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05 14:51: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集合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工作方案集合6篇

工作方案 篇1

  随着各级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区政府及大研街道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北门社区各项工作得到了健康、稳步的发展,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的动态变化,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20xx的上半年里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健康社区建设,营造本社区居民人人讲究卫生,人人注重健康的文化氛围。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驻辖区的单位纳入社区统一管理,以社区为平台,针对单位、居民区及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及基础设施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通过督促检查、整顿治理,努力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

  二、凡驻所地在北门社区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私企、学校、商城、市场等驻区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服从社区的卫生管理,遵守社区的卫生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的卫生整治等活动。

  三、社区居委会进一步健全创卫领导小组

将辖区单位列入社区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保洁人员;每个单位、每个小区、每个居民小组至少安置一名保洁员。广泛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巷段、卫生户评选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对辖区单位卫生的检查、监督、评比、考核,统一用“优和良”评比,半年中获得“优的次数最多的单位即可评为奖励单位,每年奖惩两次,全面完成创卫的各项任务。

  四、评比方式:

  1、各单位以责任区为评比对象;

  2、住宅区以巷段为评比对象;

  3、以清洁工的责任卫生区为评比对象;

  4、每月小评、每季度大评,每年度总评。

  五、具体办法:

  1、检查评比由单位或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评比分三个等级:一是优秀、二是良好、三是差,3、评比内容:检查各责任区内卫生保洁程度和门前五包落实情况,有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有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绿地的'花草养护是否良好,有无残缺、枯枝,开展灭鼠、蚊蝇、蟑螂工作等。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区和单位高度重视社区

  和单位整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加强了领导,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明确了一名人员负责协调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整治管理工作不脱节、不吊链、不反弹,真正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打动。社区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创卫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宣传口号体现时代性、把握准确性、注重鼓动性,发动群众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声势,使各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真正做到人人参与到创卫行动。

  (三)灵活机动的形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2次,累计参加人次超过120余人次。

  (四)开展义务医疗活动1次,接受服务人次在80以上。

  (五)发放健康宣传资料3种,共800余份,发放社区宣传资料2种,各400余份。

  六、社区完成计划生育指导站的建设任务,把社区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医疗保健等工作推上新台阶。

  七、社区大张旗鼓开展社区健康卫生宣传活动,宣传的形式不只局限传统的方式,如横幅、橱窗宣传栏。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由社区向居民延伸。

  社区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基层卫生工作,以健康教育为主,深入实际、踏踏实实、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社区卫生工作更有活力,更具实效,不断发展。

工作方案 篇2

  12月15日,我校将举行“**学院”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典。为做好庆典筹备工作,确保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典活动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示成就、扩大影响、加强交流、促进发展

  二、总体要求

  隆重热烈、规模适度、节俭务实、办出特色

  三、庆典主题

  再聚首、叙友情、启未来、谋发展

  四、庆典主要活动安排

  我院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典包括宣传活动、庆典活动、学术交流活动、校友联谊活动等。

  (一)宣传活动。

  要利用升格为本科院校和建校30周年这一历史契机,系统地总结回顾学校的办学历程,充分利用报刊、新闻、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水平,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学校30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集中反映学校走过的光辉历程、展示学校一代代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精神面貌;通过校徽、校歌、校训等征集和宣传,凝炼大学校园文化,增强校友和师生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二)庆典活动。

  校庆当日,学校将隆重举行“**学院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祝大会,邀请有关领导、嘉宾、校友出席。届时,还将举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文艺晚会等活动,营造热烈喜庆的节日气氛。校庆前举行为期一周的文化艺术节活动(12月9日-17日),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逐步推进、营造浓厚的庆典氛围。

  (三)学术交流活动。

  邀请知名学者、校友作学术讲座;邀请同类性质学校领导来校交流办学经验。

  (四)院系、校友联谊活动。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院系、班级、校友的庆祝和联谊活动,如:校友座谈会等。

  五、庆典筹备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在主流媒体发布庆典公告、策划系列宣传报道。根据庆典筹备进展情况,在有关报刊发布校庆公告,在有关媒体上策划有关学校的系列宣传报道。在新校区显眼位置制作学院指示标牌,邀请校友及各界来宾十二月相聚魅力达州,共贺学院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典。

  (二)建立庆典专题网站,设立信息交流平台,广泛收集师生和校友对校庆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开通**学院庆典专题网站。通过庆典网站,发布有关庆典信息和动态;给各地校友按专业、年级建立网上联络平台;设立庆典论坛,广泛收集师生和校友对庆典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三)校友联络、校友录编辑、校友会的成立。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人员,在11月15日前完成校友录信息的收集整理;同时分批、分组深入市州加强校友联络,并指导帮助各地校友成立校友分会,进一步收集充实杰出校友的事迹材料。

