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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算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算调研报告1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预算调研报告2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区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按照以票管收,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基本形成了“年初有预算、收入进专户、支出按计划、使用有监督”的管理机制。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主要做法
1、加强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需要,从制度上保障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落实到位,基本取消了各单位收入过渡户,单位各项收入实行银行代收,对所有的收费项目进行分门别类,统一设置单位代码、项目编码,建立收费数据库。各单位征收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即实现了票款分离,又确保了各项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
2、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预算约束机制。近年来我区对区直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一样统一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方法进行管理,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年初编制收入计划,按照收入计划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单位性质、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核定,从而达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目的。
3、严格票据管理,实行“以票管收”。一是在票据领购环节严格监控,坚持“凭证领购、限量供应、验旧核新”的原则,严格控制“领、核、清”三个环节,达到源头控收的目的;二是在票据核销环节控制,要求执收单位以旧换新时,必须准确填制《购买审核申请表》,与财政专户上缴金额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新票据,做到“以票管收”。
4、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资金拨付方式。从20__年1月1日起,我区对预算外资金已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分散支付为辅的支出管理体系。这样,“以拨代支”的拨付方式,将逐步被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所代替。
二、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通过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我区预算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单位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属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虽然在口头上承认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但在实际安排资金使用时仍然将本单位征收的资金视为自有资金,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还存在抵触情绪。
2、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收支两条线”、“银行代收制”少数单位落实不够,个别单位仍存在预算外收入应缴未缴、解缴不及时等情况,给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3、部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在实行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和使用方面制度不完善,效果不明显。预算外资金管理上还存在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支出管理相对薄弱,对部门、单位的经费支出供给缺乏统一标准,部门、单位之间仍存在苦乐不均现象。
4、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区现有的.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无法实现财政、银行联网,造成财政信息不通畅,难以及时掌握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情况;同时,从上至下对预算外资金的财务核算软件未进行统一整合,特别是随着收支科目改革的实施,软件的升级尚未完全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思考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因为政府非税收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门和单位的理解、支持。所以必须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的宣传力度,使各部门和单位认识到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
2、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分析,根据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原因,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专门制定了《__区区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3、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积极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作用,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预算调研报告3
摘要:“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PeterF.Drucker)曾经说过:“预算不是一场数字游戏,而是围绕战略目标的设立而进行思考的过程。”
自20xx年我国烟草商业导入预算管理机制以来,该方法已成为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本文针对xx烟草商业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全面预算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注重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与调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使预算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烟草商业预算管理思考
预算管理是企业在科学的市场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程序,对企业未来的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体安排。近年来,xx烟草积极探索适合烟草商业实际的预算管理运作模式,在预算管理上逐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单一预算向全面预算的转变,对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预算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运行中凸显的一些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亟待解决的几个薄弱环节
1.编制时间比较滞后,运行时效相对较低。
虽说我市每年从10月份便着手安排部署次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但由于作为战略层的投资中心没能及时确定年度预算总目标,预算编制工作实际上要到次年的元月份才正式开始。我市烟草系统下辖9个县级营销部,经过“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编制流程的多次反复,整个预算编制工作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待全部预算审批、下达完毕,时间已到4月份,迟则到5月份才能完成,上半年的预算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部分可控费用,超进度开支现象特别严重,给下半年的预算执行带来巨大压力,编制时效“成本”过高。
2.预算分解偏离实际,方法不尽科学合理。
一是年度预算指标分解中历史业绩权重较大。在下达各县营销部销售预算指标、效益预算指标时,没有完全按照省烟草局推行的“因素分配法”进行,历史因素所占权重仍然较大。对某些指标没有设立一个“公允值”,习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市保持统一的增长幅度,对上年预算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持续实行“鞭打快牛”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的积极性。
二是季度预算的分解过于简单化。费用预算分解也与销售预算一样,以前两年各季度实际发生数所占全年比重作为权数进行分解,没有考虑某些费用发生的特殊性,导致部分项目季度预算严重超支。
3.执行过程“盲目服从”,预算调整“弹性”过大。
一是对市场的变化反应迟钝。在执行过程中,当受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内部体制改革和经营方向调整等因素影响,预算基础发生变化时,有的预算责任主体仍在“严格”按照预算运作,“纸上谈兵”,缺乏应变能力。
二是预算调整机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年度预算调整的随意性较大,没有根据预算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执行中的偏差,预算管理委员会没有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预算责任主体没有自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而是盲目地要求要追加预算指标。
4.成为考核唯一手段,上下“博弈”愈演愈烈。
预算管理过程中,只强调上下级的垂直命令与控制,把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唯一的考核考评指标,重结果、轻过程,忽略了对预算执行差异的分析。各责任中心为了得到较低的业绩评价标准,有意提供虚假的预算数据风险,在上报预算时讨价还价,大大地留下余地,实行“宽打窄用”。有的则为了防止来年被“鞭打快牛”,虚报、用尽当年的预算指标。这些“对策”,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使业绩考核失去了公平性。
二、问题的`成因及分析
上述问题综合起来,集中表现在预算目标确立、预算体系构建、预算过程控制和预算考评机制等四个环节存在缺陷,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不够”:
1.预算目标定位不够准。
一方面将预算与企业“十一五”战略目标等同起来,定位过高。虽说预算是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配合的战略保障体系,两者有密切的联系,但不能等同。“十一五”规划的时间跨度有五年,侧重于企业中、长期目标战略的实施,主要涉及外部环境中长期趋势的变化,以及企业如何对此作出反映;而预算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关注的是中、短期特定目标任务的完成,主要涉及企业内部运作。因此,公司战略是预算管理的目标导向,引导年度预算目标的确定;预算目标则是战略目标在本期内的财务具体化,为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
另一方面预算目标制定不甚科学。在预算目标制定中,编制预算基础的许多假设尚未得到充分论证。作为战略层的投资中心,没有深入分析所处的市场地位、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可能变动给预算目标带来的影响,没有认真查找xx与省内其他地区间在经济、地理、交通环境上的差距,而是一味的按照上级的要求,追求卷烟人均销量、销售均价等指标达到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使预算“高不成,低不就”,失去了预算的有用性。
2.全员参与意识不够高。
一是上下互动、协作程度不高。部分县营销部的经理们本位主义意识较为严重,将精力集中在本部门个别任务效率的提高上,而对预算的编制工作持消极态度,仅在费用预算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千方百计争得宽余的支出指标,忽视了企业的整体奋斗目标。
二是各预算中心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许多部门都认为预算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对预算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工作当作额外负担,经多次催促,才将质量不高的预算上报。执行过程中,各责任中心管理也不很到位,对预算执行中的异常现象没有采取应对措施,甚至听之任之,导致部分可控费用支出失控。岗位编制本就偏紧的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单打独斗”,某些工作也只好采取应付的方式,难以实现对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3.过程控制措施不够实。
