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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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调研报告1
【内容提要】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
【关键词】反垄断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垄断。一些垄断行为短期内看似对消费者有益,但长期而言,可能会把为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排挤出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也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丧失。在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遭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境遇。
1.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这一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关系密切,一些垄断协议会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随性后果。所以二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类似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行业,进行的价格联盟,实行垄断高价,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先依仗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短期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业竞争者进行价格战,待其他同业竞争者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后,再全面抬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该如何规制的制度规定。譬如我国铁路线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垄断经营模式,在不存在相关竞争者的情况下,这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诸如司微软、英特尔等跨国公在我国有显著的市场势力,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尽管因国家授予其知识产权保护而取得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动机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大势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以剥削广大消费者。
3、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此条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带有产业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协调之处。我譬如,我国航空运输业中,国家可能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导向,该产业政策此时表现为将国内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联合、统一定价,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产业政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4、行政垄断规制制度。在行政性垄断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行为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业中的双寡头垄断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给予的偏袒逃避市场竞争,恣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不能胜,“劣”不能汰的恶性局面,社会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于消费者权利救济之缺失
1、反垄断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制度规定过于简略。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未作具体规定。而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还有包括经营者之决策者、主要实施者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在内的众多责任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主体是仅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消费者?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反垄断法宽恕政策与接受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欠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仅初见雏形,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所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在运用减轻甚至免除罚金的手段激励违法者坦白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维护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消费者在违法经营者那里能否仍能获得索赔权?而对于接受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接受承诺的意思表示,就产生了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该承诺的约束;二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承诺便意味着放弃了对所承诺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制裁。该制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局面。
三、探究:反垄断法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启示
(一)完善垄断规制制度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制定具体规则规制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电信业等服务行业资费收取不合理、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对一些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避免出现仅凭消费者这一松散群体,在与运营商“斗”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因素作为考量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指标。明确将那些有损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经营者剔除出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之列。对自然垄断企业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合法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为前提,降低其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再次,在制定带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时,注意协调这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定带有产业政策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在对经营者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时,着力把握并购规模中的“度”,力争规模有“度”,让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福祉。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丰富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实在的权利。具体而言,赋予消费者对反垄断实施的监督权和申诉权。我国对垄断行为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进行监督是不够的,还应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监督机关滥用权力、为权力寻租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资格不明确,带有模糊性,并且受到了许多限制。在民事责任制度请求权主体上,必须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具备原告资格?世界范围看,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则赋予非直接购买者以原告资格。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基于法官的经验不足和执法资源有限等因素的考虑,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当受到限制。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能有悖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不能将潜在的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而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在对相关企业实行宽恕政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的承诺时,将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决策的考虑因素,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确保关联消费者的索赔权得以顺利行使,避免关联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局面的再次出现。
(三)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置专门法院管辖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发生反垄断诉讼时,应设置专门的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因为反垄断法有别于合同法,通常,通过合同法相关法条很容易认定某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诸如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都需要运用专业化的知识、经过复杂的经济分析而得出,对法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设置专门法院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十分必要。在这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专业性的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构的监督、执法机构审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继执行机制。赋予反垄断诉讼与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到已经存在的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继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是将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作为其前置程序,基于反垄断主管机关先前的这一处理决定,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模式。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继执行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违法行为的救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能够使消费者摆脱单独起诉存在的困难。这种执行方式应该在我国被提倡,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出台较晚,但该规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为立法目的之一,事实上弥补了在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视阈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粗浅的讨论,提出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制度的创设,还未形成系统,这也是笔者未来的努力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护。
消费者调研报告2
调研内容:
本次市场调查,我们深入天津各大服装和面料卖场,对其中的各类服装和面料的材料、纱线种类、面料颜色、做工、服装款式等具体的且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各方面进行细致和深入的调研,以进一步了解现今的服装和面料的流行趋势和消费者的选择方向,更好的帮助企业和学校选择今后前进方向。
调研背景:
第一章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穿着和装饰的追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对于服装的选择已不再是在保暖和合适的阶段了,在选择这些日常纺织品时更多的会从多方面进行考虑,例如,服装款式、类别、舒适性以及一些特殊的性能等以及家居纺织品面料的质量、外观、花型和健康指标等。同时在当今社会另一个环保趋势的推动下,“低碳”在今后的生活中也会更加的冲击人们对日常服装面料的选择趋势。作为衣食住行中的“衣”,也在有着一种新模式。而对服装面料以及家居面料的要求上面也开始更加的注重是否环保。
第二章前不久的经济危机对于纺织业特别是我国的纺织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对于新的经济环境,我国服装以及家居面料行业也开始有了新的改革,市面上的服装和面料也必将有一番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三章作为纺织专业的学生来说,了解这些纺织品的现状对于我们将来进入企业,快速适应工作和胜任工作以及预测市场流行趋势和掌握服装材料应用有着重要的作用。
调研时间:
9月13日至9月15日。
调研地点:
滨江道、大胡同、轻纺城。
调研对象:
当前市面上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面料以及家居面料的常用材料以及首选组织结构、风格分类以及主流图案色彩搭配和花型等。
调研结果及其分析:
一、流行色的调查:
所谓流行色,是指在一定时期和地区内,被大多说人所喜爱或采纳的几种或几组时髦的色彩。她是在一定时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人们心理活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
对于大多说人来说,流行色是一个非常时尚的名词。人们在选择服装时首先要看的往往是颜色,而流行色往往成为了那些追求时尚个性一族的首选。可见掌握当前的流行色并预测下一年的流行色对于服装制作以及选择服装是多么的重要。
简约是现今服装的主要风格,这样的风格自然带动了纯白色的流行,通过我们调查我认为:在09年白色将已上升趋势继续流行,深浅变化的蓝色将成为20xx主要流行色;橙色和桔红色的搭配,将形成一种矛盾的组合;流行了几季的玫紫色将继续在流行色中占一席之地,但在表现上将更趋于冷峻,并成为蓝色的重要补充;绿色系在明度和纯度上会进一步提升;而金色和银色将成为比较重要的点缀,使纺织品更具金属感,不同色相都将已近白色系作为基本基调,继续传达服装简约唯美的风格。
没有妖艳的色彩,全是朴素完美的单色。雪样纯净的白色,被时间腐蚀了的米色、米黄色、灰白色;氧化了的绿色;浪漫的粉红色,千百惠女装轻描淡写的几笔却是简约唯美贴切的诠释。
雅戈尔男装清新的白色、浪漫的粉红、高雅的米黄弥漫着朦朦胧胧的绅士风度。
再来看看充满青春气息的美特斯邦威,无论是纯粹的单色(即使是单色却也是灰灰的泛着丝丝白色)还是几种亮色灰色的搭配都是那么亲切放在一起又如此自然而和谐,有如阳光一样柔和。
从真维斯中我们也能发现米白色、明亮的绿色、灰灰的蓝色、冷峻的玫紫色,如同经过时间的洗礼逐渐退色逐渐接近白色而显得更加明亮温馨!
