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06 10:01:3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风险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风险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风险调研报告

风险调研报告1

  近几年,经济金融的发展,财税体制的变革,促使国库会计业务有了飞速的发展。为此,人民银行总行专门开发了《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并配套印发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具体明确了国库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试行二年多来,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国库一直被人员与岗位、业务与制度等实际问题交织和困扰着。国库业务发展后,如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各级国库的面前。

  一、国库业务发展的现状

  多年来,国库一直以“财政预算出纳”的身份,按照财税体制,依托银行清算体系,对收缴入库的财政资金进行划分、报解,并据此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国库业务相对简单、直观。进入新世纪,由于财税改革、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启动、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以及经济发展和多方管理的强化,使直接为财税服务的国库处于了风口浪尖,业务发展之快、核算内容之广、管理项目之多,对国库丛业人员的冲击之大前所未有。

  1、国库会计业务操作形式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国库业务核算手段经历了手工操作─半手工半计算机─以省和市为单位开发的各种程序─全国统一的核算系统─集核算和清算为一体的综合系统。国库核算内容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从单纯的报解核算到国库成为独立的核算体系,参加了票据交换,使用了国库内部往来和加入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会计岗位设置更加完整,增加了资金清算、事后监督、检查辅导等岗位。

  财税改革带来国库业务的变化。一是征收机关范围扩大,由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性收入增加,导致诸如环保局、墙改办等非财税征收部门预算收入的征收机关,且类似情况将呈燎原之势发展。二是代征方式多样化和多级次多种类分成增加。如由于一些市级大型企业建在县级区域,市级征收机关随之下设,它所征收的收入就会出现分资金多级次划分,同时非性收入和基金等多种类的划分也以较快的速度在发展。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国库会计对财政支出的审核监督业务。

  经济发展和多方管理的强化对国库业务的冲击。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发展,纳税人和税收都呈几倍的增长。税务部门撤消了税收过渡户,减少了汇总填票的形式,并不断规范收缴程序,保证及时入库。财政部门加强了支出管理,采取了细化支出项目、支出部门等方式。

  上述三方面的原因,使得目前的各级国库会计的业务数量、风险隐患、经理难度成倍增长,国库人员特别是基层国库人员不足的问题突出地显现出来。为了维持业务的开展,不得不“东拼西凑”,“明一套暗一套”。

  二、现阶段国库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风险增加。国库会计核算的风险点是其出入口增加清算方式之前,风险点有三处,包括入口的二处和出口的一处,入口一是从会计营业部门划来的资金,二是财政、税务送达国库的拨款、退库和资金划转。出口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使用的“行库往来”账户,而且这个出口,还有会计营业部门这道重要防线予以保护。增加清算功能后,其风险点就成为六处了。这些风险点,除保留以前的三处外,票据交换、国库内部往来和支付系统都是国库资金不经任何防线就能直接划出的关口。这些风险点中,三处风险点在新增加的资金岗,所以为资金岗配备素质高、懂业务的人员也就成为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必要。

  人员岗位配置紧张带来的问题。新的核算系统和清算方式开通后,完整的核算至少需要九名人员,所以基层国库会计岗位与人员不协调的现象非常突出。

  ⑴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由于其国库部门不能单独设立,原有的专职人员大部分只有三到四名,在核算人员增加一倍还少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由会计部门兼职国库岗位的设置模式。国库会计业务虽然是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但是国库业务因其会计对象、职责和任务以及服务对象与中央银行会计业务有着先天的不同。所以会计人员兼职的国库岗位不可能是业务量大、专业核算强的明细岗和综合核算岗,只能兼职与会计业务有着异曲同工的资金岗。这样,集国库资金五分之四风险为一体的资金岗却是由会计工作缠身、不能主动应岗的会计人员兼职,影响国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且不说,就是核算系统为资金安全设置的层层防线,也几乎是形同虚设。

  ⑵中心支库目前处于诸多矛盾的中心地带,新的核算系统运行后,一方面集中本级或下级的明细和汇总核算为一身(有的中心支库还核算多级国库业务),另一方面还保留有管理、辅导、检查下级国库和经收处的职责,而且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分析调研任务。核算系统的岗位设置,使中心支库疲于应付核算和逐步开通的新业务,不能兼顾管理与调研分析工作,其服务质量无从保证。

  ⑶代理支库由于代理行的体制、利益和重视程度不同,其国库人员多采用专职兼职各半或违一人多岗。乡镇国库则以兼职为主,这种现象造成风险隐患加重,代理质量低下。

  3、操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操作流程中明确规定可以兼岗的只有资金清算中的四种清算方式的记账可以为一人,复核可以为一人,这样国库会计核算体系完整地运作至少需要9人。其风险点:一是明细记账人员要对各种收入缴款书、拨款、退库等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二是资金清算岗要将各种相应的资金审核后再划拨到各商业银行和上解到上级国库。为保证资金安全,系统先后采取了五层防范:一是采取了为明细记账和资金清算岗分别配置了复核人员。二是资金岗使用密押形式控制异地划转资金。三是综合核算与征收机关和上下级国库进行对账。四是事后监督再对所有业务进行核对。五是会计主管对许多特殊业务情况、大额资金进行审批,每月检查所有业务。从这种岗位设置现状来看,国库的资金安全防范体系真可为“铜墙铁壁”了。但是实际操作中,正是这种多层防范,重复劳动,责任不明的现状一方面滋生了操作人员相互依靠,互相扯皮的思想。别一方面导致了国库会计人员增量不增质的现状。并且这种操作流程还存在重复操作多、效率低、安全保障错位的问题。

  ⑴重复操作多:有的业务需要资金岗与明细岗分别记账与复核,也就是说一笔资金在系统内就要经过四人四次操作。这样业务量和操作人员在没有任何主观因素的情况下,客观上就增加了二倍。

  ⑵核算效率低:业务量较少的支库,操作人员在系统内操作的时间并不多,又因为资金岗与明细岗不能相互兼任,所以操作人员的大部分时间浪费在互相等待中。如某县支库,按业务量高峰的中旬计算:预算收入虽有400笔,但资金岗按交换行登记票据交换登记簿最多4笔,接收和发送票据交换差额1至2笔,向上级国库上划资金2笔,再加上只有少数业务日发生的拨款10笔,全天,资金岗只有18笔业务(这18笔业务全部与明细岗重复操作),却占用了二个人。

  ⑶安全保障错位:业务风险点的增加,并不意味着所有资金岗的业务都有风险,都需要层层把关。如:明细岗每日报解后生成的上划款项,这部分款项经明细岗和资金岗核对一致后,分别向上级国库发送明细通讯和资金报文,上级国库的两岗接收后核算系统会自动进行核对,如果有问题,上下级国库都会及时发现。特别是县支库开通国库内部往来后,县支库于中心支库的业务发生必须是同一日,所以这部分资金不会出现风险。退一步讲,即使是出现了错误,这部分资金仍然在国库内部流动,不经拨款、转账和退库,是不会出去国库,形不成资金风险的。所以这部分国库资金完全不需要耗费时力的编押、核押,押错时再发送查询查复。同时,这部分资金如果不使用“报单”,使用内部二联次的凭证,就避免了补充报单三联中有一联没有任何意义做法。也就是说国库资金应区分其性质对待,不是一味地有了清算功能就“狼来了”所以要“一棍子打死”。

  三、业务岗位及操作的改革设想

  1、改进《系统》,简化岗位,使用专职人员。《系统》应将资金岗与明细岗合而为一,设置核算记账岗和复核岗,预算收入业务:同城票据交换岗审核第一关,再有核算记账岗和复核岗采用分别录入总金额和明细金额的方法进行核对。明细金额报解后,自动生成上划上级国库的资金,记账岗发送明细通讯,复核岗发送汇总金额通讯。拨款、退库与划款等国库部门的款项,核算记账岗和复核岗分别审核录入后,同城的由票据交换岗再审后方可提出,异地资金由核算复核岗按支付系统或内部往来方式发出。对于国库内部往来资金,改变所有款项都需要编押的做法,只对经过异地国库划往商业银行的款项进行编押。