首先,预算信息反馈制度尚未健全。预算信息反馈是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控职能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定期书面报告、临时书面报告、例会和临时碰头会等多种方式,具有及时性和灵活性的特点。而我们仅仅采用了书面报告的形式,预算执行差异形成的原因不能得到更深入地分析,控制措施不很全面,而且信息反馈也不是很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控的效果。
其次,预算调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等部门在对预算执行差异进行分析和责任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调控意见和建议,但相关责任主体并没有认真地抓好落实,未能积极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并加以实施。实际业绩与预算执行的偏差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监控形同虚设,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得不到必要的保证。
4.评价考核体系不够全。
一方面,只设有年度综合考评,每月(季)的动态考评没有设立。动态考评作用于事中控制,服务于预算调控,主要是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差异予以及时确认、及时处理,为预算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在考评中没有遵循预算考评的可控性原则。依照该原则,各责任主体以其责权范围为限,仅应对其可以控制的预算差异负责,而我们在考评考核中往往忽视了这个原则,将所有不可控预算差异也全部“包”给各责任中心,由他们负责“埋单”。
预算管理是一个“PDCA”循环改进的过程,预算考评在这个循环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把考评仅仅作为发放奖金的工具,为发奖而考评,没有事后的差异调查和分析,没有改进措施的落实,则不能充分发挥持续改进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实际就是企业目标分解、实施、控制和实现的过程。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要抓好“五个提高”:
1.加强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时效。
一是提高各级员工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度和参与度。预算管理是一种“全员参与、全方位渗透、全过程监控、全量化考核”的管理方法,没有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员工的一致重视和共同参与,是难以实施到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切实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到预算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预算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是建立预算责任网络,对预算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在市公司本级,要按预算指标的性质实行归口管理;对各县级营销部,则按授权制度实行分级控制。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参与预算的编制,对各个预算项目反复权衡、精打细算,使编制出的预算更加符合企业实际。实施中要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办法的要求,努力增加销售收入,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使预算真正起到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2.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当代会计学家汤谷良先生认为:“预算是与整个公司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人力资源流的要求相一致的经营指标体系。”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高效、合一,是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前提与基础。目前,xx烟草商业的物流、资金流已整合到位,人力资源改革也基本结束,但信息资源的整合尚处在初始设计阶段。现有的卷烟营销、烟叶生产、专卖管理、财务管理等电子商务系统相对独立,各种数据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经济运行数据信息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的方式相对较为原始,基本停留在半自动化状态,信息化程度不高。因此,必须立足现有信息平台,加快数据中心的建设,建立分析、预测模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预算管理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从编制到执行控制工作量非常之大,急需有先进、科学的信息系统来支持。我们要在金蝶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积极开发预算管理子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在线审批、执行情况分析等预算管理功能,通过预算信息网络系统,实现预算信息及时传递,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
3.实行编制方式多样化,提高预算管理效率。
在预算编制中,要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固定预算与弹性预算相结合、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定期预算与滚动预算相结合。在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基础上,针对固定预算的不足,按照卷烟销量3%左右的间隔,对费用、利润采用弹性预算,增强预算的适用性,为实际结果与预算的比较提供一个动态的基础。对上年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的项目,采用零基预算,一切从“零”开始,通过对项目重新进行审查、分析和考核,消除增量预算中一些不合理因素得以长期沿袭的影响。此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要采用滚动预算进行辅助,按季度滚动,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着手下季度的滚动预算工作,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一个固定的期间,以保持预算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强化全程控制监督,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预算是与日常经营管理过程相渗透的行为规范与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调控力,是顺利实现预算目标的关键。
首先,要健全预算报告制度,构建相关、及时的信息反馈系统。每月或季(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采用报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及时地向各预算责任主体报告本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揭示预算重大差异所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预算反馈报告要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月报反馈的重点是各相关责任项目的预算执行过程,以便动态的掌握预算的运行状况,季(年)度预算报告则着重反映各时期的预算执行结果,以便于考核。
其次,建立全方位的预算控制体系,对预算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把预算控制渗透到企业的各个业务过程、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覆盖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以业务流、资金流为监控重点,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生产经营等部门为主要控制监督责任人,按照各自的预算监控权责,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考评、奖惩实行全过程监控,及时解决、修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
5.加大考核评价力度,提高预算运行质量。
预算是与期终总结相关的业绩评价与奖惩体系,没有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预算就会流于形式,就会失去控制力。考评过程中要注重个人考评与集体考评相结合,动态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在科学、合理的评价经营业绩基础上,严格按照奖惩办法进行兑现。
一要健全月度绩效联酬考核办法。将卷烟销量、贡献毛益、可控费用、营业利润等月度预算指标及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质量,分别与各预算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挂钩。每月末,由预算管理考核小组对各县级营销部及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指标间的差异进行确认,然后根据绩效联酬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要把预算考评与年度经济运行综合绩效考核相关联。年度终了,以年度卷烟销量、烟叶收购量、目标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人均劳动效率等预算指标为主要内容,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进行县级营销部领导班子的综合考评,对成绩优胜者予以适当奖励。
预算调研报告4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号:国发(1996)29号
颁布日期: 1996-7-6
实施日期: 1996-7-6
点击次数: 2136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预算外资金增长较快,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厂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有的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擅自将财政预算资金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转为预算外资金,有些部门和单位擅自设立基金或收费项目,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流失,预算外资金不断膨胀。同时,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脱离财政管理和各级人大监督,乱支滥用观象十分严重。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分散和政府公共分配牲序混乱,而且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膨胀,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观象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观就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作出如下决定: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禁止将预算资金转移到预算外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完善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隐瞒财政收入,将财政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控制规模、阻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财政拨款转为有偿使用,更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财政部门尤其不能设置“小金库”。
二 、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
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j卯3)jg号)精神,将财政部已经规定的81项行政性收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