来看看运动装,从这里也能感觉到白色简约的风格。彬彬适中、别致、隐秘的蓝色,呈现出清晰与模糊,粗狂与秀美,面与线的融合风格!
从上面几张照片大体能感觉到今年的流行趋势,几乎每件服装都能找到蓝色的身影,蓝色势必将成为09年的主要流行色其效果将变得适中、别致、隐秘。在09年不同色度的近白色系是一种重要基调体现出简约唯美的风格,无论是套装还是自由搭配,一身白色打扮将成为时尚前沿:橙色和桔红色的搭配,将形成一种矛盾的组合;海军蓝、灰银色与其他火热的色彩构成了这一主题,令人联想到2008年北京奥运足球场上的红、黄、绿条:玫紫色将以冷峻的面孔继续流行并成为蓝色的重要补色,米黄色将成为点缀的亮色,所有优雅的色彩都可作为玫紫色的配色:绿色系在明度和纯度上会进一步提升,以强调视觉和触觉的精致感受。而金色和银色将成为比较重要的点缀,使纺织品更具金属感。
总的来说20xx年流行色表现形式将不会太夸张,主要以宁静、精致,柔和、简约为基调,在其他表现形式的配合下必定带我们走进一个唯美、温馨、静谧的10年。
二、家居面料:
在家居面料中,其中针对消费者的心理而言,比较多的要求家居制品的舒适性比较好,另外就是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要求要有不一样的风格颜色等。另外还有就是家居产品的环保性。而在这些所提到的.要求中,一个对家居用品比较高的质量要求就是要是家居,尤其是床上用品有比较好的干爽舒适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干爽舒适面料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的物质需求,如何提高服装面料的干爽舒适性已经成为科研单位研究的重点,企业关注的焦点。众多新型纤维的研制开发及其在家居用品的应用上越来越多。
在家居装饰中包括的方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面:
家具装饰:台布、沙发套、靠垫等
地面装饰:地毯、地垫、手工艺地毯等
墙面装饰:墙布、壁面工艺(刺绣手工印染装饰品)等
窗户装饰:窗帘、窗纱、布制百叶窗等
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等
针对家居用品中,其形式和色彩的形式多样,其中针对家用纺织品的要求也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现在出现在家居纺织品中的各类品种有:抗菌类家用纺织品、远红外保健家用纺织品、药物保健家用纺织品、阻燃家用纺织品、隔音家用纺织品、抗静电家用纺织品、防水家用纺织品、抗污家用纺织品、超吸水性家用纺织品、抗紫外线家用纺织品、芳香家用纺织品、纳米家用纺织品、变色(湿变、温变)家用纺织品、自清洁家用纺织品等纺织家居纺织品。
在家居纺织品的设计方面强调原材料的配套设计、工艺种类的配套设计、色彩配置设计等。而在实地的调研中发现,现在消费者对家居纺织品有比较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床上用品以及窗户装饰物等方面,其中床上用品的原料要求上面多为棉,麻,毛,丝等天然纤维。
以下为实地调研中得到的一些床上用品品种规格:
1、全棉沙罗布56’80/2+40/2x4090x62
2、竹节纱罗布lenoslub59’21+21/2+12(竹)x12+12(竹)65x44
(1与2的组织构成都为缎纹组织)
在实际的调研中,各种床上用品的组织结构都为常见的基础组织,其中有沙罗组织,蜂巢组织,各种斜纹等。有全棉沙罗组织,全棉蜂巢组织,全棉平纹组织的色纺床单,全棉斜纹类,丝绸类,雪纺皱类,环保涤棉类面料,弹力面料等。
在家居床上用品中,各个面料都在强调面料细腻、环保染色、吸湿透气、耐磨耐用等,由此可见在家居床上用品中,重点要求其床单被罩在贴身有较好的舒适性能和吸湿透气性,与此同时,环保性也不断的加入到床上制品的要求中,这在今后的纺织品行业中都将是一个新的趋势。
三、对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调查
购衣地点普通市场占30.2%,专卖店占39.6%,超市占11.6%,大型百货商场占18.6%。从此项中可以了解大学生对购物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也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对品牌服装的青睐与消费知识水平。
喜欢休闲类型的占35%,半休闲类型的占37.8%,职业类型的占8.7%,时尚前卫类型的占12.4%,运动装的占6.1%,从此项调查中可知半休闲装是大学生最钟爱的,其次是休闲的服装。至于职业类型的服装,好像在大学生中没有很大市场。
追求潮流的占7.7%,标新立异的占10.1%,适合自己就好的占72.8%,无所谓的占9.4%,通过此项调查可以看出,可见大学生还是一个比较理性的消费群体,绝大多数人购买衣服还是选择适合自己的,而不是强调追求潮流或标新立异。
喜欢条格花纹的占12.9%,方格花纹的占6.4%,自由变化花纹的占47%,其他花纹的占33.7%,此项调查显示了大学生对服装面料的花纹方面的要求。
喜欢服装类型随主流的占10.2%,个性化的占26.5%,时尚的占27%,无所谓的占36.3%,此项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服装类型要求不是非常在意,主要是适合自己就好。
购买服装时主要考虑品牌的占10.3%,面料的占16.7%,款式的占50.9%,价格的占22.1%,由于大学生是纯消费者,因此款式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重视的,他们也追求品牌,更考虑价格,由于对面料不怎么了解,因此在购买时没有受到很重视。
在这次实地调研中,我受益颇多。不仅对于当前的服装市场的整体趋势有了一定的把握,而且在调查中极大的丰富了我的实践能力和分析能力。市场是企业行动的风向标,市场的需求决定了企业今后的方向,我们现在的调查可以为我们以后毕业进入企业做一个很好的铺垫,同时也为我们今后学习和实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消费者调研报告3
调查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人离不开消费,消费与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自1994年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目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还是有发生,因此开展了关于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
调研目的
(1)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发现当地居民遇到的有关消费权益的问题,了解当地居民消费权益保护现状,调查其关于消费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识情况;
(2)通过这次的调研活动,帮助居民认识自己依法具有的消费权益,提高居民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保障当地居民的消费权益;
(3)为当地政府、司法所了解当地居民消费权益问题、保障居民消费权益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资料,有利于政府、司法所采取相应措施建设和谐的消费环境;
(4)通过司法所访谈,获取当地居民消费权益保护状况以及维护消费权益的法律途径的相关信息,让居民学会多途径地解决消费者权益问题。
调查方式:
于20xx年7月13日-7月17日通过不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一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
xx市大坪镇居民
调查亮点:
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
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开展了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本文分别对实体消费调查与网络消费调查进行了深入的归纳、总结与分析。消费者权益受侵的主要原因包括: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维权成本高、风险大;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最后提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一、xx市消费者问卷调查可行性分析
1、调查目的与目标的针对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消费呈现出了高端化、网络化的特点,同时,消费与人们生活更加的密切。尽管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调查是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寻找与分析问题的所在,并且探寻相应的对策。调查针对xx市居民消费者,开展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其针对性与目标指向性十分的明确。