  (四)画册、学报、院报的编撰及出版。充实力量,加快编纂工作,力争在11月10日前完成初稿,11月15日前定稿,12月5日前付印成册。

  (五)11月5日前,完成庆典文体活动等初步方案,并着手进行有关准备工作。

  (六)综合展厅的更新。11月30日前,补充完善综合展厅内容。

  (七)11月5日前完成庆典纪念礼品的设计;11月10日前,完成校训、校歌征集活动。

  (八)校园景观及环境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与庆典有关的校园建设项目。

  六、组织领导

  (一)为了搞好庆典的各项筹备工作,学校成立庆典工作领导小组。由原达县师专党委书记、校长孟兆怀教授任组长,原达县师专党委副书记李佳国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根据庆典筹备工作的.需要,成立庆典筹备办公室,由原达县师专党委副书记李佳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联络组、会务组、宣传组、文体组、礼仪组、后勤保障组、学术活动组、安全保卫组。

  (二)各党总支均应成立庆典筹备工作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党总支和职能部门要确定一名人员具体负责庆典筹备工作,确保学院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庆典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研究制定本总支的庆典活动方案,并以揭牌暨建校30周年庆典为契机,广泛联系校友,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学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庆典筹备工作,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办出特色的原则,充分体现出新学院、新气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意识。广泛吸收校内外力量和校友参与到庆典筹备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进行有关筹备工作;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发扬艰苦奋斗、扩校升本的好作风、好传统,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庆典筹备工作,以庆典筹备带动和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

工作方案 篇3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三夏”工作,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保证“三夏”工作的顺利开展,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夏”工作的指挥、指导、协调和服务。

  为提高午收机械化水平,加快午收进度,乡成立午收机械化收获服务工作组,负责午收期间农机服务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信息咨询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确保过境联合收割机的安全转移和来乡作业机手的合法利益;设立“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接待站”,负责为外来联合收割机手检查身体、免费供应茶水、散发入乡作业服务指南,引导外来收割机合理流动。

  二、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一是抢抓时机,提早动手,全力组织夏收。鉴于午收期间气候不稳定性,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抢”的意识,要深入宣传,引导农民采取腊熟期收获技术,抓住时机抢收抢脱,特别要注意发挥机械的作用,扩大机收、机脱比例,做到成熟一块,抢收一块,脱粒一块,收、运、脱、晒、贮环环相扣。

  二是因地制宜,调整结构,切实抓好夏种。各村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核心,把握市场,按照“时间调早、品种调优、规模调大、效益调好”的原则,尽快拿出夏种计划方案,引导农民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突出优质、高产、高效,重点抓好机械化插秧技术的推广,扩大机插秧比例。

  三是适时抓好在田作物管理。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抓抢收抢种的同时,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对在田作物进行管理,认真查苗补苗,防止缺苗断垄,切实搞好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和肥水管理,及时做好灌溉和防涝工作,为秋季丰收打下基础。

  三、协调配合,搞好服务

  “三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各部门要本着一切服务于“三夏”工作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高效地为“三夏”工作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乡村、乡直各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三夏”工作顺利完成。农业综合站要组织“三夏”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抓好夏种、夏管。工商部门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生产资料。乡村两级要抽调专人配合县农机、交通、消防、环保等部门做好道路清障、防火、防止秸杆焚烧等工作,为“三夏”创造良好的环境。水利、供电等部门要提前做好电灌站的检修,以保证水、电正常供应。财政所、信用社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三夏”工作。

  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

  乡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村巡回检查、督促和指导“三夏”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三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通报全乡“三夏”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人为造成损失和贻误时机的,将给予严肃批评和必要的处分,确保“三夏”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工作方案 篇4

  展现自我,为班出力——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活动目的(教育、培养的效果及目标):

  1、 通过运动会前期的准备工作培养学生对工作精心安排、一丝不苟的精神。

  2、 通过运动会提高学生的集体凝集力。

  活动主要准备、过程及效果:

  1、 准备:(1)班委会议,讨论运动会的'各个功能组(后勤组,宣传组,保洁组,纪律组等);(2)讨论要购买的东西等。(3)落实服务员、稿件投稿工作,加分细则。

  2、 过程:(1)班主任落实服务员、稿件投稿工作,加分细则。(2)落实各个功能组人员的分工,真正在运动会的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3)给运动员鼓劲,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

  3、 效果:很好。通过这次班会调动学生参与校运会的积极性,同时让学生认识到在运动会会的比赛过程中每个学生有很多事情要做。提高了全班的凝集力。

工作方案 篇5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去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去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去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

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同时结合泰姜政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镇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重金属、电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垃圾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园区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环保、工业园区办、村建、安全、工商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按时报至镇环保办。

  (三)镇将组织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完成本镇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跟踪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统筹负责大检查总体方案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甸情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园区办、工业、国土、环保、村建、集镇办、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招商办、园区办、工业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集镇办要组织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查工作;环保办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报局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即时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