  这样改变后,操作人员不但由9名减少为7名,业务量减少许多,也不影响事后监督和会计主管职责的行使,业务量较少的县支库,会计主管还可兼事后监督,系统维护人员则由行内科技人员兼职。那么,这样的支库只需要五名国库专职人员,对于人员非常紧张的县支行,还是能够保障的。

  2、设计使用国库内部资金往来凭证。可以借鉴中央银行会计四集中后使用内部凭证的做法。凡属于国库内部资金往来,不需要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的“报单”,统一使用一式二联的内部凭证,一联做接收账户的传票,另一联做对应账户凭证的附件。

  3、开发事后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强其职责的行使。目前,事后监督仍然使用手工笔对方式,是否认真核对每一笔账务没有制约机制。当务之急是要开发使用事后监督程序,强制事后监督岗每日即对上一日的所有账务进行逐笔监督。真正为国库资金安全筑起一道长城。

风险调研报告2

  在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过程中,农村信用社担负起了搞活农村金融的重任。可以说,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结构大调整的进程。而农村信用社要生存要发展,又离不开它的主要业务――信贷业务。由于农信社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如何防范贷款风险,就成了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问题。下面就新时期农信社贷款风险的成因及化解对策浅谈点个人看法,以求共同探讨。

  当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贷款风险和成因

  (一)担保失(低)效,担保责任难以履行。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弱小或资格有疑。表现在:一是村委与企业相互担保。二是乡镇、村委干部个人担保。三是驻地乡镇政府出面指令担保。四是村民与村民相互担保。

  (二)乡村办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一些乡镇办、村办企业进行兼并、合资、分立、转租等改革、改组、改造、转制之机,采取各种方式,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贷款、贷款资金用途挪用占用,导致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不降,逾期、呆滞、呆账等不良贷款比例上升。

  (三)乡村干部更迭和财税任务影响贷款清收。村委干部更换,加上村经济的落后,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受“新官不理旧账”旧观念的影响,采取认账不还或者不闻不问的态度,拖欠贷款。为完成乡镇下达的财税指标,有些村干部片面追求所谓“政绩”,将本应还贷的资金转交财税任务,导致贷款不能清收。

  (四)信用社内控制度欠完善,留下漏洞而形成的风险。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惯性,对发放农村集体贷款没有制定过系统的村集体经济贷款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造成清收责任难以落实,使村集体贷款的管理与清收失控。

  (五)自身素质的不高存在的风险。一些基层信用社在制度执行和操作上不到位,对“三查”不严,抵押、担保名不符实,“三防一保”流于形式等。

  防范和化解的对策探讨

  (一)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制度,加强跟踪监管。针对农村信用社所辖范围面广人杂,对贷款户信息资料不全的缺陷,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状况、村民家庭收入和信用度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档。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循序渐进、便于操作的信贷收放的方案。同时,为有效地化解贷款风险,搞好跟踪监督是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合理运用的重要步骤。在方式上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手段,逐步实现以现场稽核为主过渡到非现场稽核为主的转变。在内容上,应跟踪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流向情况,主动掌握客户资金和生产经营状况,并且要深入到客户中去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地分析其还款能力,并逐步实现由经济手段为主到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

  (二)实行信贷限额审批小组制度,避免审批权力过于集中,建立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在信用社内部成立贷款审批小组,审贷分离,将信贷责任落实到每个审批小组成员身上,施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将审批权与风险权挂钩,强化成员和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对大额的信贷发放,可采取对上负责制,即同上一级领导机构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奖惩办法,对大额信贷审批,审批小组采用一票否决制。至于规模大小等级的划分,则视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贷款风险金制度,就是在大额贷款的农户或企业的账户上按贷款数额保留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风险资金,以便在贷款不能收回时作抵偿。

  (三)摒弃守旧观念,积极开拓市场,培植新的贷款收入增长点。在继续支持小额农户贷款的同时,农信社应对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个私大户、专业大户等龙头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千万家,一头连着广阔的市场,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更是农信社贷款收入的“主阵地”。做好这一块工作,对农信社今后的发展,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内在的抗风险能力都有战略性的意义。

  (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农信社员工的道德水平,通过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的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掌握信贷风险状况。同时,加强和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支持,请求政府部门在财税政策执行过程中将村集体信贷债务作为一项支出统筹考虑,配套政策措施。争取乡镇政府帮助农信社协调村集体新旧领导班子关系,落实农村信用社的债权,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加大清收盘活力度,促进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风险调研报告3

  内部审计人员对接受的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不当,未能发现重大错弊或出具的审计结论失误,从而产生不良后果,这就是内部审计风险。广义的内部审计风险包括审计职业风险和审计工作风险。前者是指对内部审计职业界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与环境总和;后者是内部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审计时,由于不确定因素影响或者由于审计人员能力所限,作出不恰当的审计判断或是对存在的错弊未予揭示,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审计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审计活动自始自终存在着审计风险并且具有潜在性。每个审计项目都有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根据当前执法环境和法律背景的变化以及审计质量现状,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企业的内部审计,都必须面对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但就实际而言,目前还普遍存在审计风险意识淡薄的问题。许多人误认为内部审计在工作目标上没有特定要求,所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内部审计无所谓“风险”可言;或者认为内部审计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只是“奉命行事”,即使出现工作上的误差或疏漏,也无须承担“风险”。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内部审计必然陷入一种被动和无所作为的困境,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重视审计风险的存在,规避和控制审计风险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规避与控制审计风险呢?笔者认为只有从根源上了解审计风险的产生,才能寻求措施有效去防范和控制风险。

  一、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1、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工作经验都对审计工作质量有重要影响。目前由于内审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直接影响到内审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一是知识结构和层次较为单一,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欠缺,相关知识比较缺乏,不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观察分析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因此也很难写出有力度的审计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二是风险意识、职业道德素质欠缺。一些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具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风险意识淡薄,常常因操作行为不当而导致内部审计风险产生。还有一些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欠佳,对审计工作缺乏责任心、使命感,甚至出现内部审计“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所有这些将给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信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2、内审方式和方法的滞后性。内审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是否科学、适用,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一是审计方法模式滞后,目前仍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而未向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二是无论采用判断抽样还是统计抽样,它都是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主观判断,极易遗漏重要的项目;三是审计操作不规范,如审计人员为了降低审计成本随意放弃一些自认为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的选用不科学,审计报告的编写不明确、不公允等。这些显然会带来审计风险。

  3、内部审计环境的局限性。内部审计环境的局限性增加了审计风险的系数。内部审计在性质上属于企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的管理控制行为,审计人员工作范围局限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由于内部审计人员与本单位员工长期共事,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和感情联系。单位终考核评比及竞争上岗方面普遍实行民主测评,内审人员的“前途命运”往往又与被审计对象息息相关。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难免有所“顾忌”,放不开手脚,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最终使内部审计人员承担较大的审计风险。

  4、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健全性。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对审计人员的考核约束机制,执行效果如何,都关系到内审工作质量和审计风险。如果审计单位缺乏这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就不能对审计过程和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失去对审计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使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进而带来审计风险。

  二、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针对内部审计风险成因及影响因素,应采取以下防范和控制措施:

  1、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选派那些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后续教育,更新知识结构,使他们能及时掌握审计新技能、新方法,提高查证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审计协调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审计新形势的需要,从业务技能上防范审计风险。再次要强化审计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2、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

  一是使用以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为核心,兼容抽样审计法与详细审计法的审计方法体系。运用制度基础审计确定重点,对审计重点采取详细审计,增加审计证据数量,减少失误和差错;对非审计重点采取抽样审计法,确定合理的样本量,作出审计判断和结论。这样,克服了传统的、单一的审计方法的缺点,推动和促进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使审计主客体之间良性互动,达到既提高审计效率,又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的目的。二是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审计方法和段。当前,要大力开发和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迅速提高内审人员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开发设计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建立审计作业平台。以审计方法的创新,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风险。三是引进目前最先进的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以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出发点,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各种测试方法,综合各种审计证据,以控制审计风险。

  3、加快有关审计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制定有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等。国家应抓紧制定、颁布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以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降低审计风险。同时内部审计还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地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谋求长足的发展。

  4、增强内部审计的独力性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是一种积极的管理审计,具有独立性。增强内审工作的独力,强化内审工作的地位,就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增强内审工作的独力性,首先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独力,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要充分保证它的独力性,要使其具有超脱地位。或实行上级