2、调查人群的代表性与可接受性。本次调查选取的是xx市大坪镇居民,选取的对象属于中层群体,里面既包括了xx市的现代居民,也有比较传统式的消费者,涵盖了不同的层次,因此更具代表性。同时,这里的居民,人情好,对于公益事业十分的热心,目标的选取能够很好的保障问卷调查的实现,增强了问卷的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网上购物的普遍性与网络问卷调研的必要性。首先,互联网形态下的外部大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不可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逐渐开放,更多的人加入到买电脑上网的行列。网上购物人群迅速扩大,各种网络设施的.完善,经济的持续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热衷的消费方式。其次,网络正在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到网上查找信息,进行消费。同时网络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信息当中有很多的无效甚至是欺骗性的信息。网络消费者的增多同时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这样一个消费群体的权益的保护。
4、问题解决的紧迫性。针对目前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策略,压制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寻找有效的途径尽快的解决问题,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调查人员的专业性与分析的科学性。调查人员为从事专业研究的专业学生,从问卷的涉及、调研的开展、问题的分析、总结与归纳具有严密性与科学性,并且有着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有效保障了本次调查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结论的指导与借鉴性。本次调查的结论,对于相关部门制定基本的地方法规与规章,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执法,消费者自身进行权益的保护具有指导与借鉴意义。
二、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在接受本次调查的消费者中派出250份问卷,回收235份,42份问卷无效193份问卷有效。
(一)实体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参加问卷调查的学历水平多为初中高中,分别占31%和43.5%,大学及以上31人,占16.1%。
是否遇到过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中126人表示偶尔会遇到,占65.3%,其余为从不和经常。在“哪些领域的消费过程中遭遇过侵权行为”的调查当中,按百分比的多少由高到低依次为: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手机通讯、医疗医药,在房产住宅以及汽车产品、数码产品当中也时有发生但占比靠后,在投资理财以及其他中占比最少。说明了在家电、食品等必须品当中的侵权是最为严重的。在如“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种侵害最主要的表现为什么”的调查当中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占62%,受到精神损害的占35%,造成人身伤害的占19%。对“日常消费和享受服务的经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的问卷中显示,其中由高到低主要有:假冒伪劣依然横行、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劣质服务比比皆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也是其中一项。对于“是否了解过消费者有哪些权益”调查当中,很了解的很少只有7%,大部分了解的只有29%,说明对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了解还很不够,这不利于消费者自身的维权。
对于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的看法当中,认为欠妥,宣传力度较弱的占到了61%,说明宣传力度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对于侵犯您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您会不会投诉”调查当中,显示视情况而定的最多,占71%,只有17%的人表示一定投诉,从不投诉的也有,占到了12%。投诉渠道由高到低的占比依次为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采取法律手段(其中提起诉讼的最多,也有选择上门投诉的),但是数据来看选择忍声吞气,自认倒霉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暴力解决很少,说明现在的消费者以及逐步的趋于理性。“若有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您是否愿意参加”的调查当中不愿意很少,说明公众开始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有什么想说”一项的开放调查当中主要有:希望加强对消费权益保护力度,严格执法;尽力加大宣传权益保护知识;希望国家、政府加强食物药品等的监管等。
(二)网络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在网上购过物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经常购物的人占34%,偶尔购物的占到了35%,有需要才买的有26%,从未网上购物的仅仅为5%,这明网上购物已经相当的普及了。对于“您是否在网购过程中被骗过,比如买到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的调查结果当中,经常的占到了7%,选择偶尔的最多,占到了49%,几乎没的占全部的32%表示从未的人占12%,说明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对于“如果网购的东西不符合您的要求,您会选择退货吗”的调查中,选择坚决退货,不会和看情况的三者基本持平。着在很大的程度上滋生了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维权,侵权行为会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在对于“如果您网络购物被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项的调查当中,渠道的选取由高到低依次为:网购网站投诉,自己找买家干涉解决,消费者协会投诉,不投诉,自认倒霉,选择警察局报案以及质检部门举报的人很少,几乎微乎其微。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您有什么想说的”,主要包括希望网上服务越来越好;希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很少有自身提高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有效保护的。说明现在的消费者的自身的维权意识还不强。
三、费者权益受侵的主要原因
(一)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我国《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就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二)维权成本高、风险大。
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打官司存在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由于消费争议的金额一般不大,一场官司要经过复杂的仲裁程序,沉重的费用负担往往弄得消费者筋疲力尽、得不偿失。二是举证责任往往对消费者不利,使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目前《消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的规定,按照消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的推论,消费纠纷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生产、经营者正好以此为借口而不出鉴定费,致使很多消费纠纷因鉴定费无处可出而无法解决。
(三)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
由于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调解成功率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再加上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wei权的靠山。我国目前没有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制度,实践中很少有消费者通过现有的仲裁机制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
在消费纠纷中,由于经营者实力雄厚,而消费者势单力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因此,建议我市司法部门考虑尝试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解决消费纠纷;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立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发消费者的诉讼积极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
