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工作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评选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评选工作方案1
为了表彰、奖励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热爱南周,为南周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启动第五届 “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 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x
成 员:x
评审小组:学校职评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
组 长:x
成 员:x
纪检小组:
组 长:x
二、“三优”教师申报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师德高尚,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满勤满量。
2、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本学科市级以上(含市级)学会或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或理事。
3、具有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独特风格,对同行具有示范性。
4、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每次在90%以上。
5、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三年内有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或专着、编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或主持研究的课题获市级一等或省级二等以上的奖励,或在本学科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会议上有专题报告、学术讲座。
6、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全面带动本学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显着成效。所负责的师徒结对学员成为省市校骨干教师或教育教学能手,所指导的教师团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所率领的课题组研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优秀骨干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满勤满量。
2、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合格的计算机和普通话证书。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负责,受到同行的好评和学生欢迎。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90%以上。
4、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名列同类班前茅,兼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的成绩在全年级位居同类班前列。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伍、学生社团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依据。
5、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三年内有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或专着、编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或主持研究的课题获市级二等或校级一等以上的奖励,或在本学科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会议上有专题报告、学术讲座。
6、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带动本学科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业务并取得显着成效。
(三)教育教学能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满勤满量。
2、有合格的计算机和普通话证书。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负责,受到同行的好评和学生欢迎,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90%以上。
4、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名列同类班前茅,兼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的成绩在全年级位居同类班前列。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伍、学生社团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依据。
5、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三年内有论文发表或获市级二等或校级一等以上奖励,并且参与了课题研究。
三、评选程序与时限要求
评选每三年一次,如果所有候选人都达不到要求,允许该项评选空缺。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或年级组、教研组推荐(个人申报或推荐表见附件一);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 20xx年10月12日
(2)工作小组对照条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5日
(3)年级组、教研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4)学校职评小组初评;
(5)领导小组复评,校长确定;
(6)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21日
(7)工作小组每年对已评出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进行评议,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或工作表现明显退步者,学校随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四、奖励方法与享受待遇
(1)“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的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布的当月起,以后三年内每月奖励工资200元。
(2)“学科带头人”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省外参观学习
评选工作方案2
一、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前五项为必达条件)
骨干教师是我街道学校各学科的业务尖子,在本学科的教学、教育科研和培养教师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优良的师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渊博的文化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准确、全面把握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有较强的教材整合能力。
3、骨干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能承担或参与街道以上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4、骨干教师必须在本街道工作两年以上,小学必须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必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必须为中级技工或以上。
5、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职公办教师(育贤实验学校在职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为主,学校副校长及正、副主任可参与评选,但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且评选名额不超过30%。
6、教学效果显著、业绩突出。小学抽测考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街道平均线;中考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以上;高考成绩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前五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考工定级通过率达到98%以上。
7、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所任课班级学生体育及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35%以上,综合素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文艺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文艺汇演获一等奖,代表街道参加区文艺汇演获二等奖或以上;各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各项竞赛获一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
8、评为市区街道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纳入评选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
9、参加街道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的教师、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支教或在本街道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10、在教学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可破格推荐。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
1、骨干教师每两年评定一次,各校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自下而上的原则,择优推荐参加街道骨干教师评选。
2、骨干教师的评定程序为:①个人申报;②学校推荐,并作公示;③教育组组织评定,并作公示。具体评定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初评。由学校评审组根据候选人业绩、送审材料及本人论文1~3篇进行初选。第二步:复评。初评入围者,由街道教育组到相关单位调查、座谈。第三步:由街道评审组审定。审定合格者,予以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发给证书和津贴。
3、已取得区级骨干教师政府津贴的,不再享受街道骨干教师津贴。
三、骨干教师津贴的待遇
1、任期内,骨干教师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元。
2、教育组和学校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教科研活动,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四、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
2、每学期至少上1次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研讨课。
3、每人要确立一项研究课题,把课堂与学校作为从事教育()科研的实验基地,主动承担并按要求完成学校或上级教研部门交给的教研课题研究任务。
4、每人要指导1名以上教师开展工作,帮带工作要到位、有成效,并有记录。
5、每人要主动承担后进生转化工作,转化率要高,材料要齐全。
6、每人要担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要运用新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前列。
7、必须服从教育组和学校安排到相关学校挂职、支教或交流。
五、骨干教师的任期与考核
骨干教师两年为一任期,通过评审,可以连任。任期内,实行学年度考核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不力起不到骨干教师应有作用的,终止其骨干教师身份和津贴。
评选工作方案3
为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表率,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推动全体教师为我校的发展建功立业,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行第二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者负责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须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或校级先进班级;负责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也取得一定成绩。