  主管单位审计派驻制,加强内审工作的地位。其次,要打破内部审计环境的局限性,多开展交叉审计,回避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冲突,解除审计人员的各种束缚,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样内部审计的结果才能客观公正,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5、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保证审计质量

  要有效地规避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质量。质量与风险成反比关系,质量越高,风险越小;反之,质量越低,风险就越大。

  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控制风险的有力保障。而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就必须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要建立审计人员、项目主审人和项目组长分级负责制度,审计工作底稿、事实确认书以及审计报告复核制度,以及内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每位审计人员、每个审计岗位的职责及质量控制要求,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由此引发的审计风险要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就能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审计质量,把风险水平降低到最低水平。另外,还要建立一套审计质量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内审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从而减少人为风险。

  6、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内部审计风险的产生,除了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之外,最主要的来自企业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协助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内部审计人员首先要就企业的经营环境、决策目标、战略规则和未来经营状况的变化,与管理者充分交流,对风险性质及大小取得共识,并以此确定审计范围、重点审计对象及审计方法。其次要收集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相关审计资料,明确每一审计项目的风险概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最后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阶段,要评价实际产生的风险及控制风险的效果,提出有关风险控制的建议。

风险调研报告4

  在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硕果累累的进程中,我们农村合作银行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营范围扩大,经济效益增加。但是,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金融风险。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制止,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影响到农村合作银行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国家生产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内控与合规、防范金融风险是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永恒的主题。下面浅谈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与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一、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1、内控文化缺失严重,诱发金融风险。良好的内控文化是农村合作银行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前提。而在内控文化缺失的情况下,银行经营者关心的只是规模和速度,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有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束之高阁。内控文化缺失、理念缺乏、一味追求速度和规模、诱发违法违规行为,这正是很多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走向犯罪的路线图。很多作案者最初并没有坏的打算,只是在其工作的过程中,看内控文化严重缺失,有机可乘,从而违纪违规,进而走向犯罪。

  2、制度执行力不强,内控形同虚设。衡量内控体系有效与否的标准并不在于农村合作银行制定了多少制度,关键是看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往往使得内控体系漏洞百出,形同虚设。其效果就好比是纸糊的窗子———一捅就破,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从而为那些不理性人通过作案谋私利提供了可能。银行内部人员骗贷成功,用的无非是伪造担保资料作虚假担保,或放款后私自取消担保方的担保责任并将贷款转移等手段。这些都说明制度执行力不强,内控形同虚设,工作流程缺少严格的分工和限制,否则骗贷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得手。

  3、约束基层管理人员力度不够,造成风险高度集中。我们农村合作银行目前的组织架构下,基层管理者往往被赋予过多的权利,包括财务管理、核算管理、授权管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从理论上讲,权利过多过大,就存在一定的作案机会和可能。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利益诱惑、私欲膨胀的情况下,基层管理者就会轻而易举地走上犯罪道路,这属于典型的关键人员作案。为此,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实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专门出台稽核监督机制,约束基层管理人员权利。然而,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大多没有达到这一要求,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或规定没有落实到位,这是产生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4、稽核力量薄弱,有效约束不够。我们农村合作银行的稽核力量相当薄弱,集中表现在:一是有些银行尚未设立专门的稽核监督部门;二是设有稽核部门的银行,其稽核人员的配备不足,达不到总员工数5%的国际一般水平;三是稽核监督部门容易受到行政干预,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四是稽核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无法满足稽核工作要求;五是稽核制度落实中“走样”,稽核监督的不到位,看起来稽核检查规模宏大,样子严肃,实质走形式,是“逮不住老鼠”的“猫”。稽核力量的薄弱,从某种意义上说,助推金融风险的发生。

  5、考核机制不完善,忽视金融风险。我们农村合作银行考核机制不完善,只重视经营业务,突出指标完成,忽视内控管理要求。在这种考核机制下,基层银行不惜一切代价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拼命追求发展速度,从而出现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现象,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违规违法经营。至于防范金融风险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束之高阁,无人提起。

  6、内控责任制缺失,造成内控管理混乱。在内控责任制无形的压力下,各银行相关部门才会真正肩负起应负的责任,发现内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完善。目前情况下,内控责任制缺失,发生金融风险,银行往往只处理作案当事人,而不处理那些负有相应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部门与人员,从而造成内控体系的有效性长期得不到提高,使内控管理混乱。

  二、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1、建立和完善银行内控机制。要制定明晰的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优化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积极培育符合农村合作银行实际的内部控制文化,使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每一位员工思想深处,使内控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熟悉自身岗位职责,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2、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银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要认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重视贷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测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报告和风险提示制度。

  3、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银行稽核审计体系。要积极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稽核体系,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工作频率和工作质量,改进方法,实现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风险性、效益性转变,使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转变。注意使用外部审计力量,进一步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检查作用,制定专业检查制度,加大专业检查力度,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树立正确的业务发展思想。要在追求盈利性的同时,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农村合作银行应制定合理的业务发展规划,不搞以存款论英雄和存款指标分派到人的老式工作方法,而是应通过改进服务手段、增加业务品种和提高结算速度来赢得客户,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和完善内控信息体系。农村合作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内控的设计、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建立与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内控管理专职部门信息联结和定期联系机制,及时、真实、完整地传递监管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发挥社会对农村合作银行内控建设的监督作用。

  6、重视和加强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农村合作银行要转变内控观念,在加强基层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的同时,强化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实行内控问责制,并与任职资格挂钩、促使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转变观念,重视内控与合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促进农村合作银行健康持续发展,达到做优做强农村合作银行的目的。

风险调研报告5

  商业银行不仅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是管理风险的企业。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合规管理既是银行实施有效内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银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前邮储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管理基础薄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在邮政储蓄的基础上组建的,主要沿用的是原邮政储蓄网点、设施、人员配制及组织管理结构,部门设置还不完备,部门之间还存在重叠和交叉。缺乏必要的数据、技术手段和专业人才,这些都不利于推进合规管理机制建设。

  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邮储银行的员工由原邮政储蓄的员工,社会招聘的新员工及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组成,多数员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合规风险管理就是经营效益的理念认识不够,漠视风险的粗放经营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没有贯穿到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内控制度不完善。邮储银行缺少一套统一完整的内控制度,且内控制度没有形成检查、评价与改进的良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内控的运行效力。邮储银行在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时,没有相应地制定新制度,或是新制度滞后于现实发生的风险,导致操作性不强。

  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

  建立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运行机制,才能确保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结合邮储银行的实际,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建立合规风险组织体系。组建独立的合规部门,在基层邮储银行配备合规风险审查人员。积极推行合规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及资格评定制度,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具备专业技能,熟悉银行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合规岗位人员,完善风险合规管理队伍。建立起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合规部门是银行专门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此外,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自我评估。

  创建科学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坚持“先订制度再运作”的原则,加快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按照合规要求,对现行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 二是要切实建立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确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问责制、举报制等,体现合规风险管理在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合规问责机制。严格对违规行为责任进行认定与追究,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合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合规管理,降低违规机率。

  培育合规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一是全员参与。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使合规成为银行全部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保证合规管理的贯彻落实。二是提高员工合规能力。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岗位操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了解自己在操作中的风险点,将合规理念贯穿到业务操作每一个环节和所办理每笔业务中,在经营发展上杜绝违规行为。此外,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合规风险大讨论活动,鼓励员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对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出自身的落实计划。

  梳理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加强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对可能导致操作风险的业务流程、环节或存在的风险点一一记录在案,收集和掌握一线业务人员对各业务环节操作风险了解程度,根据梳理、排查情况,结合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内部的协作配合,做到业务线、风险合规线、内部审计线“三线把关,三线合一”。只有通过各环节严密配合,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机制才能形成,合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调研报告6

  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由原来的免税改成由财政还,有人认为该类企业收购发票与增值税关系不大,只成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扣除的合法凭证,销售的'又都开票销售,已无风险点,但其实其原有的风险点仍未消除,相反,反而增加了管理人员思想麻痹、疏于管理的涉税风险。