“政府及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快速审理各种维权案件。”要把食品、药品、涉农市场继续作为维权的重点,要在通讯、医疗、住房、医保、社保、保险、教育等消费领域逐步消除不平等格
式条款和“霸王”条款,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对这些消费领域都要监管到位,不断探索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和方法。监测手段,逐级要相互明确,防止推诿和扯皮。
(三)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现在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与服务品种及项目越来越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机率和投诉率也会相应增加。消协作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受理机构,要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协调和处理消费纠纷,并努力把投诉的站点扩展伸延到农村、社区、学校、商场等,为消费者投诉开辟“绿色通道”。
(四)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近年来,由于政府与消协部门的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消费保护意识不断强化。这方面的宣传今后还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克服"消费安全是当事者的事",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参与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行动中来。同时,政府和消协部门要坚持对经营者进行长期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自身也要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机制,把好商品质量关和服务质量关,力争在自身范围内解决质量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五、经验及总结
总的来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但是要真正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具体工作依然非常艰巨,通过调查发现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网络的消费当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归纳总结查找了相关的原因,并相应的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希望对消费者以及消协的立法、维权等多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此次调查仅仅面向部分消费者,看法难免片面。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只有消费者自身不段的提升维权意识,真正的去维权,才能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会得到较大的改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其一生的品德行为。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财商,就成为高校的重要课题。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新概念
1、消费方式已经进入网络电子时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社会消费方式已经从原来单一的现金交易向现金、信用卡、支票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转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更趋方便快捷。当代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有着开放的思想意识,从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在消费方式上是怎样的状况呢?在调查中发现,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方式已经进入了网络电子时代。许多大学生都有校园ic卡、交通ic卡、银行取款卡、上网卡甚至运动健身卡等,刷卡时代使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潇潇洒洒,用某些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卡一刷,钱就花。
2、消费多元化倾向
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时代,步入这一时代的大学生们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尽管书籍仍是主要的消费对象,但已不是首选的,更不是唯一的消费项目。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手机、旅游、电脑、影音娱乐是大学生的消费热点。调查中,当问及在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旅游,其次是买电脑,反映出大学生具有想走出校园、融入社会与自然、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
3、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3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0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因此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更会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调研报告4
委托客户:福建YH大型超市
项目名称:《消费者日常购物行为与需求调研项目》
归属行业:零售业
研究类型:消费者U&A研究、购物需求挖掘等
项目背景与研究目的:
通过对消费者日常购物行为习惯的调查分析(如消费者的购物选择的卖场品牌、卖场偏好、购买类型、购买支出、购物时间段......),掌握消费者购物行为变化情况,为YH商超的日常营销策略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了解消费者对目前日常购物渠道、交通便利性、商品价格、商品品质情况、卖场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挖掘消费者不满意或未被满足的方面,分析消费者潜在需求,为YH超市下一步服务改进和提升指明方向标;
最终,本次调研成果将为YH超市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市场潜在需求,为下一步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日常营销策略提供指导依据。
消费者调研报告5
观察法是在自然情况下,观察者依靠自己的视听器官,通过消费者的外部表现(动作、行为、谈话),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了解消费者的言语、行动和表情等行为,并把观察结果按时间顺序系统地记录下来分析原因,用以研究消费者心理活动的规律。它是心理学的一种基本调查研究方法,观察法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观察法
直接观察法是指调研人员到现场观察发生的情形,用以搜集信息。例如,在进行商场调查时,调研人员并不访问任何人,只是观察现场的基本情况,然后记录备案。一般调研的内容有某段时间的客流量、顾客在各柜台的停留时间、各组的销售状况、顾客的基本特征、售货员的服务态度等。
在特定条件下,当消费者难以配合调查研究的实施时,应采取直接观察法。如消费者面对某些敏感性、私密性的问题而不好回答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答提问时,就应通过这种方法,直接观察他们的行为表现,记录他们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时间,以此来达到研究的目的。
在自然条件下,仅凭观察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是难以完整记录下消费者复杂的行为活动的,加之观察结果容易受观察者个人的态度、观念和周边具体环境的影响,即使观察者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其观察结果也难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现代运用这种方法,要借助于先进的记录工具,如录音、录像、照相等器材。
2、仪器观察法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许多电子仪器和机械设备成为对消费者进行心理调查的工具。例如,经过被调查者的同意,可以在家用电视上安装一个监视装置,记录下这台电视机的开关时间、收看哪些频道、收看时间如何等。再如,在测定广告效果时,可以借助照相机照下人们的眼部活动,观察瞳孔的变化,分析广告设计对人们注意力的影响。另外,目前有些超级商场配备了整套监视装置,分析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当然,在这一方法实施之前,要注意维护好这些设备的质量,以保证其正常地、有效地运行。
