同时联合企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充装单位27家次、检验站4家次、其他经营单位5家次,督办两县局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3起。

  五是组织开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组织开展了中秋节、“两会一节”、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重要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及观光车辆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逢市级重大接待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值岗,做好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安全信息监控,发现情况能做到快速响应。

  六是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中,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坚守安全底线,服务企业发展。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主动指导和协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管科室和执法人员缺乏,特种设备量大且增加较快,无法适应监管需要。

  二是市辖各区没有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利于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5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8〕4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8号)等文件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继续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电梯行业监管工作。随着钦州经济快速发展,电梯数量增长较快,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下一步继续将电梯的安全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四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落户钦州的重大项目,继续做好提前介入、宣传指导、服务跟进,确保项目特种设备的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发生,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获证单位以及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工作,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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