3、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胜任本学科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一轮以上循环教学,或担任二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2篇。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镇以上表彰。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宣传发动。由学校组织学习“十佳”教师评选通知,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评选工作。
2、个人申报。本人对照评选标准符合条件者于8月30日前到行政办填写申报表。
3、年级组或条线推荐。对照标准,高一年级推荐5—6名,高二年级5—6名,高三年级8—9名,综合组2—3名。
4、学校评选。学校成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个人申报和推荐情况,对照标准,最终确定“十佳”教师候选人名单(20名),并予以公示。(行政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5、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河三口高级中学第二届“十佳教师”(另外10名为优秀教师)。
6、表彰与奖励。凡被评为“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学校将于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份。
2、申报人必须提供事迹材料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20xx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行政办,预期不予受理。
评选工作方案4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今年初我市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正式命名为“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巩固成果,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创建园林城市任务表》中所明确的责任单位;
2.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创建单位和个人;
3.年参加义务植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参与我市创建园林城市的属地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分配名额
创建园林城市先进单位25个,先进个人3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相关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人员到位,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创建验收时没有失分现象;
2.高度重视机关庭院或居住区绿化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称号;
3.积极参加城市绿化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按时优质完成分配的绿化任务,全市城市绿化活动中成绩突出;
4.组织创建工作措施得力,计划科学可行,配套工作制度健全,并制订出台支持和配合园林事业发展的文件;
5.积极参与认建、认养、认管城市绿地活动,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并取得显著成绩;
6.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城区或单位管辖绿地范围内,绿化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高,全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达到领先水平;
7.积极开展各项爱绿、护绿和技术竞赛活动,未发生乱砍伐树木、侵占城市绿地事件;
8.在廉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园林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投身于全市“创园”活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2.热爱绿化事业,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全面掌握“创园”标准,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创园”工作的关系;
3.事业心强,作风务实,对分管的创园”工作任务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认真负责,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园”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爱绿、护绿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在廉政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评选原则、方法和程序
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先进单位的评选重点是年以来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重点为具体从事创建工作的人员。
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方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对照标准进行初选,认真把关,优中选优,拟申报先进单位及个人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前将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
四、评选要求
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确保质量,真正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中
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表现优异的个人推荐评选出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召开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奖励。真正达到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评选工作方案5
20xx年“高星杯”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旨在总结学校办学成绩、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为做好20xx年“高星杯”各类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异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范围
20xx—20xx学年度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四、评选类别、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原高一6名,原高二6名,原高三8名,共20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注学生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教师、学生、家长中反响很好。
2.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特色;治学严谨,作风扎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当
前课改教育教学需要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突出;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汇报(论文)或结题。20xx—20xx学年度上区级或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或者指导年青教师上区级公开课2次以上。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4.工作出满勤并能克服生活和工作困难,教学过程中学生满意程度高。具有较高的
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在阶段性考试、会考、高考中成绩突出。
5.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85%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原高一3名,原高二4名,原高三3名,共10名)
1.热爱班主任工作,20xx—20xx学年度担任班主任。
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在转化学生、教育学生上有自己的方式方法。
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合。
4.注重学生全方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
5.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纪律严,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20xx—20xx学年度所带班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7.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80%以上。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着。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或教辅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或教辅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或教辅岗位能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务本务实,勇于探索,乐于奉献,取得显着成绩。
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四)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名额不限)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在教科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协助教研组、年级组带动本学科、本组室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立足于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主动地探索课堂教学改革规律,20xx—20xx学年度至少承担2节以上教研组内或校内公开课。
3.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能独立承担学校、区、市、省或国家级课题,或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
4.科研作风严谨,形成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良好科研作风,科研结论要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有客观、严密,明晰的知识产权意识。
5.科研成果突出。①在课题研究中具有一定的成果,研究试验的论文或报告等能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或奖励或发表。②在市、省级及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文章一篇及以上,或在区级各种课题、论文评比中获区一等奖以上及市级各种课题论文评比获二等奖及以上。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五)优秀青年教师(5名)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学常规落实到位,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每学期至少承担1节示范课或公开课,20xx—20xx学年度参加区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代表区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优先。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活动,认真进行课堂教学研究,20xx—20xx学年度在市级及以上主流专业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总结等1篇以上。
3.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85%以上。
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5.教龄在7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含7年).