3、实际痕迹测量法
该方法是指调研人员不是直接观察消费者的行为,而是通过一定的途径来了解他们的痕迹和行为。比如,某商场为了调查顾客购买电器后的反应,可到各维修点调查哪些产品维修最多、哪些部件替换最快、消费者的'评价等。国外有家饮料公司曾根据垃圾站饮料瓶的回收状况,来分析消费者的口味偏好。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直观,观察所得到的材料一般也比较真实、切合实际。这是由于消费者是在没有被施加任何影响、没有干扰的情况下被观察的,是一种心理的自然流露。观察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观察所得到的调查材料本身还不足以区分哪些是偶然现象,哪些是规律性的反映。
消费者调研报告6
为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及时把握卷烟消费市场需求、消费群体变化,确保持续有效的货源支持,为卷烟销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区局营销部的安排,结合自己所在区域市场实际情况,选取不同年龄段消费者,不同类别、不同经营业态零售客户进行抽样调查。
一、辖区卷烟市场调研样本基本情况
(一)消费者样本基本情况。按照地市公司的调查原则和要求,共选取140位消费者作为样本,以男性消费者为主,覆盖范围较广,涉及各行各业。其中职业为老板的消费者占被调查消费者总数的32.46%,公司职员占28.07%,农民工占17.55%;年龄为25—40岁消费者占60.53%,成为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其次40—55岁和55岁消费者分别占调查消费者总数的19.3%和13.28%。
(二)零售客户样本基本情况。此次卷烟市场调研选取了14户零售客户进行抽样调查,占辖区零售客户总数的6.5%。从地域属性看,城市中心零售客户占此次市场调研零售客户总数的67.8%,城市
郊区零售客户占32.2%,从经营业态看,食杂店是全市零售客户的主要经营业态,也是此次市场调研的主要对象,占78.8%,烟酒商店占
4.36%,便利店占16.84%,尚未就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调查。
(三)卷烟消费群体分析
1、消费群体组成情况。在针对消费者的调查中,本地烟民占了绝大多数,为71.93%,外来常驻烟民和外来流动烟民分别为24.57%和3.51%。消费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5—40岁以及40—55岁两个阶段,烟龄以5年以上居多,其职业主要以老板、农民工和公司职员为主。
2、消费群体变化
卷烟购买消费者数量稍有变化。在对零售客户的调查中显示,18.08%的零售客户反映到店里购买卷烟的消费者明显增加,而27.43%的零售客户反映到店里购买卷烟的消费者明显减少,认为消费群体变化不大的零售客户则占了54.49%。
二、卷烟消费需求量分析
1、消费者卷烟需求量变化。
①消费者抽烟频次分析。消费者调查中显示,62.28%的消费者抽烟频率在1包/天,占大多数,其次为2—3包/天,占23.68%,0.5包/天的消费者较少,仅占13.16%。另外,65.79%的消费者基本保持了稳定的卷烟消费频次,23.69%的消费者抽烟频次有所增加,主要原因集中在应酬多了和精神压力大等。
②消费者预计今后吸烟数量。询问消费者以后的吸烟数量时,55.27%的消费者表示持续现在的吸烟量基本不变,但也有40.39%的消费者表示将减少吸咽数量。从调查数据上看,从消费者心理角度,近一半消费者主观上有减少卷烟消费的欲望。
2、品牌趋势。
消费者最常吸食卷烟品牌前十名。消费者调研中,最常吸食的卷烟品牌为兰州(硬珍品)、兰州(精品)、红塔山(硬经典)、经塔山(经典100)。在二类品牌断货的情况下,没有消费者最常吸食品牌的前提下,消费者选择的替代品牌中利群(新版)居首位,其次为黄
鹤楼(软蓝)等品牌。
(一)货源紧张问题
货源紧张问题在卷烟销售中普遍存在,特别是个别省外的紧俏卷烟,由于种种原因,供应不稳、供应量少,在调查中,消费者所反映的货源紧缺品牌比较集中,多为中华(软)、南京(硬红)、白沙(硬)等,认为这些品牌拥有较为扎实的市场基础,累积了一定的消费群体数量,并且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卷烟消费市场对这几类档次品牌需求量有所增加,但由于货源紧缺而造成供不应求,引起供需矛盾。其次,由于货源紧张,其分配问题成为缓解卷烟供需的难点。
(四)品牌培育
在新品培育方面,零售客户在了解新品推出时,37.28%采取马上进货的态度,而31.55%零售客户一般不会进,有人来问再进货,32.42%的客户则认为需要根据本店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货。在作新品推荐时,超过50%的零售客户选择了根据消费群体吸烟的档次推荐上柜的新品,而27.93%客户一般不作推销,消费者问起再作解释,
有19.33%的客户则根据消费群吸烟的品牌进行推荐。
三、建议
(一)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基础工作能够帮助我们对零售客户和市场动态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和及时的跟踪,有助于我们更加细致、深入、实时地了解客户需求、消费者需求、市场需求,也便能够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二)优化低档卷烟结构。低档卷烟品牌的不适销对路是目前低档卷烟销售的难点之一,我们在尽全力做好低档卷烟销售的同时,也希望其结构能够得到优化,减少我们工作的障碍。
(三)组织适销对路的产品。适销对路的产品包括在价格档次上的适销对路以及品牌规格上的适销对路,只有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才是符合实际的。
消费者调研报告7
我行自接到《关于开展20xx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的通知》(xx办〔20xx〕x号)后,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指引》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我行自xx年xx月xx日经浙江省银监局批准开业,分行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四个管理部门,以及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小企业部、个金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五个业务部门。先后开通了个人储蓄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各类企业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基金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普通业务,又开办了以“年审工厂”、船舶抵押贷款、渔捷贷、无还本续贷等符合地方经济特色的创新业务。
(二)组织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从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运营管理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分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协调分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联动机制。我行在营业厅墙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机构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行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岗和网点营业厅主任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网点会计主管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电话、网络、意见簿(箱)、上门、信件等形式的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三)权益保护情况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作虚假宣传。
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随着我行业务品种的逐步齐全,在基金、理财等新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
工作,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金融消费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ATM机、网银系统、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等系统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办理司法查询时验看协查通知书、相关司法文书、留存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措施确保金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
