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13 13:47:41 民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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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计划集锦六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努力,是时候开始写工作计划了。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好的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政工作计划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政工作计划集锦六篇

民政工作计划 篇1

  1.全力配合,确保20xx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平稳顺利完成,并加强新任干部的培训教育。深化“三社联动”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为群众提供优质社区社工服务。

  2.进一步加大全区救助力度,适时提高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救灾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建设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相关工作;根据三年经验,结合我区社会救助体系,深化社会救助购买社工服务。

  3.推进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社会服务工作模式,搭建全区养老信息平台,打造为老年人群体的不同需要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的综合体。加强养老机构扶持,落实机构补贴资金审核、发放,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4.继续实施“银龄安康行动”计划,为老年人提供贴心保障;组织老年节文艺演出和关爱慰问活动,落实高龄津贴和老人优待政策,让老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5.继续做好孤儿保障工作,按照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录入散居孤儿信息,建立散居孤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

  6.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类社工人才举办社工系列培训,全面提升在禅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能力。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工作,持续激励基层社会工作者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购买社工人才登记管理服务,规范本区持证社工的登记管理。

  7.逐步规范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化管理。拟开发建设一套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社工开展服务提供信息化工具,为机构服务管理,方便购买方和评估方监控,规范本区社工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

  8.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出台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规范指引,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9.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范围,开展20xx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全区社会组织服务。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创投大赛,通过项目扶持的形式,促进项目落地。

  10.依法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推进网上年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年审效率。

  11.活化XXX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深入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精准就业的目的。

民政工作计划 篇2

  根据20xx年我局整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能,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20xx年婚姻登记工作,继续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特拟定20xx年婚姻登记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

  (二)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网络登记服务,补录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使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的宣传工作。

  (三)继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深化依法行政,开展好依法治办理工作。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全面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形式,不断强化和提高婚姻登记人员依法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五)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程序履行职责,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婚姻登记“三率”均达到100%。加强档案管理,按规定装订婚姻档案,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性。

  总之,在工作中要积极创新,服务发展大局,加强业务学习,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登记,严把登记关,严把程序关,为当事人服好务,从而促进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民政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XX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xx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xx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民政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打造社会服务基础平台,努力建设服务型现代民政,全力推进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均衡发展

  一是提升城乡救助水平,规范救助行为。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数据管理信息化,保障对象公开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收入核查多样化,补差标准科学化管理;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严格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好低保人员、低保标准及政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大病补充救助政策。

  二是创新救助形式,加强社会救助。完善扶持政策,变“输血”救助为“造血”援助,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援助;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联动,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关注孤残儿童,做好弃婴及流浪乞讨人员关爱工作。

  三是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救助水平。进一步挖掘慈善救助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策划与推介,争取上级慈善资金丰富慈善救助内容。继续做好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加大“阳光救助”工程的救助力度。

  二、坚持服务群众,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促进社会建设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工人才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激励以及培养机制,在政府社会管理部门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对老年人、残疾人、福利院、妇女儿童青少年服务机构、优抚安置、劳动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左右;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等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要达到专业技术岗位的3%左右。在社区两委干部中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员,争取三年内达到30%及以上的比例。巩固深化“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市”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机制,从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的三级管理服务模式,扩大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多元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建设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配合完成20xx平方米的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配套扶持政策,为更多的公益类社工组织提供政策、场地等适当支持,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规范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建立以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为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多领域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办法。

  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机制,规范社区居民议事会和居民院落议事会议事规则,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社区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步伐,会同相关部门、平台公司和乡镇全面完成灌口镇银杏社区、平义社区、南桥社区、栏马桥社区、玉带桥社区,幸福镇新联社区、岷江路社区、彩虹社区、西川社区9个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加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和指导,全面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福利深化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养老服务新体系。通过“科学规划、统筹管理、完善养老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吸引社会投入”等举措,着力实施“一带、四片区、二十核”工程。“一带”即推进中兴镇—青城山—大观国际养老养生示范带建设,该示范带以都江堰市川投青城国际养老社区项目为龙头进行新建,打造医疗、养老、居住、疗养、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中老年养护生活社区,配套完善相应养老养生设施;“四片区”即城区片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龙池、虹口、紫坪铺片区;“二十核”即以解决户籍户集中养老为主要目的,按照一镇一点的原则,结合已建好的10所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新建10所社会化集中养老点位,完善必要的养老、医疗一体化配套设施。全力打造以“冬海南、夏青城”为发展方向的“居家、旅游、养生、养老”示范基地。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福利保障型、社会扩充型、居家养老型”综合发展养老产业模式,加大空巢老人服务力度,切实解决特困空巢老人“吃饭难、看病难、自理难”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为老服务设施,拟推荐灌口镇、幸福镇、滨江街道、中兴镇、大观镇、虹口乡为首批申报创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乡镇,20xx年力争创建1——3个社区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