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 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 金(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基金(收费)收入要按现行体制丑时上缴中央金库或地方金库,使用由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属于基本建设用途的,由财政部门按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计划安排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瞥。基金(收费)收支在预算上单独编列反映,技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平衡预算。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从1996年起统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作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今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白筹和乡统筹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仓。
社会保障基金在国家财政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以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国有企业税后留用资金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股务性收人,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可不上缴财政专户,但必须依法纳税,并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收支统一核算。
四、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规模
收取或提取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
行政事业性收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泊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物价)部门批准;确定和调整收赞标准,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计划(物价)部门合同财政部门批准;重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及调憋应报请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包括汁划单列市)及其部门无权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赞项目或调整收典标准。行政性收费中的管理性收费、资源性收费、全国性的证照收费和公共事业收赞,以及涉及中央和其他地区的地方性收费,实行中央一缎审批。国家法律、法规中已明确的收费,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方性法规中已明确的收赀,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由省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末拉规定报经批准的或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属乱收费行为,必须停止执行。财政部、国家计委男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行政性收费管理条例》,报国务院审批发布。
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基金立项的申请和批准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否则一律不予立项。地方无权批准设立基金项目,也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设立基金项目。对地方已经设立的基金项目,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理登记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5号)的规定进行清理登记,由财政部负责审查处理,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赞和政府性基金的票据管理与监督制度。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执收时,必须按隶属关系使用巾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五、预算外资盒要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桉不同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国家机关和受政府委托的部门单位统
一收取和使用的专项用于公共工程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基金、收费,以及以政府信誉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等,收入全额缴人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收支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专项使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缴人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统筹安排,其中少数费用开支有特殊需要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定收支计划后,可按确定的比例或按收支结余的数额定期缴人同级财政专户。
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度专项使用以外,财政部门经同级政府批准可按隶属关系统筹调剂使用。
有预算外收支活动的部门和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在指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出账户,确有必要的,也可再开设一个收入过渡性帐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银行不得为部门和单位开设预算外资金账户。
部门和单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必须拄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不得拖欠,截留和坐收坐支。逾期未缴的,由银行从单位资金账户中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六、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
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外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校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并及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拨款和预算外收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要在认真审核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年度终了,财政部门要审批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井报同级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编制包括预算内、外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七、严格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乱支挪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则务收支计划使用预算外资金。专项用于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的基金和收费,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要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分期拨付资金;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要按国家规定立项,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贤计划,并按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用于购买专项控制商品方面的支出,要报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控购审
批手续。严禁将预算外资金转变非财务机构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禁用预算外资金搞房地产等计划外投资.从事股票、期货等交易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高消赞。
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拨付预算外资金,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八、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处罚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基金的稽查制度,并会同人民银行共同做好预算外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工作。各级计划(物价)部门要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收费标准的审核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宏观管理的要求,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对同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颧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
对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者,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隐瞒财政预算收入,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的,要将违反规定的收入全部上缴上一级财政。同时,要追究有关部门和本级政府领导人的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撤销其职务。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违法金额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仟,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撤销其职务。对用预算外资金私设“小金库”搞房地产等计划外投资、。从事股票、期货交易和不按规定要求开设预算外资金账户等违反规定的活动,以及滥发奖金和实物的,除责令追回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分。
对擅自将财政预算拨款挪作他用或转为有偿使用的,其资金一律追回上缴上一级财政,并相应核减以后年度的财政预算拨款,同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财政、计划(物价)、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中要忠于职守,秉公 办事。对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意见的通知》(国发
c1996)12号)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对预算外资金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属于国家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要坚决按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立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取消。今后国家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基金。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好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按本决定的要求,认真部署,尽快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在1996年底前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财政部。
本决定自发布之口起实行。凡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政策和规定,一律以本决定为准。
预算调研报告5
财经专家白景明细说政府投资管理立法(与国家预算关系)
时间: 20xx-03-06 17:00:1
受访人: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 白景明
采访人:范海坚 史晓龙
政府投资比重下降,但地位未降
记者:1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集意见已经于1月30日截止。对于这部众人瞩目的法规您如何评价?您如何评价政府投资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最近几年,这种地位和作用出现了哪些变化?