(四)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我行积极响应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及上级分管行的号召,面向广大平普通消费者开展了“提升信用品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普惠公众诚信服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弘扬枫桥经验、金融知识进万家”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5.13绍兴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等形式各样的专题活动。每次专题活动期间,营业网点利用网点门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业大厅等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架,设立“金融消费者”咨询台,抽调业务上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现场咨询员,负责接待相关咨询、投诉,充分发挥便民便利服务站的有利优势。在活动日期间,各设咨询台的网点重点围绕银行卡用卡安全、残损券零币兑换办法、假币防伪知识、电子银行使用技巧、银行免费及收费项目、理财产品、个人信贷业务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并结合本网点自身特点,开展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资料,宣传介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识,同时积极征求消费者对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为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做好保密承诺工作,年初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周三学习日的平台,多次组织员工有针对性得开展了关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培训,根据学习内容的多样性,采取统一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之余并组织交流学习心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指引》,结合我行的自身实际情况,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文件,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部分员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员工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是比较单一,相对应的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日后业务的不断开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了更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这必将使我行拓宽金融消费保护领域,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规范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台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关于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我行虽积极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识宣传,却忽视了金融业信息安全
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行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三、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员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个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调研报告8
一、调查方案
调查目的:通过了解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为手机销售商和手机制造商提供参考,同时为大学生对手机消费市场的开发提供一定的参考。
调查对象:在校生
调查程序:
设计调查问卷,明确调查方向和内容;
进行网络聊天调查。随机和各大学的学生相互聊天并让他们填写调查表;
根据回收网络问卷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样本的购买场所、价格及牌子、月消费分布状况的均值、方差等分布的数字特征,推断大学生总体手机月消费分布的相应参数;
根据各个同学对手机功能的不同要求,对手机市场进行分析;
二、问卷设计
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三、数据分析
根据以上整理的数据,我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学生手机市场是个很广阔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根据学生手机市场份额分析
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作为学生我对这个群体做了一些了解,对于我们共同的特点进行分析,得出手机市场应该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发产品或进行针对性的营销手段,才能够抢占市场。
下面我们就来对学生群体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
没有经济收入;
追逐时尚、崇尚个性化的独特风格和注重个性张扬;
学生基本以集体生活为主,相互间信息交流很快易受同学、朋友的影响。
品牌意识强烈,喜爱产品;
学生消费者购买手机的准则和特点
通过调查大学生购买手机主要考虑因素是时尚个性化款式、功能、价格、品牌等,这也成为学生购买手机的四个基本准则。在调查中表明,大学生选择手机时最看重的是手机的外观设计,如形状、大小、厚薄、材料、颜色等,占65%;但大学生也并非一味追求外表漂亮,“内涵”也很重要,所以手机功能也占有一席之位,占50%;其次看重的是价格,而较少看重的是品牌,看来现在的大学生还是比较看重实际的。
消费者调研报告9
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已经变成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而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的公平、商品的质量、售后的保障等问题,消费者对于自身拥有的权益是否明确,又是否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呢?11月3日,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通讯社以“沈阳市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为题,在新生活广场沃尔玛长青店进行了地毯式采访,通过与40余名顾客及商家的交流,了解了他们对于自身权益维护的观点,得到了有关沈阳市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初步结论。
一、 调查背景
消费者维权意识是一个比消费者法律意识外延更广的概念,它不仅包含法律实施主体在处理涉及消费者的事务过程中要考虑的的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要求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和机构,都要对消费者的利益给予必要的重视,它不仅是一种法律意识,而且是一种道德意识。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觉醒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大法宝,消费者保护法规的完善和全面实施,生产者的服务水平提高,消费者处境的根本改善,特别仰赖消费者自身对其合法权益的追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而且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值得欣慰的是,据中国社会调查所在各大城市连续四年的调查表明,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二、 提问及回答统计
针对消费者设置了以下问题:
1.您认为目前超市的商品价格合理吗?
虽然近几年物价上涨频繁,但涨幅还在消费者的接受范围之内,商品价格与其真正的价值也是相符的。
2.在购买食品时您关注哪些商品信息?
在确定好要购买的食品类型的前提下,几乎所有的受采访者都看重食品的价格和品牌,同时会检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购买最近生产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促销食品,年龄较大的消费者会考虑购买,但也会仔细检查食品状况。
3.您在购买家电类商品时是否看重售后保障?