  一、涉税风险点的分析

  1、未设立收购站的风险点的分析

  作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它的经营流程是收购废旧物资和废旧物资。现在的许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都没有自己下设的收购站,而是由许多收购人员自行收购后,由自行收购人员再卖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况一律不得开具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一)购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无证贩运者)的废料、边角料、回收料。所以,凡在税务登记过程中经调查未设有收购站的,都存在此风险。大都的做法是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自己找来或请自行收购人员提供若干实际没有销售废旧物资人员的身份证,让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人员自行填开,造成实际销售人员与票面销售人员不相符。

  2、违章开具收购发票的风险点的分析

  许多制造类企业销售工业废料、废品、下脚料或商业企业销售包装物给中间商或直接销售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借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执行政策规定有松有紧、有守法有不守法的漏洞,为了将废品销售不入账、偷税,不开票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利用自行填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便利条件,自行填开收购发票入账,造成了为销废企业开票的涉税风险。

  3、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风险点的分析

  具有关联性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因为政策原因,用废企业可以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抵扣10%的增值税额,用废企业为了偷税,可能要求经营企业多开销售发票,因为税务部门近年来加强了用废企业的纳税评估,对其投入产出很重视,所以此类虚开一般不为销售数量的虚开,而为经营企业销售金额的高开,而虚开的部分缴纳的增值税,新政策可由财政按比例返还,所以应注意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涉税风险点。

  4、经营亏损的风险点的分析

  由于对用废企业高开销售额的需要,而经营企业又不想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经营企业存在提高收购单价、虚提收购金额的涉税风险,如果经营企业提高了收购单价,其主营业务利润必然很小,加之,“三项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的列支,就造成了企业的经营亏损。

  5、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高于同期正常交易价格,又无正常理由,就可能存在经营企业虚提销售单价,用废企业虚抵进项税额的现象。

  6、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下降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用废企业通过虚提购进金额、虚抵进项税额,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就会下降,所以,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同比下降,就有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二、控制措施

  1、加强收购发票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采取抽查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废旧物资销售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和发票所列数据进行一致性的调查。

  2、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是否设立收购站进行调查。对未设立收购站的企业多次重复出现的出售人进行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

  3、对收购款项实行实名银行存款支付制度。由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环节不像农产品收购存在收购季节忙的现象,所以销售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并在收购发票上签字确认,同时经营企业应设立实名支付台账,注明收款人、收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税务机关巡查、核实。

  4、分析行业风险。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于去年同期税负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持续上升的、对关联交易销售单价高于其他同行正常交易价格20%以上的、对关联用废企业值税税负同比下降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出现大额亏损的,应进行风险点的分析,实施纳税评估或发现偷税的稽查。

  5、建立《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管理办法》。根据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建立规范性的管理办法,使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对税收的遵从度。

风险调研报告7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西南油气田将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确定为公司“每月一讲”第5个专题,对机关各处室和成都片区单位的法律人员和重点涉法岗位人员共160余人组织培训,宣贯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提出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实施的具体要求。截至6月底,西南油气田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通过现场和视频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共培训员工2500余人次,培训基本覆盖公司和二级单位两级机关重点涉险岗位。

  四川销售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培训和考核纳入公司技术“大比武”活动安排。从2月份开始,四川销售以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为主要培训教材,组织法律岗位人员加强学习。6月8日,四川销售举行法律岗位“大比武”活动,组织25家地市分公司的49名法律人员进行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者进行了表彰。

  四是组织重大风险专题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律风险防控的认识。特别是大庆油田成立项目组对法律风险概念、特点、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针对油田土地补偿争议纠纷频发的实际,重点分析了地震勘探业务土地补偿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并结合业务实际形成了操作手册。这些研究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从去年5月份全面启动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在肯定6家单位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同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6家单位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较突出的包括:

  一是指引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遗漏重要法律风险源点和重点涉法岗位;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对应不准确,“张冠李戴”;防控措施过于原则,不少是笼统的、抽象的、目标性的要求,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单位现有指引仅涵盖部分机关部室和少数岗位,且重要涉法岗位局限在科员层面,未包括科级、处级岗位,在覆盖面上有较大欠缺,难以很好地满足防控法律风险的客观需要。有的单位编制的指引,部分处室仅有处长岗一个涉法岗位而没有其他涉法岗位,部分处室仅在工作人员层面有涉法岗位而没有处长岗,除极特殊的例外情况外,明显与管理实际不符。

  二是对指引培训工作,有的尚未开展,有的只停留在面上而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在指引培训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相对较少。其他单位组织的指引培训活动,形式以集中讲座为主,内容以讲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为主。这些活动是必要的,但仅仅在面上泛泛地提出一般性要求,没有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难以使相关岗位人员真正掌握本岗位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三是在实施检查、测评等方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虽然部分单位在指引实施检查、测评方面有了一些实践,但总体处于持续探索阶段,在如何更好地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防控主体的作用、如何加强法律部门对指引实施的支持和督促等方面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常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保障。

  四是部分单位在向基层单位延伸上抓得不紧,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仍然停留在机关层面,没能及时向基层单位延伸,工作节奏略显缓慢,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上述问题在大部分地区企业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下步重点要抓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地区企业持续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地区企业结合油气田、销售企业指引示范文本,根据业务发展及岗位调整等情况,不断组织指引修订完善工作,解决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职责不匹配、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指引质量。

  二是,组织地区企业开展“自上而下”、“一对一”的指引培训工作,基本思路是上级岗位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对下属涉法岗位逐条讲解指引内容,确保其熟练掌握指引各项要求。

  三是,组织地区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法律与业务融合、科学高效的原则,加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引实施检查和测评机制。

  四是,在持续推进机关层面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地区企业抓紧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今年年底前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完成基层单位重点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工作,并在机关和基层单位全面启动指引培训和实施。

  五是,加强地区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按照抓点带面、抓强促弱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指导督促,通过组织调研、座谈等形式总结地区企业典型做法并及时向其他地区企业推广,更好地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风险调研报告8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为了拓展业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结算业务上下了一番功夫,各种结算方式不断出台,结算渠道逐步畅通,同时,随之而来的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日趋增大。从农村信用社在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预防和管理上来看,虽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控制质量明显提高,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与具有现代化的国际水平的会计结算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还相差甚远。如何防范和化解结算风险是农村信用社当前和今后管理活动中中一个十分迫切而又重要的内容。因此,树立风险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对策,最大限度地化解结算风险,促使结算业务得以稳健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拟就如何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看法。

  一、会计结算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会计结算队伍建设落后。目前,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操作技术落后、人员结构老化、职业道德有待加强的问题。对新的结算业务开展感到无所适从,操作方面容易出差错,或者利用操作上的薄弱环节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进行诈骗。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来看,结算部门内部人员作案和与外部人员勾结作案的比较多,这与多年形成的选人、用人标准低、忽视对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很大的关系。

  二是会计结算系统存在缺陷。目前,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系统普遍存在核算体系过多,功能分散,流程复杂,清算时间较长,核算环节烦琐,实时监督不力、监督手段落后、电子信息化水平低、会计信息反映情况滞后和信息不全等问题。会计职责尚未得到强化,会计业务操作能力差,前后台混岗严重,操作员和复核员一人兼办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权划分模糊,出现差错后责任不清。会计监督、检查、监管停留在口头上,各项制度挂在墙上,各种处罚措施浮在表面层次上。会计信息收集和会计分析工作基本是一片空白。

  三是会计结算操作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部分操作人员制度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突出表现在制度执行方面随意性较大,对会计结算风险认识不足。从近几年案件暴露出来的原因来看,几乎是与违章操作有关,基层信用社在抓管理和业务的同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切为了业务,管理为业务让路”的思想。认为一谈风险控制就会牺牲业务拓展,一谈业务拓展就得在某些环节为制度开绿灯。造成乱设科目、乱拉存款、乱*结算,随意受理票据,随意处理会计账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许多会计控制和业务监督处于失控状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淡薄,按章操作意识低下,不仅制约了业务发展,影响了会计结算质量,同时也非常容易为犯罪分子所利用。

  四是会计结算制度建设和内控手段滞后。尽管在过去的业务经营中基本形成的系统的会计结算操作制度,但由于目前核算流程变革很快,新业务发展迅猛,在制度更新方面已经落后流程更新,此外,一些基层信用社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形成了许多的习惯做法,其中有许多的做法已经违背了现行的制度,但仍然按老一套的做法去处理各项业务,弱化了制度的系统性、严密性和有效性,以经验代替制度的做法留下了事故隐患。