白景明:改革进程中固定资产投资始终是拉动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走势一直有着强有力的制导作用。但应当看到,从上世纪90年代之后,就总量角度而言,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呈现出不断下降趋势,比如国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990年是8.7%、20xx年降至4.6%。当然,这期间具有一定波动性,最低点是1995年,当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为3%。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下降主要成因有四点:一是国家财政在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二是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减轻了财政支出负担;三是非国有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自主投资规模急剧扩张;四是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形成后个人投资比重上升(如个人购房支出)。
然而这种比重下降现象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制导作用在同步下降。事实是政府依然在较大程度上左右着固定资产投资走势,突出表现有六点:一是动态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准入”制度;二是调控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三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落实投资政策;四是通过变动预算资金投资规模来影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五是通过调整预算资金投资结构来制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六是运用税收政策影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政府制导固定资产投资走势目的有三点:一是反“经济周期”;二是落实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加大公共产品供给规模。回首20年的实践,可以得出结论说政府的固定资产调控成效显著,比如在反周期方面,1998年和20xx年两次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都实现了通过托底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的目标。
政府投资的问题在哪里
记者:从以往经验来看,除了在调控经济方面成效显著,政府投资行为是否也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
白景明:如何评价政府投资行为始终是一个争论较大的问题。很多人对政府投资存在的合理性就有疑问,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管理状况当然疑问就更大了。应该承认,有疑问是正常的,一个国家的制度完善和体制改革就是从疑问中产生的。然而至为关键的是怎样分析问题,包括切入点、价值判断标准、客观因素界定等的选择。
从过去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可能存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投资界定不完整。对此国内外学术界的看法不一致。西方国家学术界对政府投资的界定比较宽,不仅把财政投资(包括债务支出)计入政府投资,而且把国有企业投资也计入政府投资,因为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就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我国学术界没有把国有企业投资计入政府投资,在这点上,行政部门的意见是一致的。然而必须看到,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政府投资的界定偏窄,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活动计入政府投资;二是没有把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负债投资计入政府投资,而这些投资活动规模是相当大的。从资金来源角度看,对大量的政府可控资金的投资活动也没计入政府投资,比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管控资金的投资活动。政府投资界定范围窄的最大弊端是人们根本无从判断政府投资规模究竟有多大,结构如何,因而也搞不清楚哪些投资适用政府投资管理法规来管理。举例而言,20xx年我们说政府要启动4万亿元投资,但究竟这4万亿元是什么含义呢?事实是财政资金只有1.18万亿元,其他资金来源如何呢?如果不是政府管控资金(如社保资金),那么这4万亿元能说是政府投资吗?
二是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一直未能与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完整衔接好。从理论上讲,所有政府投资都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说政府投资从立项申报、立项审查、立项核批到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执行都应有严格的预算管理规程。正是鉴于此,一些西方国家并没有单独的政府投资条件,有关的管理制度是包含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我国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政府投资是由政府规划部门和政府预算管理部门协调共管的。这自然派生出了两者制度及其落实的有效统一问题,但现实是始终未能完整衔接好,突出点是投资规划确立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形成了事实上的先立项后落实资金格局,这与政府投资的基本规则是违背的,极易造成政府过度负债和政府投资诱发通货膨胀。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规模过度扩张反映的正是这种机理。应该指出,地方政府投资融资早就处于失控状态,中国的城市化建设靠的就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期只是在刺激经济的政策框架下又迈了一大步。此外,我国对政府投资中即便是预算资金的部分也一直没有建立起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比如项目支出的标准体系和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
三是政府投资的专业性管理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政府投资具有特殊的目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然而专业性管理法规体系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已有的“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涉及政府投资管理,但并不针对政府投资全过程。这种状况一方面造成了政府投资出现阶段性过度膨胀,另一方面则造成了部分政府投资偏离合规性。
政府投资需要立法规范
记者:《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有哪些意义?就目前内容来看,您认为它有哪些亮点?又存在哪些不足需要改进?
白景明:制定《政府投资条例》具有三大意义:一是形成对政府投资行为全程监管的专业管理法规,从而使全社会对政府投资的评价和监督有一个针对性明确的依据;二是约束各级政府可能作出的有违全社会统一意志的投资决策;三是清晰界定投资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关
系,明确政府投资涉及的不同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现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有两个:一是界定了投资主体和决策主体的行政与法律责任,特别是后者,对约束政府投资中的`不良行为具有强大的推动力;二是提出了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框架。
当然,现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也存在一些需讨论之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如何划定政府性资金。《征求意见稿》把“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列为政府性资金,这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没有具体说明什么是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国的情况是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认定较为复杂,《征求意见稿》中究竟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还是仅指一般预算内的财政资金?假如是前者,那就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者中的投资资金,如果是后者,显然资金规模就比较小。拙见以为,应该从前者出发界定财政预算内资金,否则,政府性资金就被人为缩减了,因而管理制度的覆盖面也小了。此外,《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指出国债资金中投资性资金的性质。按道理这笔资金属于政府管控资金,虽然是用于弥补赤字,但最终用途是落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由此,应把它列入政府性资金。
二是投资规划与预算管理之间关系尚需进一步研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投资规划与预算管理之间关系的规定相比过去的法规而言有了长足进步,比如明确指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包括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但值得推敲的是《征求意见稿》在决策程序章节中没有充分规定预算管理的地位,而只是说投资决策做完之后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应纳入政府投资计划。这点可以说并没有脱离过去的先定项目后说钱的思维逻辑。事实是中国总是把政府投资和财政投资分离出来,仿佛政府投资可以脱离政府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政府投融资活动的经常性失控,使政府投资规划倒逼地方政府各部门拼命招商引资甚至乱定筹资制度。国外的经验是政府投资历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也就是所称的“资本预算”,他们的投资规划是由资本预算来分步落实,投资决策开始就是预算管理的起点,这非常值得中国借鉴。如果我们的投资决策从开始就并入预算管理框架,那也就不会出现投资规划倒逼预算扩张的事情了。所以,我建议中国要有资本预算,不能把投资规划和资本预算分开,应该把政府投资决策纳入到预算管理框架内。
三是未对政府投资绩效评价作出全面规定。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只有做好绩效评价,政府投资才会大幅度减少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绩效评价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基本工具。然而《征求意见稿》只规定大项目要进行绩效评价,这实际上是为一般项目的匆忙上马放了口子,应该说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原则不尽相符。换一个角度看,我国现在政府出面搞的项目,一般资金起点都比较高,建一个办公楼都要上千万元,基础设施项目都要上亿元,不搞绩效评价很难把握好项目的可行性和运行规范性。因此,政府投资条例应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作出系统规定,而且应说明这种绩效评价是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预算执行部门和预算编制管理部门是实施绩效评价的主体机构。
记者:有学者提出,虽然《征求意见稿》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等方面入手,规定了投资方式、决策程序、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建设实施等项内容,并且规范了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等文件,希望建立起行政体制内部分权制衡的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行政主导的立法思路,因此可能无法真正约束政府投资行为。对此您怎么看待?有没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层次?