大多数消费者都会在选购家电时询问商品的“三包”范围及售后服务措施,宁愿花更高的价位,也会选择信誉较好、有售后服务中心、全国联保的大品牌电器。
4.对于转基因食品、奶粉等存在争议的商品您持什么态度? 由于国家针对这样的商品出台的.质量监管措施和要求还不够完善、严格,大多数受访者都表示尽量不使用。但在购买豆油、大米等食品时,却很少有人会仔细检查是否有转基因食品标识。在购买奶粉时,大多数受访者受经济条件限制还是会购买国产的、信誉相对较好的品牌。
针对超市商家,我们还另外设置了2个问题:
1. 对易过期食品是如何处理的?
商家尤其重视易过期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在生产过程中会根据市场统计定量生产,尽量不造成积压;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会采
取一定促销方式;对过期食品会立即封装返厂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2. 家电类商品的售后问题处理方法是什么?
目前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自行将商品送到售后服务中心,再进行进一步处理。另一种是拨打全国统一的售后维修电话,由商家派工作人员到消费者家中进行检修。顾客对售后维修保障的满意率能达到96%以上。
三、 分析及结论
从受访消费者的回答中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作为消费者,应当在商品交易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和充分的尊重,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一方面,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加注意自我保护,从对商品质量和保障措施的关注就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商品、服务及其生产者也日益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自身权益的诉求日加强烈,对市场环境和国家监管政策充满了期待。
而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商家也开始提高自我要求,尝试与消费者沟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严格的生产销售流程中我们看到商家日益增强的职业道德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积极态度,从越来越细致、完善、人性化的市场服务我们看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正在一步步走向积极健康的方向。
但是受多方面限制,面对看似公平而丰富的市场选择,消费者也有自己的无奈。相关监管政策的不完善、商品市场的鱼龙混杂、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使得普通消费者的选择收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消费权益也相应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尚缺乏真正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力量。这一方面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有关立法工作和监管措施,一方面需要商家提高责任意识、严守商业道德、尊重消费者,同时也需要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进一步加强权利意识,共建公平互惠的和谐市场。
消费者调研报告10
委托客户:
福建YH大型超市
项目名称:
《消费者日常购物行为与需求调研项目》
归属行业:
零售业
研究类型:
消费者UA研究、购物需求挖掘等
项目背景与研究目的:
通过对消费者日常购物行为习惯的.调查分析(如消费者的购物选择的卖场品牌、卖场偏好、购买类型、购买支出、购物时间段。.。.。.),掌握消费者购物行为变化情况,为YH商超的日常营销策略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了解消费者对目前日常购物渠道、交通便利性、商品价格、商品品质情况、卖场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挖掘消费者不满意或未被满足的方面,分析消费者潜在需求,为YH超市下一步服务改进和提升指明方向标;
最终,本次调研成果将为YH超市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市场潜在需求,为下一步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日常营销策略提供指导依据。
消费者调研报告11
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元,首次跃过万元大关。
老百姓对今年的收入信心如何?打算怎样消费?广东省城市经济调查队最近对全省18个市、县的8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收入预期和消费意向的跟踪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xx%。
一、逾三成城镇居民对收入充满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今年家庭收入将比增加的仅占xx%,但比去年提高个百分点;认为收入持平的占xx%,下降个百分点;认为收入减少的占xx%。
这表明,四成半的居民对收入预期持谨慎态度,而且有xx%的居民缺乏信心。
本次调查中,“加薪”是收入预期增加的首要原因,认为由于“加薪”而增加收入的占xx%,比上次调查增加了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受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对今年收入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1.工作稳定、技术性较强者对收入预期乐观,而生产运输工人、服务业和商业从业人员由于技能单一、行业竞争激烈,对收入预期缺乏信心
2.年龄越轻对收入增加的信心越足。
调查显示,29岁以下年龄组收入预期增加的'占xx%,比上次调查提高个百分点,其余依次为30到39岁年龄组占xx%,40到49岁年龄组占xx%,50到59岁年龄组占xx%,60到69岁年龄组占xx%,70岁以上年龄组占xx%。
3.文化程度愈高对收入预期的信心愈足。
随着经济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程度低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处于劣势,限制了择业的范围,对工作前景存在危机感,对收入的信心明显不足。
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在择业中具有双向选择的相对优势,对增加收入充满信心。
4.低收入者对收入预期看淡。
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来看,低收入者对今年收入预期比中、高收入者明显看淡。
调查显示,家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认为收入增加的占xx%,而家庭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的则占31%。
二、超过五成城镇居民准备增加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54xx%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年将增加消费,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增加消费。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按问卷中所列消费项目显示出的消费选择,以先后排序(比重均在两位数以上),依次为:教育—旅游—电脑—家用电器—住房—保险—通讯。
1.增加教育投入成为所有家庭的共识。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增加教育投入占55%,比去年调查提高个百分点。
而且,不同职业、年龄、收入水平的被调查者,表示增加教育投资的比重都居前列。
2.旅游消费经久不衰。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家庭中,表示增加旅游消费的家庭占xx%,排第二位,比去年调查提高个百分点。
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居民走出家门的空间不断扩大。
同时,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居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向享受、休闲发展变化的物质基础。
3.电脑受青睐,家用电器购买欲下降。
调查显示,xx%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电脑,比去年调查提高个百分点。
此外,各类家用电器作为居民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已基本饱和,居民购买欲有所下降。
调查显示,xx%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家用电器,比去年调查大幅下降个百分点。
4.居民买屋为享受。
目前拥有两处住房的居民家庭不断增多。
调查资料显示,xx%的居民家庭表示准备在今年增加住房投资,比去年调查提高1个百分点,排名由去年的第7位上升至第4位。
5.参加保险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
调查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准备增加投资保险的占xx%。
此外,受股市行情低迷,投资风险大的影响,投资股票的占xx%,比去年下降个百分点。
6.汽车消费有望升温,通讯消费依旧看好。
调查结果显示,xx%的居民家庭表示要购买汽车,比去年调查提高了个百分点,这无疑是汽车进入普通居民家庭的可喜信号。
同时,通讯工具的消费前景依旧看好,尤其是移动通讯,随着移动电话款式的推陈出新和价格下调,部分居民手机的更新频率加快,促进了通讯消费。资料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xx%的居民表示要增加通讯消费。
消费者调研报告12
一、什么是证据
所谓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人证、物证、资料等。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
