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

时间:2024-05-23 10:13:08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协议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协议

担保协议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20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担保协议2

  1、担保对象

  依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如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是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是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担保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开户行及账号

  (2)纳税担保人自愿担保的意思表示;

  (3)担保的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

  (4)担保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方式;

  (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8)签约方的签字盖章,签约时间及签约地点。

  纳税担保合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担保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甲方20__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乙方同意为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于20__年 月 日在上海市虹口区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担保事项、保证期间

  1、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向该案件受理机关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保全财产为银行账户及相应财产,乙方愿就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为甲方提供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保全财产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的担保期间:_________________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之日至甲方与纠纷一案终结或者财产保全裁定被撤销或解除为止。

  第二条保证责任限度

  1、超出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乙方的担保责任在下列情形下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纠纷一案终结;

  (2)财产保全被撤销或解除。

  第三条担保费

  1、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出具担保函之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额交纳业务受理费元∕笔和以下标准计算的担保费。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财产金额%的担保费,合计人民币万元。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乙方指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日内,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确认由本公司委托支付前述担保费,指定担保费收款账户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支行

担保协议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质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出质,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财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财产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质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质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质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质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占有质物并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质权人并不直接因此拥有该孳息的所有权。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并且如果还有剩余,则应充抵债权及利息,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应返还给乙方;

  (2)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质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若本合同项下质权因上述质押财产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行使质权;

  (5)若乙方转让质押财产所有权或者为其它债权人设定担保,则甲方享有依据本合同拒绝第三人请求转移质押财产之占有的权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利;

  (6)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与乙方协商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对质押财产的保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有的注意义务。违反此项义务给质押财产造成损害的,甲方不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第(6)项所规定的权利,还应当对质押财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质押财产。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出质人,享有如下权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押财产;

  (2)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者在其上设立其它的担保权利;

  (3)乙方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后,有权请求甲方返还质押财产;

  (4)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5)若质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上的过失而毁损或者灭失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质押财产的情况;

  (2)乙方应当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质押财产等其他行使质权的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质押财产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5

  物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物业抵押法律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业抵押担保协议书样本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_______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2.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________个单元_________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d、e、f、g、h、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_________平方尺);

  2.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6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7

  借款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8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共计小写: 元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9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鉴于

  1、甲方根据公司与贷款人银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公司________%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____%,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公司的章程、合同对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物

  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乙方代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出质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变更、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借款公司(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协议10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__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________万元整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的期限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时间年。

  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

  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

  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七条保险

  7.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乙方依据本合同8.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9.2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

  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

  9.3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

  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9.5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0.2.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2.2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2.4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10.4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

  10.5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11.2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

  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

  12.2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13.6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榆次区人民法院管辖。

  13.7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附件

  14.1《抵押物清单》

  1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甲方:乙方: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1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担保协议12

  为加强公司管理,减少或避免业务差错、经济纠纷。公司出纳必须签订经济担保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内容:

  一、本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被北京瀚海京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不还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应向公司赔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工作单位及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

  六、被担保人签字:

  备注:

  担保顺序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其中之一。

担保协议13

  为了确保______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权利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________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________元,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

  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予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权利凭证。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凭证。

  5、质押权利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出质人应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利,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六条、费用的承担。

  质押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押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质押权利届满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将质押权利变现,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交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押权利届满日后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将质押权利变现受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隐瞒质押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的;。

  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押权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权利的;。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质权人住所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交付权利凭证之日起生效。需登记生效的,则从办妥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一份,债务人一份,___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出质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提示。

  质权人已提请出质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面、准确理解,并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万元,借款期限(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万__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字__第__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 。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 3 ‰ 。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14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

  1.1合同:载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标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书面合同。

  1.2需方:_________。

  1.3供方: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总价款。

  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以《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数据采编录入和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6服务成果: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需方交付并归需方所有的《_________》数据及作为该数据载体的采集加工应用软件。

  1.7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1.8日:指日历日数。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供方的服务范围为《_________》数据库数据的采集、核实、分类、翻译、翻译校对、录入录入检验和数据更新维护。

