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范文汇编7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项计划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计划 篇1
自我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院对照(卫生部关于印发〈XX年—XX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中活动方案、XX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XX版))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认真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进行自查阶段工作总结。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成立谢桥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谢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 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立了谢桥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不良事件。
4.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配电室、中心供氧房、门诊、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总值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专项计划 篇2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招生计划数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预报考贫困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填写《湖南省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湖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40个)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37个),其中武陵山区(31个),分别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罗霄山区(6个),分别为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分别为: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设置2个学校志愿(分一志愿、二志愿);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设置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承办高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除外),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本科一批高等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8所)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各承担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xx年12月31日前,下同),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我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前进行,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该51个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报考: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籍改革制度实施之前,其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南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
1、株洲(2县):茶陵县 炎陵县
2、衡阳(1县):祁东县
3、邵阳(8县、市):武冈市 新邵县 邵阳县 隆回县洞口县 绥宁县 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4、岳阳(1县):平江县
5、常德(1县):石门县
6、益阳(1县):安化县
7、郴州(4县):宜章县 汝城县 桂东县 安仁县
8、张家界(4县、区):武陵源区 永定区 慈利县 桑植县
9、娄底(3县、市):涟源市 新化县 双峰县
10、怀化(13县、区):鹤城区 洪江区 洪江市 中方县沅陵县 辰溪县 会同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1、永州(5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新田县 宁远县 江永县 双牌县
12、湘西自治州(8县、市):吉首市 泸溪县 凤凰县 保靖县 古丈县 永顺县 龙山县 花垣县
专项计划 篇3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专项计划 篇4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重点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三、督查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四、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 篇5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保障城区经营秩序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发布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药城(市场)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全市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六)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督查、考核、通报相结合的办法,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治理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不大或整治后出现反弹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建立长效机制。马路市场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马路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专项计划 篇6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计划如下: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20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xx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20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xx年度发放xx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xx金额5万元(含)以下,xx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xx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专项计划 篇7
20xx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确保我县打好收官之战,我局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扶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生态扶贫是打赢脱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方略。坚持从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实际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为宗旨,将生态与贫困、生态与文明、生态与永续发展紧密联系,切实推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精准扶贫,促进县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得到更多实惠,推动县贫困地区建设生态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美好生活。今年将重点以到村到户到人的生态奖补资金扶持,着重实施项目建设为抓手。
二、工作内容
今年我局计划重点实施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达2533.33万元。
(一)精准兑现补助资金。一是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28.41万亩,总资金444.22万元。二是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商品林停伐补助7.63万亩,总资金76.11万元。
(二)大力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一是选聘422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33元,年工资为5947.96元(含每人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251万元。二是选聘1028名草原管护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78元,年工资为5953.36元(含每人一年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612万元。
(三)生态建设项目扶持。一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省县20xx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退化草地治理与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二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县20xx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保障社员(建档立卡户贫困群众)短期务工增收。
三、进度安排
(一)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和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月落实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责任,11月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集体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二)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每月通过一卡通实现资金兑现。
(三)生态建设项目:预计3月份完成合作社社员招聘工作,4至6月实施具体项目,7月兑现劳务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草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制度。县林草局统筹抓好生态扶贫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动态和困难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助推生态扶贫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筹措。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浪费,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严把项目质量。落实专人负责担责,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绘就“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动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积极听取建议意见,确保扶贫项目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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