二、证据的特征
一是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事实,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二是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三是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三、举证制度的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举证制度的原则:
一是“谁主张谁举证”。
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或者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二是举证责任倒置。
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争议中,法律规定了在某些侵权案件中投诉人提出的侵权事实不负有举证的责任,而由被投诉人负责举证。如商品存在缺陷,存在哪些缺陷,损害是由于什么缺陷造成的等等,都是受害人无法无能力证明的事实,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上述事实,就不能获得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在商品责任受理中,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质量法》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将提供证据的责任倒置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法律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自己没有错误提供证明。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能进行有效地抗辩,这时法律则推定经营者承担责任。当然,消费者也不是什么证据均不提供,发生商品质量纠纷,消费者主要提供遭受损失的.事实及损害的前因后果。所以举证倒置的原则,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消费者的难处。但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举张的,只能有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过程中应要求消费者主动、积极、尽量地收集证据,争取自己的主张充分得到实现。
四、取证和保留证据
一是索取购物发票和有关凭证。购物凭证一般指发票,保修单,信誉卡、保险卡等。它是经营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对消费者承担某些义务的证明,是消费者因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享有某些权利的证明,可以说购物凭证是交易行为的证明,是一种交易合同的体现。购物凭证一般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价格、商品出售的时间、商品的提供者等内容。因此,购物凭证对消费者的重要意义在于:记载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证明合同履行的情况,特别是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依据。假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可以凭发票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履行包修、包换、包退或者赔偿损失等方面的义务。如果没有发票作为证明,销售者一旦不承认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其所售,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为了突出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就是说,不论国家有无必须出具的规定,不论商业惯例是否要求出具,消费者都有权利要求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向其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认为必要而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的,经营者不论以何种形式销售何种商品或者提供何种服务,都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二是注意查验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经营者出具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是否真实,是否多收款少开票或者故意错填日期等等。经营者是否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上以“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等“告示”性语言来排除消费者退还有瑕疵商品的权利。有此类“告示”性的语言,其内容无效,(处理商品除外)该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仍可作为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的凭证。
三是保留好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如在购物凭证遗失的情况下,消费者能以其它证据确定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利主张也可以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支持,但是提供其它证据往往是困难的。还应提醒 消费者注意的是:保修证、信誉卡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只有与购物发票一同使用时才更具有法律效力。
五、消费者投诉中常见的“证据”问题
一是没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只是口头认定,而经营者不认可的;
二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未加盖印章或未标明经销商的具体名称,从而造成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三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经销商在销售商品时还附加了许多口头承诺,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无法证实的;
四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权益受到侵害超过法定时效的。
消费者调研报告13
调查时间:
20xx年4月21日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商场经营状况、商品结构、商品放置方式、商场布局,了解商场的发展前景及应对措施
调查地点:
学校附近商店和四明三江超市
调查方法:
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观察等方法
调查人员:
xxx
调查报告整理人:
xx
一、前言
本组以调查三江超市和附近小商店为主,小组共有3名成员,在经过多次交流后,定出了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获得:1.通过实地走访,观察,得到商场消费群体及消费者流动情况2.以采访同学等方式了解这些商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等。
对组内每个人分发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柯金金和裘壮娟同学负责实地走访调查商场;陈丹负责整理调查内容,做出报告。大家在收集完资料后相互交流,使资料更加详细完整,并最终做出结论。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三江超市情况
三江超市主要以食品价格便宜为亮点,它的会员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有明显
差距这也是吸引大家购买的优点。拿小王子饼干来说吧,三江巧克力味的2.45元,牛奶味的为2.75元。学校后门小超市小王子饼干两种味的都买3元。学校里超市小王子饼干买3.5元,其中通过调查对比学校超市大多食品都比校外超市贵至少0.5元,然而学校小食品店则比超市便宜所以很多同学会选着学校小食品店,但它有时关门较早周末有时不开门。
三江超市和学校超市优缺点
三江超市价格便宜但要会员卡每张会员卡办理30元钱,距离较远以及服
务态度不太好。学校超市价格较贵但方便同学们,学校小商店价格虽然合理但营业时间不太合理。
对三江建议:
1、提高服务态度,加强商品质量
2、增加商场内部的灯光照明,提高明亮度
3、增加特色商品,赢得竞争力
4、扩大货架间间距,合理安排货架布局
5、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增加消费人群的流量
6、优化商品结构,增加自己的商品样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对学校超市的`建议:
1商品价格再合理点。
2、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理位置优势,服务态度在好点。
3、合理规划商场货架布局,做到宽敞,简洁,明亮
4、优化商品结构,做到商品种类齐全,丰富,满足广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要求
三、调查总结:
在此次调查活动中,总的来说是成功的,调查组的所有成员都积极参与,达到预期目标,对校内外商店都有所了解。最重要的收获是,组员们在调查过程中学会了合作,学会了如何与别人交流,如何有系统的进行调查工作。同时,我们也体会到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通过实地走访才能了解的真相。在这次活动中也暴露出一些我们的不足,如:组员对调查方式了解不足,对许多调查的技巧运用不熟,导致对某些问题了解不够。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经历了,就会有收获。我们相信,我们会进步,下次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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