  三是切实加强全市敬老院管理。规范敬老院管理制度,实施敬老养老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敬老院工作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城乡“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市老年大学的管理,积极申报省B级老年大学。

  四、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体系,建构灾害预防联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由民政牵头,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应急办、信息办等部门单位,完善建设好民政系统覆盖乡镇(街道)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设置集决策服务、启动预案、会商核定灾情于一体的民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报灾核灾、抢险救援的信息化、制度化管理。同时,做好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制度和应急演练工作。

  二是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比标准全面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原则,计划20xx年创建2个示范社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以示范带动全面,着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增强普及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推进社会事务规范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驻地迁移、乡镇合并设置街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做好区划调整后街道、乡镇边界重新勘界和都郫边界联检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做好“千年古城”项目申报启动工作;建立完善以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地名标牌设置单位为主,乡镇(街道)配合,三方共同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地名标牌设置管理工作责任,创新地名标志牌样式,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达标。

  二是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水平。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规范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收费定价、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大民政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尸车,电子气炮等扰民行为,逐步禁止在城区及主要干道随意燃放鞭炮、乱扔纸钱等丧葬陋习,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形成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加强对公墓(塔陵)的管理,杜绝超标准大墓的出现,从源头上防止炒买炒卖墓(塔位)行为发生;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民政主管,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六、坚持军民共建,进一步巩固国防工作,促进双拥优抚和谐发展

  一是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做好双拥创建宣传月及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争取第四次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

  二是抓好行业拥军工作。推进文化进军营活动,巩固推动跨区域共建协作机制,做好双拥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工作。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调标工作,确保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待遇,优化和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做好退役军人军龄接续登记工作以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工作;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加大部门协调,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政策沟通和解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维稳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

  四是做好“规范化军干所”建设工作。建成并完善军休所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支部活动室和娱乐室,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争创成都市“和谐军干所”称号;抓好军休所党支部建设,创建规范化支部,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志愿帮扶助困活动。

民政工作计划 篇5

  一、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本月共接到来信来访5件次,接待来访群众77人次,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五月份工作安排

  (一)防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汛期值班工作。成立了汛期值班工作专班,坚持领导带班,确保24小时灾情信息畅通。二是加强汛期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种类,加强灾情核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积极做好防灾抗灾的物资准备。三是启动茅坪镇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建立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及网络,配置防灾减灾队伍及专业设施,规划项目环境、防灾减灾临时安置点等。

  (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扩面任务,认真总结好城乡低保复查扩面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五保清理调查工作。根据省市安排,对全县农村五保进行清理调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抓紧实施两河口镇、杨林桥镇两所福利院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建设。

  (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按政策制定2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二是做好选送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治病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及时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规划,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争取工作力度。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地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覆盖”的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二是启动桂垭村、界垭村村务公开民主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及其它工作的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单位的年检工作力度,力争5月底全面完成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任务。

  (五)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二是全面启动县殡葬所防洪工程建设,争取本月完成工程总量的90%,确保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全部完工。三是进一步提高殡葬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确保丧户满意。四是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六)综合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政风行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检查考核合格。三是继续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进农户”活动。五是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安全、综治、计生等工作。

民政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作如下计划: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入调整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一致,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制度,明确责任。调整监督员队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总结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并组织监督员对民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一次认真的检查,接受监督。

  三、及时更换公开橱窗内容。根据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全年更换5次以上,做到版面清晰、美观大方、滤布内容真实,并再设立一处政务公开橱窗。

  四、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重要依据。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及时汇编成册。

  六、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机构等,并汇编成册。

  七、财务半年公开一次;招待费如实公开;涉及人、财、物、工程等重大事项,以及机关考核和奖惩情况,压滤机滤布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真实、全面地公开。

  八、积极推进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要办好公开橱窗及时公布有关内容,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民政政策和办事程序透明度,树立公正、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形象。

  九、全面推行文明用语。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事,切忌“不”字,进一步提高民政在群众中的形象。

  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推进年活动相结合,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为民政对象送亲情、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真正体现民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一、对政务公开工作,年中开展自查,年终进行总结。

  十二、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树立民政在社会上的形象,进一步密切民政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