(六)突出贡献奖(不限名额)
1.热爱专业教学,职业态度端正,致力于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社会反响好。
3.教学效果优异,20xx—20xx学年度在各级质量检测(阶段性考试、会考、高考)中
所教科目成绩优异或体艺人才培养方面成绩卓着。
4.积极参加学科研究,20xx—20xx学年度在省级及以上主流专业刊物中发表和获奖的学术论文、总结、着作等各1篇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各类竞赛成绩优异。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20xx—20xx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五、工作程序
1.召开评优评先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交由校务会审议通过(8月29日)。
2.将方案发布在校园网、校园信息平台上,宣传发动(8月30日)。
3.采用个人申报或部门推评相结合的推评方式。(科室与年级组结合具体数据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进行推评,截止时间:9月3日)
4.各类优秀人选确定后,在校园显要位置和城望一中校园网予以公示和宣传,并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9月5日—9月7日)。
5.表彰(9月10日)。(具体方案由党政办公室李异主任负责另行制定)
评选工作方案6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件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件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xx〕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件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3.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xx〕xx号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评选工作方案7
一、评选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名额:
18人
优秀员工一等奖1人。
优秀员工2等奖2人。
优秀员工3等奖3人。
进步、鼓励奖6名。
收银奖1人。
微笑天使奖2人。
销售奖3人。
三、评选办法:
以“公正、公开、公平、透明”为原则,采取班组推荐,个人推荐,与主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额不限。
1、班组推荐的,半数以上签名确认生效。
2、个人推荐的(必须对商场做出突出贡献)或得到他人联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初选,由主管筛选,报与楼层经理,上交办公室复选。最终经公司评审小组审查确认,候选人名单。经总经理会议后,评核、审定。
2、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张榜,公示3天。
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六、评选对象:
锦和所有在职员工(中高层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七、参加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爱岗敬业无较大工作失误者。
2、乐于助人,宽以待人,与同事和睦相处者。
3、专业技能超常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者。
4、拾金不昧,捡到财物后第一时间上交者
5、见义勇为,尊老爱幼者。
6、吃苦耐劳,对工作兢兢业业,没有丝毫怨言者。
7、舍小家,爱大家,开源节流,爱惜公共财务者。
8、真诚服务于每一位顾客,热情积极销售者等。
八、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日
1、推荐时间——推荐表1月日之前。
2、公示时间:
3、颁奖时间:
九、表彰奖励:
优秀员工一等奖奖金300元。由董事长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员工二等奖奖金200元。由总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员工三等奖奖金100元。由总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鼓励进步奖奖精美记事本一个。由人事部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收银奖奖金:100元。由财务部长颁发荣誉证书。
微笑天使奖奖金:100元。由总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销售奖奖金:100元。由总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十、注意事项:
1、严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优秀员工人选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
3、管理层及评选小组应注重对员工的业绩收集和验证。
评出的优秀员工,将作为商场人才储备,优先培养、选拔、晋升。
评选工作方案8
花雨中学评选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高三、初三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老师
二、评选依据
高中:按照省、市《关于评选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指标
高中:市“三好”10人,市优干5人。其中评选1名省“三好”、1名省优干。
初中:市“三好”6人,市优干4人。
四、参评条件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或普通初中正式学籍高、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指标包含在市级指标内),我校省“三好”、省优干的评比仅限高三。
3、学籍和就读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这两类评选。
五、评选程序
1、3月6—8日,制定我校《关于评选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案》
2、3月9日,召开高三年级组、班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3、3月10日,召开评选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评选规定。
4、3月11日,年级组按1:2的比例推荐参评候选人。
5、3月12日—13日,张榜公布侯选人的优秀事迹。
6、3月14日,候选人进行优秀事迹介绍,年级组学生公开投票,按票数高低选出10名市“三好”,5名市优秀学生干部。在入围同学中再公开投票选出省“三好”、省优干各1名。(省“三好”在市“三好”中产生,省优干在市优干中产生)
7、3月16—19日,公示评选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8、3月20日,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审批表。
9、3月21日,建立省、市“三好”、“优干”电子文档。
10、3月22日,将评选结果报区教育局。
11、6月20—24日,领取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评选工作方案9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于20xx年教师节之际命名表彰一批市优秀教育园丁。我区同时表彰一批连云区优秀教育园丁。为了推荐优秀教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海滨苑西中学20xx年度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
“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的参评对象为20xx-20xx年度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近5年已获得市优秀教育园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人数
海滨中学、苑西中学各推荐优秀教育园丁人数3人上报。20xx年连云区优秀教育园丁表彰人选将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推荐评选机构
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高中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初中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仲裁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推荐评选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即:公布评选办法和名额;个人自荐;民主测评,从中初选初高中各前六名,进入复审量化评审阶段;评审量化;集体研究。