白景明:《政府投资条例》确属行政法规,带有行政管理主导属性。从长远看,很有必要提升到立法层次。但我认为,现在不能操之过急,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管理的立法条件并不成熟,突出表现是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不健全。比如,《预算法》还未修改完毕,政府资金的全方位预算管理还未实现,20xx年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才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尚未在各级政府全面铺开,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尚不完备。又比如,政府政绩考评体系改革尚未完成,等等。这些条件不具备,匆忙立法,一方面会使今后的法律修改工作异常繁重,另一方面则会降低法律的遵从度。
预算调研报告6
预算外资金,是指不纳入预算管理,但却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我国预算外资金形成于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政府职能和社会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预算外资金迅速增长,而对预算外资金认识上的滞后和政策、管理手段的缺位,造成预算外资金游离于政府控制之外,并一再膨胀,既扭曲了收入分配结构
分散了国家财力,又滋生了腐败现象。近年来随着“收入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实行,逐步缩小了资金规模,增加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但仍缺乏具体有效的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的保障,财政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因此,正确认识并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仍是财政管理改革中亟待待解决的问题。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的具体表现
(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部门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计划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年度总计划。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计划,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规范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增加增长的办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具体收入时,有的单位只是将专户资金一缴了之,没有具体的资金项目名称,造成收入来源不清;支出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资金使用仍处于“以收定支”阶段。预算外资金管理粗放,给用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国家已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致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些欠发达省份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应纳入预算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收费单位原编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管理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指标;二是就单位而言,收费收入不足以抵顶其正常支出,有些单位甚至还有巨额贷款,因此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意味着财政负担加重;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纳入预算管理后对其经费保障产生影响,还有一些单位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主观上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三)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约束软化,财政监督流于形式
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缴存比例,忽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财政在拨付资金时,根据用款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了核定,但财政资金划出以后,用款单位怎样使用、用到什么地方都不得而知。事实上有的单位常常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为名申请拨款,但实际上多用于人头经费,事业发展无从谈起,资金使用效益十分低下。这种监督管理方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可以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一些单位擅自扩大行政开支范围、乱发津贴、私费公付等问题中得到映证。同时由于收费经费化,资金支出向个人倾斜,使部门间存在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它还造成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降低了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效率。
(四)资金征缴模式陈旧、征缴程序不科学,导致部分资金逃避财政监督,形成体外循环尽管近几年各地都积极推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仍处于自存自缴的状态。而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存在,给个别单位截留预算内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内外资金提供了可能。另外,由于征缴程序不严密、不科学,也容易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如一些地方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预算收入,应按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但其具体征管模式是,由地县基层单位负责收缴资金,由省级部门归集资金、报批手续,待审批后,再由省级部门按比例逐级返还原单位,然后各自缴入国库。这种方法虽有利于资金到位,但对按级次入库的资金,由于征缴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又没有必要的财政监督手段,容易形成既不解缴当地国库,又不纳入专户储存的体外循环资金。
(五)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缺位,影响了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主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一部分管理费。但该办法对管理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票据使用、支出范围及资金管理都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一些地方迫于强大的财政压力,不得不要求预算部门自行解决一些财政支出,因此一些主管部门就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一些单位超标准收费、使用不合法票据以及白条收费,进而逃避专户管理、违规投资基建,甚至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国家收费命令取消,但由于没有及时理顺和解决相关的单位经费,致使一些旨在建立政府与民间良性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国家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
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财政综合预算的总体目标,从健全机制、规范运作两个方面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同管。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
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说实行真正的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使用并最终取消预算外资金,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务院转发财政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意见,目前我国总体上是依照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程度,采取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做法。因此,各级财政首先要将国家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纳入预管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其次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必须自下而上地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将其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政的综合预算;预算外收入要全部纳入专户管理,相应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要逐步改变按照收入比例提取经费的作法,要比照部门预算的统一要求核定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进而促进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
各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那种重分配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督、重微观轻宏观、重预算内轻预算外的传统理财观念,充分认识财政宏观调控和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本位主义和小团体意识,切实加强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能力。近年一些地方已经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并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这对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以及高效、智能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
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首先是堵塞收入方面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要以收费票据为资金监管源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赋予财政票据信息功能,再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财政三家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建立起一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由于所有收费通过银行代收,不仅便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使财政专户发挥“准国库”的功能,而且通过银行代收,还构建了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间高效的收费票据领购、核销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收取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力地遏止了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三)切实完善配套措施和法规建设,努力提高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效率
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单位原有权力、利益调整,而且涉及单位性质、经费供给以及内部减员等现实问题。因此,只有把它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才能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并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进而对现行的政府性基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列收列支的管理方式进行更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逐步消除单式预算的弊端,真正发挥财政部们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
