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23 13:34:3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调解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解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调解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总结1

  今年上半年,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按照吉煤集团及市司法局的有关部署,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维护矿区稳定为目标,推进“覆盖立体化、衔接机制化、建设规范化、调解人本化”的人民调解“四化”建设,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矿区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年初,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集团公司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35名(全部为兼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纠纷受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执行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政策法规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结合矿区实际,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作用

  1、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初,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了“和谐通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用工机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随着变化而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强化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做到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

  2、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纠纷调处重点,强化化解功能。在积极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调解因经济运行引发的企业改制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性上访)和“四无”(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的自杀、凶杀、集体性械斗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综合运用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强化预防功能。以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为主线,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运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类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广大调解员在个案调解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安全工作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及时化解职工家属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心情舒畅地上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调解工作总结2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确保组织到位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认识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责任到位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有组织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5%,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四、集中攻坚,服务群众,确保调解到位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调解工作总结3

  镇地处龙江中下游左岸,西北高,多丘陵;东南低,属冲积平原,是县主粮食产区之一,是17万常住人口的农业大镇。近年来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背景下,我镇经济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不仅在农业领域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工业领域的发展也渐渐迎来了春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也随之激增,给社会的稳定、人民原本和谐的生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具体体现在向我基层司法所申请的人民调解案件的与日增多。案件的增多,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纠纷顺利解决的迫切希望,同时也是对认真做好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强烈要求。近来,在县、镇两级政府、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以及我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认真尽责的努力工作之下,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做到了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维稳工作目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经过这段时期的努力工作,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抓住案件重点,巧妙息纷止争

  群众纠纷的引起可能来自很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语间误会引起的纠纷,来自基层信息闭塞所引起误会的纠纷,人民群众由于法治素养低没有运用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等等。案件的不同,人民调解工作的处理步骤是不一样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纠纷解决成功率的重要要求。故此,我们认为案件的处理需从其背景原由出发,从源头上了解案件性质,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与指导。如20xx年4月我镇发生的山地合同纠纷以及20xx年12月发生的厝地边角纠纷,这两个案件均属于土地纠纷,但是性质却是完全的不同。案例一,当事人双方由于农村土地信息公开的闭塞引起的土地纠纷;案例二,当事人双方因言语间的误会所引发的土地纠纷。在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上,由于其所发生的背景原由不同,所采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也是不一样的。如案例一,我们重点需从土地合同材料上出发,收集相关证据,加之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协调,在事实上、情理上形成当事人的正确认识,从而促成当事人相互间的谅解,解除当事人间的纠纷。案例二,由于是邻里间言语间的误会,从而形成对之前土地使用协议的不信任,故而引起的纠纷。对此我们需要做的是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同时在村委会及周边群众的协助劝导之下,解除当事人之间言语的误会,恢复原本和谐近邻的关系。再而利用案件所涉及土地的相关书面资料,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促成当事人间在和谐合理使用土地的意愿下,达成双方都能信服的合理合法协议。

  二、注重心理干预,从群众实质情绪上出发

  纠纷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产生不良的影响。随着不良情绪的日积月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将日益加深,其纠纷的解决也将日渐困难,更有甚者还将引起矛盾激化,演变成暴力性事件。故此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我们注重对每个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干预,从案件受理那一刻起,就对其心理进行评估,以尽责耐心的态度为他们疏导混乱的情绪,从而能够让他们在一个公平公正自愿的环境下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达成彼此间能够信服的和解协议。如就上述第二个案例中,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巧妙的运用了合理心理干预的方法,成功安抚了当事人间的情绪,让他们在稳定的情绪下完成了双方间的和解。