  二、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防范对策

  会计结算工作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操作风险也非常之大。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意识,是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㈠正确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前提。

  一是要强化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培育全员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文化决定农村信用社经营业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理念和行为模式,特别是会计结算领域点多面广,更要把科学的会计内控管理文化作为基础,领导层在风险管理中起着决策作用,领导者要时刻绷紧“风险管理”这根弦。

  二是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规范化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业务拓展的关系,在没有有效风险控制和管理的前提下,任何业务拓展都可能是一条不归路,谈风险控制就牺牲业务拓展或谈业务拓展就忽视风险控制的思想和做法都是错误的。事实证明,如果只注重业务发展,疏于风险管理,就容易发生各类案件,因此要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三是要建立健全的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数据采集系统。通过测算的风险信息要及时向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确保风险管理层及时掌握风险管理状况,从而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结算风险。

  ㈡加强会计结算队伍建设,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关键。

  在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风险在经济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经营活动中,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农村信用社要防范结算风险,重点加强人员的管理。

  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定向培养风险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使基层信用社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防范的有效范围内。

  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会计基础理论、操作技术、核算知识等教育和培训。采取老师授课、自学、开辟测试中心实地操作辅导、强制训练、业务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把他们的学习成绩与年终考核、绩效挂钩。努力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是要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优质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消除思想杂念和隐患动机,自觉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自觉抵御风险。

  四是操作人员的岗位管理。要通过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干部交流、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稽核等措施,加强监管制约,消除风险隐患,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㈢健全会计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保证。

  农村信用社应要求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中应担负的责任。由于会计主管人员所处的地位与履行的职责关系到结算体系的安全与发展,因此对各级会计主管人员的能力、品行及从业经验进行评估,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按考核业绩和判断能业务控制能力,决定其职位和岗位。

  一是要应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系统相互制约的会计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制约。

  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内控会计制度体系,在制订中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合理性,严密性,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章建制使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要建立会计内控运行监督体系。监督工作对结算操作风险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项工作,对各项工作的风险要分门别类,按风险程度大少进行排除,同时对不同的操作人员也要进行排队,对不同的岗位使用不同的人。

  ㈣、建立健全会计结算监督约束机制,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手段。

  一是建立和落实会计检查辅导制度。要合理调配、充实会计管理人员,配备专职会计检查辅导员,充分发挥会计检查辅导的规范、监督和约束作用,要实行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一般辅导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加大检查辅导力度,确保会计检查辅导质量。

  二是全面推行会计事后监督制度。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配备会计事后监督人员,采取集中监督或分散监督的形式,对所有网点的业务操作人员实施全面监督。

  三是加强稽核检查力度。在全面贯彻落实会计基本制度、内控制度的同时,农村信用社要认真查摆当前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对违规操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风险调研报告9

  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是建设和谐银行的基础与前提。去年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合规建设。从“三会一层”及各部门职责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公司治理、培育合规文化、完善流程管理湖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合规机制建设。对此。湖州银监分局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了相关调查

  合规建设现状

  (一)初步组建了合规管理部门,明确合规职责。从湖州市情况看,至末,各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原风险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组建了合规风险管理部,其工作职能增加了与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容包括推动本单位合规建设,识别、计量与监测合规风险,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开展合规培训与咨询对制度的制订与产品的开发提供必要的合规审核等内容。

  (二)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强化合规管理。从调查情况看。湖州市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从业人员数量从3人到5人不等。同时。两家农村合作对辖内每个支行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规管理员。主要是识别本支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并提出纠正建议、参与本支行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程序、为员工提供合规咨询、负责与总行合规部门保持联系等。进一步强化对本机构的合规管理。

  (三)逐步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搭建合规管理运作机制。目前,各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针对自身实际制订了《合规工作管理办法》。对合规政策、合规管理程序、合规指南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将管理办法印发给辖内每个支行或信用社,让每一位员工逐步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

  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理念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管理人员重业务发展而轻风险防范。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淡薄二是未将依法合规作为一项价值增值活动。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绝大多数客户均为本地客户,彼此之间较为熟悉。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个别员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目前仍然是被动合规而不是主动合规。~些员工在对合规认知上只知道要这样做。而不知道为何要这样做,因此,在管治压力较大时能够保持不违规。一旦管治放松就有可能发生违规现象。四是从已配备的合规管理人员看,真备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几乎没有,普遍缺乏对法律、监管规则的持续学习和研究能力,合规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对银行经营决策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合规风险的建议。

  (二)合规机制不健全。从目前情况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存在较明显的缺陷。一是作为合规风险防范各个责任主体董(理)事会、经营管理层、专业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哪些属于政策层面。哪些属于操作层面不够细化。二是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仅仅停留于在总部设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将合规风险管理有效地延伸到支行。细化到员工。三是没有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反馈体系。一些员工对合规理念认知不足,同时合规风险管理停留在中层,没有深入到基层,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四是合规风险报告线路不够明确,对风险的提示作用没有充分反映。

  (三)合规制度不完善。一是制度的全面性受到质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后,虽然开展过整章建制工作,但因为没有系统的、完整的制度体系可供借鉴,往往都是缝缝补补,使制度的全面性受到质疑。二是未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目前一些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对基层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而对高级管理人员则“刑不上士大夫”。而事实上,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着人力、物力、财力等决策大权。合规风险要远远大于基层操作人员。

  (四)合规标准不统一。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被认为是金融机构中的弱势群体,与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股份制银行相比。普遍存在法人治理不完善、内部管理及机制建设滞后、人员素质低下、自我纠错能力较差等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已经深入监管者的潜意识中。导致监管者在主观上降低了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无论是日常监管还是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更容易得到监管者的宽恕。导致合规问题屡查屡犯。合规进程建设滞后

  对策建议

  (一)积极树立合规意识,努力培育合规文化。一是积极树立“合规人人有责”意识,让员工接触到每一笔业务时。就要想到必须进行合规风险的审查,倡导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以便及时整改二是积极倡导“主动合规”经营理念,形成主动报告合规风险的氛围。对发现了合规风险而隐瞒不报。一旦被内审部门或外部监管者查实。隐瞒不报者一定要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而对于主动报告问题或隐患的。则可以视情况减轻处罚。甚至免责乃至给予奖励。三是积极宣传“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合规风险既是产生或加剧银行其他风险的一个诱因。也是导致银行声誉下降、诚信受损的直接原因,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得安全稳健运行的保障。

  (二)重构组织框架,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1、明确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责。合规风险管理应该从管理层做起只有管理层以身作则,才能从根本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董事会要对经营管理层合规风险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授权相关委员会对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经营管理层要在制定书面合规文件并报董事会批准后,认真执行合规政策,及时识别本机构所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每年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

  2、建立合规部门。明确合规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设立专职的相对独立的合规部门。支持、协助高级管理层做好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及时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业务部门应对各项业务制定内控程序并进行自我风险评估。主动向合规部门提供风险信息和风险点,配合合规部门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审计部门独立于合规部门,并对合规管理职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合规部门在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的同时。对合规管理评估、合规性测试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3、建立合规员队伍。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合规员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合规经营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合规员的报酬与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大小、多少相挂钩。对合规员发现的风险由合规部门抓好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并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从而使事后风险处置变为事前风险防范。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合规建设机制。

  一是制定岗位合规手册。由合规部门负责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并根据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制订详细、全面的岗位合规手册,明确鼓励和禁止的行为。

  二是按照法律、规则、准则的最新发展,以及自下而上制度执行中碰到的问题,加强对制度的后评价。并根据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时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加强业务流程再造,以既服务好客户、又控制好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为原则,优化和精简业务流程。

  四是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问责制。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根据工作职责列出详细的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经营、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到人。

  五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和报告合规隐患及风险,为员工举报违规、违法提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建立有效的举报保护机制。

  六是改革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积极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合规风险防范的关系

  (四)统一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力度。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要逐步向商业银行监管标准过渡。目前,一方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过前几年的深化改革。法人治理、内部管理、经营机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逐步向现代商业银行模式转变;另一方面,部分改制较早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经取得央行票据资金。

  历史包袱极大减轻,加上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实施,资产质量迅速提高,发展速度非常迅速。同时从开始。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银行业面l临严峻的挑战。因此。监管者也要尽快转变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理念,统一合规监管标准,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适应金融业发展的新形势。