近年来尽管我国出台了大量的财政法规,但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而言仍处滞后状态,加之财政法规层次较低,财政法律、法规之间,以及同其他法律之间在涉及财政经费投入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冲突和矛盾,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要尽快建立、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法制体系,为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另外,通过舆论宣传澄清对预算外资金性质的模糊认识,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扭转“三权不变”和“谁收谁用”的运行惯例,为进一步推动综合预算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预算调研报告7
【摘要】 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财政对各类资金的统筹调配能力和管理监督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性基金; 收支预算; 预算管理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于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财政对各类资金的统筹调配能力和管理监督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我县政府基金管理概况
(一)征收管理
我县目前纳入征收范围、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有13项,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基金征收、使用上实行分类管理:
1.按基金收入来源和使用范围分类。从收入来源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向企业或个人征收的基金,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二是来源于与土地出让所得有关的基金,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三是来源于其他收入的基金。从使用范围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用于文化、教育、体育、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的基金,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用于农田、土地开发建设的基金,如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三是用于公路、港口、水利、城市建设的基金,如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基金,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2.按基金的征收和使用部门分类。从征收部门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由税务部门代征,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由相关部门直接征收,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委托相关机构征收,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委托供电、供水部门征收、涉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委托地税部门征收;三是由财政部门从相关基金中提取,如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从使用(分配)部门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某个部门使用,如地方教育附加由教育部门使用、文化事业建设费由文化部门使用;二是由多个部门负责分配或使用,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出让收入就涉及国土、城建、农业、教育、财政等多部门。
(二)预算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县从20xx年起,开始启动政府基金预算单独编制工作。实行部门上报,与公共预算数字衔接、财政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上尚未使用信息化手断,采取手工编制的方式。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政策要求及我县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要求
修订后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各项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作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已成法定要求。
(二)我县基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政府基金的管理,对收支预算进行规范,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仍不尽科学规范,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1.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不合法。按照规定,政府基金应建立年度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专项用途,单独(与部门经费预算分开)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审查通过后予以执行,履行“二上二下”的报审程序。而我县目前的做法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尚未独立成体系,而是依附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按公共财政预算中确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分解到各基金项目,下发相关征缴部门,部门汇总后上报财政职能科室,财政代为编制收支预算,未履行单独由人大审批程序。
2.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由于我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依附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因而在编制上比较粗放,具体的做法是:首先按照政府总收入预算的盘子,减去税收等收入预算数,倒扎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在具体项目上,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式确定收入数,最后的轧差全部放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中。财政司职预算编制科室按照总预算下达的金额和项目并商相关执收部门再单独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预算编制没有结合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和考虑相关影响因素,未对基金收入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对支出预算未实行项目库管理。
3.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不够完整。目前体制下我县基金预算编制尚未做到全覆盖,有些基金尚未纳入编制范围,如文化事业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随税附征的基金。
4.基金预算约束力不强。目前,预算与执行差异较大,特别是一些受市场因素影响大的基金,如土地出让金,其收入的偶然性、不连续性,往往会造成年份间收入的`或高或低,无规律性。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模式,会造成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差距很大,产生预算支出当年结余较多和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等问题,如20xx年我县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5.07亿元,实际征收16.38亿元。
5.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缺乏协调和衔接。目前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公共财政预算中只是很粗放的将政府性基金数字进行罗列,政府基金预算按照公共财政的数字进行编造。
6.预算管理上未能扎口。目前,各项政府基金在财政内部分属不同科室在管理,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社保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经建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教科文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综合科,因此在预算编制的标准、口径、方法不统一,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我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几点建议
(一)固化预算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法规。建议结合《预算法》修订,依照已有的政府性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制定适合本县情况的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范围、内容、方法、流程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并辅之以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增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约束力,规范和完善本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建立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的协调机制。按照修订后《预算法》要求,探索推动各类预算之间的相互协调与衔接,研究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资金调剂渠道,比如将一些基金收支结余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建立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县已建立国有土地收益金 统筹调入公共财政机制,对商业地块出让收益按一定的比例集中,调入共公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极积调研,科学分析,进一步扩大可统筹的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 明确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责任。按照政府性基金征收和分配使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部门。在此基础上,建议逐步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责任制度,规范和明确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等环节的职责分工。 今年9月份财政部机构职能调整到位,为统筹预算管理,财政部将综合司承担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职责划转预算司,在县级财政部门,也应将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统一划归到预算管理,以便于统一规范管理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
(二)细化基金预算编制
1.规范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本年度征收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征收任务及征收标准调整变化等情况编制。在收入预算编制过程中,各征收部门应根据当年本部门征收基金的收入情况,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变化情况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可能影响基金收入的因素,科学、合理地预测下一年度的基金收入情况,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基金收入预算。
2. 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一是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和“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原则编制基金支出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基金预算编制,基金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二是参照公共财政预算,研究推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建设,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立项、评估、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工作,确保基金支出预算编制科学、规范。三是结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基金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刚化基金预算执行