  在本案中,当事人张某桂的厝地原先是在1991年在村委会的同意下,以交足金额的方式购买了厝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置相邻于当事人张某良房屋,并且该两块土地之间存在一小块边角地,该边角地原先是由当事人张某良先占利用。同时,根据调查了解当地有两个习俗:一是该村原土地使用权是采取先占原则,由个人对土地进行先占及利用,再向村委会进行使用权购买;二是该村建设的房屋墙角不可以对着相邻的其他房屋,否则会使墙角影响另一家。故此当事人张某桂当时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候,曾向邻居当事人张某良进行协商,并且形成口头约定,两家土地之间的边角地由当事人张某桂向村委会购买,同时该边角地不能建有墙角。此次土地纠纷的主要争议点是当事人张某良认为其当初在顾及亲戚情谊下将争议的边角地使用权让与当事人张某桂购买,但是当事人张某桂言而无信违背当初协商的口头协议,现在将该边角地进行建设。当事人张某桂认为其边角地的建设,属于其私人行为,且是在没有违背原有约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建设,当事人张某良无权对其进行阻碍。仔细了解该案的事情原由,我们得知,其实该纠纷案件本身也就是误会引起的。当事人张某桂这次建设厝地两边的雨棚,其实并没有违背当初与当事人张某良的口头协议,当时就是出于言语的误会,以及各自间言语的不相让,缺乏有效的沟通造成。因此,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进行谈话,首先先稳定双方间较为冲动的情绪,再以事实为依据,向他们耐心地解释,并为他们创造出了彼此可以交流谈话的机会,从而促使矛盾的顺利解决。

  三、注重和有关部门业务交流,通力合作预防纠纷激化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除了应该注重日常业务的学习之外,还应该加强与其他基层部门的业务交流。老百姓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也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正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权力范围和职责的不同,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应该更多与我们的兄弟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合作,从而提高执业素养,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案例二的纠纷中,我们基层司法所就和派出所进行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中,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两家由于厝地边角地的建设产生误会,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形成剑拔弩张之势。在调解进行的过程中,双方虽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心理干预下情绪渐转缓和,但却因为另外一件生活琐事引起了双方矛盾的'激化。当事人张某桂之子这天在开铺时因将其铺前混凝土石块移动至巷边,引起了当事人张某良及其儿子的不满,其以妨碍景观为由对当事人张某桂进行干涉,遂引起口角。而后当事人张某良及三个儿子和其妻子将当事人张某桂及母舅进行围住殴打。事件发生后,我镇派出所迅速进行处理,我司法所予以配合处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及证据面前,当事人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四、认真落实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经济的发展,人民纠纷的激增,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因而在我们注重认真落实好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认识群众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发展,必定对我们社会法治建设带来了新的要求。人民法律素养的高低,能否通过运用合法合理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考察法治建设的一个新的标准。在农村,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农民群众不能运用法律及相关的规定,合理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例二中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土地存在使用争议的情况下,不能运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协商,从而引起悲剧的发生,造成了人员的受伤。可以讲,类似这样的土地纠纷是十分常见的。为更好的保护我们农民的自身权益,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我们应该更好地规划完善关于农村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建设,让农民知晓我们农村的发展规划,让农民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应更好地加强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此对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而言,普法宣传也是我们其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我们应该认真落实好。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人民调解业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工作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调解工作总结4

  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与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这条主线,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

  (一)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发动会员积极参与司法部部署的“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化解一批社会难点热点纠纷,树立一批善于攻坚克难、能打硬仗的调解能手。20xx年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161件,化解2132件,成功率为98.7%,李庄调委会调解员季荣昌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协会利用会刊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活动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将收集典型案例选编,以彰显人民调解的风采,树立人民调解员的时代楷模。

  (二)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继去年调整整顿充实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继续大力推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各1

  类行业协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使有条件的社会团体都能从实际出发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局和卫生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正稳步开展。

  (三)加强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创新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探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范围和效力。协会抓住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有利契机,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的新发展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研究课题,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研讨会,重点探讨如何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调解不违法原则、何为民间纠纷、如何依法拓展人民调解范围、如何认识人民调解员的选举与聘任等等以及影响和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的理念、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人民调解制度依法规范发展。

  二、活跃协会各项业务工作

  (一)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协会于20xx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采取理论辅导与业务交流相结合,聘请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授课,重点讲解法律政策、职业道德和调解技巧。并结合培训进一步建全了人民调解通讯员队伍。

  (二)进一步办好协会网站。提高专业技能,加强维护更新,改进采编方式,扩大信息交流,优化咨询服务,及时宣传报道司法部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基层工作指导司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动态、各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反映会员需求、意见及建议,努力把协会网站办成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平台、服务会员的重要窗口、联系会员的重要渠道。

  (三)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调解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考核等有关工作,切实把法律政策水平高、调解技能强、调解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人民调解员评选为“调解能手”。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推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理顺协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规范协会领导班子建设及内设机构建设。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补选协会常务理事,聘请人员担任专职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调整协会工作机构,设立会员、宣传、财务部,明确各部门职责,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协会依照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切实改变政社不分、兼职过多的现象,充分体现社团组织的工作模式和特点,促使协会的职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例会、换届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健全和完善人员聘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议纪要、请示报告、学习、考勤、办公会议等制度体系,使协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办公环境井然有序。

