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2-11-13 10:01:1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教资考试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资考试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资考试承诺书

教资考试承诺书1

  本人(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是参加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承诺如下: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14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本人自愿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

  本人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考生(签字):

  日期:

教资考试承诺书2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二、遵守考试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三、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卡、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五、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九、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十、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x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3

  我已认真阅读《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打印准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2.本人已自行、主动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监测,监测结果均正常(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面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并遵守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

  4.本人面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有关防疫工作;

  5.在考试期间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6.本人在进入考点时测温低于37.3℃,目前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出现过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7.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8.凡不实承诺、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4

  我是参加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按排,接受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和面试考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不私自拍照录像、录音,不传播面试内容,不向他人透露面试内容。

  承诺人:xx

  承诺日期:

教资考试承诺书5

  我是x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签名:xxx

  20xx年x月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6

  我是x学校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7

  本人已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知晓、明确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已按相关要求做好了个人健康状况自查和相关防控措施,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考试期间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2.本人在考试期间自行做好个人防护,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本人承诺书中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8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9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正常,没有出现过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2.本人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5.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6.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教资考试承诺书10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须知》及相关补充通知和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本人承诺:我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出现,将及时向考点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旅居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11

  本人自愿参加吉林省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诚实守信。确保上交的《吉林省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健康码数据真实、准确,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旅行史统计。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卡》的记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愿遵守考点测温制度,无“服药过检”行为。进入考试楼后,按要求接受考点对自带口罩、文具、眼镜等进行的`安检,并按照规定路线行进,在规定区域活动,避免集聚、交头接耳。进入考场后,按要求摘下口罩,接受监考教师的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xx

  承诺日期:

教资考试承诺书12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此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考试带齐相关证件。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相关证件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4、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5、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6、坚决不参与任何组织作弊行为。

  7、进入考场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8、其他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如果违反任何考试规定,自愿接受西南科技大学有关条款的处理(直至开除):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13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承诺日期:

教资考试承诺书14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互相串换试卷。

  (2)窃取考题。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考试承诺书15

  我是参加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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