1.完善政府性基金基础资料库。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基金收支的基础资料库,系统、全面地梳理基金的收入来源、规模、结构、依据、政策变化等信息资料,为今后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奠定基础。
2.严格收支预算执行。一是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严格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按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基金收入征收缴库进度,督促基金使用单位强化预算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用款计划,抓紧办理拨款手续;对尚未启动的项目,抓紧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补助下级的基金支出,尽早提出分配方案;三是对历年结余资金规模比较大的基金项目,财政部门与基金使用单位加强沟通,研究完善基金使用政策,同时结合共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统筹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四)精化财政信息化建设
在“金财工程”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要求,确定征收系统功能定位,扩展系统管理范围,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实现内外信息共享。以此为依托:一是建立健全以非税系统为主的征收平台体系,将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扫除管理盲点,强化薄弱环节。二是实施非税系统与税务征收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全面衔接,实现征收及使用信息共享,完善动态管理。三是优化非税系统相关功能,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收缴跟踪、收入统计分析,确保基金收入的应收尽收,同时建立政府性基金电子政策文件库,加强基金源头管理。
(五)强化基金预算监督
1.加强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和本县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基金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实制度,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基金,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对部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探索组织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2.实施绩效评价。结合本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的范围,选择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由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试点开展自评。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加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并逐步开展第三方评价。
3.推进信息公开。在进一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本县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性基金总预算和总决算情况;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政府性基金使用部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调研报告8
财政是政府行为的综合反映,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方向和政策意图。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内容、提升监督实效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我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实效讲几点意见。
一、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重点监督促进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建议意见,助推预算“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持续加强对县级政府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的全过程审查监督,促进县政府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监督,提出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拓宽项目资金来源等建议意见,其中,关于构建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议意见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正由县发改委牵头建立全县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是抓专项监督提升理财水平。20xx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先后听取了县水务局、县交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关注部门基本公用定额标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内容,提出了加强财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统一财权与事权、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等建议意见,有力推动了县政府及其部门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提高了部门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调研,促进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认真听取税收征管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健全完善信息管税、信用管税、合作管税体制机制和加大税收征管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等建议,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在20xx年、20xx年、20xx年对县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改革、盈利能力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及日常运行监管、严控债务风险等建议意见,提升县属国企经管水平。
四是依托审计监督严控债务风险。一方面,依法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监督,听取县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从制度层面解决屡审屡犯问题的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借助审计力量专项监督政府购买服务类债务,推动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
近两年来,我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监督力量薄弱、预算编制还比较简单、监督约束力不够强、预算审批程序化等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二、加强预算监督实效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
一是整合人大机关监督力量。加强县人大各专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预算审查监督机关的联动协调,共同监督相关委室联系的对口单位预算,增强人大机关内部预算审查监督力量。二是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审查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三是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同时借助外部专业人才,优化监督力量。四是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尽快实现人大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间的联网,加强预算全过程动态监督,破解人大预算信息不对称难题。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
一是前移初审关口,进一步做好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前的预算初审工作,通过预算评审、预算听证等方式,提前介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编制,充分了解掌握预算信息,确保审查意见质量。二是提前将预算草案、拟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和人大常委会初审报告印发代表,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审查,弥补人代会审议时间短、代表预算信息缺乏的问题。三是突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加强对部门预算、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单独审查,研究人大代表集体审查意见吸收进预算草案的实现方式,审查监督预算需与审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重点审议项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保障度,推进实质性审查。
(三)进一步扩宽预算审查监督范围。
一是深化审查监督内容,除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外,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绩效、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的科学性,以及结转结余资金、资金稳定调节基金、周转金、预备费、上下级移转支付等容易发生资金调剂的资金,推动审查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月联系和季度分析制度,定期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对部门预算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随机进行抽查。三是充分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中重大支出变化的审查,积极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和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督促细化预决算公开。
一是提高预算草案的完整性、细化度,除了要求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要严格按新预算法的规定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细化到位外,还要将部门预算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提供各项目的安排依据、支出内容、测算标准、预期绩效等,让资金盘子一目了然,提高预算的可审性。二是将完整的政府收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情况,推进预算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口径更详细,以公开促规范。
(五)进一步借助审计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大力支持和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大胆暴露审计问题,强化审计结果办理落实,以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积极借助审计手段,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时将预算监督的重点、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加强对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以弥补权力机关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预算调研报告9