  (三)进一步落实协会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协会通过的11项管理制度,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规定,坚持和完善工作流程,日常工作秘书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周例会、月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志,进一步规范协会工作秩序和运行机制,确保协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

调解工作总结5

  按照《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13个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认真抓好工作开展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紧紧围绕查找出的我镇正风肃纪“13+1”问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根据县纪委13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镇的 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二、真抓实改,提升作风

  (一)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文件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截止目前,我镇政府下发文件19个,镇党委下发12个,相比同期下降40%。同时,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认真落实会议限额管理制度,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并严格控制会议人数。经整改,现我镇的文风会风大大提升。

  (二)学风进一步端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制度等相关学习制度,并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在群教活动中,已组织开展学习20次,并开展讨论、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创新开展学习。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重视学习、不善于学习,学习实用主义等学风不正问题。

  (三)着力解决乱发钱物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制度,并积极配合县纪委、审计、财政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去年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问题先已全部退回财政,并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了津补贴发放问题。

  (四)治理干部“走读”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纪律、艰苦风斗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管人,领导带头落实带班、坐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走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杜绝了“走读”现象发生。

  (五)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主动向全镇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对特色镇建设、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汇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收到的群众意见,实行限时办结回复制,确保群众的各项诉求能得到回复。

  (六)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群众诉求强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时加大对惠农、民生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已查处正云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设项目的`违纪案件,现已报县纪委立案。

  (七)政绩观不正确问题的整治。 一是加强学习,从思想深处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避免出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报假数据、假材料、假典型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和“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对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大对行政人员工作作风监督,严禁出现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

  (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治。镇纪委牵头对全体机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我镇未发现这类问题。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自律意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十一)对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一是主动对政府公车进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标、超编、借换车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和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现不存在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十二)对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干部选用程序,对村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对镇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三)对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同时,完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强化该项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案件。

  (十四)对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联系帮扶群众制度,做好群众联系帮扶工作,要求全镇干部每周至少下村2次1天的时间,镇主要领导每周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调研及帮扶工作。同时,主动公布信箱、电话、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各项诉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长期坚持,巩固成果

  我镇在工作作风、为民服务、工作落实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工作认识不够;

  二是部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镇纪委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镇将从三方面做好正风肃纪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一步学习正风肃纪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群众路线等相关精神,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对现有制度再次进行梳理,对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时建立并完善,切实做到制度管人。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将深入推进开展“两深”工作,增强自身实力,对正风肃纪工作中的14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调解工作总结6

  一年来,乡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360"服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为顺利实现全乡“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乡党委、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乡党委定期听取乡综治办、乡信访办、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汇报,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乡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工作会议上,与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对上年度综治工作先进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素质

  一是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的宣传活动。在今年三月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广播喊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法综治工作氛围。二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在乡集镇中心区,悬挂反邪教警示挂图,向来往群众散发“平安"、治安安全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

  三、创新社会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综治网络建设。每月对全乡8个村级综治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三员合一"工作会,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以及他们调解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求村党支部及时予以调整。另外,投入资金近4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基层行政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抓综治、保平安的合力。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是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的一个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下设“一心六室",即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诉求表达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同时,公安、国土、计生、安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参与“联创中心’’的工作。“联创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派出所所长、乡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自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矛盾发现及时,调处有力,深受群众的好评,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率先达到一级乡所标准,先后接受了舒晓琴、周萌、张传发、刘和平、彭艳萍、周敏等省市领导同志的视察,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二是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法。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乡摸索出一套“360"工作法。今年以来,我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在全乡范围内积极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定点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乡、站、队、村、组、员”六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与群众“零距离’’贴心微笑服务。组建8个工作组,在全乡开展“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助百家富,求百条计"活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做到“每组必到、每户必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农户所思所想,掌握矛盾纠纷源头。并要求驻村干部每周到各自联系的村走访不少于2天,根据走访情况建立民情档案,详细记录