  2.2服务规格和要求

  2.2.1数据内容:

  (1)数据采集对象:我国现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潜力的所有产品和相关企业。

  (2)采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具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信息,具体包括:

  (a)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经营性质(生产厂家、贸易公司、生产贸易兼营)、企业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销售(出口)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网址、成立时间、雇员人数、注册资本、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出口额、经营产品、境外办事机构名称、所属母公司名称;

  (b)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介绍、注册商标、国际认证(ISO/UL/CE/GS/ANSI/IEEE/BSI/DNI/ITU/其他)、已出口地区、型号、年供货量、产品图片。

  (c)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企业代码数据项为不可缺少的必备数据。

  2.2.2数据要求:

  (1)入库数据数量:三年合同期内供方须完成入库的最小数据量为_________条,覆盖企业大于_________家。

  (2)入库数据的质量要求:

  (a)必备项数据完整率为100%;其他数据项完整率>50%;

  (b)入库数据的随机抽样误差率须满足下列要求:必备项数据信息误差率<5%;其他数据项信息误差率<10%;文字错误<万分之五。

  (3)数据入库时间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数据登记表后,应在7日内及时分类、翻译和录入完毕。

  2.2.3数据库文字:

  (1)《_________》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文字为中、英文两种;

  (2)企业英文名称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英文翻译,没有英文注册名的企业名称按该企业习惯翻译。企业未能提供英文名称,按照先标准、后专业的原则进行翻译;

  2.2.4数据信息维护:

  (1)数据库数据须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为12个月内。所有出口商品数据每12个月必须至少核对、更新一次,保证数据库内出口商品数据始终为动态最新版本数据。每条数据要注明核对、更新的时间。

  (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数据内容后,须在7天内完成新数据的分类、翻译和录入。数据维护从数据入库开始,维护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3)维护、更新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形式,并有工作记录。

  2.2.5产品资料登记表

  (1)第一次入库数据应有对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产品资料登记表,数据跟表格须一一对应,登记表原件归档备查;

  (2)供方负责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担印刷费用,其印制的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内容、格式和印刷质量须符合需方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动。

  (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发放产品资料登记表。

  三、合同期限及实施进度

  3.1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

  3.2实施进度:

  3.2.1入库数据量进度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

  3.2.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6万条;

  3.2.3合同生效后1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20万条;

  3.2.4合同生效后2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00万条;

  3.2.5合同生效后3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20万条,企业数>50万家。

  四、转让和分包

  转让和分包的程序

  4.1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2供方应就其签订的所有分包合同报经需方审核同意后生效。

  4.3供方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说明供方与需方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承诺就分包项目与供方共同向需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质量保证

  5.1供方责任

  5.1.1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供方须切实履行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保证数据采集、核实、翻译、分类、录入和维护的程序和工作质量。

  5.1.2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文件给需方并接受需方的检查。

  5.1.3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需方的检查。项目团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需方。

  5.1.4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保证合同有效实施。在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上,供方应接受需方指导。

  5.1.5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供方将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并在数据的采集方法上接受需方的指导。

  5.2合同的监控

  5.2.1合同的监控

  5.2.2本项目合同执行监控权属需方。

  5.2.3同期内需方有权随时采用各种方式对合同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

  5.2.4有权随时对下述内容实施各种方式的抽检:

  (1)录入数据是否与原始数据登记表内容相符;

  (2)录入的数据量是否与收到的数据登记表数量相符;

  (3)数据录入进度;

  (4)入库数据的准确性;

  (5)数据是否及时更新等。

  5.2.5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抽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

  5.2.6如首次抽检不合格,需方将在10日内进行再次抽检;如再检不合格,需方则有权根据有关条款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件和资料

  6.1技术资料

  6.1.1供方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时,必须同时向需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验收

  7.1验收内容和方法

  7.1.1供方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应按本条规定的期限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本合同内容的验收。

  7.1.2第一次验收:合同生效后3个月。验收内容为数据采集、翻译、录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验收前供方应提前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硬件和人员配置说明书;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详细说明;

