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担保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
四、借款期间:借款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上海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从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______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_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2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3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 、设备清单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4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
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5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 同(乙方) 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6
贷款方: 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借款金额_5000000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 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物。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
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
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7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 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 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 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8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在 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第二条 保函金额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 )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债务的追偿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证担保费
1. 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 (¥ )整;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第九条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9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0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
第四条:(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X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共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1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将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后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金额(大写)
用途:
约定利率或利息(%或元)
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借款前, 应向乙方提交具体的汇款账号。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汇款账号后 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三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归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乙方划拨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 如甲方未按合同期限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约定的利率上浮50%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甲方全部财产及其法人代表和全体股东的个人财产提供担保。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3
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
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
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
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4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 .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
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公司担保借款合同15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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