  走访的时间,走访对象,农户家的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困难程度及村民收入来源、村务公开、社会事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归档成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以及各村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掌握,单独建档。各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当月的夜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处理,对于不能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上报乡360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送交乡联创中心,进入联创中心处置程序。该项活动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发现社会治安隐患30余起,并将这些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装态中;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19起,帮扶困难群众100多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通过“360’’工作法,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干群感情纽带联系,树立了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乡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体乡村干部积极探索社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迅速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网格化管理与进一步推进360便民服务机制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富裕、文明、法治、秀美、幸福”新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百姓评政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基本实现了“有事找网格、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乡、要事报得上、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乡将全乡8个村69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成55个三级网格,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照片与网格平面图相对应,增强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辖区内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55个。由35名乡干部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网格长,乡、村、组相关人员134人担任一、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乡社会网格办公室精心绘制全乡网格图,不同的网格采用不同的颜色,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网格,户进网格,房进网格,单位进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服务管理,真正做到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

  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由所在地治保会担负主要帮教责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现在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名,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到汇集、分流办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包案,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依托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村综治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调解、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努力确保整个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平安。今年10月份,经乡、村排查及时发现塘边村部分村民与新农贸市场指挥部因土地补偿,市场管理收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有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得知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安排乡村干部调查情况,了解情况,及时召集农贸市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塘边村干部和部分农户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协议,保证了新农贸市场的正常的运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事双方都对乡政府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使农贸市场老板和村民达到互利双赢,提高了政府的威望。截止到11月底,乡村两级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基本上都调处成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实践,我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目标,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继续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脑筋,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把我乡打造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生态和谐的新。

调解工作总结7

  20xx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强加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20xx年,对我局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对调解指导中心组成人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同时积极与区“大调解”办、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二是结合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建设,大力加强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5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社会影响好、群众反映好、调解效果好的示范典型,使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调解组织“五进五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建设,根据成中法发〔20xx〕338号《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区人民法院联系,努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与配合。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制度、流程、文书,规范检调对接工作。加强实现了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全覆盖,调解工作的全渗透。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调解骨干的攻坚破难作用。在对现有调解员队伍进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镇(乡)、村(社区)、专业(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新途径。大力推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的做法,不断充实和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根据《人民调解法》要求,主动联合区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并督促各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加强基层干部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知识,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各我局更结合贵司通〔20xx〕51号《XX市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社区)调解员和其他干部群众开展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调解员熟练掌握矛盾纠纷排查、稳控、疏导、化解技巧。

  三、多种活动紧密结合,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党和国家大事连连,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人民调解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创平安XX”专项活动拉开了维稳的大幕;进一步筑牢了社会祥和稳定的基础;把法律惠民送到了千家万户;人民调解为区委、区政府顺利推进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矛盾纠纷“大走访”活动化解了大批积案、老案和难案,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平安创建活动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了新路;更为平安建设营造了一方良好氛围。

  每项活动的开展区司法局有安排、有督查、有通报;司法所有方案、有行动、有信息。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把各种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并根据活动要求反复对辖区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纠纷隐患和苗头都及时分类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不过夜,大事定人员、定时间、促化解,确保了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及时,化解快速,稳控有力,处置得当”。

  性情泼辣,热情大方的你,让我想到一句歌词:“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大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思维活跃,创造力强,对于任何的挑战都能主动出击,把握住每一次机会,虽每一次未必都能成功,但你挫折打不倒你“我永远是最棒的'”的信心,你总能调整前进的步伐,不断进取。今年以来,我局召开维稳工作座谈会22次;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总数2932件,调解成功2881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防止群众性上访19件。全区145个村(社区)均达到创建标准,创建率达99%,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能哭泣,那么就微笑吧!”是否,这是你遭遇挫折时候的自勉?本学期,应该说你还算努力也算坚持,应该说发自内心安慰多了些。然而,或许老师看到的潜力你自己没有发觉——你可以更好!对自己要求高一些吧。四、强化宣传,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今年,我局人民调解工作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群众中塑造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形象。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扎实工作分不开,与全局上下重视宣传密不可分。全年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共上报各种调解信息32篇。区司法局转发28篇,多篇信息被市司法局、《XX日报》采用。我区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区“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江经济核心增长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教材中要呈现很多细腻的生活场面和真实案例。然而教材中的范例只是一种提示,它并不是唯一的或最好的。因此,老师要通过这些提示去整体把握教材,既可以利用这些范例丰富学生的认知和情感体验,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进行隔离的取舍。或适当加以拓展!虽然是《思品与社会》。

调解工作总结8

  今年以来,在“大调解”工作中,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全局上下在局党政班子、信访与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大调解”工作和维护我区粮食流通环节的稳定工作。