风险调研报告10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是一直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任何一家银行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就可能失去许多潜在的盈利机会,并且流动性风险具有联动效应,一旦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剧,极易导致存款人恐慌性地提兑存款,诱发挤兑风波,最终导致银行破产。流动性风险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破产清算,而且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瘫痪。因此,如何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成因及管理的基本内容

  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因素众多,包括银行资产与负债在量与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资本金不足、盈利水平低下、资金备付率不足、客户周期性资金需求变动、经济周期的影响、利率变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变动、以及其他突发性因素等等。商业银行的任何一项经营活动不善都有可能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但是,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特点和各因素的可控性来分析,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是导致流动性风险的最主要最直接因素。因此,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对其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有效管理,促进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配置,最终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而,有效地度量和分析银行的流动性并保持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潜在流动性以及设法及时获得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基本内容。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功能,有强大的国家信用支撑,因此人们总是将银行的命运与政府的支持联系在一起,认为政府会承担银行的一切风险,银行不会倒闭,也不会发生流动性危机。另外,源源不断的居民家庭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无流动性危机之忧的第二大原因。由于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还主要集中在信贷风险上,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不足。在决策程序的具体操作上,总行主要负责分行之间的资金调剂、参与债券市场交易、进行同业资金拆借,以便满足下级行当日或未来较短时间内用于保证支付的资金需求,分行一般局限于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调拨。决策程序体现为下级银行“倒逼”上级银行,上级银行基本上只是被动地接受下级银行资金余缺的现实,并被动地做出反应,而没有对下级银行净融资需求进行事前度量和预测,并采取事前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以及部署相应的流动性计划和安排,缺乏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

  (三)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有局限性。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流动性评价指标主要是备付金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这些指标内容比较单薄,并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更没有反映银行的融资能力。而各银行又不顾自身实际去套用、追求这几项流动性指标,扭曲了流动性管理的本质。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缺位,流动性管理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银行是高负债运作的特殊企业,其负债的不确定性和硬性约束都要求银行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流动性管理也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流动性管理具有内生性,流动性管理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而非中央银行,它产生于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内在要求。我国的流动性管理表现出以中央银行监管为主的外生性特点。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监管与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管理在目的、方式、效果上是完全不同的。目前我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流动性管理体制,以固定不变的流动性比例作为常规的监管方式,过分强调中央银行的监管,忽视了流动性管理的内生性,严格意义上的流动性管理在我国仍然处于缺位状态。

  (五)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代表的我国银行体系存在许多流动性隐患。一是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率一直居高不下,超负荷经营;二是存贷款比例较高,对于全面衡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该指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不能反映出存贷款在期限、质量和收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程度;三是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并且继续增加趋势明显,资金使用日益长期化;四是活期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较高,资金来源日益短期化;五是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六是贷款质量较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建议

  (一)全面实施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不是单纯的资金管理问题,而是多种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应当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角度来探讨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一是加强各级商业银行法人体制,强化经营系统调控功能;可以将银行系统内资金逐级、逐步集中,充分发挥资金管理行对于全系统内资金的调控功能,建立健全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各级银行的经营行为;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内部决策控制、实施控制、事后监控和预警机制。二是建立高效、科学的系统内资金调控反馈机制,管理行及时根据各分支机构资金头寸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建立起系统内资金预测、统计和分析的管理体制。三是实现各商业银行资金的优化配置。通过强化资金在各行全系统调拨,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资源,实现资金在全系统的优化配置,以增强系统内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

  (二)通过创新降低流动性风险。一是负债业务的创新,重点是通过主动型负债,增强负债的流动性。二是资产业务的创新,包括在逐步增加优质信贷资产比重的同时减少信贷资产总量占比,开展低风险的中、短期投资业务等。三是中间业务的创新,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化水平,完善其服务功能,大力开办各种委托代理和中间服务业务,提高资产负债的总体流动性水平。

  (三)建立资金合作救助机制。一是总行(分行)资金救助机制。二是当地央行资金救助机制。三是同业资金救助机制,总行应允许二级分行与当地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资金救助合作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允许二级分行向当地国有商业银行拆入资金解决头寸资金不足问题。

  (四)优化资产配置,降低不良贷款率。首先,银行本身应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合理配置中长期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有效防范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并要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鼓励提高银行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及水平,借以降低信贷资产比率,优化银行资产配置。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继续完善审贷、放贷、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实行合理的考核及奖惩制度,成立独立的內审机构,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彻底走出不良、剥离、不良的恶性循环。

  (五)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为此,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强化银行的风险意识,时刻敲响风险的警钟,牢固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在经营中力求稳健,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流动的前提下,实现银行的盈利。由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其他风险的集中和最终表现, 危害甚大,银行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警觉, 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

  (六)建立规模适当的多层次流动性储备,实现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协调管理。一是面对银行间同业融资利率持续走低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通过扩大同业融资规模,提高资金运作收益。二是在债券市场收益率持续下降,长期利率风险凸显的情况下,为了积极防范利率风险,同时又能够消化更多的资金,要及时调整债券投资策略,合理安排债券投资期限结构,加大中、短期央行票据的投资力度。

  (七)构建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国家货币当局应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状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包括存款准备金率、不良贷款比率、流动资产比率、中长期贷款比率、行业贷款集中度等指标、并分别对不同的银行采取不同的要求。抑制经济过热带来的行业盲目扩张,以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呆坏账风险,同时避免经济出现紧缩,使商业银行的经营呈现良性互动的局面。

风险调研报告11

  随着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国库工作的地位和职能作用日益突出。国库作为国家预算执行的重要参与者,担负着经理国家金库,监督管理国库资金、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重任。然而,随着国库资金清算新体系的建立,国库资金清算业务风险、监管职责模糊风险、法律缺失等风险日益显现,这给今后的国库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目前国库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一)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设计自身存在的风险。目前国库部门运行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无论是在功能上还是在安全设计的考虑上,相对于1.0版都有质的飞跃,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诸多系统上的漏洞。

  1、设计风险。一是打印的组合报表没有报表序号,不利于控制报表的漏缺、偷换,影响事后监督和实地业务检查。二是在人民银行内部的网络上,人民银行系统内任何一台内联网机器,只要安装了2.0版软件后,就很容易成为另一台国库终端机,这对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2、操作风险。在新的核算模式下,国库部门由原来的单一资金渠道改变为多渠道的资金通道,包括行库往来、大额支付、同城票据交换、内部往来四种清算方式。若业务不熟悉或工作不认真及易产生差错。

  3、道德风险。在系统设计存在缺陷、资金汇划渠道增多、操作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无疑增加了道德风险防范的难度。因为国库资金的支付清算最终由人来实现,如果个别国库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思想道德发生偏差,国库资金的安全将得不到有效保障。道德风险是国库风险隐蔽性最强的风险,看似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应首先防范的。

  (二)法律法规滞后带来的风险。一九九四年财税体制改革,实行了分税制,财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使人民银行职能发生了改变,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使国库工作出现了制度风险。

  1、相关法规滞后。国库职能、职责的依据主要是《国家金库条例》,这一条例实施于1985年3月,然而财政、税务、金融的改革却一刻也没有停止,《国家金库条例》却没有因改革而修订过,这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明显不适应于实际工作。

  2、业务制度滞后。国库业务中最常用的规章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试行)》,而这一规章中有的规定并不符合实际。比如:国库部门办理大额支付往来业务时,接受来账可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而发起往账未明确规定需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同时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不能产生详细的大额支付往账清单,这无疑会给资金划转带来风险。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办法》的有些条款不一致,也给国库资金清算造成了风险。

  3、内控制度滞后。新系统的应用,使核算和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增多,并增加了支付系统操作员卡,密押机的保管、使用,这些对国库部门来说都是一个新业务,如何加强印、押、证的管理成为国库部门不容忽视的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还欠熟悉,容易造成管理手段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象,产生管理漏洞,给国库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三)监管职责模糊带来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法》虽然赋予了各级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但没有赋予国库监管职能。这使得人民银行在国库监督中缺乏依据和乏力。《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仅笼统规定国库对预算收入入库、库款支拨、退库等有监督权,而对于入库过程中发生的虚增收入、延压库款、资金流失、混库、退库及库款支拨中存在的违规情况,未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及制裁措施。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国库在监管中遇到的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对库款的支拨、预算收入的退库,没有具体、统一的操作规则,造成监管职能模糊,无明确的权力去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带来的风险。目前进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使财政资金能够合规使用,堵住了不合理的开支,造福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财政开支绕过国家的规定,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甚至流失的情况。主要表现为:

