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务合同合集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在甲方兼职,甲方聘请乙方为兼职人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劳务内容、要求
1、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协议履行兼职人员职责。
2、获取劳务报酬。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乙方在成为甲方兼职人员的同时,应自愿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银行帐号。
2、接受甲方的工作,按要求进度完成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拖延相关工作进度。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在甲方兼职期间获得的甲方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的标准、方式、时间
1、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2、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号,甲方转账到乙方银行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五条、保密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2、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
第六条、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因乙方个人原因连续请假_______天以上或累计请假达_______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兼职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哈尔滨福鼎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24号北岸明珠二期2-5栋X单元1层1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 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钧泰国际投资集团洋县天宁寺滨河西路建设工程电力综合管沟工程的砌砖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内容:砌砖工程
二、承包单价
(1)砌砖承包单价为 元/页(以实际砌砖的建筑物计算为准计算页数。)
三、 施工质量要求
1填充墙砌筑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满足规范要求,砌筑砂浆必须饱满,不得有瞎眼缝。
2、粘土砖必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为宜,含水率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砌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
3、墙体预留件的位置,数量、间距均应按项目部技术员要求留置,不得错放、漏放。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后45天内付清劳务费用。
六、安全要求;
(1)乙方在工地现场内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规定,不违章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随时注意工人的情绪和身体状况,不宜上班的必须休息,如有此种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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