  一、加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局党组、行政班子对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在信访工作体制建设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和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二是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2名,形成了“领导上阵,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全面实行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体系。四是认真开展大调解“五进”活动。五是及时大调解信息报送动态。六畅通信息,设立了信访公开电话,坚持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时期的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强化“大调解”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在人员紧张的条件下抽出了2名专职、10名兼职人员从事信访维稳工作。其中中层以上干部9人,大专以上文化7人,有30年工作以上丰富工作经验的6人。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调处能力,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切实提高信访队伍的素质和办案水平。

  三、工作成效

  (一)开展“积案清仓”,促案结事了活动。上半年召开“积案清仓”活动专题会议2次,排查矛盾纠纷3件,梳理信访积案3件,建立积案档案1件,积案化解息诉息访2件。

  (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4名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接待群众2批次。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新建议,局机关有关股室认真梳理,查找群众反映的带有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三是定期组织干部下访。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镇村调查了解,做到了组织干部下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下访群众5批次。

  总之,我局的“大调解”工作做到了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结案,通过信访干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粮食系统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奠定了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粮食工作大局和保持社会稳定这个目标,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争取做出更好的成绩!

调解工作总结9

  20xx年,XX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7月29日XX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调解工作总结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承包方式、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其他方式,对集体组织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照自愿、有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规定,也给农村土地流转赋予了法律地位。

  我县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流转数量和规模逐步增长。随着农村劳动力增多,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直接促使农村土地流转加速

  2、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为主。

  3、流转主体呈多样化。在农户之间流转的基础上,近些年一些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入农业经营,参与流转的主体日益多元化。

  随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数量增多,在流转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一、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没有统一的规范规定,流转随意性很强,手续不完备,导致以后发生纠纷时,不利于保护农户的权益。

  二、土地流转登记制度流于形式。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将登记的决定权交给农民,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登记。

  三、流转行为不够规范。我县土地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即使签订书面合同,也大多条款不规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够明确。

  面对土地流转中的种种问题和各种土地纠纷,该如何妥善处理这类案件。首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工作。使流转土地的农户,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其次,提高法官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能力,丰富纠纷调解机制。要求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法官要有全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以便娴熟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纠纷。最后,如何正确、稳妥地处理好此类诉讼纠纷,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法官一定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调解工作总结11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

  村半年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村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村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起,成功率大。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村内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村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村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半年间XX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村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村而努力奋斗!

XX村委会

  20xx年12月20日

调解工作总结12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调解工作总结13

  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发展劳动关系,圆满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规划不断扩大,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713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18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1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成效显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资金运行良好,保障基础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600人,完成任务率达100%以上。从20xx年1月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145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48909人,参保率达95%以上。我区收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项目29个,目前已有25个项目正在开展,涉及约12000人。全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省、市属企事业退休人员人数达到35568人,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三、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抓好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技能工人占劳动者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长,劳动者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48人次,创业技能培训590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11268人。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几年来,我区不断创新方法,理顺体制,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24宗,结案302宗,结案率达93%;参加处理突发案件300宗;做出处罚23家,罚款金额共18.38万元;为工人追回拖欠工资及押金5907万元,涉及劳动者1893人,几年来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劳动签订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初步形成,全区累计129家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涉及劳动者3819人。不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20xx年11月,成立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于通过公开招聘2名和调进2名配备了仲裁工作人员,为仲裁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立案1573宗,结案1541宗,结案率达98%。

调解工作总结14

  20xx年以来,宜春市工商局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发挥工商机关的行政调节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开展行政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物质保障,调解机构不够完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扎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调解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门工作调解小组的基础上,对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门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各县市区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并落实保障措施,配备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坚持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市局专门印发了《工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等五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调解工作一般流程,规范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调解有关文书格式,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选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在法规科下设专门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确保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实报实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场所、制度和经费“五到位”,没有出现因没有履行职责而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调解氛围。三是建立了行政调解报告制度,落实了工作考评,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综治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文件,协调法院和司法部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调解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素质。如今年6月,铜鼓县工商局举办了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发放行政调解工作汇编材料,方便调解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分布不平衡。从调解类别来看,以消费争议调解居多,合同争议调解、行政许可调解、执法监管调解和行政复议调解很少,20xx年初至今,共开展行政调解823次,其中消费争议822次,执法监督调解0次,合同争议调解1次,行政许可调解0次,行政复议调解0次,综治信访纠纷0次。从主动参与调解的主体来看,主动申请行政调解的大多数是普通消费者,法人和其它组织很少主动提出调解申请。