  1、模糊理由支拨。财政部门对一些需要提供依据的拨款,往往提供一个内容笼统的书面文件、纪要等作为依据,甚至多笔拨款都用一个文件,这些文件所列明的理由往往模棱两可,而又让人无法拒绝。再加之国库缺少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测跟踪制度,造成了国库难以对大额财政资金走向的监测、监督。

  2、库款的集中支拨。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实行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预算管理体制,这给预算支出逃避国库监管带来一定便利。比如:对一些无法提供合规依据的拨款,财政部门往往将资金统一拨往会计核算中心等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账户,通过商业银行账户分散资金支出,从而达到了避开国库监管的目的。

  上述种种隐患,给人民银行履行国库职能带来了诸多困难,只有不断强化国库风险意识,也才能有效提高国库服务水平,为贯彻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提供支持。

  二、防范风险的措施

  (一)健全国库法律法规。首先应尽快修订《国家金库条例》。要按照金融、财税体制改革遇到的实际问题,明确国库部门的监管地位、监管范围,制订具有约束力的国库监管章程。特别是要对中央、地方预算收入的退付库款,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违规者国库并有权拒绝受理。其次是要尽快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包括对《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国库同城清算管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等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从制度上来严密会计核算手续,规范业务操作,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章可循,依法行政,突出对风险防范的约束力。

  (二)完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一是要增设风险防范手段,增加事后监督核查程序,使当日账务通过程序自动转入事后监督岗,并且设置各种监督项目,达到对整个业务流程及手续进行核查的目的。二是要加强对软件的细节改进。如改进新系统中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功能,对编辑、打印转账凭证等行为进行防控制,堵塞住不法分子补制、伪造、偷换凭证之门;增设打印的组合报表的序号,防止报表的漏缺、偷换等。

  (三)加强国库监督检查。一是要确立国库监管者的地位。国库单一

  账户的实施以及国库核算方式的改变,对国库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库监督管理的层面更深更宽,因此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国库监管者的地位和职责,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二是要加大对国库业务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资金监控网络,消除风险隐患。三是要从国库核算准确性和资金清算安全性出发,健全国库监督机制,实现国库监督“零风险”,为资金清算系统安全、准确、高效运行和国库资金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按照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要求,配足人员,避免内部一人多岗行为,杜绝因人员不足造成的风险。二是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并以各种形式促进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努力提高国库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彻底清除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观念,使国库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风险调研报告12

  20xx年2月农发行出台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低风险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简化了低风险贷款操作流程,下放了贷款审批权限,大大提高了办贷效率。为切实管好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分析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业务防控信贷风险难点,就如何加强该类贷款的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一、基本状况

  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是地方政府因公益性农业建设需要或对当地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农业建设需要,通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向农发行申请并承贷,由地方政府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归还相应贷款本息的贷款。低风险贷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增长快,并全部为项目贷款。二是无不良贷款,贷款展期比例低。三是贷款利息全额由县级财政承担,补贴到位正常。四是贷款主要支持资金需求量大、社会效益明显的建设项目。

  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在发放和管理中,有着与其他贷款不同的信贷风险防控难点。

  一是政府信用评价难。地方财政是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建设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且承担最终还款责任。地方政府信用是贷款风险的重要控制点之一。目前在该类贷款调查评估中,对政府信用评价仅仅从近两三年地方收支状况、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责任是否落实等方面进行分析,很难全面反映地方政府的信用度。

  二是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分析难。目前,调查评价中,仅仅从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去分析预测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及其增长潜力,但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就可能出现贷款偿还风险。

  三是政府负债程度控制难。虽然政府垫付性贷款项目调查评价中对地方政府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三项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分析时点三个“率”均在自治区级政府规定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安全警界线内,但并不等于在农发行贷款还清之前均在安全线内。如何促使政府合理负债、适度负债难度大,缺乏有效控制措施。

  四是贷款管理难度大。项目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同时财政垫付性贷款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不排除政府统一调度和使用资金,出现移用贷款的可能,增加了贷款管理难度。

  五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贷人员对政府信用缺乏正确认识,对信贷风险缺乏足够重视,对风险的分析和内部的约束不够,防控风险措施单一。

  二、对策建议

  (一)防控政府信用风险。

  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地方政府信用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去分析。不仅要分析地方政府与农发行相关的利费等补贴到位情况,而且要分析地方政府对金融系统的政府类贷款履约率,以及整个金融环境情况;不仅要分析地方财政能力,而且要分析地方政府透明度、行政效率;不仅要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活跃程度,还要分析地方法制健全程度及司法执法力度等等。

  二要定期与不定期地监测地方政府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三项指标,防止盲目举债、过度负债。

  三要当好政府参谋,合理安排政府债务到期偿还时间,避免债务到期过于集中,给农发行贷款带来偿还风险。四要防控地方政府领导的道德风险,还贷期限尽可能在当届政府任期内。

  (二)防控农发行自身操作风险。

  一是要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认识财政垫付性贷款的风险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产生贷款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二是改进决策方式,对不同类型的低风险贷款实行不同贷款审批决策流程。对于财政垫付性金额大的项目贷款,建议增加决策审批环节,按正常程序进行贷审会审议,贷审委为行长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持,进一步降低低风险财政垫付性贷款的决策风险和操作风险。

  三是调整贷款条件。如用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财政垫付性贷款,承贷主体必须是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这样的条件要求,一方面限制了农发行业务范围承贷主体的可选性,另一方可能出现人为包装项目。

  (三)防控项目实施风险。一是要将优质服务寓于监管之中,经营行要与政府、财政、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防止工程超概算,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二是要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严防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要督促政府与项目建设单位处理好项目相关部门的关系。

风险调研报告13

  实行定岗、定量、定收入。首先,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信贷人员敬业爱岗的工作责任心,提高驾驭风险、处理复杂事务的综合素质,使其从单一操作型向综合管理型转变。其次,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量、定收入的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和引进风险基金机制,实行风险资金保本上岗制度,防止不良贷款和不良债权的存在。第三,建立贷款决策责任人制度,实行责任制约,真正做到谁决策谁负责,谁发放的贷款出了风险追究谁的责任。通过制度的考核,使信贷人员工作有定额,质量有要求,业绩有考核,风险有负担,营造一个责权利明确的经营氛围。这样,不仅能充分发挥信贷人员在经营管理中作用,同时还能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利用财务手段,干预和控制银行的各种风险。一是要及时提供各种财务信息,运用财务预测、预算、核算控制、分析、考核、决策等专业手段对各类风险给予评价和估算,引进风险管理预警机制,将财务部门所能掌握的内部财务、经营、合规性信息和决策事件的外部市场信息以及风险评估资料及时报告决策层;二是加强风险比较制度,通过对各风险值的测算,寻找出最佳的经营方案,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经营部门作出决策;三是通过业绩评价等财务手段,干预和监督银行的各种经营风险。总之,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银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风险调研报告14

  转变经营方式,变吸收存款为主转为存贷并重。我们单纯从市场的角度看,一家银行贷款放不出显然比存款不足更糟,因为前者还得为资金来源支付利息,所以市场经济中的银行更应该千方百计地去寻找新的投资机会,着眼于企业未来盈利的前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情况正相反,“存款立行”已深入人心,但贷款放不出去,责任似乎小得多,并且极易用保证资金安全作为理由。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根子出在财务激励机制不足上,对于基层行来说,贷款放与不放的效益与工资收入没有显著的关联度,而一旦发生不良贷款则相关责任人必须受罚,这样基层行就没有积极性去主动发掘风险放贷机会。如此存差的出现,一方面,不利于银行效益水平的提高,影响银行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会使银行陷入融资困境。因此,必须深化财务管理激励机制,加大效益与业绩的挂钩力度,以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经营积极性,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以达到防范财务风险之目的。