1.学校在网站公开评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80%,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上报。推荐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
2.推荐人选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向参与对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的教师倾斜。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等管理人员推荐总人数的20%左右。
3.20xx年以来参与交流教师在现工作单位申报。
4.学校参照申报对象的民意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实绩,研究确定拟推荐顺序,填写《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花名册》。
5.学校在7月10日前完成推荐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6.校长室林海主任负责初高中报送的各项材料。
六、时间安排
1.7月6日,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7月7日,教师自荐。
3.7月9日上午,教师测评。
4.7月9日下午,工作小组打分。
4.7月9日下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
5.7月10日,校长办公室报送材料(如若在公示期间发生问题需要变更,由学校向教育局协调更换名单)。
评选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沙教委发〔xx〕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关于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方案5月工作部署,开展以全员参与的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意在树立一批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开展本次活动,其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
2、评选方式:
教师、家长、幼儿参与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评选办法:
(1)全园教职工既是参与者又是参评者,对各班级保教人员、行政、办公室、后勤人员进行师德标兵投票评选。
(2)全园幼儿(家长)参加对本班教师的投票评选。(即在本班保教人员中评选出1名师德标兵)同时参与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投票评选。
4、评选标准
(1)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2)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3)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4)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5)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好。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统筹:杨志渭朱其英
组长:杨丽雅
副组长:赵显一陈丽华
组员:宋玲赵倩李宁玲喻玮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5月6日——5月10日)
5月9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及其它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阶段(xx年5月13日——5月19日)
5月13日,各部门(年级、班级、办公室)将本次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家园角、班级博客、校外网、教委oa网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知晓度,提高参与度。
3、第三阶段:评选(投票)阶段(xx年5月20日——5月24日)
(1)投票(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投票点:幼儿园大型活动场——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投票点
★投票时间:
l5月20日下午17:00——17:50,大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1日下午17:00——17:50,中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2日下午17:00——17:50,小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3日下午17:00——17:50,托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4日下午15:30——16:20,全园教职工投票时间
(2)注意事项:
a、选票会按投票时间段当天上午发放到相应班级,请教师将选票于当天下午发放到来接孩子的幼儿(家长)手中,并让他们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b、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评选也会一同送到班级,让幼儿(家长)在参与班级保教人员评选的同时也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进行评选,并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4、第四阶段:表彰(xx年5月28日)
将园评出的师德标兵进行公示、表彰。
评选工作方案11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工作方案12
一、表彰名额
表彰奖励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选,但要从严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教师典型。
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
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农村特岗”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州里将成立评选组委会,对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甄选,评选出10名全州教书育人楷模。
五、奖励形式
由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推荐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二)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是要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比例的10%以内。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推荐人选上报前,各县(市)、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统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州里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首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本县(市)、本单位20xx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各县(市)要将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全州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排序上报。
(三)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3份,其中《一览表》和《统计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审批表用A3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传送。
评选工作方案13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和谐界集”奠定坚实的基础,20××年在全镇持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选范围
所有界集镇常住居民,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二、评选类型
分为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好婆媳、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七种类型。