  (二)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低,群众对其信服力不够。调解结束后,要求制作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但工商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中没有确定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为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效力。相比法院调解的较强约束力,当事人难免形成调解是多此一举的认识。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无权请求行政机关或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依据调解协议作判决,当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纠纷重新提起诉讼。

  (三)基层工商人员行政调解积极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物质保障。虽然有关文件对行政调解工作办案经费有若干规定,但囿于部分单位经费实际,很难保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兑现工作奖励,有的部门甚至无力拨付相关工作经费。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繁琐的事项。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容易受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威胁等,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员不愿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若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被当事人起诉。这也使得有些部门和经办人员不愿“掺和”到纠纷当中。四是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杂,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五是绝大多数县市区局在与法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与工商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兴趣不高,导致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该项工作无法开展。

  (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应规范指导,一些基层工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对调解工作无时限意识,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单位面临纠纷数量增多、纠纷种类日趋繁杂,调解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明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让平等、自愿、依法履约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鼓励、提倡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就各种争议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选择工商部门作为中间人调解合同纠纷,培养公众对工商行政调解的信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搞好工商行政调解的保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职位或采取资格考试的方法,挑选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并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来担任调解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树立调解人员公正、专业、灵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三是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牵头,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现状,因此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由于工商系统开展的行政调解大多集中在消费申诉争议领域,因此今后法制机构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沟通,对简易程序和口头电话调解的案件一并录入台账,对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调解案件立卷归档。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奖惩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兑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进行责任倒查,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调解工作总结15

  在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地位不断提高,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职能作用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八个乡(镇)陆续举办调解主任、调解员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现将20xx年调解员培训工作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在发展前进的道路上人民调解工作也随着不断的前进,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关建在于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了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加强对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积极向县委、政府、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协调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县委、政府、政法委对调解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关心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使调解员培训工作得以顺利组织开展。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从基层的实际出发,把调解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为重点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以乡(镇)的行政执法部门率先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并与党委文件下放到各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人民调解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采取了“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指导,促进规范,”的工作指导思想。把有工作能力,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请进来,选出了一批爱学法律、爱学政策、爱学业务的队伍。

  四是坚持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五是主动汇报,相互勾通,邀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讲师多层次,多形势,多内容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是落实计划,周密布置,为把调解员培训工作做细做实,有计划地开展,我局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专门抽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授课人员、培训内容、授课时间均作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并与各司法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抓调解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是培训形式多样,学习内容丰富,就近组织,因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调解培训、下乡培训等形式培训。例在培训中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大练兵活动,重点以“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开展培训,面对面巡回各地辅导讲解,并组织司法所长集中制作人民调解卷宗演练测试,通过测试,采取民主评定方法对前名

  进行表彰奖励。

  八是培训内容丰富,首先培训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其次是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调解的技巧和基本知识;再次培训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常用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等知识在培训中对工作室组成人员12人,人民调解委员会144个,其中企业单位26个,解小组791的调解员1702人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今年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期,受训人员23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32期;受训人员1120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 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800余人次。2、组织学习《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组织全县乡(镇)、村(居)调解主任130人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并征订学习材料8900份,组织全县职工8700余人进行《人民调解法》考试,邀请了市局教师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专题讲座,通过集中考试学习和培训,使知认识到《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标志着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调解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收到的效果

  总之,通过培训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质量水平,使他们进一步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调处纠纷的基本方法与技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格式文书的制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村调解小组得到健全和巩固发展。三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增强了他们相互协调、联系、沟通的意识,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调得到全面开展。四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层层培训,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工作责任心的得到增强,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创“四无”活动,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体性械斗,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众性上访。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8534件, (其中婚姻家庭784件, 邻里1720件, 房屋宅基地1324件,合同183件,生产经营804件, 损害赔偿1170件,劳动争议0件,村务管理29件,山林土地1439,征地拆迁87件,计划生育0件,环境保护0件,道路交通62件,物业0件,医疗8件,其它924件,)调处成功8420件,调解成功率 98 .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56件467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66件2562人次,防止群众上访56件4539人,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 22件 39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72.3万元。其中调解室工作成员调处717件,调处成功707件,调处成功率98.6%。

师宗县司法局基层科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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