一、基本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区地区生产总值59.4亿元,同比增长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16亿元,同比下降11.6%,固定资产投资50.2亿元,同比下降43%,公共财政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亿元,同比增长10.5%,外贸进出口总额3303.5万美元,同比增长15.1%,外商直接投资额3102万美元,同比增长14.5%,新签项目到位资金16.32亿元,同比增长54.4%,旅游接待量365.4万人次,同比增长10.9%,旅游总收入45.8亿元,同比增长9.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489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7085元,同比增长8.5%。
2、工业经济压力较大。今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持续负增长,企业效益情况不佳。上半年,全区规模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3.76亿元,同比下降11.2%,降幅比1-5月份收窄1.7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收窄2.1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8.16亿元,同比下降11.6%,降幅比1-5月份收窄0.9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收窄1.1个百分点。全区规模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4亿元,同比下降12.5%,降幅比一季度扩大了1.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0.8亿元,同比下降24.8%,但比一季度收窄了3.1个百分点,企业效益下滑形势有所遏制,压力仍然较大。
3、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农业增加值5495万元,增长4%;林业增加值776万元,增长17.3%;牧业增加值4303万元,增长1.2%;渔业增加值429万元,同比下降2.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94万元,增长0.9%。从农业生产看,蔬菜产量7565吨,增长11.2%;水果产量1502吨,同比增长5.3%。从畜牧业看,生猪出栏9079头,同比增长3.1%;禽蛋产量103吨,同比增长145.2%。
4、市场销售稳中有升。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亿元,同比增长10.5%,总量居全市首位,但增速较上年同期、一季度分别回落2.4个和0.3个百分点。分规模看,限额以上企业完成零售额24.2亿元,同比下降1.2%,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7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1.1%。分行业看,餐饮零售实现9.16亿元,同比增长15.2%,增幅继续提升;商品零售实现38.2亿元,同比增长8.8%,增幅稳中有升。分企业看,48家限额以上批零企业,累计完成销售额35.9亿元,同比下降2.8%,其中7家销售额亿元以企业,有5家销售额为负增长;28家住餐企业完成营业额2.1亿元,同比下降4.5%,其中有16家企业营业额为负增长。
5、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全区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476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1.4亿元的48.1%,同比增长2.6%。公共财政支出完成7168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10.99亿元的65.2%,同比增长5%。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围绕财政收支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强化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确保了民生工程、法定支出以及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6、园区经济指标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亿元,同比下降77%,与任务数4.6亿元缺口3.24亿元;税收3517万元,同比下降11%,与半年任务数5600万元相差20xx万元;园区产值完成12.10亿元,同比下降25.4%。新签工业项目6个(优尚机电、食品电子商务、杰尔马交换系统、鑫发纺织品、万顺纺织品、徽唐文化艺术品加工)。完成工业招商到位资金4亿元(含续建)。新入规企业3户(东晶光电、申格电子、鑫海木竹)。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1、工业发展缺乏项目支撑。今年虽已新签约6个工业项目,但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企业效益高的项目不多,缺乏符合我区工业主导产业定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五个镇中除阳湖镇有3个工业项目外,其余镇均未引进新的工业项目。上半年,我区工业投资下滑严重,工业投资对全区投资增长的支撑力明显减弱。从项目建设进度看,在建项目进展缓慢,短期内无法形成增量;续建工业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也已近尾声,新签约项目几乎没有开工,新的经济增长点不能较快形成。同时,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技改投入乏力。
2、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足。全区72个施工项目,同比减少31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6个,同比减少7个;新入库项目14个,同比减少3个。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到位资金20.87亿元,同比下降63.9%,资金到位率(到位资金/投资完成额)由上年的122%下降到67.5%。其中,国家预算资金下降36.4%,国内贷款下降88.4%,自筹资金下降42.1%。67个施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4.3亿元,同比下降27.7%,投资力度减弱。5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同比下降60.9%(上年同期为增长8.9%),直接下拉全区固定资投资下降28.2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额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2.3%,低于上年同期14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完成全年固定资投资作任务十分艰巨。
3、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标。一是受宏观经济影响,业主融资普遍存在很大困难,影响了在建工程的投资强度和建设速度,在建工程进度缓慢。二是部分企业订单锐减,企业销售增长乏力,效益下滑,产值下降,特别是优尚、日普原企业产值过亿,目前优尚和日普均处于停产状态,加上一季度退规企业达2户(东晶、金菱),新开工项目远达不到计划要求。
4、园区服务有待加强。各责任单位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全面,服务的力度不深,不能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达不到预期的服务效果,直接影响项目推进速度,导致项目建设缓慢。
5、财政收入增长任务艰巨。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随着财政收入总量的不断扩大,增长基数不断抬高,要继续保持高位增长,难度巨大。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6%,较上年同期增幅5.2%回落了2.6个百分点,比20xx年同期增幅17.3%回落了14.7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个主体税种分别完成收入5337万元、7850万元和4125万元,均为负增长,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05%、4.07%和7.07%,分别减收168万元、333万元和314万元。
6、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一方面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可用财力急剧减少,另一方面各项法定支出、民生工程等需要安排大量的财政资金,加上政府性债务进入了还债高峰期,今年财政资金调度和收支平衡压力更甚于往年,特别是个别财源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的镇财政收支平衡问题更为突出。
7、财政运行质量逐年下降。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持续高增长,除了经济自然增长的因素之外,还存在较多的一次性收入,20xx年上半年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6.3%,20xx年同期税比为79.2%,20xx年同期税比74.6%,20xx同期税比为70.8%,20xx年同期税比降至66.8%(含筹划税收),同期税比65.9%(含筹划税收),增收基础不牢固问题日益凸显,税比呈现出逐年下滑的趋势。
三、几点建议
1、要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要按照区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认真分析我区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自觉运用好政策对工作的指导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克服制约因素,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计划和财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坚持“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的`发展思路,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3、要全力做好招商引资。要围绕现代服务产业园区功能定位,积极在食品、科技、电商、文化、现代物流等方面加大招商力度。同时,按照“做强龙头、强化配套、加快集聚、彰显特色”的要求,积极引导重点企业转型升级、靠大联强,继续盘活一批“腾笼换鸟”闲置企业。按照“服务城市、服务旅游”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整合现有农业项目资源,进一步加快农旅结合,推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招商。
4、要提速推进项目建设。要对开工条件已经具备的项目立即启动,项目是发展的硬支撑,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继续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快新上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尽快竣工投产,实现新上项目对经济的强力拉动,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5、要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要促进工业经济和现代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培植新型财源,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加大扶持服务能够尽快实现效益和税收的项目的力度,紧紧抓住机遇,加大向上争取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带动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6、要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要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统筹考虑各种因素,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及早研究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完善综合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预决算制度。建立项目库,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将项目预算细化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7、要切实保障重点支出。要加大对外借款的清理力度,并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防范财政支付风险。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检查。要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确保民生支出、法定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8、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要确定时间节点切实认真整改,并按照《监督法》规定于今年10月底前将整改意见和处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要将依法审计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加快审计转型步伐,加快审计理念转变,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要加强和支持审计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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