三、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积极支持村(居)工作,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模范遵纪守法,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助人为乐,造福村里,有奉献精神;民主持家,事兴家和,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互谅互让,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身边好人:助人为乐,造福乡里,有无私奉献精神,扶危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事迹感人;积极完成村组“一事一议”等任务,自觉爱护公有设施,保护集体财产。
好婆媳:婆媳之间关系融洽,主动为对方分忧解难、分担家务、爱护晚辈、教子有方、群众口碑好,能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科学教育子女,家居内外整洁卫生,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好儿女:尊重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注重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家庭和睦温馨,孝老事迹感人、影响广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能做到家庭、工作、子女的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勤劳治家,得到长辈与晚辈的认可,成为家庭成员的好榜样。
好夫妻:夫妻关系和睦、相敬如宾,尊重孝敬父母,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老人,事迹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尊重知识。热爱生活,勤俭持家,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好邻居: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弘扬正气,思想品德好;邻里和谐、守望互助、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模范带头好;崇尚科学、破除陋俗、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文明习惯好;民主平等、诚实诚信、家庭和睦、宽厚淳朴,热情待人好。
好少年: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具有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不骄不躁的美德,孝敬长辈,遵守社会公德;勤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是同龄人的榜样;兴趣广泛、学有所长,在科技发明、体育、艺术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星级文明户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村居总户数的1%,身边好人、好婆媳、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各村(居)见附件1,其中好少年为7-17岁少年,界集小学、界集中学参与好少年评选。每个文明户撰写事迹材料(500字在左右),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
五、评选程序
创建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文广中心具体指导,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
1、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各村(居)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利用三务公开栏、广播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组织大规模“海选”。各村(居)要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户”推荐活动,“海选”范围原则上要覆盖所有村民小组,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好人身上的感人事迹。
3、根据各村(居)推举的身边好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职业类别,广泛意见,搞好资格审核把关;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通过刊播感人事迹、举办报告会、人物风采展、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群众投票等形式,评选产生七类文明户。
4、本次评选活动由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评选活动在5月28日前完成,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对当选“文明户”进行表彰,留存图文资料。
评选工作方案14
为推进我校初中部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改的实践与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广大教师搭建教学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生本课堂改革的品质。经初中部研究决定在20xx年5月举行20xx春珠兰示范学校初中部“课改标兵”、“优秀课改学科组”评选活动。
一、参赛形式:
(1)比赛以3人小团队为单位参赛,跨年级不跨学科,每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派出一个小组(每组3人),共9个小组,分文理科两大组进行。文科组: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2)比赛分三个环节。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环节:说课(20分)
时间:5月下旬的周末例会(待通知)
地点:分文理科两大组在三楼多媒体教室进行进行
比赛内容:小组成员A就本科目某一课时的部分内容进行10分钟说课。
评委给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第一环节成绩。
第二环节:上课(50分)
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待通知)
地点:分文理科两大组在7-9年级教室进行
比赛内容:小组成员B以第一环节内容的知识上一节课
评委给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第二环节成绩。
第三环节:评课(30分)
时间:6月上旬的周末例会(待通知)
地点:分文理科两大组在三楼多媒体教室进行
比赛内容:小组成员C就这堂课进行汇报:
(1)阐述这节课打磨的过程;
(2)展示备课、听课、评课环节照片;
(3)点评这节课的优点与不足;
(4)介绍本学科开展课改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5)以PPT形式汇报,时间10分钟内。
评委给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第三环节成绩。
二、奖励办法:
(1)文科组三个环节总分第1、2的小组,理科组三个环节总分第1、2的小组,其成员将被评为“课改标兵”,人均奖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文科组三个环节总分第1的小组,理科组三个环节总分第1的小组,将被评为“优秀
课改学科组”奖金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其余参赛小组成员和评委一并赠送人均80元的纪念品;
(4)参赛小团队所在学科成员均加课改分10分,此项不累加;
(5)课改奖金随教育教学奖金发放。
三、活动领导小组
思想汇报专题组长:何发生
副组长:饶禄文、沈传辉
评委:何发生、饶禄文、沈传辉、刘振华、周一鸣、付乐红、徐志敏、罗翠云、陆辉燕、
肖三明、黄胜峰、罗红莲、王贱秀
理科组:何发生、沈传辉、刘振华、周一鸣、徐志敏、陆辉燕、王贱秀
文科组:饶禄文、付乐红、罗翠云、黄胜峰、罗红莲、肖三明
四、其它
1、比赛时由教研处调试好电脑多媒体设备、准备好黑板、粉笔等常规教学用品。教学课件由参赛教师自带。
2、参赛作品必须是近期原创,不得网上下载或利用别人的作品,若查出不是本人原创则取消本次资格。
3、请各教研组长于5月20日前将参赛教师名单交至教研处(理化、政史、地生教研组长需交两个学科组参赛教师名单)。
4、全校艺体组在小学参评。
评选工作方案15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xx〕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xx〕xx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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