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4-10-21 20:56:1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采购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采购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货品总金额:

  大写:人民币 叁 万 零 仟 壹 佰 伍 拾 零 元

  三、交货付款方法: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付全数货品予乙方, 乙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三日内付清全款。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XX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XX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XX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

  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

  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XX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财政局监制

  签订《XX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XX市政府采购合同》是XX市财政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 品质保证与维护

  7.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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