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钟点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资料:自写),招用时光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时劳动报酬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___小时结算劳动报酬,于每月___号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须戴X护具,因个人技术和不戴护具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我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带给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合同违约金 元。
六、甲乙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个性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签订时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甲方聘请(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会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方承诺甲方所介绍公司有关情况均为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乙方承诺乙方所介绍自身的一切情况及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其之后进行的修改。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2.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会计工作。乙方须按照通常会计职责及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完成工作。
2.2乙方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会计制度规定设臵会计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财务报表;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提醒按期缴纳各种税款;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指导出纳的工作等。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3.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3.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4.1乙方保证每月按时出报表及报税;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
第五条劳动报酬
5.1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劳动报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按规定应当由甲方和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乙方必须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
7.1乙方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财务信息资料、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投资信息等及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应知悉相关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泄漏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不正当地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7.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商业秘密。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来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业秘密,保持其机密性。
7.4双方同意,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后的任何时间里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交接
8.1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8.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资料、结清钱物。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2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9.3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 劳动保障卡号户 籍 所 在 地 邮编实 际 居 住 地 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期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月。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向一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为奖励乙方之服务质量,甲方在订本合同同事向乙方支付定金合合同期满后,此定金转化为甲方对乙方之服务奖励,若乙方中途离开,则应退还该定金金额200%的定金赔付。
合同期满,经双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续订或变更合同;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或变更的,本合同期满即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由于甲方企业经营性质,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安排岗位工作的需要,接受异地工作安排。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由双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获得甲方相关部门领导认可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对乙方的加班不予认定。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15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组合的公职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其他法律规定之费用参照具体情况。
五、社会保险:乙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乙方因本人原因要求不参加社会保险,要求甲方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社保补贴,甲方如当月不发放,乙方应及时提出异议,以便甲方步伐,负责视同收取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违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甲方安排乙方在上岗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为务期满,培训费公司全额承担。
2、甲方有权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
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经济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2、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 知晓的公司相关机密和商户信息,竞业限制的范围 甲方相关联或类似行业,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江苏省镇江市,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十四个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此款项己于每月乙方工资中甲方发放给乙方,有月份未予发放,乙方应提出异议,以便甲方核对
3、加班报酬:乙方超时工作应支付的加班费用,甲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支付。
爽法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十二、双方确认劳动合同所填写的甲方实际经营地和乙方实际居住地为邮寄送达地址,
若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邮寄后的不利后果由对方承担。双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送达对方或者对方拒绝签收的,任何一方可以按邮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对方一经签收或者拒绝签收、无人签收被退还的均视为送达。
十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签订本合同时己告知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同意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案例:
陈某自xx年xx月xx日起进入某酒店工作,任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工资每月xx6元,xx年xx月5日,酒店向陈某发出辞退通知,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时,陈某已经怀孕,接到辞退通知后,陈某自行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再交由酒店审批,双方于当日结清工资,陈某也领取了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xx年xx月xx日,陈某向上海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恢复劳动关系;.按每月xx,6元的标准支付自xx年xx月5日至恢复劳动关系止的工资。该仲裁委员会未支持陈某的仲裁请求,陈某不服,于xx年月8日诉至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出了与仲裁时相同的诉讼请求。陈某认为:企业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审判结果:
一审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与酒店自xx年xx月xx日起存在劳动关系。xx年xx月5日,酒店做出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时,陈某在明知自己已怀孕的情况下,未表示异议,而是自己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再交由酒店有关领导审批及盖章,且陈某与酒店于当日即结清了工资,并领取了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陈某上述一系列行为表明其同意酒店实施的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应视为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陈某之后再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请求于法无据,故对陈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
一审判决做出后,陈某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规定,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但该规定是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作的限制,法律并未禁止怀孕的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在当时是认可并接受公司的`解除行为的。虽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系酒店先行提出,但所谓的协商,总会经历一方先提出,另一方继而表示同意的过程,故即使是酒店先有解除的意思,但陈某以其实际行为接受了单位的决定,在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上,双方可视为已协商一致,现陈某以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最后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陈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专家分析: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何一方,在法定情形下,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动议,另外一方亦接受其动议的情形下,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假设如果陈某在收到酒店发出的辞退通知而不填写《离职通知单》,那么酒店的行为就构成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酒店发出辞退通知后,陈某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并且交由酒店审批。此时,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质上由酒店的单方解除转化为双方的协商解除。酒店的辞退通知相当于酒店发出的一份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陈某填写《离职通知单》,并且交由酒店审批,相当于陈某亦接受酒店的动议,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即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当前,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改造过程中,一些企业出现了未经与劳动者协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擅自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或把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强制职工入股的手段等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三、按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体改字[1997]96号)以及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实施股份
合作制的.企业,在职工投资入股方面,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人人投资入股,允许少数职工不入股。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不得因职工不入股而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硬性安排下岗,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四、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因职工未入股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行为,劳动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六、对因职工入股问题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上述地址和邮箱作为将甲方送达乙方法律文书的唯一方式,如有变更乙方有义务在5天内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已送达。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考核结果等升降乙方的工资、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 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则乙方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职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
(一)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周、日、小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2、甲方执行 岗位技能 工资制度。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确定的工资指导线,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依法享受探亲假、婚假、丧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标准工资(基本工资)。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向其支付工资。
5、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乙方基本工资。
(二)劳动时间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公司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劳动保险、福利
甲方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甲方将应缴纳的其它社会保险部分作为乙方所得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在发放乙方工资时一并支付给乙方个人,并由乙方按照其所属的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六、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制定本单位劳动纪律,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甲方的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七、商业秘密条款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界定为公司
下发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和停发乙方工资的时间。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连续缺勤达3天的,则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界定为乙方开始连续缺勤的第一天。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第五条缴纳社会保险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
1、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二)款第3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并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不受本条的约束。
4、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延边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执行。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自新的法律、法规生效之日起,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改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3、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5、甲方用工(包括新招、职工流动、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等)必须在乙方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6、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约定内容
1 凡属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1996年10月31日劳部发[1996]33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2 保密内容
2.1全公司生产装置的平面图及产品配方工艺流程;
2.2各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2.3公司试制、仿制的新工艺及新产品的试验数据、原始记录、工艺配方、技术资料与图纸样本等;
2.4公司内所有技术革新项目的科技创新发明;
2.5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3 保密要求
3.1未经公司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同时,不得以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3.2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3.3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泄露技术资料;
3.4供用技术资料参阅,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档案室或技术室;
3.5不准利用休息日、节假日或空暇时间到同行业进行技术交流和传授技术;
3.6在接待外来人员学习、参观中,不得涉及机密事项;
3.7个人技术记录资料和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好,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入档或销毁;
3.8凡属秘密科技情报、图纸、技术资料的交流,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交换,有关生产动态、科技成果、技术资料、论文需向报社、杂志报道发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学生在校学生到企业,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
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果通过实习,就可以得到学分。比如法学院学生大二大三的时候安排的暑期实习,就属于这一类。这种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双方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实习岗位,企业最好给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2、课余的勤工俭学:
比如假期工、小时工、商场促销等,学生从事勤工俭学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赚些零花钱或者贴补家用,和企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务关系,无需签订书面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商保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比较稳妥。
3、毕业生实习:
这一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业界注意,大家普遍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20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刊登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里的论述表现了不同的声音:“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看当地裁判机构的实践做法。在招用时,还是尽量完善手续,比如签“三方”+实习协议,然后购买适当的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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