风险调研报告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是在风险中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也不例外。当前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厂网分离”迫使电网经营企业把主要利润来源从发电侧转向售电侧,电力市场营销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相关的风险不容忽视。

  据中国能源网转引中国电力网7月1日的报道,电费拖欠问题使得印度国家电力委员会破产,今年已经亏空51亿美元。由于大面积窃电,消费者拒绝交费,可观的补贴和为农民无偿供电,国电委员会的财政一直飘红,一些省的输配电损失高达50。这是电力市场营销风险的生动例证。

  一、电力市场营销的主要风险类型及其成因

  1、电力欠费风险。

  当前电网经营企业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电费回收困难,以河南省电力公司为例,截止20xx年底,新欠和历欠电费达7.95亿元,约占全年应收三项电费162.26亿元的4.9。巨额电力欠费造成电网经营企业虚赢实亏、资金周转困难,形成了很大的财务风险。

  巨额电力欠费的形成,有用电企业经营困难、社会法制不完善等外部原因,特别是近年来,国有企业以破产、改制方式“金蝉脱壳”、偷逃电费的情况日益严重,此外,农电体制改革期间,被解聘的农村电工大量拖欠电费甚至携款外逃也时有发生。从内因看,长期以来实行以资金结零“硬指标”考核电费回收,忽视对电费回收过程的规范管理,瞒报欠费、垫交电费、挪用电费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也是造成电力欠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窃电及线损风险。

  窃电已经成为电网经营企业效益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国内有关媒体报道,东北电网每年被窃电量约20亿千瓦时,其中辽宁省达10亿千瓦时,折合损失3亿元。业内人士指出,省级电网经营企业因窃电受到的全部损失,可达到总供电量的1左右。

  窃电之所以成为电网经营企业的顽疾,主要是窃电具有“高收益”,同时由于对窃电分子的打击不够有力和不够一贯,窃电又具有“低风险”。

  一般来说,窃电损失可以归于管理线损的范畴,相对于窃电形成的损失,线损管理的粗放和对企业造成的潜在损失没有得到得到足够和充分的认识。以河南省电力公司为例,20xx年售电量为386。99亿千瓦时,线损率为8.83,如按上年线损率10.73计算,相当于少损电量8.07亿千瓦时,按20xx年售电均价395.12元计算,相当于少损电费3.19亿元。这一方面说明河南省电力公司20xx年线损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另一方面也确实反映了线损管理中的巨大潜力。

  当前电网经营企业的线损风险,突出表现在基层单位线损指标不真实上,主要原因有基层单位线损考核点计量装置误差超标,供、售电量统计和抄表时间上的不对应,线损率“四分”考核不落实,为完成上级线损考核指标而人为造假等。

  3、市场风险。

  电网经营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电价和售电量两方面。

  当前对电网经营企业电价产生推高效应的主要因素有:独立发电企业投入巨资进行环保改造等引起上网电价上涨,国家电价体系中新增输、配电价,贴费取消后输配电网络建设资金缺口,多年来累积下来的巨额欠费风险尚未释放,城乡电网改造的巨额投资贷款还本付息,城乡居民“一户一表”后运行维护、劳动定员和人工成本、商业投保等费用的增加,以及国家要求逐年增加利润和调高电力税收等政策的影响等。相应的电价降低因素不足。

  电价是由国家管制的,降低电价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既定目标,如果电价水平低于电网经营企业正常运营的成本,企业风险会特别巨大而深远。

  由于电能的需求弹性较小,现阶段可能导致企业售电量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地方经济不景气、营业区划转或大用电客户转向独立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等。

  4、“两改一同价”的相关风险。

  主要有产权移交后增加的安全风险和两网改造的资金还贷风险等。

  随着农村电力资产的移交和城市居民“一户一表”的推行,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着产权延伸,因触电人身伤亡等电力事故对电网经营企业的索赔会越来越多,一次赔偿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

  从荆州局几个农村县市局的情况看,尽管当前农村居民实行的过渡期电价比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高出0.3元左右,但由于线损较大、运行维护费用偏高,如支付贷款本息就形成亏损。

  此外,农用电力设施被盗也时有发生,如荆州局所属公安县电力局20xx年10月以来2年多时间,被盗低压线路价值达100多万元。

  5、电力职工的人身安全风险。

  近几年来,基层电力职工因抄表收费、查处窃电以及停电催费等工作原因,受到谩骂、围攻、殴打等人身威胁和伤害事件呈现上升趋势。

  基层营销职工普遍呼吁加强电力执法工作,在对“你最希望解决的实际困难”进行问卷调查时,近一半的职工选择了“强化电力执法”。

  从本质上说,电力市场营销风险的形成可以归纳为两大方面的原因:从内部看,是由于企业管理体制的不适应和经营管理的粗放,如欠费风险、窃电及线损风险等,这是下一步电网经营企业自身努力的主要方向;从外部看,宏观经济、法制环境和国家电力改革相关政策的影响,也给电网经营企业带来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两改一同价”相关风险、电力职工人身伤害风险等,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二、电网经营企业防范市场营销风险的主要对策

  1、强化企业战略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意识

  电网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和实施,确立电力市场营销作为核心业务的战略地位,大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企业决策层要彻底改变“重发、轻供、不管用”思维定势,树立从电网规划、设计到电网调度及运行都为市场营销服务的“大营销”观念,加大对营销部门的现代化投入,强化培训引入激励机制,提高营销人员整体素质和待遇,不断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大力推进电力市场营销实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电网经营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还可以导入企业形象综合识别系统(cis系统),一方面要倡导品牌意识,扎实开展优质服务,树立富有亲和力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要全方位开展行业“公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和沟通作用,在修改“电力法”、强化电力供应和使用的法制秩序、“两改一同价”、电价政策等重大问题上,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电网经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2、强化供用电合同管理,增强依法经营意识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转轨时期,不少电网经营企业由于长期的垄断地位和行政权力,还没有把自己与用电客户摆在同等的地位,没有意识到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唯一契约,不签订合同、合同要素不全、合同涂改、不按合同执行等不规范情况十分普遍。因此供用电合同的管理问题要摆在营销工作的突出位置。

  要加大对合同管理的考核力度,把没有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不履行合同等导致企业重大损失的行为列为营业事故,严肃处理。

  对电力客户的违约用电、窃电以及拖欠电费、故意伤害电力职工等行为,要更多地运用合同法、电力法、担保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武器,有力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3、强化农村电力市场营销,增强一体化经营意识

  要理顺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的内部管理体制,逐步由市场营销部门开展城乡一体化市场营销工作,实现农电工与系统职工同工同酬,或者由农电工组建抄表公司实现独立核算。要有计划地提高农电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待遇,要加强对农电工电费风险金的管理,对农村大用电客户的电费宜直接交基层供电所收取或银行代收,对每月电费较多的农电工,还应实行分次向农电工给付发票和回收电费的办法,最好每次给付发票不超过该电工所交风险金,同时积极向农村居民宣传凭发票交付电费防止欺诈的问题。要加强农电工工作质量的审核和稽查,可以推广农电工交叉抄表,发挥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可能的电量电费流失。要扎实开展线损“四分”管理工作,认真查处线损管理上的人为造假问题。

  当前防范欠费风险要把重点放在营销第一线的基层营业站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执行电费抄核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大对隐瞒欠费、截留、挪用电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定期对各基层营业站(所)的电费发票与欠费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与收费人员对帐,明确追缴欠费的责任人员和时限,认真进行奖惩考核并形成制度。

  禁止用电客户用欠条领走电费发票,发生视同给付发票职工的个人借款进行追缴;禁止收钱不给用电客户等额发票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促使用电客户优先领取欠费期1年以上的电费发票,防止形成呆死电费。

  接收网改完成村前,必须与村组电工结清电费。

  落实专人负责对重点用电客户的欠费及其生产、破产、改制情况进行监控,防止企业借改制偷逃电费。

  4、强化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增强风险经营意识

  电网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要落实专业部门,负责及时跟踪研究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对潜在的风险能够进行科学的评估、及时的预警和有效的控制。

  电网经营企业在对风险进行全面研判的基础上,可根据风险类别,主动积极地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采取集中投保方式,重点防范触电人身伤害事故、设施被盗、自然灾害、电力运行事故导致客户损失、职工因工受伤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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