  (3)数据分类方法说明和分类操作实施细则;

  (4)数据翻译校对的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说明;

  (5)数据录入方法、程序和录入数据校验方法、程序说明;

  (6)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3第二次到第五次验收内容为:

  (1)入库出口商品数据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2)入库数据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3)数据更新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4)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

  7.1.4第二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已购买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数据维护、更新操作实施细则;

  (4)硬件和系统软件维护管理细则;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5第三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1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并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1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1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6第四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2年,验收前供方应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2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2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7验收为合同生效后3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3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3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通过ISO9001认证证明;

  (6)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7.1.8从第二次验收开始,需方将对数据采集、加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并对档案保存情况、数据加工各工序运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是对库内数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1)数据量核查:现场检查数据库记录并与原始数据登记表格进行核对;

  (2)验收方法:验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具体验收方案由需方依据统计分析原理确定。

  7.1.9对每次验收,如首次验收不合格,需方将给供方10日时间准备二次复验;如复验不合格,需方则有权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8.1合同价款

  8.1.1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8.1.2分项价格见附件一。

  8.2支付方式

  8.2.1合同价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对前4次合同款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具体支付为

  8.2.2合同生效后3个月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万条×50%×_________元×70%;

  8.2.3合同生效后6个月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______万条×50%)×________元×70%

  8.2.4合同生效后1年第三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

  8.2.5合同生效后2年第四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

  8.2.6第五次即合同结束时合同生效后3年第五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_________元×30%。

  8.3最高合同款支付额

  根据合同附件1的规定,本合同需方支付的总合同款将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

  8.4支付时间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违约责任

  9.1延期交付出和处置

  9.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向需方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

  9.1.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供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的情况,供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需方。需方如同意延期,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出时间。

  9.3除第11.1.1条款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入库,需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当期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如延误期超过30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9.4如第一、二、三、四次验收时复验结果不合格或抽检时再检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或抽检。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9.5如3年合同期末第五次验收时出现复验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十、知识产权

  10.1知识产权归需方

  10.1.1 《_________》数据库及其数据、软件、设计等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所购买的合法版权和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之中和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以及与数据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10.1.2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由供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10.2知识产权无纠纷

  10.2.1无论需方以何种方式运行或以任何介质传播《_________》数据,供方都保证需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指控。

  10.2.2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2.3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而造成需方的损失,供方必须负责赔偿。

  10.2.4需方因处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由供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定义

  11.1.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1.1.2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时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引起的事件。

  11.2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对策

  11.2.1如果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日以上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1.2.3需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单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权利。

  十二、不竞争条款

  供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服务成果进行与需方拟进行的《_________》项目内容有竞争的活动。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十三、保密条款

  供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需方商业密秘和技术密秘,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十四、税费

  14.1适用税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一律适用有关税法。

  14.2税费承担

  14.2.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4.2.2根据国家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五、终止合同

  15.1违约终止合同

  15.1.1供方如有下列任何一种违约的情况,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该期限内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2)如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并在收到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或经过需方书面认可的延长期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

  15.1.2在需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需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终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供方应对需方因此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如被终止的是部分合同,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15.1.3前款所述情况并不影响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5.2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产或因经营状况恶化、本项目团队发生重大变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此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后,向需方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应保证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资料。文档不仅包括_____产品资料登记表,还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管理规章、监管记录、购买的资料等。

  十六、索赔

  16.1索赔

  16.1.1如需方检验发现供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潜在的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限期改进的要求,也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6.1.2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

  十七、计量单位

  17.1国家法定计量

  17.1.1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

  18.2修改

  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供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方为有效。

  十九、争端的解决

  19.1友好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端,都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19.2仲裁

  19.2.1供需双方在发生争端而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9.2.2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在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0.3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条办理。

  二十一、其他条款

  21.1供方承诺在开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时,采用需方统一制定的各种标志,制作费用由供方承担。

  21.2为保证供方按时开展工作,需方将督促数据合成单位按时提供满足供方需要的数据录入界面和数据库管理程序。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15

  合同编号: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xxxx年xx月xx日,抵押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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